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旭矽材(興)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3/05
2.公司名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為給予特定人充裕作業準備時間,使本次增資作業順利進行,故調整本次
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特定人繳款期間,其餘無變動。
6.因應措施:
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原訂定之特定人繳款期間為114年02月24日至114年03月
06日,擬延長繳款截止日至114年04月01日,除延長特定人之繳款期限外,
原股東繳款期限及現金增資發行條件等均維持不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實際發行數量、發行條件、
計畫項目、募集資金、預計進度及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
關發行計畫之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核定或要求,以及基於管理評估或客
觀條件需要修正或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公司名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為給予特定人充裕作業準備時間,使本次增資作業順利進行,故調整本次
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特定人繳款期間,其餘無變動。
6.因應措施:
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原訂定之特定人繳款期間為114年02月24日至114年03月
06日,擬延長繳款截止日至114年04月01日,除延長特定人之繳款期限外,
原股東繳款期限及現金增資發行條件等均維持不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實際發行數量、發行條件、
計畫項目、募集資金、預計進度及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
關發行計畫之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核定或要求,以及基於管理評估或客
觀條件需要修正或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2/21
2.公司名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司113年現金增資繳款期限已於民國114年02月21日下午03點30分截止,
惟尚有部份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此催告。
(2)股款催繳期間自114年02月24日至114年03月25日下午03點30分截止。
(3)尚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依原繳款書規定方式繳款,逾期仍
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4)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
數撥入認股人之集保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本部,
洽詢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
2.公司名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司113年現金增資繳款期限已於民國114年02月21日下午03點30分截止,
惟尚有部份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此催告。
(2)股款催繳期間自114年02月24日至114年03月25日下午03點30分截止。
(3)尚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依原繳款書規定方式繳款,逾期仍
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4)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
數撥入認股人之集保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本部,
洽詢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
公告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基準日暨相關事宜(補充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行庫)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2/05
2.發行股數:2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20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規定保留10%,計2,000,000股由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增資發行股數之90%,計18,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
之持股比例,依本公司普通股發行股份總數123,178,900股計算,每仟股認
購146.12892305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登記,逾期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原股東與員工
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02/09
13.最後過戶日:114/02/04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2/05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2/09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4/02/13~114/02/21
(2)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4/02/24~114/03/06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4/02/05(補充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竹塹分行暨全國各分行(補充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六家分行(補充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1月07日金管證發字
第113036817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之資金運用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
事項,如因主客觀環境變動或因應主管機關需求而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
(3)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4年02月04日前親臨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公司股務代理本部」(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
95號1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02月04日(最後過戶日)郵戳
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
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2/05
2.發行股數:2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20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規定保留10%,計2,000,000股由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增資發行股數之90%,計18,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
之持股比例,依本公司普通股發行股份總數123,178,900股計算,每仟股認
購146.12892305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登記,逾期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原股東與員工
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02/09
13.最後過戶日:114/02/04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2/05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2/09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4/02/13~114/02/21
(2)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4/02/24~114/03/06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4/02/05(補充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竹塹分行暨全國各分行(補充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六家分行(補充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1月07日金管證發字
第113036817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之資金運用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
事項,如因主客觀環境變動或因應主管機關需求而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
(3)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4年02月04日前親臨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公司股務代理本部」(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
95號1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02月04日(最後過戶日)郵戳
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
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1/22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99,20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65,72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9,208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14,928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發展需要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52,78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24,327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14,92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1.56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1/22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99,20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65,72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9,208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14,928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發展需要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52,78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24,327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14,92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1.56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1/10
2.發行股數:2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20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規定保留10%,計2,000,000股由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增資發行股數之90%,計18,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
之持股比例,依本公司普通股發行股份總數123,178,900股計算,每仟股認
購146.12892305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登記,逾期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原股東與員工
