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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股票資訊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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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聞公告
日期
公司名稱
新聞標題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子公司久裕交通器材(深圳)有限公司

1.事實發生日:114/08/08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久裕交通器材(深圳)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有百分之百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23,73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04,571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2,22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66,791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9,41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協助子公司取得銀行額度(原融資保證到期續約)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14,05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00,472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合約到期

(2)日期:

清償銀行貸款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79,667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36,859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0.60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1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新增背書保證額度係因提前於最近期董事會114年8月8日通過,因舊約未到期導致

額度重覆計算。

(2)續約融資背書保證額度1,500萬人民幣,匯率以4.148換算台幣。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子公司JOYTECHINDUSTRIALCO.PTE.LTD公告董事會通過盈餘分派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08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人民幣9,000,00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係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轉投資公司。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08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8/0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47029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40849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41446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7325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8982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9364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1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562738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383215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167976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8/08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越南普惠醫療工藝責任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5,761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9,79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9,79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配合子公司營運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擔保品。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19,91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35,675

5.計息方式:

不低於本公司向金融機構中長期借款之平均利率。

6.還款之:

(1)條件:

不得超過一年,一年內可分期還款。

(2)日期:

一年期間內,114/08/08至115/08/07。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9,79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93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08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4年 上半年

3. 股利所屬期間:114/01/01 至 114/06/30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重要子公司越南普惠醫療工藝責任有限公司公告與關係人提前終止使用權資產契約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標的物之名稱:

越南隆安省德和縣德和東社第5邑和1工業區8號路MF3和MF3-1座一、二期廠房

性質:使用權資產

2.事實發生日:114/8/8~114/8/8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8月8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原交易單位數量:(114/1~6月)一期廠3,020平方米;(114/7~12月)二期廠2,520平方米

(2)每單位價格:每平方米73,600越盾

因租賃合約提前於114年8月31日終止,變動後更新如下:

使用權資產淨額減少:790,540,374越盾(約新台幣1,007,148元)

租賃負債總額減少:735,277,183越盾(約新台幣936,743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越南台灣普惠醫療工藝責任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企業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提前終止租賃合約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租賃修改損失:新台幣70,405元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原租賃合約提前於114年8月31日終止

(2)契約限制條款:無

(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決定方式:不適用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適用

3.決策單位:普惠醫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基於整體營運規劃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 114 年 8 月 8 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越盾換算新台幣之匯率以113/12/9原始合約公告時匯率0.001274計算。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8/08

2.公司名稱:漢達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背景描述

本公司於美國時間113年12月31日以3,000萬美元取得用於治療血癌之藥品Phyrago相關

資產,並於美國時間114年4月18日Cycle Pharmaceuticals Ltd.簽訂前揭藥品之美國市

場獨家銷售授權合約,故本公司基於前揭商業行為而有相關收入及成本認列之會計處

理(以下簡稱Phyrago相關會計處理)。

在會計準則架構下,Phyrago相關會計處理涉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15號「客戶合

約收入」及國際會計準則(IAS)38號「無形資產」等多號準則公報規定及複雜專業判斷

,為確保本公司財務資訊之正確性與符合會計準則規範,本公司須對Phyrago相關會計

處理涉及之各項規定進行完整分析,故本公司於完成前述必要分析前係採行相對保守

之會計處理,於114年4月僅就已收取之Phyrago藥品美國市場獨家銷售授權合約在簽約

當下即可獲得之里程碑金先行認列營收並進行公告。

(2)處理經過及結論

由於Phyrago產品為本公司第一個由外部取得之產品,與自行開發之產品有所不同,

過去3個多月來本公司與查核簽證會計師進行Phyrago相關會計處理之各項討論並尋求

專家意見後,本公司已完成相關會計分析,並確認IFRS會計準則下各期間應認列之收

入及成本金額,除調整本公司114年4月當月公告之收入外,並同步調整114年4月~6月

各月份之累計營收如下方項目8所示。Phyrago相關會計處理對本公司收入及成本影響

情形請參考其他應敘明事項。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4年4-6月營業收入申報資訊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14年4月營收:新台幣175,364千元,114年1-4月累計營收:新台幣356,307千元

114年1-5月累計營收:新台幣450,518千元

114年1-6月累計營收:新台幣553,935千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14年4月營收:新台幣561,228千元,114年1-4月累計營收:新台幣742,171千元

