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祺電通(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3/10/142.公司名稱:瑞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3年10月9日接獲公開收購人樺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通知,爰依法令規定成立審議委員會。6.因應措施:本公司董事會於103年10月14日通過設置審議委員會,除現任獨立董事黃文進先生與邵建華女士外,另遴選劉心平先生為審議委員,並將召開審議委員會,就規定事項為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對樺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之審議委員會結果1.收到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103/10/092.召開日期:103/10/143.會議出席人員:黃文進委員、邵建華委員及劉心平委員4.委員會就本次收購審議結果,並應載明審議委員會同意或反對之明確意見及反對之理由:(1)樺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擬以每股新台幣46元之現金對價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最高數量為11,400,000股,最低收購數量為10,200,000股。(2)經參酌公開收購人提出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公開收購說明書及其他書件,係依照主管機關規定之公開收購條件及程序,審議委員會認為其收購條件應尚符合公平之原則。(3)另依公開收購說明書獨立專家林育雅會計師對本公開收購案出具之收購價格合理性意見書,其以市價法、股價淨值比法及本益比法評價分析,得出本公司普通股之合理收購價格區間為每股新台幣43.80∼60.03元,依其獨立意見認為本次收購對價新台幣46元,應屬允當合理。綜上,經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認為本次收購之條件及價格應尚屬公平與合理,建議股東可參與應賣,但仍請股東詳閱公開收購人之公開收購公告及公開收購說明書等,包括公開收購說明書所載股東參與應賣之相關風險,自行決定是否應賣。5.其他相關重大訊息:無
1.收到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103/10/092.現任董事、監察人及其配偶與未成年子女、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目前持有之股份種類及數量:稱謂 姓名 持有股份數量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股 董事長 許付松 409,840 39,438董事 瑞傳科技(股)公司 19,936,035 0代表人 陳曉華 53,865 234,850董事 洪德富 193,446 108,730董事 江淑慧 27,815 62,462獨立董事 黃文進 0 0 獨立董事 邵建華 0 0 獨立董事 方文昌 0 0大股東 瑞傳科技(股)公司 19,936,035 0大股東 政祺(股)公司 6,638,318 03.會議出席人員:許付松董事長、洪德富董事、瑞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曉華董事、江淑慧董事、黃文進獨立董事及邵建華獨立董事4.就本次收購對其公司股東之建議,並應載明任何持反對意見之董事姓名及其所持理由:(一)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同意通過103年10月14日審議委員會對股東之建議如下:(1)樺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擬以每股新台幣46元之現金對價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最高數量為11,400,000股,最低收購數量為10,200,000股。(2)經參酌公開收購人提出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公開收購說明書及其他書件,係依照主管機關規定之公開收購條件及程序,審議委員會認為其收購條件應尚符合公平之原則。(3)另依公開收購說明書獨立專家林育雅會計師對本公開收購案出具之收購價格合理性意見書,其以市價法、股價淨值比法及本益比法評價分析,得出本公司普通股之合理收購價格區間為每股新台幣43.80∼60.03元,依其獨立意見認為本次收購對價新台幣46元,應屬允當合理。(二)準上說明,建議本公司股東應可參與應賣。但仍請股東詳閱公開收購人之公開收購公告及公開收購說明書等,包括公開收購說明書所載股東參與應賣之相關風險,自行決定是否應賣。5.公司財務狀況於最近期財務報告提出後有無重大變化,及其變化內容:無。6.現任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持有公開收購人或其關係企業之股份種類、數量及其金額:稱謂 姓名 股票名稱及種類 數量(股) 金額(元) 董事 瑞傳科技(股)公司 樺漢科技普通股 9,641 96,410獨立董事 黃文進 群創光電普通股 10,000 100,000大股東 政祺(股)公司 樺漢科技普通股 110,528 1,105,2807.其他相關重大訊息:請本公司股東詳閱公開收購人之公開收購說明書。查詢公開收購說明書之網址為:http://www.gfortune.com.tw (受委任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網頁)以及http://mops.twse.com.tw/index.htm (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03/10/09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樺漢科技(股)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3/10/09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樺漢科技(股)公司經由公開收購及與本公司股東進行股份交換,成為本公司之策略合作夥伴。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結合彼此資源,強化競爭力,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應屬正面影響。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建立策略合作關係9.其他應敘明事項:(1)樺漢科技(股)公司擬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公開收購期間為103年10月13日起至103年10月23日止,共11日。每股公開收購價格為新台幣46元整。本次樺漢科技預定公開收購之最高股數為瑞祺電通已發行普通股11,400,000股,約占瑞祺電通股權比例18.99%,若應賣數量未達預定收購量,但已達瑞祺電通已發行普通股10,200,000股,約占瑞祺電通股權比例16.99%,本次公開收購數量條件即告成就。(2)於公開收購完成後,樺漢科技(股)公司與本公司股東進行股份交換,換股比例為本公司每4股換發樺漢科技(股)公司1股。此次股份交換,樺漢科技(股)公司將持股約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14.33%。(3)本次樺漢科技與瑞祺電通股份交換之先決條件,需以樺漢科技完成以下條件:a.公開收購取得瑞祺電通已發行普通股11,400,000股;b.股東(臨時)會通過「取得或處分資產之處理程序」修訂案;c.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股份受讓申報生效函。d.台灣證券交易所同意增資普通股之上市交易申請。(4)經由公開收購最高股數暨股份交換後,樺漢科技(股)公司將持有本公司普通股20,000,000股,約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33.32%。