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02/09
13.最後過戶日:114/02/04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2/05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2/09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4/02/13~114/02/21
(2)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4/02/24~114/03/06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1月07日金管證發字
第113036817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之資金運用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
事項,如因主客觀環境變動或因應主管機關需求而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
(3)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4年02月04日前親臨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公司股務代理本部」(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
95號1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02月04日(最後過戶日)郵戳
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
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行股數:2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20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規定保留10%,計2,000,000股由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增資發行股數之90%,計18,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
之持股比例,依本公司普通股發行股份總數123,178,900股計算,每仟股認
購146.12892305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登記,逾期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原股東與員工
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02/09
13.最後過戶日:114/02/04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2/05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2/09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4/02/13~114/02/21
(2)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4/02/24~114/03/06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1月07日金管證發字
第113036817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之資金運用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
事項,如因主客觀環境變動或因應主管機關需求而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
(3)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4年02月04日前親臨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公司股務代理本部」(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
95號1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02月04日(最後過戶日)郵戳
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
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12/24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99,20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48,368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6,34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64,708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發展需要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52,78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24,327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64,70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6.52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2/24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99,20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48,368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6,34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64,708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發展需要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52,78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24,327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64,70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6.52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3/12/24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鄭樵陽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總經理兼研發主管
5.新任者姓名:曾世覺
6.新任者簡歷:本公司特助/達爾科技(股)公司亞太區業務副總
/所羅門(股)公司銷售總監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職務調整
8.異動原因:配合本公司半導體業務佈局及產品策略整合。
9.新任生效日期:114/01/0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鄭樵陽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總經理兼研發主管
5.新任者姓名:曾世覺
6.新任者簡歷:本公司特助/達爾科技(股)公司亞太區業務副總
/所羅門(股)公司銷售總監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職務調整
8.異動原因:配合本公司半導體業務佈局及產品策略整合。
9.新任生效日期:114/01/0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12/24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鄭樵陽/本公司總經理兼研發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鄭穆光/鴻鎵科技(股)公司磊晶廠廠長
/華聯生物科技(股)公司晶片生產處處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配合本公司半導體業務佈局及產品策略整合。
7.生效日期:114/01/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鄭穆光先生為本公司新任副總經理暨研發主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12/24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鄭樵陽/本公司總經理兼研發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鄭穆光/鴻鎵科技(股)公司磊晶廠廠長
/華聯生物科技(股)公司晶片生產處處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配合本公司半導體業務佈局及產品策略整合。
7.生效日期:114/01/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鄭穆光先生為本公司新任副總經理暨研發主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09/20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99,20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29,968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2,776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42,744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發展需要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52,78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24,327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42,74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4.32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9/20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99,20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29,968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2,776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42,744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發展需要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52,78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24,327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42,74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4.32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3/09/11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3/09/11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1)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前:
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36,889,000元,流通在外股數為123,688,900股,
每股淨值為新台幣8.07元。
(2)本次註銷減資新台幣5,100,000元,註銷股份510,000股。
(3)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後:
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31,789,000元,流通在外股數為123,178,900股,
每股淨值為新台幣8.10元。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
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13/09/16接獲主管機關變更登記核准函。
(2)以上每股淨值係依最近一期(113年第二季)會計師核閱財務報告計算。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3/09/11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1)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前:
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36,889,000元,流通在外股數為123,688,900股,
每股淨值為新台幣8.07元。
(2)本次註銷減資新台幣5,100,000元,註銷股份510,000股。
(3)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後:
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31,789,000元,流通在外股數為123,178,900股,
