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寶基因(公)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114/10/30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江輝邦 本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江輝邦 本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改選第七屆董事(含獨立董事)
6.新任生效日期:114/10/3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江輝邦 本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江輝邦 本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改選第七屆董事(含獨立董事)
6.新任生效日期:114/10/3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10/30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9/19
(2)發行股數::7,5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75,000,000元(以面額計算)
(5)發行價格:新台幣35元
(6)員工認購股數: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7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按
發行價格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發行新股之90%,
計6,75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即每仟股認購135.542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
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拼湊成整股之登記,逾期
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或員工認購不足或逾期未認購者,
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新股之權利
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本次增資發行不對外公開承銷。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11/24
(13)最後過戶日:114/11/19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11/20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11/24
(16)股款繳納期間:
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4/12/04~114/12/12
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4/12/15~114/12/19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4/10/30。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 凱基銀行城東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 華南銀行瑞祥分行。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14年10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9553
號函核准。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9/19
(2)發行股數::7,5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75,000,000元(以面額計算)
(5)發行價格:新台幣35元
(6)員工認購股數: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7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按
發行價格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發行新股之90%,
計6,75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即每仟股認購135.542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
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拼湊成整股之登記,逾期
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或員工認購不足或逾期未認購者,
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新股之權利
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本次增資發行不對外公開承銷。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11/24
(13)最後過戶日:114/11/19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11/20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11/24
(16)股款繳納期間:
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4/12/04~114/12/12
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4/12/15~114/12/19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4/10/30。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 凱基銀行城東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 華南銀行瑞祥分行。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14年10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9553
號函核准。
1.事實發生日:114/10/30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取得不動產
依本公司民國114年10月30日董事會決議本公司因營運需求,
擬購買新北市汐止區域之辦公室做為營業辦公使用。
預計投入金額約新台幣一億三千萬元,惟最終成交的價格以本公司與賣方之間所
簽訂的書面交易契約為準。
3.因應措施: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31條規定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取得不動產
依本公司民國114年10月30日董事會決議本公司因營運需求,
擬購買新北市汐止區域之辦公室做為營業辦公使用。
預計投入金額約新台幣一億三千萬元,惟最終成交的價格以本公司與賣方之間所
簽訂的書面交易契約為準。
3.因應措施: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31條規定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10/17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4/10/17召開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會中通過重要事項如下:
(1)報告事項:
1.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2)選舉暨討論事項:
2.1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案。
新任名單如下:
董事: 江輝邦
董事: 章修績
董事: 鄭智全
董事: 健亞生物科技(股)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 陳正
董事: 宏樺投資(股)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 何繼鎔
獨立董事: 高永浩
獨立董事: 陳慈堅
監察人: 鄭武樾
監察人: 柯月梅
監察人: 呂家維
2.2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4/10/17召開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會中通過重要事項如下:
(1)報告事項:
1.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2)選舉暨討論事項:
2.1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案。
新任名單如下:
董事: 江輝邦
董事: 章修績
董事: 鄭智全
董事: 健亞生物科技(股)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 陳正
董事: 宏樺投資(股)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 何繼鎔
獨立董事: 高永浩
獨立董事: 陳慈堅
監察人: 鄭武樾
監察人: 柯月梅
監察人: 呂家維
2.2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當選情形
1.發生變動日期:114/10/17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2.1 董 事:江輝邦 新健南(股)公司董事長
2.2 董 事:章修績 源鴻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2.3 董 事:鄭智全 Energy Focus Inc.產品管理副總
2.4 董 事:健亞生物科技(股)公司 代表人:陳正
健亞生物科技(股)公司董事長兼策略長
2.5 董 事:宏樺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何繼鎔
宏樺投資(股)公司監察人
2.6 獨立董事:高永浩 元展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主持會計師
2.7 獨立董事:陳慈堅 上晉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2.8 監察人:章學涵 生控基因疫苗(股)公司董事長特助