114年1-5月累計營收:新台幣836,382千元

114年1-6月累計營收:新台幣939,799千元

9.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並更正114年4-6月之營收公告。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據目前已確認之會計處理方式,本公司114年上半年度因Phyrago對外授權所認列

之收入包括授權收入及存貨移轉所產生之銷貨收入共計新台幣466,068仟元,銷貨成本

共計新台幣123,715仟元。

(2)此外,本公司將持續評估Phyrago產品之未來經濟效益,定期檢視無形資產是否有

減損跡象,如有相關減損跡象,將依據相關會計準則執行減損評估與認列;本公司亦

將定期評估相關應收帳款之可回收金額,據以認列呆帳損失。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08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8/0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939,799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815,404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587,343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481,849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67,419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67,419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2.42

11.期末總資產(仟元):4,674,241

12.期末總負債(仟元):449,755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224,486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8/08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4/05/07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於114年5月7日董事會決議發行114年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公告發行辦法主要內容,並於114年6月1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依據主管機關審查要求,修訂本公司「114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部分條文,並於114年8月8日董事會追認通過。

(2)修訂前條文:

三、員工之資格條件及得獲配之股數

(一)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已到職且達到一定績效表現之本公司與

本公司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全職正式員工為限。

(二)員工可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依服務年資、職等、工作

績效考核、整體貢獻及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擬定之分配

標準,由董事長核訂,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薪資報酬

委員會及董事會同意;非具經理人身分者,須先經審計委員會之同意,再提報

董事會決議。

(3)修訂後條文:

三、員工之資格條件及得獲配之股數

(一)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已到職且達到一定績效表現之本公司

與本公司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全職正式員工為限。所稱「控制或從屬公司」

,係依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二、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三、第三百六十九

條之九第二項及第三百六十九條之十一之標準認定之。

(二)員工可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依服務年資、職等、工作

績效考核、整體貢獻及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擬定之分配

標準,由董事長核訂,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具經理人或董事身分者,須先經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非具經理人身分者,須先經審計

委員會之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8/08

2.公司名稱:漢達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114年6月1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600,000股,每股面

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0元(無償發行),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4年7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142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於114年8月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508,000股,並訂定

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508,000股之給與日、增資基準日及發行日為

114年8月8日。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08

2.減資緣由:獲配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成既得條件,依發行辦法

規定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350,000元

4.消除股份:35,000股

5.減資比率:0.02%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587,831,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減資基準日:114/08/09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Qiao Li/子公司Handa Pharma, Inc之

Senior Vice President – Regulatory Affairs and Program Management, and

Chief Operating Officer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杭州漢達醫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Qiao Li/子公司Handa Pharma, Inc之 Senior Vice

President – Regulatory Affairs and Program Management, and Chief Operating

Officer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杭州漢達醫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杭州拱墅區祥園路 28 號 2 幢401 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醫藥製劑之技術開發及服務提供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8/08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Stephen D. Cary

4.舊任者簡歷:子公司Handa Pharma, Inc之Senior Vice President –

Business Development and Chief Operating Officer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George Kraft

6.新任者簡歷:子公司Handa Pharma, Inc之Vice President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退休

8.異動原因:退休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0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

11.新任生效日期:114/08/08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3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是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重要子公司HandaPharmaInc.對其子公司之資金貸與債權全數轉增資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重要子公司Handa Pharma Inc.之資金貸與金額全數轉為

對Handa Therapeutics, LLC之投資

2.事實發生日:114/8/8~114/8/8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8月8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不適用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25,000,000美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Handa Therapeutics, LLC

其與公司之關係:持有100% 股權之子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不適用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決策單位:於114年8月8日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

重要子公司Handa Pharma Inc.對 Handa Therapeutics, LLC之資金貸與債權全數

轉增資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酌獨立專家吳林方會計師事務所

吳林方會計師所出具之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交易單位數量:不適用

交易證券累積持有金額:31,010,000美元

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母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28.02%

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29.15%

母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新台幣 1,457,238 仟元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長期投資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8月8日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吳林方會計師事務所

23.會計師姓名:

吳林方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全聯會一字第1100476號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不適用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8/08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謝盈鈁/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台灣立凱電能科技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本公司於114年08月08日董事會通過內部稽核主管任用案

7.生效日期:114/08/08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08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8/0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57,774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335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8,578)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9,992)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9,722)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9,722)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17)

11.期末總資產(仟元):596,936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11,551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85,385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新增議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08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4/09/05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台元一街3號三期會館2樓

