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沃福仕(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98/04/012.公司名稱:鉅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97年度財務報表應為97年基本每股盈餘6.12、稀釋每股盈餘5.60及96年基本每股盈餘2.12,誤植97年基本每股盈餘0.06、稀釋每股盈餘0.06及96年基本每股盈餘0.02。6.因應措施:申請更正財務報表之損益表公告查詢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8/04/012.公司名稱:鉅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97年財務報表會計師出具意見為修正式保留意見(會計原則變動-將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視為費用,而非盈餘之分配),誤植為無保留意見。6.因應措施:申請更正重新上傳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3/26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擬議配發現金紅利新台幣58,880,000元(每仟股配發新台幣2,000元),股票紅利新台幣44,160,000元(每仟股配發150股)3.其他應敘明事項:(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6,331,000元,股票紅利新台幣25,252,000元,以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淨值21.4元為計算基礎,發行新股1,180,000股,計算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以現金發放。(2)擬議配發董監事酬勞新台幣7,006,556元。(3)股利分派如嗣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或註銷、辦理現金增資及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行使、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股東配股、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變更相關事宜。(4)本次增資案,俟提報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配息基準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3/262.股東會召開日期:98/06/19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縣中和市建一路253號2樓(新日式宴會館)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九十七年度營業狀況報告。(二)監察人審查九十七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三)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四)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報告。二.承認事項:(一)承認九十七年度決算表冊案。(二)承認九十七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事項:(一)討論修訂「公司章程」案。(二)討論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三)討論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四)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五)討論九十七年度盈餘、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四.選舉事項:補選獨立董事二席。五.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4/2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6/19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98年股東常會議案及獨立董事提名,惟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股東之提名人數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或所提名獨立董事人選不符法定資格者,不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或提名獨立董事人選者,本公司將於98年4月8日起至98年4月17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提名,凡有意提案、提名之股東務請於98年4月17日下午五時前送達(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正面加註『鉅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常會提案(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19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提名手續。受理提案、提名處所:台北縣中和市建一路186號 8樓之1鉅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陳梨貞 小姐收﹝電話:02-82271799﹞。
1.事實發生日:97/11/112.發生緣由:為配合本公司股票申請登錄興櫃買賣,經97/11/11董事會決議通過將實體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董事會決議內容如下︰一.本次換發股份總數截至97年11月11日止計普通股 29,44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94,400,000元整,所有已發行股份均為有實體股票。相同。二.本次換發新股之比例為1:1,即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股,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三.本次換發相關日程如下: (1).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97年11月15日至97年11月30日止。 (2).全面換票基準日:民國97年11月19 日。 (3).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民國97年12月1日。 (4).新股票興櫃買賣日期:民國97年12月5日。 (5).自新股票開始換發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四.上述換發作業如有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時,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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