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德生技藥品(公)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所屬子公司與原廠AstraZeneca達成QuetiapineFumarate ER Tablets學名藥的專利侵權訴訟無償和解1.事實發生日:104/02/132.公司名稱:法德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 本公司今日與原廠AstraZeneca達成專利訴訟無償和解協議,AstraZeneca將撤銷 2014年10月間對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屬子公司所提出Quetiapine Fumarate ER Tablets 藥品的專利侵權訴訟,並同意本公司該項學名藥產品若獲得美國FDA上市許可, 可於專利到期前一年,即2016年11月1日起於美國上市銷售,且在某些情形下, 上市時間可以早於2016年11月1日。6.因應措施: 本公司將持續配合美國FDA藥證審查作業,並積極進行該學名藥品之上市準備工作。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3/12/25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Pharmadax (Hong Kong) Limited(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有100%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21210(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22395(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8016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2555(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70778(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694805.計息方式:自額度動用之日起以年利率3%計算實際付息時點依借款公司實際營運狀況決定6.還款之:(1)條件:依借款合約條件(2)日期:依借款合約條件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61012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4.28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表原幣金額若為外幣者,係依下列匯率換算為台幣:USD/NTD 30.95CNY/NTD 5.026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3/11/20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Pharmadax (Hong Kong) Limited(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有100%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46392(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96397(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2304(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38701(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70778(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455295.計息方式:自額度動用之日起以年利率3%計算實際付息時點依借款公司實際營運狀況決定6.還款之:(1)條件:依借款合約條件(2)日期:依借款合約條件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49125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7.13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表原幣金額若為外幣者,係依下列匯率換算為台幣:USD/NTD 30.435CNY/NTD 4.974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3/11/20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廣州德芮可製藥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有100%之曾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115981(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6522(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6522(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協助該公司取得銀行短期授信額度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70775(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22295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依背書保證合約條件(2)日期:依背書保證合約條件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115981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64785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3.73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8.48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表金額若為外幣者,係依下列匯率換算為台幣:USD/NTD 30.435CNY/NTD 4.974
1.發生變動日期:103/11/20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鍾裕民 台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缺額補聘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2/06/06~104/06/278.新任生效日期:103/11/20~104/06/27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及所屬子公司接獲原廠AstraZeneca公司律師函通知, 對本公司所開發並已向美國FDA提出第四類學名藥上市審查申請 產品Quetiapine Fumarate ER Tablets,提起專利侵權訴訟。1.事實發生日:103/10/232.公司名稱:法德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Pharmadax USA Inc.、 Pharmadax (Guangzhou) Inc.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及本公司100%持有之轉投資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100%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今年3月完成Quetiapine Fumarate ER Tablets 150mg,200mg,300mg&400mg學名藥產品開發(原廠藥的商品名為Seroquel XR),並依據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對於第四類學名藥(P IV)審查的規定辦理,正式提出產品的ANDA送件申請,挑戰原廠專利。該產品於今年九月中旬獲得FDA正式受理立案(Accept for Review),原廠AstraZeneca(阿斯利康製藥)依照FDA規定及業界慣例須於45日內向本公司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本公司今日接獲原廠律師函專利侵權提告通知。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委任美國專利律師進行訴訟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將持續進行該學名藥產品上市相關事宜。 ANDA (Abbrev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為簡化新藥申請。
公告本公司將於103年10月16日及10月17日參加凱基證券舉辦之海外法人說明會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3/10/16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3/10/16 ~ 103/10/17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09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香港(16 &17/F,China Building,29 Queen's Road Central,Central, Hong Kong)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凱基證券邀請,將於103年10月16日與10月17日參加於香港舉辦之企業日(Corporate Day)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會前非交易時間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3/09/252.重要決議事項: (1)討論事項 1.通過本公司章程修訂案。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3/09/252.重要決議事項: (1)討論事項 1.通過本公司章程修訂案。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3/09/09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3/09/09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09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7號5樓(瑞銀證?台北辦公室)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瑞銀證?(UBS)台北公司舉辦的法人說明會,會中將對公司概況進行簡報說明。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會前非交易時間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3/08/29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鄭清棋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因個人事務繁忙,以書面提請辭去薪酬委員職務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2/06/06~104/06/278.新任生效日期:NA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將自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3個月內召開董事會補行委任,屆時另行公告新任委員。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3/08/19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3/08/19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2段111號6樓(日盛證券總公司6樓國際會議廳)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日盛證券2014年Q3生技研討會,會中將對公司概況進行簡報說明。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08/072.公司名稱:法德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8月7日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1)通過本公司103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案。(2)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用以提撥辦理股票上櫃前之公開承銷案。(3)通過本公司章程修訂案。(4)通過召集本公司103年度第1次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地點、議程暨召集事由等案。