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興商業銀行(興)公司公告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新增召 開方式:視訊輔助股東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29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4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徐州路46號,市長官邸藝文沙龍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視訊輔助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 2.審計委員會查核一一○年度決算報告。 3.一一○年度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一一○年度發行無到期日非累積次順位金融債券執行情形。 5.修訂本行「誠信行為準則」報告。 6.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對本行今年股東常會有無提案報告。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行民國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提請 承認案。 2.本行民國一一○年度盈餘分派,提請 承認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行「章程」,提請 討論案。 2.修訂本行「股東會議事規則」,提請 討論案。 3.修訂本行「董事選舉辦法」,提請 討論案。 4.修訂本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提請 討論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選舉本行第六屆董事(含獨立董事)案,提請 選舉。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6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14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1年4月15日(五)前親臨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 段66之1號11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1年4月15日(最後過戶日) 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 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 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持股 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送各股東,屆時未 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人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辦(電話:02-23118787)。 (三)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擬定111年4月8日上午9時00分起至111年4月18 日下午5時00分止為受理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提案期間, 受理提案場所: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133號6樓, 電話:02-25575151分機2943)。 (四)銀行法第25條、第25條之1之相關法令措施宣導報告。 1.依銀行法第25條第2項規定,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同一銀 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5%者,自持有之日起10日內,應向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申報,並副知本公司;持股超過5%後累積增減逾1個百分點者,亦同。 2.依銀行法第25條第3項規定,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同一銀 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10%、25%或50%者,均應分別事先向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申請核准,並副知本公司。 3.所稱同一人及同一關係人之定義,以及不計入持股之情形,悉依銀行法第25條 之1規定辦理。 4.相關法令宣導簡介,可參考本行網頁(www.taipeistarbank.com.tw)法定應揭露 事項專區。 (五)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相關說明: 1.本公司視訊輔助股東會依公司法第172-2條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下稱 股務處理準則)第二章之二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2.本次股東會視訊輔助部分,係採用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集保公 司)提供之平台,並應遵守集保公司訂定之股東會視訊會議作業要點、問答集及操 作說明等文件,請參閱集保公司網頁(網址:www.tdcc.com.tw/portal/z h/page/show/402897967d841dba017e8eea7fc5009c。) 3.股東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視為親自出席。 4.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者,應自111年5月15日起,至遲於股東會二日前(111/6/11 前),於集保公司股東e票通平台(網址:www.stockvote.com.tw/evote/ index.html。)辦理註冊及登記;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以視訊方式參與會議者 ,應填寫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登記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意願書,並於111年5月15 日起(當次股東會電子投票起始日)111年6月11日(股東會前三日)下午四時前, 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新光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66 -1號11樓)辦理登記,並於股東會當日辦理報到、觀看直播、文字提問及投票。 5.已登記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親自出席實體股東會者, 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僅得以視訊 方式參與股東會。 6.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 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述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7.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 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案提出修正或對原議案 之修正行使表決權。 8.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除股務處理準則或公司法另有規定外,不得再出席 股東會。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參 與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 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9.倘本次股東會於主席宣布開會前或會議進行中,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 ,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且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出 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未達股東會決議之法定定額,致使會議無法續行時,本公 司訂於111年6月17日9時00分於台北市徐州路46號(市長官邸藝文沙龍)延期或續行 集會,列載於原定股東會停止過戶之股東名冊之股東有權出席股東會,不再重新寄 發開會通知。 10.若發生前項股東會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情事,本公司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 訊息。 11.其餘未盡事宜,請參照股務處理準則及相關規定。 (六)本次股東會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相關事項如下: 1.行使期間:自民國111年5月15日至111年6月11日止 2.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網址:www.stockvo te.com.tw