1.事實發生日:103/10/092.公司名稱:瑞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 樺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樺漢科技)、瑞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瑞傳科技)及瑞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瑞祺電通)共同著眼於提供客戶全方位服務(工業電腦、IA自動化、網路安全伺服器、雲端硬體平台等產品)、強化研發動能及提升競爭力,提議結合彼此資源、強化彼此競爭力,冀於103年10月9日同日召開董事會同意通過如下:1.樺漢科技擬依證券交易法及相關法令規定,公開收購瑞祺電通普通股股份,公開收購期間為103年10月13日起至103年10月23日止,共11日。每股公開收購價格為新台幣46元整。本次樺漢科技預定公開收購之最高股數為瑞祺電通已發行普通股11,400,000股,約占瑞祺電通股權比例18.99%,(即「預定收購數量」),若應賣數量未達預定收購量,但已達瑞祺電通已發行普通股10,200,000股,約占瑞祺電通股權比例16.99%,(即「最低收購數量」),本次公開收購數量條件即告成就,若依公開收購說明書所列之其他公開收購條件均成就後,樺漢科技對所有應賣數量將在不超過最高收購數量的範圍內應全數予以收購。另瑞傳科技將提出所持有瑞祺電通普通股9,300,000股,約占瑞祺電通股權比例15.49%,參與樺漢科技公開收購瑞祺電通普通股之應賣,惟最終處分結果仍需視瑞祺電通之公開收購結果而定。2.樺漢科技擬依公司法第156條第8項之規定,由樺漢科技增資發行新股2,150,000股(約占樺漢科技增資後股權比例3.13%),受讓由瑞傳科技持有之4,700,000股及其他股東持有之股份,合計受讓瑞祺電通普通股8,600,000股(約占瑞祺電通股權比例14.33%);換股比例為樺漢科技普通股1股換發瑞祺電通普通股4股。本次樺漢科技與瑞祺電通股份交換以樺漢科技前項公開收購成就、股東臨時會通過「取得或處分資產之處理程序」修訂案、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募集發行增資普通股申報生效函、台灣證券交易所同意增資普通股之上市交易申請及其他法定要件均已達成為先決條件。本次預計股份交換基準日為103年12月31日。 經由上述公開收購最高股數暨股份交換後,樺漢科技將持有瑞祺電通普通股20,000,000股,約占瑞祺電通股權比例33.32%。以樺漢科技而言,將迅速切入網通產品代工領域,擴張工業電腦產品之多樣性與現有資源之整合布局。對瑞傳科技透過此次策略合作,除了取得相當的現金挹注及當年度財務報表正面助益外,亦增加對樺漢科技持股1,175,000股,約占樺漢科技股權比例1.71%,具有未來升值及轉投資之實質效益,並可借重樺漢科技力量,擴大業務、行銷、採購能力及增加爭取國際大單機會,提昇公司及股東利益。就瑞祺電通在此策略合作之下,整合彼此技術優勢,提升研發能量,加速新產品推出,擴大營運規模,提升營運綜效,對公司財務、業務亦有相當助益。 藉此公開收購暨股份交換下,彼此間將更強化鞏固各自在專業領域之優勢,在行銷、採購及研發資源互補共享及充分合作下,整合彼此企業資源,發揮客戶整合行銷及產品線互補效益,亦可擴大營運規模、增加經濟效益,大幅提升整體營運績效,增進彼此間未來成長空間。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對樺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之相關事宜說明1.收到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103/10/092.現任董事、監察人及其配偶與未成年子女、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目前持有之股份種類及數量:稱謂 姓名 持有股份數量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股 董事長 許付松 409,840 39,438董事 瑞傳科技(股)公司 19,936,035 0代表人 陳曉華 53,865 234,850董事 洪德富 193,446 108,730董事 江淑慧 27,815 62,462獨立董事 黃文進 0 0 獨立董事 邵建華 0 0 獨立董事 方文昌 0 0大股東 瑞傳科技(股)公司 19,936,035 0大股東 政祺(股)公司 6,638,318 03.會議出席人員:不適用4.就本次收購對其公司股東之建議,並應載明任何持反對意見之董事姓名及其所持理由:不適用5.公司財務狀況於最近期財務報告提出後有無重大變化,及其變化內容:無6.現任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持有公開收購人或其關係企業之股份種類、數量及其金額:稱謂 姓名 股票名稱及種類 數量(股) 金額(元) 董事 瑞傳科技(股)公司 樺漢科技普通股 9,641 96,410獨立董事 黃文進 群創光電普通股 10,000 100,000大股東 政祺(股)公司 樺漢科技普通股 110,528 1,105,2807.其他相關重大訊息: 公開收購通知書主要內容: (一)公開收購對價:以現金為對價,每股收購對價為新台幣46元。 (二)預定公開收購之最高及最低數量:收購最高數量為11,400,000股; 收購最低數量為10,200,000股。 (三)公開收購期間:自民國103年10月13日起至民國103年10月23日止,接受 申請應賣時間為收購有價證券期間每個營業日上午9時00分至下午3時30 分(台灣時間)。 (四)收購限制:應賣人對提出應賣之股份應有完整之所有權及處分權,且應賣 之股份並無任何質權設定、未遭假扣押、假處分等保全程式,且無其他 轉讓之限制。如於應賣後股份遭假扣押、假處分等保全程式或強制執行 程式,或出現其他轉讓之限制,縱使該等股份已撥入受委任機構公開收 購專戶,將視為自始未提出應賣而不計入已參與應賣之股份數量。 (五)收購對價支付日:本次公開收購條件均成就時,收購期間屆滿日後次日起 算5個營業日以內(含第5個營業日)。 (六)本次公開收購受委任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七)因應措施: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4條第1項 規定,本公司將於接獲公開收購人送達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副本及相關書 件後七日內,召開董事會及審議委員會,並就規定事項公告、作成書面 申報金管會備查及抄送證券相關機構。 (八)其他應敘明事項:請詳公開收購人之公開收購說明書。 查詢本公開收購說明書之網址:http://www.gfortune.com.tw/(即受委任 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網頁)以及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wse.com.tw/index.htm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發放102年度現金股利相關事宜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2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103年6月1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102年度盈餘中提撥新台幣120,061,268元分派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2元。二、經本公司103年6月2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103年7月15日為現金股利之配息基準日。三、現金股利預計於103年7月25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郵費或匯費由股東現金股利中扣除。現金股利金額在新台幣30元(含)以下者,僅郵寄發放通知書,請股東駕臨或以郵寄方式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領取。四、特此公告。