每股淨值為新台幣8.10元。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
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13/09/16接獲主管機關變更登記核准函。
(2)以上每股淨值係依最近一期(113年第二季)會計師核閱財務報告計算。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5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5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18,448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45,963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29,343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14,37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15,676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15,676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95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476,704
12.期末總負債(仟元):478,699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998,005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5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18,448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45,963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29,343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14,37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15,676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15,676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95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476,704
12.期末總負債(仟元):478,699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998,005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註銷減資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5
2.減資緣由:
原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爰依本公司111年度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發行辦法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5,100,000元
4.消除股份:510,000股
5.減資比率:0.41%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1,231,789,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減資基準日:113/08/06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5
2.減資緣由:
原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爰依本公司111年度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發行辦法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5,100,000元
4.消除股份:510,000股
5.減資比率:0.41%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1,231,789,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減資基準日:113/08/06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08/05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99,20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98,253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3,11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11,363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發展需要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52,78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24,327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11,363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1.2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8/05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99,20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98,253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3,11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11,363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發展需要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52,78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24,327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11,363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1.2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公告處分關係人使用權資產(提前終止租約)(補充公告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追認日期)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竹縣湖口鄉自強路18號2F
2.事實發生日:113/6/28~113/6/2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租賃面積:61.2坪
(2)每單位價格:每坪租金每個月新台幣536元
(3)租金總額:每個月新台幣32,803元
(4)使用權資產淨額減少:新台幣1,592,223元
(5)租賃負債總額減少:新台幣1,665,419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成本及業務上之整體規劃與管理考量。
前次移轉相關資訊: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新台幣73,197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租賃期間:113/1/1~113/12/31, 終止日113/06/30。
(2)付款條件:按月支付租金,每個月新台幣32,803元。
(3)契約限制條款:無。
(4)其他重要約定:租約到期時,承租方有優先承租權。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長授權管理部門依集團內部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營運規劃調整。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度內先行決行,並提報113年8月5日董事會追認(本次更新)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度內先行決行,並提報113年8月5日審計委員會追認(本次更新)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竹縣湖口鄉自強路18號2F
2.事實發生日:113/6/28~113/6/2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租賃面積:61.2坪
(2)每單位價格:每坪租金每個月新台幣536元
(3)租金總額:每個月新台幣32,803元
(4)使用權資產淨額減少:新台幣1,592,223元
(5)租賃負債總額減少:新台幣1,665,419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成本及業務上之整體規劃與管理考量。
前次移轉相關資訊: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新台幣73,197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租賃期間:113/1/1~113/12/31, 終止日113/06/30。
(2)付款條件:按月支付租金,每個月新台幣32,803元。
(3)契約限制條款:無。
(4)其他重要約定:租約到期時,承租方有優先承租權。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長授權管理部門依集團內部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營運規劃調整。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度內先行決行,並提報113年8月5日董事會追認(本次更新)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度內先行決行,並提報113年8月5日審計委員會追認(本次更新)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補充公告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追認日期)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竹縣湖口鄉自強路18號2F
2.事實發生日:113/6/28~113/6/2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實際租賃面積:2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租金每個月新台幣700元(未稅)
租金總金額:每個月新台幣1,400元(未稅)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53,791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成本及業務上之整體規劃與管理考量。
前次移轉相關資訊: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租賃期間:113/7/1~116/6/30。
(2)付款條件:按月支付租金,每個月新台幣1,400元(未稅)。
(3)契約限制條款:無。
(4)其他重要約定:租約到期時,承租方有優先承租權。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長授權管理部門依集團內部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需要,作為倉庫之場所。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度內先行決行,並提報113年8月5日董事會追認(本次更新)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度內先行決行,並提報113年8月5日審計委員會追認(本次更新)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竹縣湖口鄉自強路18號2F
2.事實發生日:113/6/28~113/6/2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實際租賃面積:2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租金每個月新台幣700元(未稅)
租金總金額:每個月新台幣1,400元(未稅)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53,791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成本及業務上之整體規劃與管理考量。
前次移轉相關資訊: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租賃期間:113/7/1~116/6/30。
(2)付款條件:按月支付租金,每個月新台幣1,400元(未稅)。
(3)契約限制條款:無。