1.事實發生日:111/04/122.發生緣由:惠譽國際信用評等公司於111年4月12日發佈本公司信用評等,國內長期評等確認為’A-(twn)’/評等展望’穩定’;國內短期評等確認為’F1(twn)’。3.財務業務資訊:不適用4.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4條所列重大訊息之情事而未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若有,請說明):無5.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5條所列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之情事。(若有,請說明):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04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4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徐州路46號,市長官邸藝文沙龍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 2.審計委員會查核一一○年度決算報告。 3.一一○年度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一一○年度發行無到期日非累積次順位金融債券執行情形。 5.修訂本行「誠信行為準則」報告。 6.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對本行今年股東常會有無提案報告。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行民國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提請 承認案。 2.本行民國一一○年度盈餘分派,提請 承認案。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行「章程」,提請 討論案。 2.修訂本行「股東會議事規則」,提請 討論案。 3.修訂本行「董事選舉辦法」,提請 討論案。 4.修訂本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提請 討論案。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選舉本行第六屆董事(含獨立董事)案,提請 選舉。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6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14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有關本公司盈餘分配議案,預定於股東會四十天前另行公告。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1年4月15日(五)前親臨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 段66之1號11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1年4月15日(最後過戶日) 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 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 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持股 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送各股東,屆時未 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人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辦(電話:02-23118787)。 (三)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擬定111年4月8日上午9時00分起至111年4月18 日下午5時00分止為受理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提案期間, 受理提案場所: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133號6樓, 電話:02-25575151分機2943)。 (四)銀行法第25條、第25條之1之相關法令措施宣導報告。 1.依銀行法第25條第2項規定,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同一銀 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5%者,自持有之日起10日內,應向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申報,並副知本公司;持股超過5%後累積增減逾1個百分點者,亦同。 2.依銀行法第25條第3項規定,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同一銀 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10%、25%或50%者,均應分別事先向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申請核准,並副知本公司。 3.所稱同一人及同一關係人之定義,以及不計入持股之情形,悉依銀行法第25條 之1規定辦理。 4.相關法令宣導簡介,可參考本行網頁(www.taipeistarbank.com.tw)法定應揭露 事項專區。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04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1/03/04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12/31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利息淨收益(仟元):994,316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淨收益(仟元):1,204,544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損) (仟元):257,512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20,864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20,864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7010.期末總資產(仟元):92,119,12411.期末總負債(仟元):86,402,21512.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716,909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0/08/13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50,683,352.82元配發現金股利,每股可分配0.48元4.除權(息)交易日:110/08/305.最後過戶日:110/08/31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9/01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9/058.除權(息)基準日:110/09/05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0/09/1710.其他應敘明事項::股利之配發按除息基準日當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分配之,每位股東分配現金股利總額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剩餘畸零款合計數列入本公司其他收入。
1.股東會日期:110/08/12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本行民國一○九年度盈餘分派案。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不適用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本行民國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不適用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通過修訂本行「股東會議事規則」案。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8/06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0/08/06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06/30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利息淨收益(仟元):489,092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淨收益(仟元):560,355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損) (仟元):91,257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79,106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79,106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2510.期末總資產(仟元):88,577,17111.期末總負債(仟元):82,890,62212.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686,549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0/07/022.法人名稱: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淑美,瑞興商業銀行金融顧問、董事長5.異動原因:改派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8/06/11至111/06/107.新任生效日期:110/07/028.其他應敘明事項:原代表人於109年4月8日辭任。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6/11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8/123.股東會召開時間:早上九時整4.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徐州路46號,市長官邸藝文沙龍5.股東會召集事由,請查閱本公司原發布之重大訊息,重大訊息日期(x月x日):110/03/19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財務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10/06/1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盧儀萍,本公司財務部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鄢欽瑞,本公司財務部協理(簡歷永豐銀行資深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生效日期:110/06/15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5/212.因應金管會公告之「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故本公司停止召開原訂股東會,後續將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延至110年7月1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期間擇期召開,本次停止召開之原訂股東會日期:110年6月7日。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擬向主管機關申請發行新臺幣6億元無到期非累積次順位金融債券,並得分次發行募集。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23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瑞興銀行110年度無到 期非累積次順位金融債券。3.發行總額:新臺幣6億元整。4.每張面額:未定。5.發行價格:按面額十足發行。6.發行期間:無到期日。7.發行利率:視當時金融市場狀況及本公司資金狀況而定。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未定。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強化資本結構,提升本公司資本適足率及第一類資本比率 。10.承銷方式:未定。11.公司債受託人:未定。12.承銷或代銷機構:未定。13.發行保證人:未定。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未定。15.簽證機構:未定。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未定。17.賣回條件:未定。18.買回條件:本債券發行屆滿5年後,若計算贖回後本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 符合主管機關所定之最低比率要求,經主管機關同意者,本行得辦理贖回;並於本 債券預定贖回日前30日公告,按面額加計應付利息,全數贖回。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2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需經本公司向主管機關申請並獲核准後分 次發行。
