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龍生工業(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5/05/12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3.因應措施:(1)人員變動別: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5/05/12(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高禎祥內部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新任稽核主管待董事會通過派任後另行公布(5)異動情形:辭職(6)異動原因:因健康因素另展開生涯規劃(7)生效日期:105/05/124.其他應敘明事項:待董事會決議新任人選後另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5/03/222.發生緣由:一、董事會決議召開105年股東常會事宜: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5年4月18日至105年6月16日1、股東常會時間:105年6月16日(星期四)上午9時整2、地點:新北市樹林區忠義街24號(本公司會議室)3、股東常會議程如下:一、宣佈開會二、主席致詞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四、報告事項1.一○四年度董監事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2.一○四年度營業報告。3.一○四年度監察人查察核報告。五、承認事項1.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六、臨時動議二、受理股東提案權日期、受理處所及獨立董事提名期間:依據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一)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二)議案內容:提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三百字者,均不列入議案。(三)受理期間:105年4月8日起至105年4月18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5年4月18日下午五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送達本公司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四)受理提案處所:龍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處﹝地址:新北市樹林區忠義街24號,電話:(02)2689-6926﹞。(五)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六)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七)其他說明: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3/22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追認內部稽核主管異動3.因應措施:(1)人員變動別: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5/03/22(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慧環內部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高禎祥內部稽核主管(5)異動情形:新任(6)異動原因:原內部稽核主管辭職(7)生效日期:104/12/224.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稽核主管就任已於104/12/23發佈重大訊息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代子公司公告1.事實發生日:105/03/22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代子公司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事實發生日:105/03/22(2)接受資金貸與之:(a)公司名稱:高宏(中山)精密工業有限公司(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AporDevelopment Limited資金貸與孫公司高宏(中山)精密有限公司。(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35,004(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66,480(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6,480(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5)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507,488(6)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93,650(7)計息方式:無(8)還款之條件:依合約規定(可依動用金額一次或分次償還)(9)還款之日期:以一年為限(10)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66,128(11)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9.93%(12)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金融機構(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3/22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決議分派現金股利(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5,111,037(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7)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3/22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辦理3.因應措施:依函文規定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案(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2,538,400元(2)董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744,597元(3)上述金額均以現金發放(4)以上決議數與104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1.事實發生日:104/12/22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3.因應措施:(1)人員變動別: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4/12/22(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慧環內部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高禎祥內部稽核主管(5)異動情形:新任(6)異動原因:原內部稽核主管辭職(7)生效日期:104/12/22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內部稽核主管異動,尚須提報公司最近期董事會追認
1.事實發生日:104/12/18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3.因應措施:(1)人員變動別: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4/12/18(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慧環內部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新任稽核主管待董事會通過派任後另行公布(5)異動情形:辭職(6)異動原因:辭職(7)生效日期:104/12/184.其他應敘明事項:待董事會決議新任人選後另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4/12/16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新任稽核主管3.因應措施:(1)人員變動別: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4/12/16(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廖永真內部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慧環內部稽核主管(5)異動情形:新任(6)異動原因:104/12/16董事會決議通過(7)生效日期:104/12/16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公告1.事實發生日:104/12/16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事實發生日:104/12/16(2)接受資金貸與之:(a)公司名稱:越南龍生工業有限公司(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24,451(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30,360(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30,360(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60,720(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週轉因舊合約於104.12.14到期,重新簽訂新的貸款額度400萬美金(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5)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263,511(6)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9,010(7)計息方式:利率2.2%。(8)還款之條件:依合約規定(可依動用金額一次或分次償還)(9)還款之日期:以一年為期限(10)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58,968(11)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0.21%(12)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11/09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3.因應措施:(1)人員變動別: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4/11/09(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廖永真內部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新任稽核主管待董事會通過派任後另行公布(5)異動情形:辭職(6)異動原因:因個人生涯規劃辭職(7)生效日期:104/11/094.