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龍生工業(未)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NA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楊登輝,本公司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待董事會通過新任總經理任命後再行公告5.異動原因:卸任6.新任生效日期:NA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總經理任命就任前,由昆山廠總經理黃清益代理總經理職務
1.發生變動日期:109/03/3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曾煥雄/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鄭興華/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4.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6/06/16~109/06/157.新任生效日期:109/03/31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3/11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事宜(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7)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3/112.發生緣由:一、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股東常會事宜: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9年4月19日至109年6月17日1、股東常會時間:109年6月17日(星期三)上午9時整2、地點:新北市樹林區忠義街24號(本公司會議室)3、股東常會議程如下:一、宣佈開會二、主席致詞三、報告事項1.108年度營業報告。2.108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四、承認事項1.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08年度虧損撥補案。五、討論事項一1.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部份條文案。2.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部份條文案。六、選舉事項1.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七、討論事項二1.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八、受理股東提案權日期及受理處所說明:依據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一)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二)議案內容:提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三百字者,均不列入議案。(三)受理期間:109年4月10日起至109年4月2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9年4月20日下午五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送達本公司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四)受理提案處所:龍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處﹝地址:新北市樹林區忠義街24號,電話:(02)2689-6926﹞。(五)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六)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七)其他說明: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公告1.事實發生日:109/03/11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事實發生日:109/03/11(2)接受資金貸與之:(a)公司名稱:越南龍生工業有限公司(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95,306(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11,750(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11,750(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23,500(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5)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263,454(6)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779(7)計息方式:利率2.2%。(8)還款之條件:依合約規定(可依動用金額一次或分次償還)(9)還款之日期:以一年為期限(10)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23,500(11)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0.45%(12)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ALLIED ACE LIMITED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餘額達公告標準,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1.事實發生日:109/01/02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事實發生日:109/01/02(2)接受資金貸與之:(a)公司名稱:越南龍生工業有限公司(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關係企業,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97,410(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73,884(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49,900(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23,784(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周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5)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263,454(6)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2,625(7)計息方式:利率2.2%。(8)還款之條件:依合約規定(可依動用金額一次或分次償還)(9)還款之日期:以一年為期限(10)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93,604(11)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2.69%(12)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10/092.發生緣由:本公司108年10月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減資後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並授權 董事長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據公司法第161條之2規定,發行股票之公司,其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未印 製股票之公司,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其發行之股份,並依該機構之規定 辦理。(2)本次應換發之股票:減資後股數為74,160,05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 額為新台幣741,600,540元。(3)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4)無實體新股自開始換發日起,原舊股票不得做為買賣交割之標的。(5)全面無實體換發新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 減資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108年10月25日。 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8年10月20日。(因適逢假日,提前至108年10月18日) 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8年10月21日起至108年10月31日止。 無實體新股開始換發日期:108年11月01日。(6)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或因客觀環境而需予以修正變更上述條件時,擬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相關事項。
公告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訂定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全面無實體 換發股票基準日相關事宜1.事實發生日:108/10/09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8年06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7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21616號函核准及經濟部108年9月9日經授商字第1080112579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本公司108年10月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減資後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3.因應措施:一、本公司減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902,220,740元,股數為90,222,07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41,600,540元,股數為74,160,05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二、減資比例為17.802761%,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銷除178.02761股(即每仟股換發821.97239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三、因應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發行,茲修訂減資換發股票時程如下:(1)減資基準日:108年8月23日。(2)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08年10月25日。(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8年10月20日。(因適逢假日,提前至108年10月18日)(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8年10月21日起至108年10月31日止。(5)無實體新股開始換發日期:108年11月01日。四、本次減資如因實際作業需要而需變動或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五、本次減資換發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六、換發之程序及手續:(1)因應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請股東收到全面換票申請書(請蓋妥原留印鑑)後連同舊股票一併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票手續,倘股東為新戶,另須檢附股東印鑑卡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辦理;因股票為公發公司,無法直接撥入股東之集保帳戶項下,換發新票後將股票登錄於股東登錄帳項下。(2)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電話:02-2718-6425)。七、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9/122.發生緣由:(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8/07/04(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8/09/09(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減資後對淨值總金額不變,惟流通在外股數減少,以108年第二季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數字設算,相對影響每股淨值約計如下:減資前實收資本額902,220,740元,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90,222,074股,每股淨值15.41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741,600,540元,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74,160,054股,每股淨值18.75元。(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另行公告之。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8/09/11接獲主管機關核准減資變更登記核准函。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公告1.事實發生日:108/08/01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事實發生日:108/08/01(2)接受資金貸與之:(a)公司名稱:越南龍生工業有限公司(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12,284(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17,630(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17,630(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35,260(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5)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263,454(6)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3,517(7)計息方式:利率2.2%。