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龍生工業(未)公司公告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公告1.事實發生日:107/08/10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事實發生日:107/08/10(2)接受資金貸與之:(a)公司名稱:越南龍生工業有限公司(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95,518(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53,025(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53,025(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6,050(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週轉因舊合約於106.12.20到期,重新簽訂新的貸款額度500萬美金(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5)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263,454(6)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3,669(7)計息方式:利率2.2%。(8)還款之條件:依合約規定(可依動用金額一次或分次償還)(9)還款之日期:以一年為期限(10)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3,025(11)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9.6%(12)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6/152.發生緣由:107年股東常會股東會日期:107/06/15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本公司一○六年度虧損撥補案。(二)討論事項1.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部分條文案。2.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部分條文案。(三)臨時動議: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3/07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事宜(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7)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3/072.發生緣由:一、董事會決議召開107年股東常會事宜: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7年4月17日至107年6月15日1、股東常會時間:107年6月15日(星期五)上午9時整2、地點:新北市樹林區忠義街24號(本公司會議室)3、股東常會議程如下:一、宣佈開會二、主席致詞三、報告事項1.106年度營業報告。2.106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四、承認事項1.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06年度虧損撥補案。五、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部份條文案。2.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部份條文案。六、受理股東提案權日期及受理處所說明:依據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一)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二)議案內容:提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三百字者,均不列入議案。(三)受理期間:107年4月9日起至107年4月18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7年4月18日下午五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送達本公司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四)受理提案處所:龍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處﹝地址:新北市樹林區忠義街24號,電話:(02)2689-6926﹞。(五)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六)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七)其他說明: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公告1.事實發生日:106/12/20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事實發生日:106/12/20(2)接受資金貸與之:(a)公司名稱:越南龍生工業有限公司(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46,367(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49,975(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49,975(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99,950(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週轉因舊合約於106.12.21到期,重新簽訂新的貸款額度500萬美金(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5)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263,454(6)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3,732(7)計息方式:利率2.2%。(8)還款之條件:依合約規定(可依動用金額一次或分次償還)(9)還款之日期:以一年為期限(10)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49,975(11)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9.28%(12)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8/112.發生緣由:(一)董事會日期:106/08/11(二)重要決議事項:105年盈餘分配案之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期(1)配發現金股利金額:新台幣63,155,452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7元(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6年8月18日至106年8月22日(3)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106年8月22日(4)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06年9月14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最後過戶日為106年8月17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公告1.事實發生日:106/08/11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事實發生日:106/08/11(2)接受資金貸與之:(a)公司名稱:越南龍生工業有限公司(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46,367(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20,780(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50,975(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71,755(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週轉因舊合約於106.12.21到期,重新簽訂新的貸款額度500萬美金(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5)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263,454(6)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3,825(7)計息方式:利率2.2%。(8)還款之條件:依合約規定(可依動用金額一次或分次償還)(9)還款之日期:以一年為期限(10)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0,780(11)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7.47%(12)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6/162.發生緣由:106年股東常會股東會日期:106/06/16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本公司一○五年度盈餘分配案。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7元。(二)討論事項(一)1.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三)選舉事項1.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四)討論事項(二)1.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五)臨時動議: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6/06/16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無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黃子成-龍生工業(股)公司董事長王本堂-龍生投資(股)公司董事長光寶科技(股)公司代表人:曾煥雄-光寶科技(股)公司儲存裝置暨可攜式機構事業群執行長光寶科技(股)公司代表人:朱崑城-光寶科技(股)公司財務總經理光寶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邱森彬-光寶科技(股)公司副總經理方義雄-鎰勝工業(股)公司總經理呂金虎-瑞儀光電(股)公司顧問王本宗-龍生工業(股)公司經管部總經理銘翊投資有限公司監察人:劉坤錫-元富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董事長張子鑫-緯創資通股份有限公司顧問立捷投資(股)公司代表人:王本榮-慈濟大學校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黃子成-龍生工業(股)公司董事長光寶科技(股)公司代表人:曾煥雄-光寶科技(股)公司儲存裝置暨可攜式機構事業群執行長光寶科技(股)公司代表人:朱崑城-光寶科技(股)公司財務總經理光寶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邱森彬-光寶科技(股)公司副總經理王本堂-龍生投資(股)公司董事長方義雄-鎰勝工業(股)公司總經理呂金虎-瑞儀光電(股)公司顧問王本宗-龍生工業(股)公司經管部總經理銘翊投資有限公司監察人:劉坤錫-元富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董事長張子鑫-緯創資通股份有限公司顧問立捷投資(股)公司代表人:王本榮-慈濟大學校長5.異動原因:董事及監察人任期屆滿,全面改選6.新任生效日期:106/06/16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1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黃子成 董事光寶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曾煥雄 董事光寶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朱崑城 董事光寶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邱森彬 董事王本堂 董事方義雄 董事呂金虎 董事王本宗 董事銘翊投資有限公司 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6/06/16~109/06/15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黃子成 董事光寶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曾煥雄 董事光寶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朱崑城 董事王本堂 董事方義雄 董事呂金虎 董事王本宗 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董事:黃子成 董事民宏電線電纜(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鎰勝電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董事長;鎰勝電子(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東莞大通電線有限公司-董事長;鎰生電線塑料(昆山)有限公司-董事長;高宏(中山)精密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光寶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曾煥雄 董事飛利浦建興數字系統(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廣州光寶移動工程塑料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光寶移動電子電信部件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光寶移動精密模具有限公司-董事;廣州光寶移動電子部件有限公司-董事;煙台光寶移動電子部件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光寶移動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光寶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朱崑城 董事光寶綠能科技(南京)有限公司-董事王本堂 董事鎰生電線塑料(昆山)有限公司-監事方義雄 董事民宏電線電纜(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鎰勝電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鎰勝電子(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東莞大通電線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呂金虎 董事鎰生電線塑料(昆山)有限公司-董事;高宏(中山)精密工業有限公司-董事。