其他應敘明事項:待董事會決議新任人選後另行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04/10/14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許周禮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政德4.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政德;26,727,00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3/06/18~106/06/177.新任生效日期:104/10/14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董事變動1/9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8/102.發生緣由:(一)董事會日期:104/08/10(二)重要決議事項:通過103年盈餘分配案之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期(1)配發現金股利金額:新台幣45,111,037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5元(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4年8月18日至104年8月22日(3)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104年8月22日(4)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04年9月14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最後過戶日為104年8月17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公告1.事實發生日:104/06/15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事實發生日:104/06/15(2)接受資金貸與之:(a)公司名稱:越南龍生工業有限公司(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36,334(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22,760(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22,760(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45,520(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週轉因舊合約於104.3.25到期,重新簽訂新的貸款額度400萬美金(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5)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263,511(6)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59,593(7)計息方式:利率2.2%。(8)還款之條件:依合約規定(可依動用金額一次或分次償還)(9)還款之日期:以一年為期限(10)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22,180(11)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8.37%(12)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6/152.發生緣由:104年股東常會股東會日期:104/06/15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本公司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5元。(二)討論事項1.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三)臨時動議: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代子公司公告1.事實發生日:104/03/27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代子公司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事實發生日:104/03/27(2)接受資金貸與之:(a)公司名稱:高宏(中山)精密工業有限公司(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AporDevelopment Limited資金貸與孫公司高宏(中山)精密有限公司。(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53,603(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78,513(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8,513(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5)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510,491(6)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05,111(7)計息方式:無(8)還款之條件:依合約規定(可依動用金額一次或分次償還)(9)還款之日期:以一年為限(10)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81,453(11)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0.86%(12)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金融機構(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3/27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通過103年度盈餘分派案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7(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45,111,037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5元4.其他應敘明事項:(1)此分派案需經股東常會通過後,另訂基準日分派之(2)擬議配發董監事酬勞金額:1,223,077元(3)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金額:4,076,923元
1.事實發生日:104/03/272.發生緣由:一、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事宜: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4年4月17日至104年6月15日1、股東常會時間:104年6月15日(星期一)上午9時整2、地點:新北市樹林區忠義街24號(本公司會議室)3、股東常會議程如下:一、宣佈開會二、主席致詞三、報告事項1.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2.一○三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3.背書保證情形報告。4.大陸投資情形報告。四、承認事項1.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五、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六、臨時動議二、受理股東提案權日期、受理處所及獨立董事提名期間:依據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一)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二)議案內容:提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三百字者,均不列入議案。(三)受理期間:104年4月10日起至104年4月2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4年4月20日下午五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送達本公司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四)受理提案處所:龍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處﹝地址:新北市樹林區忠義街24號,電話:(02)2689-6926﹞。(五)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六)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七)其他說明: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代子公司公告1.事實發生日:103/12/15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代子公司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事實發生日:103/12/15(2)接受資金貸與之:(a)公司名稱:高宏(中山)精密工業有限公司(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AporDevelopment Limited資金貸與孫公司高宏(中山)精密有限公司。(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08,840(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14,972(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14,972(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逾期應收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5)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60,734(6)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11,736(7)計息方式:無(8)還款之條件:轉資金融通日起一年內(9)還款之日期:轉資金融通日起一年內(10)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77,963(11)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0.04%(12)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更正本公司之孫公司鎰生電線塑料(昆山)有限公司103年10月 衍生性商品交易資訊1.事實發生日:103/11/112.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之孫公司鎰生電線塑料(昆山)有限公司103年10月衍生性商品交易資訊,資訊更正前後之內容如下:非以交易為目的不符避險會計遠期契約未沖銷契約:契約總金額、公平價值、本年度認列未實現損益金額應由新台幣304,346仟元、-4仟元及-4仟元,分別修正為304,348仟元、-2仟元及-2仟元。遠期契約已沖銷契約:契約總金額、本年度認列已實現損益金額應由新台幣651,100仟元、-4,251仟元,分別修正為651,098仟元、-4,253仟元。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上更正衍生性商品交易資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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