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寶基因(公)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0/03/19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事宜(1)股東會召開日期:110年6月11日(星期五)上午10時整(2)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23巷34弄1號(駿宇飯店二樓會議室)(3)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2.本公司109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案。2.本公司109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2.補選一席監察人案。(四)臨時動議:(4)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0年4月13日至110年6月11日止。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最後過戶日為110年4月12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172條之1、192條之1及216條之1規定,截至本次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之股東名簿記載,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及提名監察人候選人。(二)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期間為110年4月1日起至110年4月12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三)受理提案處所:瑞寶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民權東路六段160號13樓)
1.事實發生日:109/09/30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9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10元, 實收股款總額為新台幣10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2)本公司訂定109年09月30日為現金增資基準日。
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延長109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之特定人繳款期間1.事實發生日:109/08/252.發生緣由:本公司申請延長10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特定人繳款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8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56201號函核准在案,同意本公司申請延長10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特定人繳款期間延長至109年09月30日。3.因應措施:於保護股東權益,對已繳交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訂定相關之補償方案及承諾書如下:(1)適用對象: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2)申請期間:109年08月26日起至109年09月08日止。(3)申請方式: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 如已無認購意願,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加蓋原留印鑑,並檢附 原現金增資認股繳款證明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印鑑卡 (舊戶者免繳)及匯款銀行帳號徵詢單,於109年09月08日17:00前, 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送達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逾期未送(寄)達 或上列文件未齊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4)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 員工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 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註2))×利率%(註1)/365】 註1:利率係以台灣銀行109年08月24日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利率0.755% 註2:實際退款日訂為109年09月23日;應付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5)對於已繳款人要求退還之股款暨原認購股數,本公司負責人將洽特定人承諾 悉數認購或洽其他特定人認足,並負責退還原繳款者所繳款項及支付應計利息。4.其他應敘明事項:承諾書瑞寶基因股份有限公司109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因特定人認購作業時間不足,導致須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上述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對原股東、員工以及認股人權益應無重大影響,然若因此發生損害並以書面舉證合理說明權益受損部份,本人承諾負賠償之責任。立書承諾人:瑞寶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江輝邦
1.事實發生日:109/08/182.發生緣由:本公司109年現金增資,原特定人繳款期間109/09/24~109/09/25,因特定人繳款作業時間考量,故擬向證券主管機關申請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待取得主管機關延長核准函後另行公告之。
1.事實發生日: 109/08/112.發生緣由:(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9/07/20(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9/08/10(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減資後對淨值總金額不變,惟流通在外股數減少,以109年第二季經會計師核閱 之財務報表數字設算,相對影響每股淨值約計如下: 實收資本額(元) 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 每股淨值減資前 1,056,5800,000 105,658,000 1.75減資後 210,000,000 21,000,000 8.80(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另行公告之。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9/08/11接獲主管機關核准減資變更登記核准函。
1.事實發生日:109/07/312.發生緣由:本公司收到監察人林勇進郵寄之信件,聲明因忙碌因素辭任監察人乙職。3.因應措施: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規定,監察人因故解任,致人數不足公司章程 規定者,宜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故本次缺額擬於110年股東常會補選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7/302.發生緣由:(1)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2款規定,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應委託金融機構代收價款,並存儲於本公司所開立之專戶內,且應分別訂立委託代收價款合約書及委託存儲價款合約書,並於訂約二日內,將訂約行庫名稱及訂約日期公告。(2)訂約日期:109/07/30(3)委託代收存款機構:彰化銀行仁和分行(4)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彰化銀行東湖分行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7/202.發生緣由:(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9/03/27(2)發行股數:10,0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100,000,000元(5)發行價格:依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6)員工認購股數: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1,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按發行價格 認購。(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發行新股之90%,計 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即 每仟股認購428.571428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 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拼湊成整股之登記,逾期未 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或員工認購不足或逾期未認購者, 由董事會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新股之權利 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本次增資發行不對外公開承銷。(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9/08/16(13)最後過戶日:109/08/11(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8/12(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8/16(16)股款繳納期間: 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09/08/24~109/09/23 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09/09/24~109/09/25(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待與銀行簽訂合約後公告。(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待與銀行簽訂合約後公告。(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待與銀行簽訂合約後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9年07月20日金管 證發字第10903499641號函核准。
