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麗清科技(上)公司公告
撤銷本公司透過第三地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瀚淵乙案 事實發生日 民國93年6月29日 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撤銷原核准透過第三地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美金100萬元整 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不適用 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瀚淵科技有限公司 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0 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撤銷核准投資金額美金100萬元 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無機螢光顏料之產銷 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尚未實際投入資金,故不適用 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無 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480萬元整
依據:公司法第165條、170條、171條、172條及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暨本公司九十三年五月十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二)、開會地點:台北縣中和市中正路716號B2 管理中心(L棟)(三)、會議主要內容:1.報告事項:(1).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九十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2.承認事項:(1).提請承認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營業決算表冊。(2).提請承認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3.討論事項:(1).提請審議盈餘、員工紅利案暨資本公積轉增資案。(2).修訂公司資本總額案。(3).修訂公司資本總額案。(4).提請修訂「公司章程」案。(5).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案。(6).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7).擬請全體股東放棄上櫃時採新股承銷制所公開發行之現金增資認股案。。(8).擬申請登錄為興櫃股票暨股票上櫃案3.選舉事項:(1).改選董事及監察人。4.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四)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經董事會決議如後:(1)盈餘分配股票股利:盈餘分配股票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1.98元,即新台幣38,808,000元。(2)資本公積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每股配發新台幣0.72元,即新台幣14,112,000元。(3)員工紅利轉增資:九十二年度員工紅利計分配新台幣3,420,000元,擬轉增資發行新股342,000股,每股面額10元,(五)、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四月十八日至六月十六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三年四月十六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前駕臨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十號十一樓)辦理股票過戶記俾可享受出席股東臨時會之權。(六)、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之股東,請逕向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查詢,電話(○二)二三八二六七八九。另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六條之二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開會通知本公司以公告方式為之(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se.com.tw/),不另寄發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七)、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臨時會三十五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台北縣中和市建八路16號10樓之1)。(八)、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九十三年股東常會。依據:公司法第165條、170條、171條、172條及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暨本公司九十三年五月十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二)、開會地點:台北縣中和市中正路716號B2 管理中心(L棟)(三)、會議主要內容:1.報告事項:(1).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九十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2.承認事項:(1).提請承認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營業決算表冊。(2).提請承認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3.討論事項(一):(1).提請審議盈餘、員工紅利案暨資本公積轉增資案。(2).修訂公司資本總額案。(3).提請修訂「公司章程」案。(4).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案。(5).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6).擬請全體股東放棄上櫃時採新股承銷制所公開發行之現金增資認股案。(7).擬申請登錄為興櫃股票暨股票上櫃案3.選舉事項:(1).提前改選董事及監察人。4.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四)、本公司盈餘分派及增資案,經董事會擬訂主要內容如下:1、自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38,808,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3,880,800 股,每仟股無償配發198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比例分配之,配股不足一股者,由股東自行拼湊,無法拼湊者由董事會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2、自盈餘中提撥員工紅利新台幣3,42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342,000股,每股面額一O元,依公司內部相關作業辦法分配於員工。3、以92年現金增資股票溢價轉列資本公積新台幣14,112,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411,200股,每仟股無償配發72股。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5、本次發行新股案經股東會同意,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除權基準日,如經主管機關核示發行條件必需變更時或有關本次增資未盡事宜,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五)、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四月十八日至六月十六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三年四月十六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前駕臨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十號十一樓)辦理股票過戶登記俾可享受出席股東常會之權。(六)、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之股東,請逕向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查詢,電話(○二)二三八二六七八九。另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六條之二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開會通知本公司以公告方式為之(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se.com.tw/),不另寄發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七)、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三十五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台北縣中和市建八路16號10樓之1)。(八)、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與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