2.9 監察人:柯月梅 捷強實業(股)公司財務經理
2.10監察人:江杰睿 捷強實業(股)公司副總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3.1 董 事:江輝邦 新健南(股)公司董事長
3.2 董 事:章修績 源鴻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3.3 董 事:鄭智全 Energy Focus Inc.產品管理副總
3.4 董 事:健亞生物科技(股)公司 代表人:陳正
健亞生物科技(股)公司董事長兼策略長
3.5 董 事 :宏樺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何繼鎔
宏樺投資(股)公司監察人
3.6 獨立董事:高永浩 元展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主持會計師
3.7 獨立董事:陳慈堅 上晉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3.8 監察人:鄭武樾 台灣卜蜂企業(股)公司董事長
3.9 監察人:柯月梅 捷強實業(股)公司財務經理
3.10 監察人:呂家維 Lucra Agriventures Corp.(菲律賓養豬場)
General Manager
4.異動原因:為本公司於114/10/17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監事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5.1 董 事:江輝邦 7,056,532股
5.2 董 事:章修績 262,589股
5.3 董 事:鄭智全 5,143,187股
5.4 董 事:健亞生物科技(股)公司 (代表人:陳正) 1,124,367股
5.5 董 事 :宏樺投資(股)公司(代表人:何繼鎔) 1,781,592股
5.6 獨立董事:高永浩 0股
5.7 獨立董事:陳慈堅 0股
5.8 監察人 :鄭武樾 0股
5.9 監察人:柯月梅 0股
5.10 監察人:呂家維 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10/17~114/10/16
7.新任生效日期:114/10/17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4/10/17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2.1 董 事:江輝邦 新健南(股)公司董事長
2.2 董 事:章修績 源鴻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2.3 董 事:鄭智全 Energy Focus Inc.產品管理副總
2.4 董 事:健亞生物科技(股)公司 代表人:陳正
健亞生物科技(股)公司董事長兼策略長
2.5 董 事:宏樺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何繼鎔
宏樺投資(股)公司監察人
2.6 獨立董事:高永浩 元展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主持會計師
2.7 獨立董事:陳慈堅 上晉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2.8 監察人:章學涵 生控基因疫苗(股)公司董事長特助
2.9 監察人:柯月梅 捷強實業(股)公司財務經理
2.10監察人:江杰睿 捷強實業(股)公司副總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3.1 董 事:江輝邦 新健南(股)公司董事長
3.2 董 事:章修績 源鴻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3.3 董 事:鄭智全 Energy Focus Inc.產品管理副總
3.4 董 事:健亞生物科技(股)公司 代表人:陳正
健亞生物科技(股)公司董事長兼策略長
3.5 董 事 :宏樺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何繼鎔
宏樺投資(股)公司監察人
3.6 獨立董事:高永浩 元展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主持會計師
3.7 獨立董事:陳慈堅 上晉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3.8 監察人:鄭武樾 台灣卜蜂企業(股)公司董事長
3.9 監察人:柯月梅 捷強實業(股)公司財務經理
3.10 監察人:呂家維 Lucra Agriventures Corp.(菲律賓養豬場)
General Manager
4.異動原因:為本公司於114/10/17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監事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5.1 董 事:江輝邦 7,056,532股
5.2 董 事:章修績 262,589股
5.3 董 事:鄭智全 5,143,187股
5.4 董 事:健亞生物科技(股)公司 (代表人:陳正) 1,124,367股
5.5 董 事 :宏樺投資(股)公司(代表人:何繼鎔) 1,781,592股
5.6 獨立董事:高永浩 0股
5.7 獨立董事:陳慈堅 0股
5.8 監察人 :鄭武樾 0股
5.9 監察人:柯月梅 0股
5.10 監察人:呂家維 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10/17~114/10/16
7.新任生效日期:114/10/17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4/10/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2.1董 事:江輝邦 本公司董事
2.2董 事:章修績 本公司董事
2.3董 事:鄭智全 本公司董事
2.4董 事:健亞生物科技(股)公司 代表人:陳正 本公司董事
2.5董 事:宏樺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何繼鎔 本公司董事
2.6獨立董事:高永浩 本公司獨立董事
2.7獨立董事:陳慈堅 本公司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同意董事及其代表人,為自己或他人投資或
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4/10/17~117/10/16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
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4/10/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2.1董 事:江輝邦 本公司董事
2.2董 事:章修績 本公司董事
2.3董 事:鄭智全 本公司董事
2.4董 事:健亞生物科技(股)公司 代表人:陳正 本公司董事
2.5董 事:宏樺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何繼鎔 本公司董事
2.6獨立董事:高永浩 本公司獨立董事
2.7獨立董事:陳慈堅 本公司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同意董事及其代表人,為自己或他人投資或
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4/10/17~117/10/16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
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9/19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 114/09/1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 7,5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62,5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以新台幣35元發行。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750,000股,
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新股
總額90%,計6,75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
股比例認購,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
內,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拼湊成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
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或員工認購不足或逾期未認購者,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與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
條件及方式、募集金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
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有因市場狀況及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法令規定
及因應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時,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
理之。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
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由,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之。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 114/09/1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 7,5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62,5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以新台幣35元發行。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750,000股,
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新股
總額90%,計6,75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
股比例認購,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