1.事實發生日:109/07/20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9年0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並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07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49964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3.因應措施:(一)本公司減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056,580,000元,股數為105,658,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10,000,000元,股數為21,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二)減資比例為80.12455%,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銷除801.2455股(即每仟股換發198.7545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三)茲訂定減資換發股票時程如下:1、減資基準日:109年07月29日。2、減資換票基準日:109年08月16日。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9年08月11日。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9年08月12日起至109年08月21日止。5、全面換發新股票開始日:109年08月24日。(四)本次減資如因實際作業需要而需變動或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五)本次減資換發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六)換發之程序及手續:1、因應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請股東收到全面換票申請書(請蓋妥原留印鑑)後連同舊股票一併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票手續,倘股東為新戶,另須檢附股東印鑑卡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辦理;因股票為公發公司,無法直接撥入股東之集保帳戶項下,換發新票後將股票登錄於股東登錄帳項下。2、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七)、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6/24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一○九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 (一)通過承認本公司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案。 (二)通過承認本公司108年度虧損撥補案。二、討論事項: (一)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部分條文案。 (二)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處理準則」部分條文案。 (三)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處理準則」部分條文案。 (四)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五)通過本公司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6/242.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109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以彌補累積虧損3.因應措施:(1)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及第74條規定辦理,辦理致債權人公告減資事宜。(2)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業經民國109年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辦理減少資本額以彌補累積虧損。(3)本公司計劃辦理減少資本額新台幣846,580,000元,銷除股份84,658,000股, 減資比例為80.12455%,減資後之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10,000,000元, 股數為21,000,000股,每股新台幣面額10元。(4)本次減資案俟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及相關作業事宜。(5)本公司債權人如對前述減資案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本公告日起 (自民國109年6月24日起至民國109年7月24日止 )以書面方式向本公司提出, 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書面異議請親交或郵寄(以郵戳日為憑)瑞寶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60號13樓A室 財務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3/27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 109/03/2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 1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以新台幣10元發行。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1,000,000股,由本公司 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新股 總額90%,計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 股比例認購,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 內,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拼湊成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 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或員工認購不足或逾期未認購者,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與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 條件及方式、募集金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 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有因市場狀況及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法令規定 及因應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時,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 理之。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 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由,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之。
1.事實發生日:109/03/272.發生緣由:本公司為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擬辦理減資。減資金額:新台幣846,580,000元消除股份:84,658,000股減資比率:80.12455%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10,000,000元預定股東會日期:109/06/24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減資後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2)本次減資案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訂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例銷除股份並換發新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登記,逾期未辦理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收購。(3)減資相關事宜,如因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事實發生日:109/03/27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股東常會事宜(1)股東會召開日期:109年6月24日(星期三)下午2時整(2)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23巷34弄1號(駿宇飯店二樓會議室)(3)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08年度營業報告。2.本公司108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3.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4.修訂本公司「庫藏股轉讓員工辦法」。(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案。2.本公司108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部分條文案。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處理準則」部分條文案。3.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處理準則」部分條文案。4.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5.本公司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四)臨時動議:(4)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9年4月26日至109年6月24日止。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最後過戶日為109年4月25日。(因109年04月25日適逢假日故提前至109年04月24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截至本次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之股東名簿記載,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二)受理股東提案期間為109年4月17日起至109年4月27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三)受理提案處所:瑞寶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民權東路六段160號13樓A室)
1.事實發生日:109/03/27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12/232.發生緣由:本公司會計主管異動3.因應措施: (1)發生變動日期: 108/12/23(2)舊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張文瑜/會計主任(4)異動情形:新任(5)異動原因:原會計主管辭職,董事會決議通過新任會計主管任命(6)生效日期:108/12/23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10/312.發生緣由:本公司會計主管異動3.因應措施: (1)發生變動日期: 108/10/31 (2)舊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劉亞梅/會計資深經理 (3)新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張文瑜/會計主任(暫代)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 「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5)異動原因: 新任會計主管待董事會通過任命 (6)生效日期:108/10/3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8/10/25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章修綱 本公司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江輝邦 本公司董事長5.異動原因:依民國108年10月25日董事會決議6.新任生效日期:108/10/257.其他應敘明事項: 原總經理於108/10/25辭任,108/10/25董事會通過董事長兼任總經理。
1.董事會決議日:108/10/2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江輝邦 本公司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本公司同意經理人有兼任其它營利事業之職務,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 下,在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解除競業禁止之限制。 (1)新健南(股)公司董事長 (2)捷強實業(股)公司董事長 (3)新強農牧(股)公司董事長 (4)杰強國際貿易(股)公司董事長 (5)凱邁化學製藥(股)公司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10/252.發生緣由:經本公司經營階層考量,在目前全力衝刺業績以創造營收及撙節成 本開源節流,為現階段最大之重要目標與方向,且短期內無重登興櫃時程, 暫不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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