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沃福仕(未)公司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00/12/27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連文杰,鉅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白巧麗,普威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副理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及新任 5.異動原因:補選 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1,063,000股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9/06/11~102/06/10 8.新任生效日期:100/12/27 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12/15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許俊毅-本公司獨立董事陳雍之-本公司獨立董事簡岳佐-本公司董事中華開發創業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 8.新任生效日期:100/12/15 9.其他應敘明事項:第一屆薪酬委員會委員任期自100/12/15起至本屆董事會任期 屆滿之日止。
1.事實發生日:100/12/09 2.公司名稱:鉅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宏遠證券(股)公司成為本公司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 6.因應措施:依興櫃審查準則第39條規定,櫃買中心公告於100年12月12日起 恢復本公司股票興櫃買賣交易。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11/07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0/12/27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86號8樓之1(鉅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召集事由:.(一)討論暨選舉事項:1.討論修訂「公司章程」案。2.補選本公司董事二席及監察人一席案。(二)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11/2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12/27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股票發放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經民國100年3月21日董事會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8,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總金額新台幣80,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0年6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737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100年10月31日經授商字第1000124698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茲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於後:(一)原已發行股票:普通股42,728,47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427,284,750元。(二)本次發行新股:普通股8,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80,000,000元。(三)增資後總股數:普通股50,728,47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507,284,750元。(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五)本公司增資發行新股一律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六)股票過戶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電話:(02) 27186425 】三、本次增資新股訂於100年11月18日起開始發放,茲將領取方式說明如後。(一)股東若採行集中保管帳簿劃撥方式且已辦妥手續者,其配發之股票將於發放當日匯入貴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內,請持證券存摺逕往該券商登錄即可。(二)未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請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並檢附集保帳號及轉撥申請書(671表單)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電話:(02) 27186425 】辦理劃撥手續;辦理劃撥手續完成後,配發股份於翌日撥入貴股東集保帳戶。(三)因本公司增資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所以增資配發之股份均不得自集保公司領回。四、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00/10/2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王慶善,鉅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係因個人工作職務繁忙,擬自100年10月28日起辭去董事職務。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9/06/11~102/06/10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7。10.其他應敘明事項:王慶善董事辭任後,本公司董事尚有五席。
1.發生變動日期:100/10/2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連文杰,鉅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係因個人工作職務繁忙,擬自100年10月28日起辭去董事職務。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9/06/11~102/06/108.新任生效日期:NA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1.事實發生日:100/10/212.公司名稱:鉅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應公司營運需要,董事會任命賴淑楓董事長兼任執行長一職。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0/10/2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王慶善 本公司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戴昌台 本公司董事長特助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5.異動原因:本公司因職務調整,董事會決議解任王慶善先生總經理職務。6.新任生效日期:100/10/2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0/10/2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清志 副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5.異動原因:因應公司營運需要,轉任總經理室特別助理一職。6.新任生效日期:NA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10/202.公司名稱:鉅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主辦推薦承銷商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發函辭任本公司興櫃主辦承銷商,依興櫃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櫃買中心得停止本公司股票興櫃買賣三個月。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積極接洽多家證券商,將會儘速申請恢復交易。對於股東所造成之不便,本公司特此表達萬分之歉意。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依櫃檯買賣中心公告自100年10月20日起暫停興櫃交易。
1.事實發生日:100/10/132.公司名稱:鉅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主辦輔導券商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發函辭任本公司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因本公司無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依興櫃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第1款規定,櫃買中心得停止本公司股票櫃檯買賣,實際停止交易日依櫃買中心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積極接洽其他證券商,將會儘速申請恢復交易,對於股東所造成之不便,本公司特此表達萬分之歉意。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10/052.公司名稱:鉅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原公告本公司一百年現金增資收足股款金額誤植為80,000,000,000元,更正為80,000,000元。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更正相關資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全體董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1.事實發生日:100/10/05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基於財務規劃。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董事 賴淑楓 129,435股 100%董事 王慶善 88,637股 100%董事 中華開發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34,586股 100%董事(100/8/18已辭任) 陳清志 119,189股 100%監察人 紀月惠 129,667股 100%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白巧紅特定人認購1,000,000股。5.其他應敘明事項:陳清志於100/8/18辭任董事。
