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合生物製藥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5/11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本公司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洽定之應募人為UBI US Holdings LLC及UBI IP Holding。UBI US Holdings LLC及UBI IP Holding之法人股東名稱、持股比例及與本公司關係:股東名稱 持股比例 與本公司關係United Biomedical, Inc. 100% 最終母公司4.私募股數或張數:本次私募普通股總股數不得超過22,500,000股。5.得私募額度:本次私募普通股總股數不得超過22,500,000股,並自股東會決議本私募案之日起一年內辦理完畢,不得分次發行。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1) 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之訂定,係依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及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兩者孰高者為參考價格,並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2) 本次私募參考價格暫訂為每股新台幣49元,惟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範圍內授權董事會依日後市場狀況訂定之。(3)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係經獨立專家出具之UB-421價格評估報告,並洽請獨立專家就本次以UB-421亞洲以外市場權利抵充數額之合理性出具意見,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次私募普通股案,為取得應募人產品市場權利作價出資。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依公司法第156條第7項或第272條有關技術作價之規定,本次發行股票乃為取得特定技術,技術乃受限於技術權利人,因此不採用公開募集。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實際定價日視實際發行日訂定之,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視當時市場狀況訂定之。11.參考價格: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係依以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兩者孰高者。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視當時市場狀況訂定之。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8 規定之轉讓對象外,均不得自由轉讓,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日滿三年之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請補辦公開發行程序及申請掛牌交易。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股數、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等相關事項及其他未盡事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應市場客觀環境而須訂定或修正時,亦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5/11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本公司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之特定人為母公司UBI或其轉投資公司,其為公司之關係人且為擁有UB-421亞洲以外市場的權利人。4.私募股數或張數:本次私募普通股總股數不得超過22,500,000股。5.得私募額度:本次私募普通股總股數不得超過22,500,000股,並自股東會決議本私募案之日起一年內辦理完畢,不得分次發行。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1) 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之訂定,係依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及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兩者孰高者為參考價格,並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2) 本次私募參考價格暫訂為每股新台幣49元,惟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範圍內授權董事會依日後市場狀況訂定之。(3)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係經獨立專家出具之UB-421價格評估報告,並洽請獨立專家就本次以UB-421亞洲以外市場權利抵充數額之合理性出具意見,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次私募普通股案,為取得應募人產品市場權利作價出資。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依公司法第156條第7項或第272條有關技術作價之規定,本次發行股票乃為取得特定技術,技術乃受限於技術權利人,因此不採用公開募集。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實際定價日視實際發行日訂定之,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視當時市場狀況訂定之。11.參考價格: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係依以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兩者孰高者。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視當時市場狀況訂定之。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8 規定之轉讓對象外,均不得自由轉讓,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日滿三年之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請補辦公開發行程序及申請掛牌交易。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股數、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等相關事項及其他未盡事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應市場客觀環境而須訂定或修正時,亦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5/11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21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生醫路二段16號1樓 竹北生醫園區管理局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 104年度營業報告(2) 監察人查核104年度各項表冊報告(3) 制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4) 制訂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報告(5) 制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報告二、承認事項(1) 承認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 承認104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1)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2) 討論申請股票上櫃案(3) 討論辦理上櫃掛牌現金增資新股作為上櫃公開承銷股份來源案(4) 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全面改選案(5) 同意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案(6) 辦理私募普通股案(本次新增)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23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217.其他應敘明事項:(1) 受理股東提案及董監事候選人提名: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105年4月15日起至105年4月2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5年4月26日下午5點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2) 本次股東常會應選董事九人 (含獨立董事三人) 及監察人三人。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第216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事及監察人應選名額。本公司擬訂於105年4月15日起至105年4月26日止受理,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及監察人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被提名人為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者,並應檢附該法人股東登記基本資料及持有之股份數額證明文件。務必請於105年4月26日下午5點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董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3) 受理股東之提案及董監事候選人提名處所:新竹縣竹北市生醫路二段12號1樓電話:(03)668-4800傳真:(03)668-4804
