

東碩資訊(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96/10/162.公司名稱:東碩資訊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原依96年8月2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96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6,700,000股,每股溢價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5元,合計募集金額為新台幣100,500仟元,股款繳納期間自96年9月26日至96年10月22日止。近期因資本市場變動極劇,截至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限96年10月22日止,繳款情形未如預期,惟目前已有特定人表示有意認購本次現金增資股票,但因需有較長時間評估及繳款,故恐無法於原訂之特定人繳款期限96年10月22日前繳款,因此,為使本公司96年度現金增資得以順利完成募集,擬延長原股東及員工之特定人繳款期限至96年11月12日。6.因應措施:依規定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1)現金增資基準日為96年11月13日。(2)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上櫃掛牌日期為96年11月29日。
1.事實發生日:96/07/302.公司名稱:東碩資訊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更換股務代理機構事宜。6.因應措施:按相關規定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為因應業務之需要,擬將自九十六年九月一日起股務自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移轉至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業務事宜。(2)新股務代理機構名稱: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3)股務代理機構營業處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九十五號一樓。(4)服務項目:辦理本公司股東之開戶、印鑑變更、住址變更;有關有價證券之過戶、質權設定、消滅、掛失、撤銷掛失等之異動登記;有價證券之合併與分割作業;召開股東會之事項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之發放;處理股務相關稅務事項;處理股東查詢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7/11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特定職等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之本公司及國內外由本公司直接(間接)轉投資事業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全職員工為限。任一員工被授予之認股權數量,不得超過每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總數之百分之十,且單一認股權人每一會計年度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年度結束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實際授予認股權人之員工及認股權數量,由董事長核定後報董事會同意。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2,000 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2,000,000股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1)認股價格:以不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認股價格,惟發行日本公司已為上市或上櫃公司時,則不得低於發行日之收盤價。(2)權利期間:A.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與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本憑證授予期間/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屆滿2年/50%屆滿3年/75%屆滿4年/100%B.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過失或考績評等為丙等(含)以下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C.前述權利期間及比例,董事會得視每次發行情形調整之。(3)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股票。(4)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A.離職(含自願離職及開除):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一日內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第十條第一項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後一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B.退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C.一般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D.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a.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後一日,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惟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後一日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b.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惟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與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E.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由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第十條第一項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F.資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生效日起一日內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第十條第一項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於資遣生效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或得由董事長或其授權主管人員於本條第二項權利行使時程範圍內核訂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G.調職:如認股權人調動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離職人員方式處理。為應本公司之要求而調動者得由董事長或其授權主管人員於本條第二項權利行使時程範圍內核訂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H.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5)、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8.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交付。9.認股價格之調整:(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7/11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發行股數:6700000股。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0500000元。6.發行價格:每股暫訂為新台幣15元。7.員工認購或配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之15%,合計為1005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其餘85%由原股東按認股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及持股比例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辦理拼湊,其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承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有關增資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本次現金增資案,自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另訂認股基準日、繳款期間、停止過戶日期及增資基準日相關事宜,並提下次董事會報告。
1.股東會日期:96/06/272.重要決議事項:一、報告事項(一)九十五年度營運報告。(二)監察人審查九十五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虧損撥補案報告。(三)訂定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二、承認事項(一)承認九十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承認九十五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一)通過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修訂案。(二)通過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份條文修訂案。(三)通過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修訂案。(四)通過擬解除本公司董事從事大陸地區事業投資或營業而有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股東會決議日:96/06/2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董事長:曹賜正(2)董事:夏雪麗(3)董事:許茲福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項目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1)董事長:曹賜正(2)董事:夏雪麗(3)董事:許茲福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1)曹賜正:東碩電子(昆山)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2)夏雪麗:東碩電子(昆山)有限公司董事(3)許茲福:東碩電子(昆山)有限公司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中國江蘇省昆山市長江北路366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東碩電子(昆山)有限公司營業項目為生產銷售電腦週邊設備及連接線等相關配件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6/04/252.公司名稱:東碩資訊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原公告96年3月份各子公司截至本月止因業務往來而產生之資金貸放餘額為6,574仟元,更正後為0元;另本公司原公告96年3月份各子公司資金貸放餘額為6,574仟元,更正後為0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4/18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董事會決議不發放股利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95/10/15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吳彰榮、副總經理、快譯通電子研發協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曾治元、副總經理、?漢科技協理5.異動原因:舊任者離職6.生效日期:95/10/157.新任者聯絡電話:02-89191200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擬於95年10月23日董事會議通過
1.事實發生日:95/10/022.公司名稱:東碩資訊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上興櫃買賣暨舊股終止櫃檯買賣日期原定於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九日,因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宣佈該日為彈性休假,故本公司無實體新股上興櫃買賣掛牌日暨舊股票終止櫃檯買賣日期順延至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十一日,特此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 :95/07/182.發生緣由:東碩資訊台北辦公室火災3.處理過程:火災現場已完全控制4.預估可能損失:尚在清點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全額理賠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緊速恢復公司作業及加強本公司災害防治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5/04/072.公司名稱:東碩資訊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送請股東會討論
1.本中心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或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輸入或報導日期 :94/08/183.輸入或報導內容 :在USB需求量持續增溫下,該公司整體營收可望成長三成以上。4.公司對該等報導或訊息之說明:媒體報載本公司前七月營收已達去年整體營收的七成,隨著下半年進入公司業績旺季下,並且在USB需求量持續增溫下,該公司整體營收可望成長三成乙事,係媒體依據本公司營收公告資料及資訊產業第四季之樂觀預期所致而作之推論,至於本公司全年營收數據,將依照相關法令於規定期限內,正式對外公告。5.因應措施 :不適用6.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1.董事會決議日:93/07/02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曹賜正 Goodway Overseas Co., Ltd 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夏雪麗 Goodway Overseas Co., Ltd 董事5.異動原因:改選6.新任生效日期:93/07/02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93/07/02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夏雪麗 Goodway Overseas Co., Ltd 董事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曹賜正 Goodway Overseas Co., Ltd 董事長5.異動原因:改選6.新任生效日期:93/07/02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據: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規定及本公司九十三年五月十二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廿五日(星期五)上午十時整。二、開會地點:台北縣新店市寶橋路235巷135號3樓。三、新增議案事項: (一) 討論事項: 1、修改公司章程案。2、修改公司章程案。3、支付董事長薪資案。4、為因應本公司業務所需並配合上櫃承銷作業,擬在授權額定資本額度內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以籌措業務擴充所需資金案。(二) 選舉事項:1、增選董事案。 (三) 討論事項1. 擬解除新選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四、特此公告
鉅亨網採訪中心/台北.5月19日 05/19 17:33 東碩資訊(233676)4月營收(單位:千元)項目 4月營收 1-4月營收本年度 72,184 292,606去年同期 80,061 240,627增減金額 -7,877 51,979增減(%) -9.84 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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