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銳捷科技(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9/05/122.發生緣由:(一)預計發行價格:本次為無償發行(即無現金對價之無償配發予員工),發行價格為新台幣0元。(二)預計發行總額(股):本次發行並給與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發行總額為新台幣20,000,000元,每股面額10 元,計2,000,000 股。(三)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1)既得條件:符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所訂之條件者。(員工於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期滿半年起於各既得期限屆滿仍在職,同時未曾有發行辦法規定有關違反契約、義務、規則等情事,且於各期滿日前年度本公司整體營運成果與該員工個人考績表現均達本公司所訂之目標績效,可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如下:屆滿半年:30%、屆滿一年:30%、屆滿二年:40%。)(2)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遇有未達成既得條件者,其股份由本公司向員工無償收回並辦理註銷;對於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如遇繼承之情況,依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辦理。(四)員工之資格條件:(1)以授予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正式編制全職員工為限。(2)實際被給與之員工及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獲配員工具董事或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3)本公司給與單一員工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量,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五)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及歸屬感,以期共同創造更高之公司及股東利益。(六)可能費用化之金額:暫以本公司最近期每股淨值10.58元計算,並於既得期間分年認列相關費用。若全數達成既得條件,設算估計可能費用化金額約為新台幣21,160仟元。依既得條件,暫估109年~111年費用化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6,348仟元、6,348仟元及8,464仟元。(七)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以目前本公司流通在外發行股數71,601,544股、暫估109年~111年對公司每股盈餘可能減少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0.089元、0.089元及0.118元,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因此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八)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1)既得期間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2)既得期間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仍可參與配股、配息及現金增資認股。(3)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應立即將之交付信託且於既得條件未成就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請求返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九)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交付信託期間應由本公司全權代理員工與股票信託機構進行(包括但不限於)信託契約之商議、簽署、修訂、展延、解除、終止,及信託財產之交付、運用及處分指示。(十)其他應敘明事項:自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得一次或分次申報辦理,並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得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嗣後如因法令修改、主管機關審核要求或客觀環境改變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5/12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議案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5/1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24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桃園區大誠路9號(經濟部工業局龜山工業區服務中心第一會議室)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 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案。二、討論事項:(一) 修訂公司章程案。(二) 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三) 修訂董事酬勞發放辦法案。(四)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五) 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六) 出售本公司設備案。(七) 放棄對孫公司銳捷光電科技(江蘇)有限公司之應收款項債權案。(八) 孫公司銳捷光電科技(江蘇)有限公司處理方案。三、其他議案或臨時動議:四、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5/26五、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24六、股東臨時會當日開始受理股東報到時間:上午八時三十分,報到處地點同開會地點。
1.事實發生日:109/04/242.發生緣由: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3.因應措施:聘請會計師簽證並重新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4/242.發生緣由:本公司原訂於109年05月26日召開之股東會,因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無法如期提供本公司經該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故擬改期召開。3.因應措施:由董事會決議再次召開股東會日期後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9/04/24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陳文香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施錦川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遴選中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遴選中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遴選中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9/04/24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前任會計師於執行108年財務報表查核過程中,認為本公司有下列事項未充分說明,致無法繼續執行相關查核程序。(1)108/11似與山西忻州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簽約出售資產,未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辦理相關事項並公告,亦未能提供完整資訊予會計師執行查核。(2)109/2~4月間檢視期後事項發現多筆異常之資金往來,惟迄今仍未獲合理之說明。(3)109/4/8始收到108年底資產鑑價報告,對於鑑價報告評估內容,前任會計師所提供之疑慮迄今亦未得到釐清。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關於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提事項,本公司澄清,於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期間,本公司確實已盡力提供相關資料,針對上述問題說明如下:(1)孫公司銳捷光電科技(江蘇)有限公司與山西忻州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合作案,係屬於技術合作且於108/11/04董事會通過並已公告。(2)109年期後事項發現多筆異常之資金往來,主要係訴訟案勝訴收回應收款項。(3)鑑價報告係由專業第三方鑑價單位評估提供,我司無權干涉。且會計師要求補充資料,公司與鑑價公司皆已提供。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無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是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4/152.