1.發生變動日期:105/04/252.法人名稱:台塑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姓名楊昆烈,簡歷:台塑生醫科技(股)公司董事暨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姓名王瑞瑜,簡歷:台塑生醫科技(股)公司董事長。5.異動原因:更正。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2/11/15~105/09/297.新任生效日期:105/04/26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依據「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2款及其 相關規定,由經濟部審定為「生技新藥公司」1.事實發生日:105/04/082.公司名稱:聯合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依本公司104年6月18日聯合字第1040600002號申請書、105年1月26日聯合字第1050100007號函及經濟部105年3月17日「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相關事項審議會105年度第2次會議」決議辦理。(2)依經濟部105年3月31日經授工字第10520407640號函辦理。(3)經審定,本公司研究發展產品之「愛滋病治療用單株抗體(UB-421)」及「抗單純皰疹病毒單株抗體(UB-621)」等2項,符合「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2款、「營利事業適用生技新藥公司股東投資抵減辦法」第2條、「生技新藥公司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2條及「經濟部核准生技新藥公司發行認股權憑證作業要點」第2點等規定,核准為生技新藥公司,適用上述各條款之相關獎勵措施。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31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21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生醫路二段16號1樓 竹北生醫園區管理局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 104年度營業報告(2) 監察人查核104年度各項表冊報告(3) 制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4) 制訂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報告(5) 制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報告二、承認事項(1) 承認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 承認104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1)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2) 討論申請股票上櫃案(3) 討論辦理上櫃掛牌現金增資新股作為上櫃公開承銷股份來源案(4) 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全面改選案(5) 同意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23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217.其他應敘明事項:(1) 受理股東提案及董監事候選人提名: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105年4月15日起至105年4月2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5年4月26日下午5點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2) 本次股東常會應選董事九人 (含獨立董事三人) 及監察人三人。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第216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事及監察人應選名額。本公司擬訂於105年4月15日起至105年4月26日止受理,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及監察人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被提名人為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者,並應檢附該法人股東登記基本資料及持有之股份數額證明文件。務必請於105年4月26日下午5點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董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3) 受理股東之提案及董監事候選人提名處所:新竹縣竹北市生醫路二段12號1樓電話:(03)668-4800傳真:(03)668-4804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6/03/31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其他調整事項(元)F: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NT$126,878)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05/03/312.公司名稱:聯合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 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5年3月31日董事會決議不發放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1.事實發生日:105/01/25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中央研究院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5/01/25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中央研究院專屬授權本公司於全球實施anti-VEGFR2抗體新藥開發研究成果相關技術以及專利,包含但不限於使用、製造、重製、修改、銷售及再授權該單株抗體。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擴大本公司創新單株抗體藥物產品線之市場領域,本次授權之標的潛在適應症為中重度癌症治療。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取得抗癌症單株抗體藥物產品線。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發生變動日期:104/12/3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簡奉任,本公司監察人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因個人業務繁忙,請辭本公司監察人職務。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2/09/30~105/09/29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04年12月31日收到辭職信,辭職生效日為105年1月1日。 (2)本公司監察人之缺額將於最近期股東常會辦理補選事宜。
