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總格精密公司公告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1/12/0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總格精密機械(上海)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27,70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52,188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3,285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5,473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超過正常授信期限一定期間之應收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視為資金貸與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6,48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5,396
5.計息方式:
年息1.91%
6.還款之:
(1)條件:
視子公司營運狀況而定
(2)日期:
視子公司營運狀況而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05,473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8.53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11/12/0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總格精密機械(上海)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27,70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52,188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3,285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5,473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超過正常授信期限一定期間之應收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視為資金貸與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6,48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5,396
5.計息方式:
年息1.91%
6.還款之:
(1)條件:
視子公司營運狀況而定
(2)日期:
視子公司營運狀況而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05,473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8.53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補公告本公司111/3/7董事會通過對子公司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達 【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 第三款】之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1/03/0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總格精密機械(上海)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26,87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66,41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90,259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6,669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超過正常授信期限一定期間之應收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視為資金貸與。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6,48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4,382
5.計息方式:
年息1.48%
6.還款之:
(1)條件:
視子公司營運狀況而定
(2)日期:
視子公司營運狀況而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56,669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7.62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超過正常授信期限一定期間之應收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視為資金貸與。
本次通過資金貸與之餘額156,669仟元,其中90,259仟元為本次董事會
通過新增加之資金貸與金額,另66,410千元為110/12/10董事會通過新
增加之資金貸與金額。
1.事實發生日:111/03/0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總格精密機械(上海)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26,87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66,41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90,259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6,669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超過正常授信期限一定期間之應收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視為資金貸與。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6,48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4,382
5.計息方式:
年息1.48%
6.還款之:
(1)條件:
視子公司營運狀況而定
(2)日期:
視子公司營運狀況而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56,669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7.62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超過正常授信期限一定期間之應收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視為資金貸與。
本次通過資金貸與之餘額156,669仟元,其中90,259仟元為本次董事會
通過新增加之資金貸與金額,另66,410千元為110/12/10董事會通過新
增加之資金貸與金額。
補公告本公司111/5/27董事會通過對子公司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 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 一項第三款】之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1/05/2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總格精密機械(上海)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27,89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63,857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9,913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3,77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超過正常授信期限一定期間之應收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視為資金貸與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6,48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8,330
5.計息方式:
年息1.58%
6.還款之:
(1)條件:
視子公司營運狀況而定
(2)日期:
視子公司營運狀況而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03,77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8.2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超過正常授信期限一定期間之應收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視為資金貸與。
本次通過資金貸與之餘額103,770仟元,其中39,913仟元為本次董事會
通過新增加之資金貸與金額,另63,857千元為111/04/15董事會通過新
增加之資金貸與金額。
1.事實發生日:111/05/2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總格精密機械(上海)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27,89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63,857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9,913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3,77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超過正常授信期限一定期間之應收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視為資金貸與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6,48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8,330