內,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拼湊成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
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或員工認購不足或逾期未認購者,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與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
條件及方式、募集金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
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有因市場狀況及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法令規定
及因應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時,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
理之。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
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由,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之。
1.事實發生日:114/09/19
2.發生緣由: 本公司依113年第四季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截至113年12月31日
累積虧損為224,478仟元,加計114年前七月發生之淨損29,003仟元,
已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498,000仟元*1/2=249,000仟元)。
3.因應措施:依公司法第211條規定,提報於最近一次股東會。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本公司依113年第四季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截至113年12月31日
累積虧損為224,478仟元,加計114年前七月發生之淨損29,003仟元,
已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498,000仟元*1/2=249,000仟元)。
3.因應措施:依公司法第211條規定,提報於最近一次股東會。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3/28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事宜
(1) 股東會召開日期:114年6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時整
(2) 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35號B棟2樓(宏匯瑞光廣場)
(3) 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113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3.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個別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四)臨時動議:
(4) 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4年4月28日至114年6月26日止。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
最後過戶日為114年4月25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截至本次股東常會停止
過戶日之股東名簿記載,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
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二)受理期間為114年4月18日至114年4月28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三)受理處所:瑞寶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地址:台北市民權東路六段160號13樓)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事宜
(1) 股東會召開日期:114年6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時整
(2) 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35號B棟2樓(宏匯瑞光廣場)
(3) 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113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3.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個別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四)臨時動議:
(4) 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4年4月28日至114年6月26日止。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
最後過戶日為114年4月25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截至本次股東常會停止
過戶日之股東名簿記載,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
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二)受理期間為114年4月18日至114年4月28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三)受理處所:瑞寶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地址:台北市民權東路六段160號13樓)
1.事實發生日:114/03/28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4/03/28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林素雯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劉慧媛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林素雯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王慕凡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配合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職務調整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4/03/12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自民國114年起調整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林素雯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劉慧媛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林素雯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王慕凡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配合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職務調整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4/03/12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自民國114年起調整
1.事實發生日:113/06/27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一一三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一)通過承認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個別財務報表案。
(二)通過承認本公司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一一三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一)通過承認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個別財務報表案。
(二)通過承認本公司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產品「安穩豬瘟E2基因改造次單位不活化疫苗」,取得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所頒發之動物用藥品許可證
1.事實發生日:113/04/09
2.發生緣由:本公司產品「安穩豬瘟E2基因改造次單位不活化疫苗」
,取得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所頒發之動物用藥品許可證。
3.因應措施:將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之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3年4月9日接獲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關於
本公司取得「安穩豬瘟E2基因改造次單位不活化疫苗」
產品之動物用藥品許可證之函文。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3/04/09
2.發生緣由:本公司產品「安穩豬瘟E2基因改造次單位不活化疫苗」
,取得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所頒發之動物用藥品許可證。
3.因應措施:將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之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3年4月9日接獲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關於