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8/07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3/09/25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復興北路99號6樓(”牛牛牛”亞國際會議中心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討論事項1.本公司章程修訂案(二)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8/27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9/25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3/8/7至民國103/8/7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透過轉投資第三地區現有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美金500萬元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佛山英伯士生化技術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美金900萬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美金500萬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藥品生產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不適用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102年度人民幣21,830,111.73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102年度虧損人民幣6,006,702.58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美金900萬元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100%投資之被投資公司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非關係人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15.處分利益(或損失):無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無18.經紀人:無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挹注轉投資公司營運所需資金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2.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2,670萬元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163.38%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62.36%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63.97%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2,070萬元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127.33%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48.60%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49.86%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100年度:-30,418仟元101年度:-46,751仟元102年度:-83,700仟元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無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或不適用35.其他敘明事項: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係採歷史匯率,上表原幣金額若為外幣者,係以USD:NTD=1:30.00計算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3/08/07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Pharmadax (Hong Kong) Limited(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有100%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00864(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40906(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74158(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15064(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1)公司名稱:Pharmadax (Hong Kong) Limited(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有100%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00864(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15064(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17064(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1)公司名稱:Pharmadax (Hong Kong) Limited(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有100%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00864(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17064(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7495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92014(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75816(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986625.計息方式:借款息自借款公司重新向中國外管局申報外債審批通過後以年息0_3%按月計算6.還款之:(1)條件:依借款合約條件(2)日期:依借款合約條件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82387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4.50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表原幣金額若為外幣者,係依下列匯率換算為新台幣:USD/NTD 29.980 CNY/NTD 4.855 EUR/NTD 40.170
代子公司PHARMADAX (HONG KONG) LIMITED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貨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3/08/07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廣州德芮可製藥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有100%之曾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25215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40906(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6243(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87149(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1)公司名稱:廣州德芮可製藥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有100%之曾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25215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87149(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7495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62099(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75816(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778005.計息方式:借款息自借款公司重新向中國外管局申報外債審批通過後以年息3%按月計算6.還款之:(1)條件:依借款合約條件(2)日期:依借款合約條件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82387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4.50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表原幣金額若為外幣者,係依下列匯率換算為新台幣:USD/NTD 29.980 CNY/NTD 4.855 EUR/NTD 40.170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以提撥辦理股票初次上櫃前之公開承銷案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8/07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4,595,000股_5,500,000股。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未定。6.發行價格:未定。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0%_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未定。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0%。除保留員工認購外,餘依證券相關法令規定及本公司一0二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全數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公開銷售。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作為初次上市櫃前提出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定現金增資計劃內容及其他有關事項,如經主管機關核示或因其他情事而有修正必要,暨其他未盡事宜之處,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股東會日期:103/06/102.重要決議事項:承認事項:(1)承認一O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一O二年度虧損撥補案。討論事項:(1)通過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2)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限制案。選舉事項:(1)補選本公司一席監察人案,由葛之剛先生當選。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3/06/1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一)董事-黃逸斌 (薩摩亞商MASTER BRAND GLOBAL CORP代表人) (二)董事-詹惠如(英屬維京群島商SANDEX GROUP LIMITED代表人)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一)董事-詹惠如(英屬維京群島商SANDEX GROUP LIMITED代表人)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佛山英伯士生化技術有限公司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佛山市南海區里水鎮和順和桂工業園和桂大道18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建廠中,完成後將從事藥品製造。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該公司為本公司間接100%持股之轉投資事業,建廠完成 後將為本公司產品之生產基地之一。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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