一、公告序號:1二、主旨:瑞祺電通配發102年度現金股利公告三、依據:1.103年06月11日股東常會決議2.103年06月24日董事會決議配息基準日四、股票停止過戶起訖日期:103年07月11日至103年07月15日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五、公告事項:(一)年度:103第1次除權/除息(二)原(定)發行股數總額及每股金額:●分次發行 ○全額發行額 定: 100,000,000股、金額: 1,00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已發行(含私募股票: 0股、未既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股): 60,030,634股、金額: 600,306,34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已完成變更登記: 60,030,634股、金額: 600,306,34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三)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訂立章程日期:民國96年04月11日最近一次修訂日期:民國103年06月11日(四)本次增資總額:○除權須申報 ●僅除息不須申報*(有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特別股:股,每股認購金額:元/股(認購價格將於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申報)其中 a.公開承銷: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c.原股東認購: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現金增資繳款開始日: 年 月 日,現金增資繳款截止日: 年 月 日*(不含員工紅利轉增資)盈餘轉增資: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股*員工紅利轉增資:股,佔盈餘轉增資之比例:%*共計股,金額:元*其他應公告事項(如員工紅利對盈餘及股東權益可能稀釋影響之說明):(五)權利分派內容:*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除權--普通股: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股,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元認購○普通股○特別股股特別股(代碼:):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普通股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元認購○普通股○特別股股※除息--普通股: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 2.00000000元,(即每壹股盈餘分配 2.00000000元,每壹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 0.00000000元),現金配發總額 120,061,268元特別股(代碼:):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元,現金股利總額元員工現金紅利總金額: 10,000,000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本公司計有 0股不參與除權除息(含庫藏股 0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股及其他 0股),可參與權利分派之股數(含未變更登記之已發行普通股 0,其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股),計普通股 60,030,634股,特別股 0股。*畸零股之處理方式:不適用*上開權利分派內容係經103年06月11日股東會通過*其他應敘明事項:(六)增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1.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元,股(普通股)2.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分次發行。3.特別股部分:股(七)權利分派基準日:103年07月15日除權/除息交易日:103年07月09日(八)增資計劃/用途:六、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3年07月10日 17時00分前(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機構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辦理過戶機構電話:(02)2389-2999(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3年07月10日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07月10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其他:本公司股東現金紅利訂於103年07月25日發放,貴股東若不採用匯款方式,本公司將依 貴股東留存通訊地址以掛號郵寄抬頭劃線禁止背書轉讓票據。七、其他應公告事項:相關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網址為http://newmops.twse.com.tw/)八、特此公告
1.股東會日期:103/06/112.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一百零二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一百零二年度盈餘分配案:每股分配現金股利2元(3)通過公司章程修正案(4)通過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正案(5)通過背書保證管理辦法修正案(6)通過辦理現增發行新股作為上市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案(7)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3/06/1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方文昌獨立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茂為歐買尬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獨立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8/192.公司名稱:瑞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1年度年報第9、11、14、32、33、35、36、53、75至75-3頁部分資料6.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2/08/05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發言人:陳履平 資深副總經理代理發言人:黃慧青 財務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董事會決議通過補行任命7.生效日期:102/08/058.