(8)還款之條件:依合約規定(可依動用金額一次或分次償還)(9)還款之日期:以一年為期限(10)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15,582(11)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3.21%(12)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8/01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8年06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並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7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21616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3.因應措施:一、本公司減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902,220,740元,股數為90,222,07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41,600,540元,股數為74,160,05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二、減資比例為17.802761%,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銷除178.02761股(即每仟股換發821.97239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三、茲訂定減資換發股票時程如下:(1)減資基準日暨減資換票基準日:108年8月23日。(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8年8月18日。(3)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8年8月19日起至108年10月8日止。(4)全面換發新股票開始日:108年10月9日。四、本次減資如因實際作業需要而需變動或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五、本次減資換發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ALLIED ACE LIMITED公告新增資金貸與 餘額達公告標準,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 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1.事實發生日:108/07/01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事實發生日:108/07/01(2)接受資金貸與之:(a)公司名稱:越南龍生工業有限公司(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關係企業,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37,256(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4,848(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55,300(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80,148(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周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5)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263,454(6)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3,517(7)計息方式:利率2.2%。(8)還款之條件:依合約規定(可依動用金額一次或分次償還)(9)還款之日期:以一年為期限(10)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97,568(11)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7.91%(12)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LUNG GHENG LIMITED公告新增資金貸與 餘額達公告標準,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 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1.事實發生日:108/07/01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事實發生日:108/07/01(2)接受資金貸與之:(a)公司名稱:APOR DEVELOPMENT LIMITED(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關係企業,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21,927(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6,590(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6,590(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資金周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5)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30,451(6)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8,652(7)計息方式:無息(8)還款之條件:依合約規定(可依動用金額一次或分次償還)(9)還款之日期:依合約日起算五年為限(10)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97,568(11)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7.91%(12)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6/212.發生緣由:108年股東常會股東會日期:108/06/21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一○七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本公司一○七年度虧損撥補案。(二)討論事項1.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2.通過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3.通過本公司辦理減資以彌補虧損案。(三)臨時動議: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6/212.發生緣由:本公司經108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案3.因應措施:(1)本公司業已於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召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彌補虧損減少資本案。預計減少資本新台幣160,620,200元,銷除股份16,062,020股,減資比例為17.802761%,減資後發行股份為74,160,054股,每股面額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41,600,540元。(2)本次減資案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召開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及處理其他相關事宜。(3)特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第74條規定,公告減資事宜。本公司債權人對前項減資之決議有異議者,請於公告日起三十一日內(108/6/21~7/21)以書面方式向本公司提出,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3/15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事宜(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7)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3/152.發生緣由:一、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事宜: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8年4月23日至108年6月21日1、股東常會時間:108年6月21日(星期五)上午9時整2、地點:新北市樹林區忠義街24號(本公司會議室)3、股東常會議程如下:一、宣佈開會二、主席致詞三、報告事項1.107年度營業報告。2.107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四、承認事項1.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07年度虧損撥補案。五、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2.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3.擬辦理減資以彌補虧損案。六、受理股東提案權日期及受理處所說明:依據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一)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二)議案內容:提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三百字者,均不列入議案。(三)受理期間:108年4月15日起至108年4月2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8年4月24日下午五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送達本公司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四)受理提案處所:龍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處﹝地址:新北市樹林區忠義街24號,電話:(02)2689-6926﹞。(五)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六)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七)其他說明: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公告1.事實發生日:108/03/15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事實發生日:108/03/15(2)接受資金貸與之:(a)公司名稱:越南龍生工業有限公司(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63,795(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53,850(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15,390(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3,850(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5)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263,454(6)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0,227(7)計息方式:利率2.2%。(8)還款之條件:依合約規定(可依動用金額一次或分次償還)(9)還款之日期:以一年為期限(10)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3,850(11)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0.07%(12)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3/152.發生緣由:本公司為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強化公司營業體質,健全公司未來營運發展,擬辦理減資以彌補虧損。減資金額:新台幣160,620,200元消除股份:16,062,020股減資比率:17.802761%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741,600,540元預定股東會日期:108/06/21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減資案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訂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按該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例銷除股份並換發新股,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2)有關減資相關事宜,如因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更正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公告1.事實發生日:108/03/15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事實發生日:108/03/15(2)接受資金貸與之:(a)公司名稱:越南龍生工業有限公司(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63,795(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53,850(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15,390(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69,240(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5)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263,454(6)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0,227(7)計息方式:利率2.2%。(8)還款之條件:依合約規定(可依動用金額一次或分次償還)(9)還款之日期:以一年為期限(10)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3,850(11)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0.07%(12)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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