發生緣由:本公司為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擬辦理減資。減資金額:新台幣336,527,250元消除股份:33,652,725股減資比率:47%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79,488,190元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減資後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減資換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登記,逾期未辦理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收購。(2)本次減資之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劃或嗣後因公司股本發生變動致減資比例須調整暨其他相關事宜等,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修正時,擬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公司法或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1.事實發生日:109/04/152.發生緣由:一、私募資金來源:本次募集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及相關法令規定選定特定人為限。二、私募股數:20,000,000股。自股東會決議本私募案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第一次募集股數為10,000,000股,第二次為5,000,000股,第三次為5,000,000股。三、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四、私募總金額:依最終私募價格計算之。五、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一)由於本公司已於109年01月03日終止興櫃掛牌買賣,股東會決議本次私募時將為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開發行公司,故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係參考「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第2條第2項第3款之規定,以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為參考價格。(二)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實際發行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折,惟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發行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定價日本公司財務報告、市場狀況與洽私募特定人情形訂定之。(三)若日後有實際私募價格低於面額之情形,造成累積虧損增加對股東權益產生影響,將於未來視實際營運狀況提報董事會決議是否採取減資、盈餘或資本公積彌補虧損。(四)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係參考本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展望,並考量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交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情事外,不得再行 賣出其流動性受限等各項因素,應屬合理。六、特定人選擇方式:將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七、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一)不採用公開發行募集之理由,係因本公司將以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合作,經由產品技術交流、擴大市 場等效益,快速將本公司新產品導入市場,並提高本公司獲利,故擬採私募方式向特定人籌募款項,該籌資具有時效性且有限制轉讓之規定,較可確保長期營運發展。本次引進之私募數不致影響本公司之經營權。(二)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資金用途係用於充實營運資金提高公司市場競爭力。八、應募人之選擇方式與目的、必要性及預計效益:(一)應募人之選擇方式與目的:針對本公司產業轉型及產品迅速切入市場,藉由引進互相合作之策略性投資人,加速拓展銷售市場。(二)必要性及預計效益:引進策略性投資人,將得以協助本公司充實營運資金以因應產業變化、改善公司經營體質並加速產業轉型,及爭取較佳、較快之交易條件及切入市場之速度,並擴大產品市場規模,提升公司之營運績效與獲利。九、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除依證券交易法第 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流通轉讓限制,且須於交付日起滿三年始得補辦公開發行外,餘與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相同。十、本次私募股票之發行條件、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或因客觀因素環境變更而有所修正時,授權董事會依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4/152.發生緣由: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4/15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5/26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桃園區大誠路9號(經濟部工業局龜山工業區服務中心第一會議室)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一○八年度營業報告案。(二)審計委員會審查一○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三)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案。(四)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案(新增)。二、承認事項:(一)一○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一○八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一)修訂公司章程案(新增)。(二)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三)修訂董事酬勞發放辦法案。(四)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新增)。(五)出售本公司設備案(新增)。(六)孫公司銳捷光電科技(江蘇)有限公司處理方案。(七)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新增)。(八)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新增)。(九)放棄對孫公司銳捷光電科技(江蘇)有限公司之應收款項債權(新增)。四、其他議案或臨時動議:無。五、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3/28六、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5/26七、其他應敘明事項:(1)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於受理期間得以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2)提案以一項為限,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提案內容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不予列入議案。(3)受理期間:自109年3月19日起至109年3月28日止。(4)受理處所: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地址:桃園市龜山區山鶯路國光巷6號。股東會當日開始受理股東報到時間:上午八時三十分,報到處地點同開會地點。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放棄對孫公司銳捷光電科技(江蘇)有限公司之應收款項債權1.事實發生日:109/04/152.發生緣由:(1)本公司之孫公司銳捷光電科技(江蘇)有限公司擬出售公司股權,估算執行帳面上應付帳款及款項之結算,將預期無法對本公司償還應收帳款之債務,母公司擬實施對其放棄債權。(2)銳捷光電科技(江蘇)有限公司係本公司100%持有之孫公司,故本債權放棄案對集團股東權益及合併損益無影響。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4/152.發生緣由:(1)預計發行價格:本次為無償發行(即無現金對價之無償配發予員工),發行價格為新台幣0元。(2)預計發行總額(股):本次發行並給與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發行總額為新台幣20,000,000元,每股面額10 元,計2,000,000 股。(3)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a)既得條件:符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所訂之條件者。(員工於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期滿半年起於各既得期限屆滿仍在職,同時未曾有發行辦法規定有關違反契約、義務、規則等情事,且於各期滿日前年度本公司整體營運成果與該員工個人考績表現均達本公司所訂之目標績效(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放前,本公司將就公司整體營運成果與該員工個人考績之具體目標訂定於個別員工之契約上),可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如下:屆滿半年:30%、屆滿一年:30%、屆滿二年:40%。)(b)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遇有未達成既得條件者,其股份由本公司向員工無償收回並辦理註銷;對於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如遇繼承之情況,依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辦理。(4)員工之資格條件:(a)以授予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正式編制全職員工為限。(b)實際被給與之員工及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獲配員工具董事或經理人身份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4/152.發生緣由:(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元