5.計息方式:
年息1.58%
6.還款之:
(1)條件:
視子公司營運狀況而定
(2)日期:
視子公司營運狀況而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03,77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8.2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超過正常授信期限一定期間之應收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視為資金貸與。
本次通過資金貸與之餘額103,770仟元,其中39,913仟元為本次董事會
通過新增加之資金貸與金額,另63,857千元為111/04/15董事會通過新
增加之資金貸與金額。
補公告本公司111/8/5董事會通過對子公司新增資金貸與之 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 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1/08/05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總格精密機械(上海)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27,89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43,728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9,608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3,336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超過正常授信期限一定期間之應收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視為資金貸與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6,48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8,330
5.計息方式:
年息1.58%
6.還款之:
(1)條件:
視子公司營運狀況而定
(2)日期:
視子公司營運狀況而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73,33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2.87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超過正常授信期限一定期間之應收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視為資金貸與。
本次通過資金貸與之餘額73,336仟元,其中29,608仟元為本次董事會
通過新增加之資金貸與金額,另43,728千元為111/05/27董事會通過
新增加之資金貸與金額。
1.事實發生日:111/08/05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總格精密機械(上海)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27,89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43,728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9,608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3,336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超過正常授信期限一定期間之應收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視為資金貸與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6,48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8,330
5.計息方式:
年息1.58%
6.還款之:
(1)條件:
視子公司營運狀況而定
(2)日期:
視子公司營運狀況而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73,33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2.87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超過正常授信期限一定期間之應收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視為資金貸與。
本次通過資金貸與之餘額73,336仟元,其中29,608仟元為本次董事會
通過新增加之資金貸與金額,另43,728千元為111/05/27董事會通過
新增加之資金貸與金額。
補公告本公司111/9/27董事會通過對子公司新增資金貸與之 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 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1/09/2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總格精密機械(上海)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27,70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80,044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0,044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超過正常授信期限一定期間之應收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視為資金貸與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6,48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5,396
5.計息方式:
年息1.76%
6.還款之:
(1)條件:
視子公司營運狀況而定
(2)日期:
視子公司營運狀況而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80,04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4.06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超過正常授信期限一定期間之應收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視為資金貸與。
本次通過資金貸與之餘額80,044仟元,其中80,044仟元為本次董事會
通過新增加之資金貸與金額。
1.事實發生日:111/09/2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總格精密機械(上海)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27,70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80,044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0,044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超過正常授信期限一定期間之應收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視為資金貸與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6,48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5,396
5.計息方式:
年息1.76%
6.還款之:
(1)條件:
視子公司營運狀況而定
(2)日期:
視子公司營運狀況而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80,04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4.06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超過正常授信期限一定期間之應收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視為資金貸與。
本次通過資金貸與之餘額80,044仟元,其中80,044仟元為本次董事會
通過新增加之資金貸與金額。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 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1/11/04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總格精密機械(上海)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27,70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44,084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0,019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4,103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超過正常授信期限一定期間之應收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視為資金貸與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6,48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5,396
5.計息方式:
年息1.76%
6.還款之:
(1)條件:
視子公司營運狀況而定
(2)日期:
視子公司營運狀況而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84,103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4.77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超過正常授信期限一定期間之應收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視為資金貸與。
本次通過資金貸與之餘額84,103仟元,其中40,019仟元為本次董事會
通過新增加之資金貸與金額,另44,084千元為111/9/27董事會通過新
增加之資金貸與金額。
1.事實發生日:111/11/04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總格精密機械(上海)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27,70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44,084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0,019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4,103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超過正常授信期限一定期間之應收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視為資金貸與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6,48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5,396
5.計息方式:
年息1.76%
6.還款之:
(1)條件:
視子公司營運狀況而定
(2)日期:
視子公司營運狀況而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84,103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4.77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超過正常授信期限一定期間之應收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視為資金貸與。
本次通過資金貸與之餘額84,103仟元,其中40,019仟元為本次董事會
通過新增加之資金貸與金額,另44,084千元為111/9/27董事會通過新
增加之資金貸與金額。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總經理
2.發生變動日期:111/09/2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NA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邱瑞之/精機事業部總經理/華銳精機(股)公司總經理(補充)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1/10/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總經理
2.發生變動日期:111/09/2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NA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邱瑞之/精機事業部總經理/華銳精機(股)公司總經理(補充)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1/10/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總經理
2.發生變動日期:111/09/2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NA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邱瑞之/精機事業部總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1/10/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總經理
2.發生變動日期:111/09/2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NA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邱瑞之/精機事業部總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1/10/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臨時股東會日期:111/08/29
2.重要決議事項:本公司擬以現金為對價,收購華銳精機股份有限公司之加工機相關
營業及資產案。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2.重要決議事項:本公司擬以現金為對價,收購華銳精機股份有限公司之加工機相關
營業及資產案。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8/10
2.公司名稱:總格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111年7月份本年累計營收金額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月營業收入申報作業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本年累計金額306,474仟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本年累計金額206,474仟元
9.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公司名稱:總格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111年7月份本年累計營收金額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月營業收入申報作業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本年累計金額306,474仟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本年累計金額206,474仟元
9.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8/05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1/08/05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75,595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7,083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7,373)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34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09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09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05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045,420
12.期末總負債(仟元):476,165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69,255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1/08/05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75,595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7,083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7,373)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34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09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09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05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045,420
12.期末總負債(仟元):476,165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69,255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7/21
2.公司名稱:總格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111年6月份資金貸與資訊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1年6月資金貸與他人資訊揭露明細表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總格精密對總格精密機械(上海),實際動支金額103,770仟元
及業務往來金額380,907仟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總格精密對總格精密機械(上海),實際動支金額73,336仟元
及業務往來金額322,532仟元
9.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公司名稱:總格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111年6月份資金貸與資訊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1年6月資金貸與他人資訊揭露明細表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總格精密對總格精密機械(上海),實際動支金額103,770仟元
及業務往來金額380,907仟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總格精密對總格精密機械(上海),實際動支金額73,336仟元
