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北台慶科技(上)公司公告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西北臺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謝明諺)、 總經理謝明良、行政課長及行政專員2人。 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台中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01年度訴字第2139號(尚未收到判決書)2.事實發生日:102/08/21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以本公司涉有未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方式貯存、 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及不實申報之嫌, 對本公司及本公司總經理謝明良、行政課長及行政專員等人提起公訴。4.處理過程: 經台中地方法院第一審臨庭宣判,獲知本公司及本公司總經理謝明良 皆為無罪判決。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財務營運一切正常,不受該訴訟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待收到判決書後,再與律師討論,依法處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7/162.公司名稱:西北臺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修正本公司101年度股東會年報,修正項目如下: 〈1〉修改P.10董事及監察人持股資訊。 〈2〉增補P.46員工認股憑證及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6.因應措施:年報資料修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後修訂本〉。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2/05/20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0.4元,計新台幣31,824,000元。4.除權(息)交易日:102/06/055.最後過戶日:102/06/06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6/07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118.除權(息)基準日:102/06/11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02/05/13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另訂除息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 相關事宜。 (2)訂定102/06/28為現金股利發放日。 (3)本公司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庫藏股之轉讓、轉換或註銷,員工認股權 之行使,致本公司普通股發生變動,影響股東配息比率變動時,擬請股東會 授權董事會處理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2/05/13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西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謝明諺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西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謝明諺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 任期屆滿 5.異動原因:本屆董事已於股東常會中改選完成,依公司法規定辦理召集及選舉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102/05/13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2/05/13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審計委員會: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羅 偉:合勤投控(股)公司財務暨資訊副總 (2)朱光惠:Juniver Ventures Ltd.總經理 (3)陳大溝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股東會全面改選董事後,由新任獨立董事成立。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8.新任生效日期:102/05/13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2/05/13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獨立董事:陳大溝 (2)獨立董事:羅 偉/合勤投控(股)公司財務暨資訊副總 (3)獨立董事:朱光惠/Juniver Ventures Ltd.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獨立董事:陳大溝 (2)獨立董事:羅 偉/合勤投控(股)公司財務暨資訊副總 (3)獨立董事:朱光惠/Juniver Ventures Ltd.總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 任期屆滿重新聘任 6.異動原因: 股東會全面改選董事後,由第10屆董事會重新委任。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05/31~102/05/13 8.新任生效日期:102/05/13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5/132.公司名稱:西北臺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營業地址 原地址:桃園縣楊梅市幼四路1-1號 新地址:桃園縣楊梅市幼四路1號 6.因應措施:向主管機關辦理遷址變更登記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2/05/032.重要決議事項:(1)通過承認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通過承認一○一年度盈餘分配議案。 (3)通過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4)通過修訂「董事選任辦法」部份條文案。。 (5)通過修訂「資金貸與他人辦法」部份條文案。 (6)通過修訂「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 (7)通過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8)通過辦理申請初次上市櫃現金增資提撥公開承銷案。 (9)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三席)選舉案。 (10)通過擬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有關公司法第二○九條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1)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2/05/03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西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明諺 西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恒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游玉香 恒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林鑑榮 西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董事:黃乾裕 茂園和漢美食館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洪至正 群英醫學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獨立董事:陳大溝 獨立董事:羅偉 合勤投資控股(股)公司財務副總 獨立董事:朱光惠 Juniver Ventures Ltd.總經理 監察人:黃桂洸 西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監察人:CHEN CHIN SHENG 臺慶精密電子(新)私營有限公司董事長 監察人:羅白卿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西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明諺 西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恒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游玉香 恒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林鑑榮 西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董事:洪至正 群英醫學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董事:黃桂洸 西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CHEN CHIN SHENG 臺慶精密電子(新)私營有限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陳大溝 獨立董事:羅偉 合勤投資控股(股)公司財務副總 獨立董事:朱光惠 Juniver Ventures Ltd.