1.事實發生日:109/03/312.發生緣由:本公司重要營運主管異動3.因應措施:(1)人員變動別:重要營運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9/03/3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起銀/製造部協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5)異動情形: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7)生效日期:109/03/3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3/16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九年股東會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16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5/26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桃園區大誠路9號(經濟部工業局龜山工業區服務中心第一會議室)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 一○八年度營業報告案。(二) 審計委員會審查一○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三) 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案。(四) 其他討論事項。二、承認事項:(一) 一○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 一○八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一)孫公司銳捷光電科技(江蘇)有限公司處理方案討論。(二)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三)訂董事酬勞發放辦法案。四、其他議案或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3/2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5/267.其他應敘明事項:(1)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於受理期間得以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2)提案以一項為限,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提案內容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不予列入議案。(3)受理期間:自109年3月19日起至109年3月28日止。(4)受理處所: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地址:桃園市龜山區山鶯路國光巷6號。股東會當日開始受理股東報到時間:上午八時三十分,報到處地點同開會地點。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擬出售孫公司銳捷光電科技 (江蘇)有限公司100%股權1.事實發生日:109/02/272.發生緣由:(一)銳捷光電科技(江蘇)有限公司係本公司100%持有之孫公司,從事電子專用材料(LED藍寶石圖形化襯底材料)的研發、製造及銷售。(二)為降低未來的營運風險與管理成本,並配合集團策略規劃所需,擬出售銳捷光電科技(江蘇)有限公司100%之股權。3.因應措施: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度內全權處理本案。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及第2 項規定,自109年1月3日起終止本公司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1.事實發生日:108/12/20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本公司主辦及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申請辭任本公司輔導推薦證券商。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0801014903號函示,依興櫃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公告,自109年1月3日起終止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9/1/34.其它應敘明事項:推薦證券商於終止交易前,仍負連續報價及成交義務。對於股東所造成之不便,本公司特此表達萬分之歉意。
1.事實發生日:108/12/182.公司名稱: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協辦輔導之推薦券商元富證券,今日發函正式通知辭任本公司興櫃股票協辦輔導推薦券商,因日前主辦輔導推薦券商已辭任,依興櫃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規定櫃買中心得終止本公司股票櫃檯買賣,實際停止交易日依櫃買中心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對於股東所造成之不便,本公司特此表達萬分之歉意。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12/162.公司名稱: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主辦輔導推薦券商宏遠證券今日發函辭任本公司興櫃股票主辦輔導推薦券商,依興櫃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第1款規定櫃買中心得停止本公司股票櫃檯買賣,實際停止交易日依櫃買中心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積極接洽其他證券商,擔任本公司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對於股東所告成之不便,本公司特此表達萬分之歉意。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8/11/20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淑華/本公司財會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邱紹棋/本公司董事長特助(暫代)。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自108/11/20起。8.新任者聯絡電話:03-3196517。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待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後另行公告。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8/11/20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淑華/本公司財會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葉義煌/本公司資材部經理(暫代)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自108/11/20起8.新任者聯絡電話:03-31965179.其他應敘明事項:(1)新任者誤植。(2)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待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後另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8/11/042.公司名稱: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一)通過擬分批出售台灣銳捷股份有限公司設備案(二)通過授權董事長洽談大陸張家港子公司銳捷光電科技(江蘇)有限公司之未來合作案(三)通過本公司擬向板信商業銀行,申請授信額度案(四)通過民國109年度稽核計畫案(五)通過本公司稽核主管代理案(六)通過本公司配合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之需要,更換簽證會計師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與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