公告本公司抗單純皰疹病毒(HSV)單株抗體新藥UB-621臨床一期試驗經獲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同意執行1.事實發生日:104/11/022.公司名稱:聯合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接獲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函文同意進行本公司抗單純皰疹病毒(HSV)單株抗體新藥UB-621第一期臨床試驗。(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抗單純皰疹病毒(HSV)單株抗體新藥,UB-621。(2)用途:治療單純皰疹病毒(HSV)感染。(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 –於健康志願者進行第I期臨床試驗,評估安全性、耐受性及藥物動力學特性。 –於感染HSV患者上進行第II期及III期臨床試驗,確認藥物療效及安全性。 –申請新藥查驗登記審查。(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 已獲TFDA函文同意執行第I期臨床試驗。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 不適用。本公司UB-621第I期臨床試驗已獲TFDA同意執行。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 將依試驗計畫開始進行臨床試驗。D.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 102年度9月至104年9月累計投入約新台幣39,197,639元。E.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將根據本期臨床試驗結果設計下一階段臨床試驗。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本公司受邀參加日盛證券舉辦之『單株抗體免疫新藥vs體細胞療法研討會』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4/08/06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4/08/06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09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11號6樓6D (日盛證券國際會議室)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由竹清化工文教基金會與日盛證券共同舉辦之『單株抗體免疫新藥vs體細胞療法研討會』,以”聯生藥立足抗體藥物世界版圖”為題發表專題報告。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會前非交易時間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http://www.unitedbiopharma.com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4/06/30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1) 承認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2) 承認103年度虧損撥補議案。二、討論事項(1) 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2) 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3) 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4) 修訂本公司「董事監察人選舉作業辦法」案。(5) 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限制案。(6)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上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並由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案。(7) 擬以民國104年之現增溢價資本公積彌補虧損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公告本公司104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1.股東會決議日:104/06/3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 王長怡董事長 (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 王瑞瑜副董事長 (台塑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3) 林淑菁董事 (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4) 許經松董事 (台塑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5) 王嘉陵獨立董事(6) 洪嘉聰獨立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王長怡•UBI International Group, LLC董事長•UBI TW Holdings, LLC董事長•UBI CNS Holdings, LLC董事長•UBI International IP Holdings, LLC董事長•United Neuroscience Limited董事長•聯亞藥業(股)公司董事長(2)王瑞瑜•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常務董事•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常務董事•台塑汽車貨運(股)公司董事•聯亞藥業(股)公司董事(3)林淑菁•聯亞藥業(股)公司董事•申聯生物醫藥(上海)有限公司董事(4)許經松•聯亞藥業(股)公司董事•台塑鋰鐵材料(股)公司董事(5)王嘉陵•研華科技薪酬委員會委員•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獨立董事(6)洪嘉聰•聯相光電(股)公司董事長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1)林淑菁董事 (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林淑菁: 申聯生物醫藥(上海)有限公司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1)申聯生物醫藥(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閩行區江川東路48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1)申聯生物醫藥(上海)有限公司 營業項目:動物用合成?疫苗製造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6/30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母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15064(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0000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00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00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98676(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營運資金之需求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8480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73610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母公司融資合約到期並償還後解除(2)日期:與銀行解除融資合約時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515064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000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8.50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8.50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治療愛滋病抗體新藥UB-421之HAART取代性療法臨床 試驗II期已獲衛福部食藥署核准執行1.事實發生日:104/06/022.公司名稱:聯合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接獲衛福部食藥署 (TFDA) 函文通知核准本公司治療愛滋病抗體新藥UB-421之HAART取代性療法之II期臨床試驗 (計畫代號:UBP-A202-HIV)。(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治療愛滋病單株抗體,UB-421。(2)用途:愛滋病治療。(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 –對穩定使用HAART(雞尾酒療法)藥物之感染HIV-1成年患者進行臨床III期試驗。 –對無症狀且尚未接受治療之感染HIV-1成年患者進行臨床IIb/III期試驗。 –申請新藥查驗登記審查。(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即將進行評估UB-421單一藥物作為HAART取代性療法(計畫代號:UBP-A202-HIV) 臨床適應症之可行性臨床試驗。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 臨床試驗II期 (計畫代號:UBP-A202-HIV) 已獲TFDA核准進行。