總經理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 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職稱 姓名或名稱 持有股數 =================================================================== 董事 西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明諺 6,245,718股 董事 恒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游玉香 6,108,995股 董事 林鑑榮 1,907,550股 董事 洪至正 1,103,815股 董事 黃桂洸 2,564,591股 董事 CHEN CHIN SHENG 0股 獨立董事 陳大溝 0股 獨立董事 羅 偉 0股 獨立董事 朱光惠 0股 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099/05/14~102/05/138.新任生效日期:102/05/03~105/05/02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係任期屆滿改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2/05/03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西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明諺 董事:林鑑榮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謝明諺董事 慶邦電子元器件(泗洪)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磐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西普爾控股(新)私營有限公司董事 西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恒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耀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法人代表 睿訊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Fixed Rock Holding Limited董事長 林鑑榮董事 Fixed Rock Holding Limited董事 西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磐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之法人代表 睿訊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慶邦電子元器件(泗洪)有限公司監察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2/05/03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獨立董事:陳大溝 (2)獨立董事:羅 偉 (3)獨立董事:朱光惠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尚未選任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 任期屆滿 6.異動原因::配合董事會改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任期與董事會任期相同。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05/31~102/05/138.新任生效日期:NA9.其他應敘明事項:第二屆薪酬會委員將於最近期董事會聘任後,另行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19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5/03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楊梅市幼獅工業區幼四路1-1號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4.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公司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及所提列之特別 盈餘公積數額報告。 (二)承認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一○一年度盈餘分派議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2.修訂「董事選任辦法」部份條文案。 3.修訂「資金貸與他人辦法」部份條文案。 4.修訂「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 5.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6.辦理申請初次上市櫃現金增資提撥公開承銷案。 7.選舉事項:董事(含獨立董事三席)選舉案。 8.擬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有關公司法第二○九條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3/0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5/03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股東提案權: (一)持有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於所公告受理期間向本公司提出一○二年 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三百字者, 均不列入議案。 (二)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案處所:桃園縣楊梅市幼獅工業區幼四路1-1號。 (三)本公司受理持有1%以上股份股東之提案期間: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起至 一○二年三月七日止。 (四)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辦理。 二、股東提名獨立董事事宜: 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3席,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2年2月26日起至民國102年3月 7日止受理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詳細內容請參閱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 相關公告。 三、股東會議案內容有關股東符合公司法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之書面提案、 提名內容,有關盈餘分配內容或新增議案內容將另行召開董事會討論,並依 規定公告之。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3/03/19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4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18240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 董監酬勞(元):1072719 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2860584 (2)股票紅利金額(元):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最近財務報表淨值2%以上。1.事實發生日:102/02/27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臺慶精密電子(昆山)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母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1285(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932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932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周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5656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9485.計息方式:不計息6.還款之:(1)條件:依約定償還本金(2)日期:依約定日期3日內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1013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3.60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2/072.公司名稱:東莞台慶精密電子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02/01/10 公告資料誤值項目:各子公司截至本月止因短期融通資金必要而產生之資金貸放餘額(仟元):修正前 0 修正後36,968項目:各子公司截至本月止資金貸放餘額(仟元):115,045修正前 115,045 修正後 152,0136.因應措施:公告核准後重新上傳更新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1/30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5/03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楊梅市幼獅工業區幼四路1-1號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規則」報告。 (二)承認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三)討論事項: (四)選舉事項:董事選舉案。 (五)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3/0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5/03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股東提案權: (一)持有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於所公告受理期間向本公司提出一○二年 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三百字者, 均不列入議案。 (二)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案處所:桃園縣楊梅市幼獅工業區幼四路1-1號。 (三)本公司受理持有1%以上股份股東之提案期間: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起至 一○二年三月七日止。 (四)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辦理。 二、股東提名獨立董事事宜: (一)依公司法192 條之1 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及本公司董事會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二)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3名。 (三)受理期間: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起至一○二年三月七日止。 (四)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名處所:桃園縣楊梅市幼獅工業區幼四路1-1號。 (五)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92-1條規定辦理。 三、股東會議案內容有關股東符合公司法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之書面提案、 提名內容,有關盈餘分配內容或新增議案內容將另行召開董事會討論,並依 規定公告之。
本公司接獲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事業廢棄物後續清理代履行費用 繳納函1.事實發生日 :101/11/07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96年5月至100年10月間,委由麗騰環保有限公司處理事業廢棄物,疑遭非法傾倒所衍生相關問題。今接獲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發文字號:中市環廢字第1010104149號,內容略以:96年5月至100年10月間,本公司委由麗騰環保有限公司處理事業廢棄物共253.66公噸,麗騰環保有限公司疑未按規定棄置本公司事業廢棄物至台中市沙鹿區現有石業有限公司土地上,而本公司未於10月26日以前提送「有害事業廢棄物253.66公噸清理計畫書」旨揭地點仍未完成清理改善故執行代理清理事宜。按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規定,繳納非法棄置事業廢物後續清理代履行費用新台幣380萬4,900元整。3.處理過程:本公司於101年10月26日向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提出陳述意見,其函文內容為本公司從未委託麗騰公司清運廢水處理汙泥(分類代碼:A-8801),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來函指稱部分應有誤解;另來函指稱本公司委託麗騰環保有限公司處理事業廢棄物中部分有驗出總銅含量超標現象,此部分仍有疑義尚待釐清。故本公司在疑點未釐清之前尚無法提送「有害事業廢棄物253.66公噸清理計畫書」,而本公司也將依訴願法第14條第1項於101年11月09日前向台中市政府提起訴願。惟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並未接受本公司之陳述意見,今發函本公司要求繳納廢棄物後續清理代履行費用。4.預估可能損失:代履行費用新台幣380萬4,900元。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對於本公司委由麗騰環保有限公司處理事業廢棄物,所衍生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本公司將靜待司法判決。而對於今日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來函要求繳納非法棄置事業廢物後續清理代履行費用,本公司將於三十日內繕具訴願書,向台中市政府提起訴願。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接獲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 裁處書」1.事實發生日 :101/09/28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96年5月至100年10月間,委由麗騰環保有限公司處理事業廢棄物,遭非法傾倒所衍生相關問題。今接獲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裁處書(編號:40-101-090022、40-101-090023),內容略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1年6月13日及101年7月6日派員至本公司稽查,發現下列事項:(1)部分事業廢棄物太空包(袋)所盛裝之氧化鐵粉狀物及氧化鐵塊狀物,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2)部分事業廢棄物廢匣缽及無害污泥,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另該無害污泥經檢驗(TCLP)萃出液中總銅49.9mg/L為有害事業廢棄物,惟查麗騰環保公司僅具乙級清除處理資格,依規定不得清除有害事業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3.處理過程:本公司於101年8月27日向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提出陳述意見,其函文內容為本公司於101年7月12日將噴霧造粒沉澱產出之廢棄物樣品委由環保署認證檢驗公司「澳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化驗,分析結果TCLP萃出液中總銅為低於方法偵測極限之測定值(ND<0.0089mg/L),故本公司噴霧造粒沉澱產出之廢棄物並非有害事業廢棄物。惟陳述意見未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接納,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31條及第53條規定裁處罰鍰。4.預估可能損失:罰款新台幣12萬元。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1)本公司將依規定期限完成變更廢棄物計劃書及上網申報。(2)針對廢棄物清理法案裁處書編號:40-101-090023有關無害污泥認定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裁處,本公司將於三十日內繕具訴願書,向桃園縣政府提起訴願。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接獲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 裁處書」1.事實發生日 :101/09/13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96年5月至100年10月間,委由麗騰環保有限公司處理事業廢棄物,遭非法傾倒所衍生相關問題。本案經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於101年6月13日至本公司稽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1年8月8日環署督字第1010067616號函,對本公司裁處新台幣132,000元罰鍰。3.處理過程:依規定改善處理。4.預估可能損失:不適用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依規定改善。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9/072.公司名稱:西北臺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記者會新聞稿內容摘要如下:本公司於96年5月至100年10月間,委由麗騰環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麗騰),處理「廢水處理汙泥」(夾雜部分屬於一般事業廢棄物之廢匣缽),而麗騰與坐落於沙鹿之石業公司集合犯意,由石業公司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及投棄毒物,對外以棄土場為名,供他人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故麗騰將所受委託需清運之廢棄物均載運至非法之棄土場及其他非法場所加以回填棄置。目前本案已進入法律程序,一切靜待司法審理。本公司將委由律師全權處理,積極進行司法訴訟,而預估該案件將產生律師相關費用約為200仟元,故該事件目前對其集團、產業及市場應尚無重大異常影響。6.因應措施:本公司目前已積極找尋適任律師,進行必要之處理,且該案進入司法審判程序,一切將靜待司法調查,並密切注意後續發展,以確保公司、股東及投資人之權益,且目前相關事業廢棄物均已委由合格清運廠商辦理與上網申報,以防止類似情事再次發生。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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