1.事實發生日:100/10/052.公司名稱:鉅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一百年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8,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10元,總計80,00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2)本公司並訂定100年10月05日為收足股款暨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00/09/212.公司名稱:鉅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為因應特定人申請參與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作業未能於繳款期限內即時完成,擬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9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6202號函核准生效,延長100年度現金增資洽特定人繳款期間至100年10月28日止。6.因應措施:為維護員工、原股東及認股人權益,茲將本公司本次現金增資延長洽特定人繳款期間所造成之影響,本公司特訂相關補償方案及承諾書(一)適用對象: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二)申請期間:自補償方案公告日(100年09月21日)起,迄100年10月31日止。(三)補償方式: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及負責人願負相關賠償責任,並給付自原繳款日起至退回日應加計之利息,利率按郵局之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計算。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之天數)×郵局之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365】(四)申請延長繳款期間後,若仍未能於100年10月28日募集資金完成,將退還原股東及員工所繳納之股款並加計利息,退款金額之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之天數)×郵局之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365】(五)若因此繳款期間延長,致原股東、員工或認股人等權利受損,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公司願負賠償之責任。(六)欲申請退還股款之原股東、員工或認股人,欲申請人請於申請期間截止日前,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華南永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電話: 02-27186425)洽詢並完成申請,逾期未申請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七)承諾書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案,業經 貴局100年6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7375號函覆100年6月15日申報生效在案,每股以新台幣10元面額發行。有鑑於特定人申請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未能於繳款期限內即時完成,並為維護員工、原股東及投資權益,擬將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股數洽特定人之繳款期間由原訂100年7月26日至100年9月14日延長至100年10月28日。除延長特定人之繳款期間外,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用途及認購價格均維持不變。若因此次特定人繳款期限延長,致原股東、員工或認股人等權利受損,權益受損人可於100年10月31日前,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人願負賠償責任。此致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承諾人:負責人 賴淑楓中華民國100年9月14日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於100年9月14日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延長募集,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9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6202號函核准生效。二、為因應特定人申請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未能於繳款期限內及時完成,並為維護員工、原股東及投資人權益,擬將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股數洽特定人之繳款期間延長至100年10月28日。除延長特定人之繳款期間外,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用途及認購價格均維持不變。三、已依原增資繳款期限截止日前繳納股款者,若因洽特定人繳款期限展延,申請放棄原認股份者,若有原股東、員工或認股人因此而權益受損部分,可檢附相關證明資料向本公司主張權利受損之金額,若經確認無誤,本公司及負責人願負相關賠償責任,並給付自原繳款日起至退回日應加計之利息,利率按郵局之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計算。四、本次現金增資募足股款時之增資基準日授權董事長依實際募款情形另訂之。
1.發生變動日期:100/08/1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清志,鉅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係因個人業務繁忙,擬自100年8月18日起辭去董事職務。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9/06/11~102/06/10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民國 100 年 07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開立發票總金額 營業收入淨額 本月 20679 43565 去年同期 77701 85245 增減金額 -57022 -41680 增減百分比 -73.39 -48.89 本年累計 182311 273313 去年累計 423798 469244 增減金額 -241487 -195931 增減百分比 -56.98 -41.75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1.事實發生日:100/07/282.公司名稱:鉅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為因應特定人申請參與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作業未能於繳款期限內即時完成,擬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8,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發行,預計募得80,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6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7375號函覆100年6月15日申報生效在案。二、本公司現金增資作業時程,原訂特定人繳款期限為100年7月28日,並預計於100年7月29日完成本次現金增資募集。三、為因應特定人申請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未能於繳款期限內及時完成,並為維護員工、原股東及投資人權益,擬將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股數洽特定人之繳款期間由原訂100年7月26日至100年7月28日延長至100年9月14日。除延長特定人之繳款期間外,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用途及認購價格均維持不變。四、本次現金增資募足股款時之增資基準日授權董事長依實際募款情形另訂之。五、已依原增資繳款期限截止日前繳納股款者,若因洽特定人繳款期限展延,申請放棄原認股份者,可於100年8月31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申請,本公司將退回其股款,並給付自原繳款期限截止日起至退回日應加計之利息,利率按郵局之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計算。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內容:壹、本公司經民國100年3月21日董事會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8,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總金額新台幣80,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0年6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737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鉅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CC01050 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F401010 國際貿易業。F401030 製造輸出業。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F113050 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213030 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CC0110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已登記的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1,000,000,000元, 分為10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27,284,750元整,分為42,728,47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86號8樓之ㄧ。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7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91年7月17日,最近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100年6月28日。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一)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8,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1,200,000股供員工認購,其餘85%計6,8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每仟股認購159.14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成整股認購,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併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二) 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三)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07,284,750 元,分為50,728,47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九、增資計劃:充實營運資金。十、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發行新股全數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十、本次增資認股基準日:訂於民國100年7月17日。十二、停止股票過戶日期:依法規定自民國100年7月13日起至民國100年7月17日止停止受理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0年7月12日(星期二)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民生東路4段54號4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0年7月12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十三、股款繳納期限: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納期間自民國100年7月19日至民國100年7月25日,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成整股認購,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併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十四、增資股票之發放:本次增資股票俟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30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十五、代收股款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雙和分行及全省各分行。十六、專戶存儲銀行:玉山商業銀行連城分行參、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財務報表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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