新任者聯絡電話:(02)7705-888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發放101年度現金股利相關事宜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1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102年4月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101年度盈餘中提撥新台幣120,061,268元分派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2元。二、經本公司102年4月1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102年6月1日為現金股利之配息基準日。三、現金股利預計於102年6月11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郵費或匯費由股東現金股利中扣除。現金股利金額在新台幣30元(含)以下者,僅郵寄發放通知書,請股東駕臨或以郵寄方式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領取。四、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05/212.公司名稱:瑞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原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自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合併基準日)起與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合併,特此公告。 (2)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營業處所及聯絡電話如下: 地址:(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原大華證券股務代理部) 電話:02-2389-2999(代表號)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5/102.公司名稱:瑞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申報本公司101年度財報表附註IFRSs相關揭露事項6.因應措施:以更補正方式更正101財務報表第25至27頁附註事項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2/04/18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分派現金股利 2元,總分派金額為新台幣120,061,268元。4.除權(息)交易日:102/05/245.最後過戶日:102/05/27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5/28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018.除權(息)基準日:102/06/019.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利發放日訂於102/06/11
1.發生變動日期:102/04/0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黃文進 崑山科技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副教授 邵建華 智碩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合夥人 方文昌 台北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教授 4.異動原因:新任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黃文進:無持股 邵建華:無持股 方文昌:無持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NA7.新任生效日期:102/04/09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2/04/0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楊容芳 楊容芳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戴正傑 宏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原因:廢除監察人制度並成立審計委員會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9/10/11~102/10/10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4/092.發生緣由:不適用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東會決議日:102/04/0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許付松 董事:洪德富 董事:瑞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瑞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曉華 董事:江淑慧 獨立董事:黃文進 獨立董事:邵建華 獨立董事:方文昌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董事、法人董事及其代表人可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 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 議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瑞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曉華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北京瑞傳信通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人兼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上地創業路8號群英科技園區5號樓4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生產電子監控產品、網路通訊產品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該公司為本公司之母公司間接持股之子公司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2/04/0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黃文進 崑山科技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副教授 邵建華 智碩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合夥人 方文昌 台北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教授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原因:董事任期屆滿全面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2/01/01~102/10/10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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