4.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選舉事項

(1):補選獨立董事一席案

6.召集事由二:其他事項

(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行為限制案(新增議案)

7.臨時動議:

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8/07

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9/0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4年08月21日至

114年09月02日止(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司受理受理持有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方式向本公司提名獨立董事候

選人,受理處所為「新竹縣竹北市台元一街5號13樓之2財會部」,受理期間於114

年07月28日至114年08月07日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08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8/0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96,039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43,90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0,152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1,079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8,839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8,037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57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05,307

12.期末總負債(仟元):72,021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33,286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7/25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Vietnam Gene & Cell Technology JSC (VGCT) - a Member of

CT Group (Vietnam)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4/07/25~124/07/24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一、經銷標的產品為:亞比斯•可拉 膠原眼科基質(ABCcollaR Collagen

Ophthalmic Matrix)

二、授權銷售區域:東協十個成員國。

三、產品授權取證及授權權利金。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

本公司承諾不會直接或間接地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子公司、母公司、策略合作夥

伴或關聯公司)授予區域內產品或衍生產品的分銷、銷售或商業授權權利。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

一、儘管有生效日,合約期限應自產品獲得越南衛生部最終監管批准之日起(越

南批准日)開始,並在此後連續十年內保持完全有效。

二、授權權利金將由本公司以相當於每售出單位產品價格百分之十 (10%) 的特許

權使用費形式收回。累計特許權使用費達到合約之授權利金一千萬美元總額後,

後續出售之產品無需再支付任何形式的特許權使用費。

三、本公司授權經銷商代表本公司進行東協十國本產品的查驗登記取證。所有此類

監管批准的證照所有權歸屬於本公司。本公司將向經銷商提供主管機關所需的合理

技術協助和文件,以協助完成上述工作。

四、與監管流程相關的所有費用由經銷商承擔。本公司應及時提供所有必要的技術

文件。

五、經銷商應按季度下訂採購訂單,惟仍有下列調整之可能性:(1)未履行此年度

採購義務可能構成重大履約不力,且本公司有權根據合約啟動善意重新談判或終

止本協議。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的前兩個日曆年內(越南監管批准日起算),最低採

購量經過雙方同意後可能會有所降低,以反映相關市場的早期發展。每個日曆年調

整後的最低購買量應透過雙方書面協議以誠信原則確定。之後每年歸因於本公司產

品不符當地規定或造成使用者有不良影響情況下,經雙方取具事證並經過雙方同意

後可調降最低採購量。(2)單價應自初始期限開始起兩年內保持不變,此後,在任

何後續調整後,單價也應至少保持兩年不變。雙方在任何兩年期間內最多可發起一

次價格審查。如果本公司提供合理詳細的證據證明其產品的利潤率大幅下降或成本

大幅增加,且原因超出本公司的合理控制範圍,且並非由本公司自身的過錯或疏忽

造成,雙方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協商,對單價進行適當的上調。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本合約簽訂後,預計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有正面之影響。

10.具體目的:

Vietnam Gene & Cell Technology JSC (VGCT)成立於2018年,是越南CT集團旗下的

成員公司,致力於開發該集團的細胞技術專案。

公司由一群來自美國、法國和日本的博士創立,他們懷抱著共同的熱情和抱負,

致力於為越南乃至全世界的患者研發、應用和生產基因與幹細胞治療產品。

vgct.com.vn/homepage/

此合約之簽訂係與亞果合作,有助於雙方在再生醫療領域的升級,並共創雙贏之

商機。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訊息為7/25重大訊息之補充說明。

二、本合約之標的產品截至目前尚未取得越南衛生部最終監管批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2.報導日期:114/07/30

3.報導內容:工商時報「……(該合約主要內容為,簽約10年,CT Group為東協10

國總代理及隨出貨量期付授權金1千萬美元,並保證取證後每年至少1千萬美元訂

單),預估該授權將開啟該公司營收及獲利大幅成長。……。」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一、前開記者所述合約期限係自越南監管批准日起算,現未取得取得越南衛生部最

終監管批准。

二、有關本公司授權金隨出貨量收取,累計授權金達1千萬美元的總額後,後續出

售之產品無需再支付授權金。

三、每年1千萬美元訂單係依最低採購量及單價推估,仍有調整之可能性,且未保

證經銷商必能達成採購量,請詳114/8/8有關「本公司公告與越南VGCT簽訂總經銷

合約(補充說明)」之重大訊息。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澄清。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