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祺電通(上)公司公告
1.股東會決議日:105/04/2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樺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樺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朱復銓董事:樺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樓朝宗董事:許付松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董事、法人董事及其代表人可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票決結果本案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許付松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許付松:北京瑞祺電通科技有限公司 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上地創業路8號群英科技園5號樓4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生產電子監控產品及網路通訊產品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5/04/20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276,140,916元,每股分派新台幣4.6元。4.除權(息)交易日:105/05/095.最後過戶日:105/05/10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5/11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5/158.除權(息)基準日:105/05/159.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利發放日訂於105/05/27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2.報導日期:105/04/143.報導內容:「瑞祺電今年營收看增二至三成,每股純益挑戰8元以上」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報導所載均係市場與媒體善意推估,一切資訊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澄清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財訊快報2.報導日期:105/04/133.報導內容:「瑞祺電訂單能見度達年中,集團效應挹注獲利能力,法人估今年EPS逾8元」「目前訂單能見度已達年中,今年營收預計成長2-3成,EPS可望進一步跳升至逾8元。」「法人預估,瑞祺電上半年營收有機會向20億元挑戰,年增率可望逾20%,下半年業績優於上半年,全年營收預估超過42億元,上看46億元,EPS則有向8元以上挑戰的實力。」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報導所載均係市場與媒體善意推估,一切資訊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澄清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7版2.報導日期:105/04/063.報導內容:「樺漢(6414)旗下瑞祺電(6416),受惠全球網路流量升級需求,可望有優於去年30%出貨動能,3月步入旺季營收,併入樺漢營收動能可期...」「樺漢以鴻海集團產能,扶植眾多小金雞業績暴衝,持股33.32%的瑞祺電在興櫃掛牌交易,今年將有轉上市櫃計畫,也會是樺漢為首的工業電腦集團今年重頭戲...」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報導所載均係市場與媒體善意推估,一切資訊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澄清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變更 營業處所相關事宜1.事實發生日:105/03/292.公司名稱:瑞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自民國105年4月6日 (星期三)起變更營業處所,新址及聯絡電話等相關資訊詳列如下: (1)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2)電話:(02)2371-1658 (3)傳真:(02)2371-5618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凡本公司股東自民國105年4月6日(星期三)起,洽辦股票過戶 、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 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親臨或郵寄至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 6號6樓」辦理。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10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4/20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樹林區博愛街242號綜合棟1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討論事項 (1)公司章程修正案二、報告事項 (1)一○四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報告三、承認事項 (1)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四年度盈餘分派案四、討論事項 (1)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正案 (2)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案(新增) (3)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供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櫃)公開承銷案(新增)五、臨時動議六、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2/2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4/20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擬定於105年2月5日起至105年2月22日下午六時止,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依規定辦理股東提案手續,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受理提案之地點:瑞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市樹林區博愛街242號8樓,電話:(02)7705-8888。二、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105年3月19日起至105年4月17日,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依相關說明投票。網址:www.stockvote.com.tw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2.報導日期:105/02/223.報導內容:C1版:「法人看好...如網通的瑞祺電、手持裝置的沅聖,車載系統的南京亞士德及機構廠樺鼎,今年都有爆發性成長,營收年增率均將有三成水準...」C3版:「瑞祺電台灣方面持續擴產因應新訂單,法人預估今年該公司合併營收可望挑戰50億元大關。」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報導所載均係市場與媒體善意推估,一切資訊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澄清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1/282.公司名稱:瑞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及105年2月19日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告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決議以現金分派104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20,000,000元及104年度董事酬勞新台幣3,800,000元。(2)董事會決議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估計金額差異分別為13,800,000元及2,114,500元,差異原因係會計估計變動所致,差異數做為105年度損益。(3)依櫃買中心指示先以發布重大訊息之方式公告相關資訊,待申報系統上線後再補行申報相關資訊。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105/02/193.報導內容:「樺漢營收動能之一的瑞祺電...將在第1季財報自結後送件申請掛牌上市,最快將在今年第3季由興櫃轉上市。」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報導所載均係市場與媒體善意評論,一切資訊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澄清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2.報導日期:105/02/043.報導內容:「瑞祺電去年營收逾35.4億元、年增18%。」「法人預估,全年每股稅後純益上看6元。瑞祺電今年營收成長目標設定三成,目前瑞祺電登錄興櫃,預計下半年掛牌上市。」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報導所載均係市場與媒體善意推估,一切資訊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澄清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1/28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4/20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樹林區博愛街242號綜合棟1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討論事項 (1)公司章程修正案二、報告事項 (1)一○四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報告三、承認事項 (1)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四年度盈餘分派案四、討論事項 (1)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正案五、臨時動議六、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2/2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4/20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擬定於105年2月5日起至105年2月22日下午六時止,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依規定辦理股東提案手續,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受理提案之地點:瑞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市樹林區博愛街242號8樓,電話:(02)7705-8888。二、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105年3月19日起至105年4月17日,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6/01/28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4.6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76,140,916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2.報導日期:104/11/023.報導內容:「瑞祺第4季將步入網安產品旺季,全年業績則將較去年呈雙位數增長,2016年持續維持高成長動能。」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報導所載均係市場與媒體善意推估,一切資訊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澄清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10/272.公司名稱:瑞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自105年1月1日起,改委由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業已於104年10月23日經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函復准予備查。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凡本公司股東自105年1月1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親臨或郵寄至台北市民生東路一段51號3樓,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聯絡電話:(02)2562-1658。
1.事實發生日:104/10/142.公司名稱:瑞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自105年1月1日起,改委由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並於與新代辦股務機構簽約後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申請備查。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凡本公司股東自105年1月1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親臨或郵寄至台北市民生東路一段51號3樓,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聯絡電話:(02)2562-1658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104/10/123.報導內容:「瑞祺電 最快明年中掛牌」「瑞祺電(6416),計畫明年第2季送件掛牌」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報導所載均係市場與媒體善意評論,一切資訊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澄清。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09/03工商時報B6版2.報導日期:104/09/033.報導內容:「下半年受惠中國新標案,有明顯優於上半年成長性。」「法人也看好其獲利擁有更大的成長空間,今年不難賺半個股本。」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未對外發布財務業務預測,媒體所刊載之預測數字係善意推估,本公司特此澄清。有關本公司之財務與業務資訊,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本公司一切資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特此澄清。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08/21工商時報B5版2.報導日期:104/08/213.報導內容:「依照歷史經驗,瑞祺電上下半年比重約45:55,今年度受惠新訂單加入,有機會呈現40:60比例走勢,季底、年底客戶拉貨程度加劇,皆有利於營收再上攻優於第 2季營收8.07億元創高。」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未對外發布財務業務預測,媒體所刊載之預測數字係善意推估,本公司特此澄清。有關本公司之財務與業務資訊,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本公司一切資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特此澄清。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8/1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資深副總經理:許付松資深副總經理:陳履平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董監事及自營或為他人經營同類之業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除董事兼經理人許付松因與自身利益有關已迴避外,經主席徵詢其餘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資深副總經理:許付松資深副總經理:陳履平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陳履平:北京瑞祺電通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北京瑞傳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暨 總經理許付松:北京瑞祺電通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北京瑞傳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上地創業路8號群英科技園5號樓4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網路通訊產品批發等相關服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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