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 不適用。本試驗計畫已獲TFDA核准。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 將依試驗計畫開始進行臨床試驗。D.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 103年度1月至104年3月累計投入約新台幣一億一仟九百萬元。E.預計應負擔之義務: 不適用。(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將根據本期臨床試驗結果設計下一階段之III期臨床試驗。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代母公司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通過對本公司之背書保證事宜1.事實發生日:103/11/192.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與公司之關係、背書保證之額度、原背書保證之金額、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及原因:(1)公司名稱:聯合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係提供背書保證之公司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502,889(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10,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610,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銀行融資建廠資金合約之授信條件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內容及價值:(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及累積盈虧金額:(1)資本(仟元):1,172,512(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75,843)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條件或日期:(1)條件:本公司融資合約到期並償還後解除(2)日期:與銀行解除融資合約時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金額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0.5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金額占公司與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一年度業務交易總額之比率:不適用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長期投資金額、背書保證金額及資金貸放金額合計數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0.5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財會主管及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4/05/08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鈺華、財會經理及代理發言人 東吳會計系學士,具有財務及內部稽核領域多年實務經驗,服務過之單位包括永豐餘 投資控股(股)公司、先豐通訊(股)公司、台灣茂矽電子(股)公司、華邦電子(股)公司 、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蔡穎霖、財會主管及代理發言人 台灣大學會計系學士。加入聯生藥前,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服務部門任職近 十年,曾參與查核/審計多家公開發行、興櫃、上市櫃之公司,並主導過多家領域跨 及半導體、光電通訊、IC設計與生技產業公司的公開發行及IPO專案審查。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104年05月0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由蔡穎霖先生擔任本公司財務暨會計主管7.生效日期:104/05/088.新任者聯絡電話:(03)668-4800 #2009.其他應敘明事項:蔡穎霖自104年04月20日起暫代財會主管及代理發言人一職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5/08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30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生醫路二段16號1樓 竹北生醫園區管理局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 民國103年度營運報告(2) 監察人103年度審查報告(3) 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案 (新增)二、承認事項(1) 承認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2) 承認103年度虧損撥補議案三、討論事項(1) 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2) 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3) 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4) 修訂本公司「董事監察人選舉作業辦法」案(5) 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限制案(6)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上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並由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案(7) 擬以民國104年之現增溢價資本公積彌補虧損案 (新增)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5/0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30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4/03/26董事會已決議股東常會召集事由,於104/05/08董事會決議更新股東常會召集事由;報告事項新增第三案,討論事項新增第七案。
公告本公司治療愛滋病抗體新藥UB-421臨床試驗IIa期試驗報 告經行政院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備查1.事實發生日:104/04/242.公司名稱:聯合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接獲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函文通知本公司治療愛滋病抗體新藥UB-421臨床試驗IIa期試驗報告已核准備查,可供未來申請新藥查驗登記用。(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治療愛滋病抗體新藥,UB-421。(2)用途:愛滋病治療。(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 –針對感染HIV-1之無症狀且尚未接受治療之成年患者之第IIb/III期臨床試驗。 –感染HIV-1且穩定用藥之成年患者之第II期及III期臨床試驗。 –申請新藥查驗登記審查。(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完成臨床試驗IIa期 (對感染愛滋病之無症狀且尚未接受治療之成年患者評估使用 UB-421抗體的安全性與療效;Protocol No.: A201-HIV)。同時將進行下一階段之 二期臨床試驗,擬評估UB-421單一藥物作為愛滋病雞尾酒取代性療法 (俗稱Drug Holiday) 臨床適應症之可行性。該試驗計劃已提送TFDA審查,待取得核准函後即 可開始進行。 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 臨床試驗IIa期 (Protocol No.: UBP-A202-HIV) 報告已取得TFDA函文核准備查, 以供未來申請新藥查驗登記用。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 不適用。本公司UB-421產品線臨床IIa期報告已獲TFDA核准備查。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 將以此臨床試驗結果為基礎接續進行下階段試驗。 D.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 103年度1月至104年4月累計投入約新台幣一億一仟九百萬元。 E.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臨床IIa期試驗報告已於104年4月24日接獲TFDA通知同意備查。 在感染HIV-1且穩定用藥之成年患者進行雞尾酒取代性療法之臨床二期試驗計劃已 提送TFDA審查,待取得核准函後即可開始進行。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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