本公司取得「安穩豬瘟E2基因改造次單位不活化疫苗」
產品之動物用藥品許可證之函文。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3/03/29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事宜
(1) 股東會召開日期:113年6月27日(星期四)上午10時整
(2) 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35號B棟2樓(宏匯瑞光廣場)
(3) 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112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個別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臨時動議:
(4) 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3年4月29日至113年6月27日止。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
最後過戶日為113年4月26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截至本次股東常會停止
過戶日之股東名簿記載,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
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及提名監察人候選人。
(二)受理期間為113年4月19日至113年4月29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三)受理處所:瑞寶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地址:台北市民權東路六段160號13樓)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事宜
(1) 股東會召開日期:113年6月27日(星期四)上午10時整
(2) 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35號B棟2樓(宏匯瑞光廣場)
(3) 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112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個別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臨時動議:
(4) 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3年4月29日至113年6月27日止。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
最後過戶日為113年4月26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截至本次股東常會停止
過戶日之股東名簿記載,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
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及提名監察人候選人。
(二)受理期間為113年4月19日至113年4月29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三)受理處所:瑞寶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地址:台北市民權東路六段160號13樓)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3/03/29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告本公司產品「圓滿豬環狀病毒感染症基因改造次單位疫苗」,取得越南MINISTRYOFAGRICULTUREANDRURALDEVELOPMENT所頒發之動物用藥品許可證
1.事實發生日:113/01/09
2.發生緣由:本公司產品「圓滿豬環狀病毒感染症基因改造
次單位疫苗」,取得越南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DEVELOPMENT所頒發之動物用藥品許可證。
3.因應措施:將依規定進行本產品之生產與越南市場的銷售。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3年1月9日接獲越南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DEVELOPMENT關於本公司取得「圓滿
豬環狀病毒感染症基因改造次單位疫苗」產品之動物用藥品
許可證之函文。
1.事實發生日:113/01/09
2.發生緣由:本公司產品「圓滿豬環狀病毒感染症基因改造
次單位疫苗」,取得越南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DEVELOPMENT所頒發之動物用藥品許可證。
3.因應措施:將依規定進行本產品之生產與越南市場的銷售。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3年1月9日接獲越南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DEVELOPMENT關於本公司取得「圓滿
豬環狀病毒感染症基因改造次單位疫苗」產品之動物用藥品
許可證之函文。
公告本公司產品「免痢豬流行性下痢病毒感染症基因改造 次單位不活化疫苗」,取得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所頒發之 動物用藥品許可證
1.事實發生日:112/10/18
2.發生緣由:本公司產品「免痢豬流行性下痢病毒感染症基因改造次單位不
活化疫苗」,取得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所頒發之動物用藥品許可證。
3.因應措施:將依規定進行本產品之生產與上市。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2年10月18日接獲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關於
本公司取得「免痢豬流行性下痢病毒感染症基因改造次單位不活化疫苗」
產品之動物用藥品許可證之函文。
1.事實發生日:112/10/18
2.發生緣由:本公司產品「免痢豬流行性下痢病毒感染症基因改造次單位不
活化疫苗」,取得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所頒發之動物用藥品許可證。
3.因應措施:將依規定進行本產品之生產與上市。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2年10月18日接獲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關於
本公司取得「免痢豬流行性下痢病毒感染症基因改造次單位不活化疫苗」
產品之動物用藥品許可證之函文。
1.事實發生日:112/08/25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10元,
實收股款總額為新台幣10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2年8月25日為現金增資基準日。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10元,
實收股款總額為新台幣10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2年8月25日為現金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12/08/18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認股繳納期限於112年8月18日截止,惟仍有部份
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故本公司特此催告。
3.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2年8月19日至112年9月
18日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如有認股意願,敬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凱基
銀行松山分行及全台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3)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2號5樓;電話:(02) 2389-2999)。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認股繳納期限於112年8月18日截止,惟仍有部份
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故本公司特此催告。
3.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2年8月19日至112年9月
18日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如有認股意願,敬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凱基
銀行松山分行及全台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3)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2號5樓;電話:(02) 2389-2999)。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6/30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一一二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一)通過承認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個別財務報表案。
(二)通過承認本公司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二、選舉事項:
(一)補選一席監察人案。
新任名單如下:
監察人: 江杰睿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一一二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一)通過承認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個別財務報表案。
(二)通過承認本公司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二、選舉事項:
(一)補選一席監察人案。
新任名單如下:
監察人: 江杰睿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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