(4)其他重要約定:租約到期時,承租方有優先承租權。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長授權管理部門依集團內部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需要,作為倉庫之場所。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度內先行決行,並提報113年8月5日董事會追認(本次更新)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度內先行決行,並提報113年8月5日審計委員會追認(本次更新)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暨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7/3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財務暨會計主管:宋倩文 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財務暨會計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財務暨會計主管:李海霞 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會計副課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3/08/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暨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7/3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財務暨會計主管:宋倩文 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財務暨會計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財務暨會計主管:李海霞 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會計副課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3/08/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07/10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38,056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21,34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23,69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45,03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發展需要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52,78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66,059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45,03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1.5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7/10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38,056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21,34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23,69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45,03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發展需要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52,78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66,059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45,03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1.5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竹縣湖口鄉自強路18號2F
2.事實發生日:113/6/28~113/6/2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租賃面積:61.2坪
(2)每單位價格:每坪租金每個月新台幣536元
(3)租金總額:每個月新台幣32,803元
(4)使用權資產淨額減少:新台幣1,592,223元
(5)租賃負債總額減少:新台幣1,665,419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成本及業務上之整體規劃與管理考量。
前次移轉相關資訊: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新台幣73,197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租賃期間:113/1/1~113/12/31, 終止日113/06/30。
(2)付款條件:按月支付租金,每個月新台幣32,803元。
(3)契約限制條款:無。
(4)其他重要約定:租約到期時,承租方有優先承租權。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長授權管理部門依集團內部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營運規劃調整。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度內先行決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度內先行決行,再提報最近期之審計委員會追認。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新竹縣湖口鄉自強路18號2F
2.事實發生日:113/6/28~113/6/2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租賃面積:61.2坪
(2)每單位價格:每坪租金每個月新台幣536元
(3)租金總額:每個月新台幣32,803元
(4)使用權資產淨額減少:新台幣1,592,223元
(5)租賃負債總額減少:新台幣1,665,419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成本及業務上之整體規劃與管理考量。
前次移轉相關資訊: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新台幣73,197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租賃期間:113/1/1~113/12/31, 終止日113/06/30。
(2)付款條件:按月支付租金,每個月新台幣32,803元。
(3)契約限制條款:無。
(4)其他重要約定:租約到期時,承租方有優先承租權。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長授權管理部門依集團內部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營運規劃調整。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度內先行決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度內先行決行,再提報最近期之審計委員會追認。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竹縣湖口鄉自強路18號2F
2.事實發生日:113/6/28~113/6/2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實際租賃面積:2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租金每個月新台幣700元(未稅)
租金總金額:每個月新台幣1,400元(未稅)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53,791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成本及業務上之整體規劃與管理考量。
前次移轉相關資訊: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租賃期間:113/7/1~116/6/30。
(2)付款條件:按月支付租金,每個月新台幣1,400元(未稅)。
(3)契約限制條款:無。
(4)其他重要約定:租約到期時,承租方有優先承租權。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長授權管理部門依集團內部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需要,作為倉庫之場所。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度內先行決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度內先行決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新竹縣湖口鄉自強路18號2F
2.事實發生日:113/6/28~113/6/2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實際租賃面積:2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租金每個月新台幣700元(未稅)
租金總金額:每個月新台幣1,400元(未稅)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53,791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成本及業務上之整體規劃與管理考量。
前次移轉相關資訊: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租賃期間:113/7/1~116/6/30。
(2)付款條件:按月支付租金,每個月新台幣1,400元(未稅)。
(3)契約限制條款:無。
(4)其他重要約定:租約到期時,承租方有優先承租權。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長授權管理部門依集團內部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需要,作為倉庫之場所。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度內先行決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度內先行決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子公司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公告向鹽城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江蘇省鹽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五臺山路108號
2.事實發生日:113/6/28~113/6/2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實際租賃面積:10,700平方公尺,折合約3,236.8坪
每單位價格:每平方公尺人民幣9.17元,折合新台幣40.76元(未稅)
租金總金額:每個月人民幣98,165元,折合新台幣436,343元(未稅)
使用權資產金額:人民幣2,586,958元,折合新台幣11,499,028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鹽城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母公司之轉投資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成本及業務上之整體規劃與管理考量。
前次移轉相關資訊: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租賃期間:113/7/1~114/6/30。
(2)付款條件:按月支付租金,每個月人民幣98,165元,折合新台幣436,343元(未稅)。
(3)契約限制條款:無。
(4)其他重要約定:租約到期時,承租方有優先承租權。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決定方式:雙方議定。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鄰近地區行情議價。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需要,作為辦公及製造生產之場所。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6月28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江蘇省鹽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五臺山路108號
2.事實發生日:113/6/28~113/6/2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實際租賃面積:10,700平方公尺,折合約3,236.8坪
每單位價格:每平方公尺人民幣9.17元,折合新台幣40.76元(未稅)
租金總金額:每個月人民幣98,165元,折合新台幣436,343元(未稅)
使用權資產金額:人民幣2,586,958元,折合新台幣11,499,028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鹽城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母公司之轉投資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成本及業務上之整體規劃與管理考量。
前次移轉相關資訊: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租賃期間:113/7/1~114/6/30。
(2)付款條件:按月支付租金,每個月人民幣98,165元,折合新台幣436,343元(未稅)。
(3)契約限制條款:無。
(4)其他重要約定:租約到期時,承租方有優先承租權。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決定方式:雙方議定。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鄰近地區行情議價。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需要,作為辦公及製造生產之場所。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6月28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與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