王本宗 董事鎰生電線塑料(昆山)有限公司-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民宏電線電纜(深圳)有限公司:中國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松崗鎮塘下涌大道鎰勝電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中國江蘇省昆山市泰山路888號鎰勝電子(深圳)有限公司:中國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松崗鎮塘下涌大道東莞大通電線有限公司:中國廣東省東莞市大朗鎮大角嶺工業區鎰生電線塑料(昆山)有限公司:中國江蘇省昆山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青陽中路289號高宏(中山)精密工業有限公司:中國廣東省中山市坦洲鎮第三工業區前進四路8號飛利浦建興數字系統(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閘北區梅園路228號2901室廣州光寶移動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區東鵬大道46號103室北京光寶移動電子電信部件有限公司:北京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景園街15號深圳光寶移動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深圳市龍崗區布吉鎮布沙路百門前工業區第9廠房1、2、3層及8號廠房1層東廣州光寶移動電子部件有限公司: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區宏景路59號煙台光寶移動電子部件有限公司:煙台開發區北京南路8號東方工業園18號廠房珠海光寶移動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金灣區紅旗鎮小林山南廠房二光寶綠能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南京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星火路9號軟件大廈B座201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民宏電線電纜(深圳)有限公司-電源線產品鎰勝電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電源線產品鎰勝電子(深圳)有限公司-電源線產品東莞大通電線有限公司-塑膠粒產品鎰生電線塑料(昆山)有限公司-塑膠射出成型高宏(中山)精密工業有限公司-塑膠射出成型飛利浦建興數字系統(上海)有限公司:光碟機銷售廣州光寶移動工程塑料有限公司:橡膠及塑料製造業北京光寶移動電子電信部件有限公司:生產電子、電信、計算機和醫療器械行業用注塑零件、金屬沖壓件、部件、組裝件、塑料件及金屬零件用模具和工具深圳光寶移動精密模具有限公司:開發、設計、生產經營非金屬製品模具、精沖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標準件、精密注塑件,提供與產品相關的技術諮詢服務廣州光寶移動電子部件有限公司: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煙台光寶移動電子部件有限公司:開發、設計、生產、銷售:手機外殼及其零部件並提供相關技術服務,企業管理諮詢,貨物、技術進出口珠海光寶移動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開發、設計、生產和銷售自產的高精密沖壓模具、金屬製品模具、新型電子元器件、計算機數字信號系統及板卡、第三代及後續移動通信系統手機、基站設備、核心網設備及網絡監測設備等光寶綠能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太陽能系統工程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6/06/16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黃子成(龍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黃子成(龍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後之選任6.新任生效日期:106/06/16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4/242.發生緣由:誤植合併財務報告附註-105年度董監事酬勞(1)公司名稱:龍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2)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3)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4)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105年度董監事酬勞(5)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1)105年度董監事酬勞745 (2)合併財務報告第44頁(6)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1)105年度董監事酬勞2,683 (2)合併財務報告第44頁3.因應措施:資料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6/03/1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邱輝欽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曾煥雄4.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曾煥雄;26,727,00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3/06/18~106/06/177.新任生效日期:106/03/10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2/24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5年度盈餘分配案(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新台幣0.7元(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新台幣63,155,452元(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7)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2/24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辦理3.因應措施:依函文規定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5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案(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9,146,574元(2)董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2,682,995元(3)上述金額均以現金發放(4)以上決議數與105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1.事實發生日:106/02/242.發生緣由:一、董事會決議召開106年股東常會事宜: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6年4月18日至106年6月16日1、股東常會時間:106年6月16日(星期五)上午9時整2、地點:新北市樹林區忠義街24號(本公司會議室)3、股東常會議程如下:一、宣佈開會二、主席致詞三、報告事項1.105年度營業報告。2.105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3.105年度董監事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四、承認事項1.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05年度盈餘分配案。五、討論事項一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六、選舉事項1.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七、討論事項二1.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八、受理股東提案權日期及受理處所說明:依據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一)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二)議案內容:提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三百字者,均不列入議案。(三)受理期間:106年4月10日起至106年4月1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6年4月19日下午五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送達本公司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四)受理提案處所:龍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處﹝地址:新北市樹林區忠義街24號,電話:(02)2689-6926﹞。(五)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六)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七)其他說明: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公告1.事實發生日:105/12/22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事實發生日:105/12/22(2)接受資金貸與之:(a)公司名稱:越南龍生工業有限公司(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04,957(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27,480(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27,480(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4,960(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週轉因舊合約於105.12.15到期,重新簽訂新的貸款額度400萬美金(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5)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263,454(6)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4,626(7)計息方式:利率2.2%。(8)還款之條件:依合約規定(可依動用金額一次或分次償還)(9)還款之日期:以一年為期限(10)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4,960(11)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4.47%(12)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8/092.發生緣由:(一)董事會日期:105/08/09(二)重要決議事項:通過104年盈餘分配案之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期(1)配發現金股利金額:新台幣45,111,037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5元(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5年8月18日至105年8月22日(3)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105年8月22日(4)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05年9月14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最後過戶日為105年8月17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
1.事實發生日:105/06/162.發生緣由:105年股東常會股東會日期:105/06/16重要決議事項:(一)討論事項1.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二)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本公司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5元。(三)臨時動議: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6/16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新任稽核主管3.因應措施:(1)人員變動別: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5/06/16(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高禎祥內部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廖永真內部稽核主管(5)異動情形:新任(6)異動原因:105/06/16董事會決議通過(7)生效日期:105/06/16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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