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艾姆勒車電(上)公司公告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5/09/07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票股利:62,404,860元。 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 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及其他未盡相關事宜,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4.除權(息)交易日:105/10/265.最後過戶日:105/10/27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10/28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11/018.除權(息)基準日:105/11/01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除權基準日經105年8月12日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定。 (2)本公司105年度盈餘轉增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5.08.22申報生效在案。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5/08/17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5/08/17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5 時 1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櫃買中心11樓多功能資訊媒體區(地址: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100號11樓)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基本資料、營運狀況及財務資訊介紹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簡報內容檔案已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8/12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一年內發行,得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 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認股資格基準日任職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具表決權之股數 超過50%之國內外子公司之正式編制內全職員工為限,前開認股資格基準日 由董事長決定。 (二)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所授予其認股憑證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 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貢獻或特殊功績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並經董事 會同意。惟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提報薪酬委員會。 (三)依募發準則第六十條之九規定:「發行人依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 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 發行人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 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發行總額為3,000,0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1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3,000,000股。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認股價格: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發行者,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 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 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所計算之普 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 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者,認股價 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股票之收盤價。(二)權利期間: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本辦法及下列時 程行使認股。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有 效存續期間內不得轉讓、質押、贈與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但因 繼承者不在此限。存續期間屆滿後,未經向本公司使認股權之員工 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表彰之認股權或其 他利益。 時 程 可行使認股比例(累計) 屆滿二年 40% 屆滿三年 70% 屆滿四年 100%(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退休、死亡…等處理方式: 1.自願離職或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之資遣:上開原因發生時,該認股權人持有之 員工認股權憑證已屆行使期者,該認股權人應於離職日或資遣生效日後之1 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未於前述日期或期間內行使認股權者,視同放棄。未 屆行使期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自該認股權人離職日或資遣生效日起喪失其認 股權,該認股權並予以註銷。 2.退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惟該認 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 主),1個月內行使之。 3.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1個月內行使認股權 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或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 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或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 股權利。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或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 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1個月內行使之。 5.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事故、或其他理由 經由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憑證,得自留職停薪 起始日起1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 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 續期間為限。 6.轉任:如認股權人自願轉任至子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其認股權憑 證應比照離職人員方式處理。惟因本公司營運所需轉任至子公司、關係企業 或其他公司並經董事長核定者,其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 之影響。 7.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 利,不得於事後再行?IMG SRC="/WF_SQL_XSRF.html">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申報生效後訂定除權暨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1.事實發生日:105/08/122.公司名稱: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申報 生效後,訂定除權暨增資基準日及其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除權暨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將由 董事長訂定後另行公告。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5/08/04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5/08/04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0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22樓 (永豐金證券/台開金融大樓22樓)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105年第二季營運狀況及財務資訊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內容檔案已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1.股東會日期:105/06/302.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一)承認本公司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二)承認本公司104年度盈餘分配案。 二、討論事項一: (一)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 (二)通過104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三)通過廢止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辦法」,並訂定「董事選任辦法」案。 (四)通過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五)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六)通過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七)通過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八)通過修訂「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 (九)通過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十)通過本公司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供初次上市(櫃)公開承銷案。 三、選舉事項:增選三席獨立董事 當選名單: 獨立董事:簡士超 獨立董事:詹心怡 獨立董事:黃仕翰 四、討論事項二: 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公告本公司105年度股東常會獨立董事當選名單,且董事變動達三分之一1.發生變動日期:105/06/3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無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 獨立董事:簡士超/逢甲大學行銷學系系主任 (2) 獨立董事:詹心怡/煌煇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3) 獨立董事:黃仕翰/德益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 新任5.異動原因:新任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1) 獨立董事:簡士超,0股 (2) 獨立董事:詹心怡,0股 (3) 獨立董事:黃仕翰,0股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NA8.新任生效日期:105/06/30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8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5/06/3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羅凱倫/艾姆勒車電(股)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請辭董事職務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4/09/30~107/09/29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8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5年6月30日接獲辭任書,辭任生效日為105年7月1日。
1.發生變動日期:105/06/30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 獨立董事:簡士超/逢甲大學行銷學系系主任 (2) 獨立董事:詹心怡/煌煇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3) 獨立董事:黃仕翰/德益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8.新任生效日期:105/06/30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5/06/3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詹心怡獨立董事 (2)黃仕翰獨立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詹心怡獨立董事 (A) 煌煇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B) 偉漢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C) 建興資訊(股)公司董事 (D) 建聯投資(股)公司董事 (2)黃仕翰獨立董事 (A) 德益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B) 德益光電(股)公司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本公司105年6月30日股東常會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受邀參加台灣證券交易所及永豐金證券舉辨之「2016新興亞洲優勢產業論壇」之法人說明會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5/06/14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5/06/14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5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寒舍艾美酒店2F(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8號)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應邀參加台灣證券交易所及永豐金證券舉辦之2016新興亞洲優勢產業論壇。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5/12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30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林口區粉寮路2段16號(本公司員工餐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4年度營業報告 (2)104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3)104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發放報告 (4)訂定「誠信經營行為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增加) (5)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報告(增加) (6)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報告(增加)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2)本公司104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一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104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3)廢止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辦法」,並訂定「董事選任辦法」案 (4)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5)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6)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7)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8)修訂「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 (9)申請股票上市(櫃)案(增加) (10)本公司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供初次上市(櫃)公開承銷案(增加)四、選舉事項 (1)增選三席獨立董事案五、討論事項二 (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5/0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30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5/05/12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5/05/12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5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22樓 (永豐金證券/台開金融大樓22樓)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105年第一季營運狀況及財務資訊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4/072.公司名稱:艾姆車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6.因應措施:(1)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方式發放104年度 員工酬勞新台幣3,852,473元及董監事酬勞新台幣2,311,483元。(2)以上決議與認列費用年度估計金額無差異。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4/0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30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林口區粉寮路2段16號(本公司員工餐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4年度營業報告 (2)104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3)104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發放報告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2)本公司104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一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104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3)廢止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辦法」,並訂定「董事選任辦法」案 (4)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 」案 (5)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6)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7)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8)修訂「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四、選舉事項 (1)增選三席獨立董事案五、討論事項二 (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5/0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30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72-1條、第192-1條之規定,本公司將於105年4月25日起至 105年5月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股東常會之提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 凡有意提案或提名之股東務請於105年5月4日17:00前送達(請於信封封 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 本公司受理處所: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地址:新北市林口區粉寮路2段16號,電話: 02-26033655分機100)。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4/072.增資資金來源:以104年度盈餘優先分配。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6,240,486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62,404,86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每仟股無償配發114.6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自除權基準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合併湊足壹股, 其併湊不足部分,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授權 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配合公司營運成長之資金需求。13.其他應敘明事項: 嗣後本公司若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核定變更、買回庫藏股、註銷、遇有 可轉換公司債行使、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認購或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而 發行新股而影響流通在外股份總數,致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請 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調整配股率暨相關事宜。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6/04/07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1.1460000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6,240,486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05/01/222.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發佈之『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5/01/22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說明如下:(1)本公司薪酬委員會成員:簡士超、詹心怡及黃仕翰。(2)任期:自105年1月22日起至107年9月29日。(3)於105年1月22日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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