及業務往來金額322,532仟元
9.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7/01
2.公司名稱:總格機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將於111年7月1日上午11時30分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
心11樓(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100號11樓)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
新聞稿全文如下:
總格精密(4578)於今日召開董事會,考量公司長期策略發展所需,提升經營績效及
市場競爭力,決議通過按企業併購法第27條之規定,擬以現金為對價,取得華銳精機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銳公司」)之加工機相關營業及資產,併購對價為新台幣
102,647千元,目前暫定併購基準日為111年10月1日,本案將提請111年8月29日股東臨
時會決議。
總格精密自1990年創立以來,一直致力於開發製造各種工具機為主要產品,在1996
年投入PCB成型機等之開發及製造,並與歐洲知名印刷電路板設備廠家合作,生產多軸
高速PCB鑽孔機,至今已開發全系列的PCB成型機及鑽孔機以及雷射應用及相關設備。
華銳公司專注於五軸加工中心機,產品包括CNC立式加工中心機、CNC鑽孔攻牙中心機、
CNC五軸加工中心機、龍門加工中心機、CNC臥式加工中心機等,產品出口到世界各地,
並致力於開發新市場,外銷土耳其、義大利、捷克、德國、新加坡及以色列等國家。
總格精密現有業務與華銳公司之加工機業務在產品及客戶市場並無重疊,總格精密
在併購後除營業規模擴大外,更可望藉由原有產品領域之表現,為客戶提供更多元服務
,達產品線及客戶群互補綜效,且經由技術整合與生產資源效率優化,有助於強化公司
未來產品組合的完整性,提升公司整體績效表現,為股東帶來正面之效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公司名稱:總格機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將於111年7月1日上午11時30分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
心11樓(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100號11樓)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
新聞稿全文如下:
總格精密(4578)於今日召開董事會,考量公司長期策略發展所需,提升經營績效及
市場競爭力,決議通過按企業併購法第27條之規定,擬以現金為對價,取得華銳精機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銳公司」)之加工機相關營業及資產,併購對價為新台幣
102,647千元,目前暫定併購基準日為111年10月1日,本案將提請111年8月29日股東臨
時會決議。
總格精密自1990年創立以來,一直致力於開發製造各種工具機為主要產品,在1996
年投入PCB成型機等之開發及製造,並與歐洲知名印刷電路板設備廠家合作,生產多軸
高速PCB鑽孔機,至今已開發全系列的PCB成型機及鑽孔機以及雷射應用及相關設備。
華銳公司專注於五軸加工中心機,產品包括CNC立式加工中心機、CNC鑽孔攻牙中心機、
CNC五軸加工中心機、龍門加工中心機、CNC臥式加工中心機等,產品出口到世界各地,
並致力於開發新市場,外銷土耳其、義大利、捷克、德國、新加坡及以色列等國家。
總格精密現有業務與華銳公司之加工機業務在產品及客戶市場並無重疊,總格精密
在併購後除營業規模擴大外,更可望藉由原有產品領域之表現,為客戶提供更多元服務
,達產品線及客戶群互補綜效,且經由技術整合與生產資源效率優化,有助於強化公司
未來產品組合的完整性,提升公司整體績效表現,為股東帶來正面之效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擬以現金為對價收購華銳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加工機相關營業及資產案。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收購
2.事實發生日:111/7/1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收購公司:總格精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
讓與公司:華銳精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華銳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華銳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非關係人,不適用。
7.併購目的:
增加產品項目及客戶群,擴大經營規模,提升經營績效與競爭力。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透過本次收購案,可增加產品開發及銷售客戶之多元性,以強化本公司之競爭力
,將可為股東創造最大效益。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收購後整合現有資源,有利提升競爭力,長期而言對於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將有
正面之影響。
10.併購後續處理方式,包括支付併購對價之時間及方法等:
(1)支付對價的時間:暫定分割基準日為民國111年10月1日
(2)支付對價的方法:本公司將以支票支付現金對價予華銳公司
11.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1)併購之對價種類:現金
(2)併購之資金來源:自有資金及銀行融資
12.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本次收購案係以現金為對價,並無換股之情事。
13.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4.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5.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吳孟達會計師
16.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台財證登(六)第三六二二號
17.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本會計師考量此交易實質及標的之性質,複核 貴公司所委任之財務專家為本案
價值評估之計算基礎尚屬合理。經取得相關評估資料,就本案標的之財務報表、
評估之重要假設及計算結果等相關資訊,執行必要之複核與分析。
綜合前述複核分析結果,本會計師認為本次總格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如於新台幣
97.2百萬元至107.4百萬元之價格區間,取得華銳精機股份有限公司加工機相關
營運事業,其取得價格應屬合理。
18.預定完成日程:
基準日暫定為民國111年10月1日,若有調整必要時,授權雙方董事長協議訂定之。
19.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不適用
20.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不適用
21.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2.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3.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或其他任何影響
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無
2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 原先由賣方代表人莊博彥另任代表人之OBU公司KEEN GREAT TRADING CO.,
LTD自其客戶取得訂單後,再以OBU公司KEEN GREAT TRADING CO.,LTD之名義向
賣方下訂單者,自併購基準日(依第3.1條之定義)起,OBU公司KEEN GREAT
TRADING CO.,LTD自該等客戶處所取得之新訂單,應全部改向買方指定之買方集團
OBU公司下訂單,賣方對此應促使代表人莊博彥令OBU公司KEEN GREAT TRADING
CO.,LTD與買方指定之買方集團OBU公司另訂相關書面契約
(2) 併購基準日前由賣方所委任之總經理應由買方繼續委任三年,委任條件由買方
另行與其協商並簽訂委任契約,總經理應負責培養雙方認可之繼任人選,確保順利
移轉及交接相關業務及客戶名單,任職期間至少一年,滿一年後若欲提前解約須在
半年前提出離職需求,經雙方合意後解除委任契約。
25.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無
26.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7.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不適用
28.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9.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30.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本契約約定就存貨部分,另行簽訂存貨供應契約,視實際出貨需求於併購基準日後
6個月內優先購買。
31.資金來源(註五):
部分自有資金部分銀行融資。
32.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無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收購
2.事實發生日:111/7/1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收購公司:總格精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
讓與公司:華銳精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華銳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華銳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非關係人,不適用。
7.併購目的:
增加產品項目及客戶群,擴大經營規模,提升經營績效與競爭力。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透過本次收購案,可增加產品開發及銷售客戶之多元性,以強化本公司之競爭力
,將可為股東創造最大效益。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收購後整合現有資源,有利提升競爭力,長期而言對於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將有
正面之影響。
10.併購後續處理方式,包括支付併購對價之時間及方法等:
(1)支付對價的時間:暫定分割基準日為民國111年10月1日
(2)支付對價的方法:本公司將以支票支付現金對價予華銳公司
11.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1)併購之對價種類:現金
(2)併購之資金來源:自有資金及銀行融資
12.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本次收購案係以現金為對價,並無換股之情事。
13.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4.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5.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吳孟達會計師
16.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台財證登(六)第三六二二號
17.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本會計師考量此交易實質及標的之性質,複核 貴公司所委任之財務專家為本案
價值評估之計算基礎尚屬合理。經取得相關評估資料,就本案標的之財務報表、
評估之重要假設及計算結果等相關資訊,執行必要之複核與分析。
綜合前述複核分析結果,本會計師認為本次總格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如於新台幣
97.2百萬元至107.4百萬元之價格區間,取得華銳精機股份有限公司加工機相關
營運事業,其取得價格應屬合理。
18.預定完成日程:
基準日暫定為民國111年10月1日,若有調整必要時,授權雙方董事長協議訂定之。
19.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不適用
20.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不適用
21.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2.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3.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或其他任何影響
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無
2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 原先由賣方代表人莊博彥另任代表人之OBU公司KEEN GREAT TRADING CO.,
LTD自其客戶取得訂單後,再以OBU公司KEEN GREAT TRADING CO.,LTD之名義向
賣方下訂單者,自併購基準日(依第3.1條之定義)起,OBU公司KEEN GREAT
TRADING CO.,LTD自該等客戶處所取得之新訂單,應全部改向買方指定之買方集團
OBU公司下訂單,賣方對此應促使代表人莊博彥令OBU公司KEEN GREAT TRADING
CO.,LTD與買方指定之買方集團OBU公司另訂相關書面契約
(2) 併購基準日前由賣方所委任之總經理應由買方繼續委任三年,委任條件由買方
另行與其協商並簽訂委任契約,總經理應負責培養雙方認可之繼任人選,確保順利
移轉及交接相關業務及客戶名單,任職期間至少一年,滿一年後若欲提前解約須在
半年前提出離職需求,經雙方合意後解除委任契約。
25.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無
26.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7.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不適用
28.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9.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30.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本契約約定就存貨部分,另行簽訂存貨供應契約,視實際出貨需求於併購基準日後
6個月內優先購買。
31.資金來源(註五):
部分自有資金部分銀行融資。
32.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無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7/01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1/08/29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中市梧棲區經二路33號
4.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收購華銳精機股份有限公司之加工機相關營業及資產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7/3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8/2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1/08/29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中市梧棲區經二路33號
4.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收購華銳精機股份有限公司之加工機相關營業及資產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7/3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8/2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7/01
2.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櫃買中心同意暫停交易日期:111/07/01
3.本公司已完整說明暫停交易事由之相關訊息或已無暫停交易
之必要,經櫃買中心同意恢復交易日期:111/07/04
2.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櫃買中心同意暫停交易日期:111/07/01
3.本公司已完整說明暫停交易事由之相關訊息或已無暫停交易
之必要,經櫃買中心同意恢復交易日期:111/07/04
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櫃買中心同意 自111年7月1日起暫停交易。
1.事實發生日:111/06/30
2.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櫃買中心同意暫停交易日期:111/07/01
1.事實發生日:111/06/30
2.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櫃買中心同意暫停交易日期:111/07/01
本公司將於111年7月1日召開投資人可參與之重大訊息說明 記者會。
1.事實發生日:111/06/30
2.公司名稱:總格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將於111年7月1日11時30分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召開
投資人可參與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
(2)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100號11樓。
6.因應措施:記者會後將以重大訊息公告記者會之新聞稿內容。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6/30
2.公司名稱:總格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將於111年7月1日11時30分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召開
投資人可參與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
(2)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100號11樓。
6.因應措施:記者會後將以重大訊息公告記者會之新聞稿內容。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11/05/27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110年度盈餘分配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110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暨
合併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110年度盈餘分配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110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暨
合併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總格精密機械(上海)有限公司公告,因配合當地政 府防疫措施,自4月5日3時起持續進行封控管制。 1.事實發生日:111/04/062.公司名稱:總格精密機械(上海)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持有該公司100%股權5.發生緣由:總格精密機械(上海)有限公司配合當地政府防疫措施,自4月5日3時起持續進行封控管制,直至上海市政府宣布解封為止。6.因應措施:(1)通知客戶提前出貨。 (2)配合當地政府規定採取防疫應變措施,以確保員工 安全與健康。 (3)預計對公司財務/業務應無重大影響。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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