1.事實發生日:110/04/292.公司名稱: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惠譽國際信用評等公司於110年4月28日發佈本公司信用評等,國內長期評等確認為'A-(twn)'/評等展望'穩定';國內短期評等確認為'F1(twn)'。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19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0/03/19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09/01/01~109/12/31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利息淨收益(仟元):947,396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淨收益(仟元):1,152,341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損) (仟元):251,745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15,721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15,721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6910.期末總資產(仟元):89,427,25211.期末總負債(仟元):83,831,04812.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596,204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0/03/192. 股利所屬年(季)度:109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09/01/01 至 109/12/31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48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50,683,352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19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07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徐州路46號,市長官邸藝文沙龍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 2.審計委員會查核一○九年度決算報告。 3.一○九年度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對本行今年股東常會有無提案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行民國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提請 承認案。 2.本行民國一○九年度盈餘分派,提請 承認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行「股東會議事規則」,提請 討論案。 (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0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07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0年4月8日(四)前親臨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 段66之1號11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0年4月8日(最後過戶日) 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 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 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持股 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送各股東,屆時未 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人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辦(電話:02-23118787)。 (三)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擬定110年3月30日上午9時00分起至110年4月9 日下午5時00分止為受理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提案期間, 受理提案場所: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133號9樓, 電話:02-25575151分機2311)。 (四)銀行法第25條、第25條之1之相關法令措施宣導報告。 1.依銀行法第25條第2項規定,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同一銀 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5%者,自持有之日起10日內,應向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申報,並副知本公司;持股超過5%後累積增減逾1個百分點者,亦同。 2.依銀行法第25條第3項規定,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同一銀 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10%、25%或50%者,均應分別事先向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申請核准,並副知本公司。 3.所稱同一人及同一關係人之定義,以及不計入持股之情形,悉依銀行法第25條 之1規定辦理。 4.相關法令宣導簡介,可參考本行網頁(www.taipeistarbank.com.tw)法定應揭露 事項專區。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9/09/0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瑞璋(本公司總經理室資深副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吳鴻益(本公司業務部暨專案融資部資深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9/09/01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5575151#252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7/172.公司名稱: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8年度年報部分資料誤植,故予以更正108年度年報第12,13,44頁內容。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股東會後修訂本)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9/06/12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新台幣156,961,825.39元配發現金股利,每股可分配0.5元4.除權(息)交易日:109/07/075.最後過戶日:109/07/08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7/09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7/138.除權(息)基準日:109/07/13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09/08/0710.其他應敘明事項::股利之配發按除息基準日當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分配之,每位股東分配現金股利總額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剩餘畸零款合計數列入本公司其他收入。
1.股東會日期:109/06/102.重要決議事項:承認事項:(一)通過本行民國一○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票決結果:贊成為182,168,244權;佔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99.14%。反對為0權;棄權/未投票為1,589,329權。(二)通過本行民國一○八年度盈餘分派案。票決結果:贊成為182,168,244權;佔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99.14%。反對為0權;棄權/未投票為1,589,329權。討論事項:(一)通過修訂本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票決結果:贊成為182,168,244權;佔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99.13%。反對為0權;棄權/未投票為1,607,194權。(二)通過修訂本行「股東會議事規則」案。票決結果:贊成為182,168,244權;佔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99.13%。反對為0權;棄權/未投票為1,607,194權。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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