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名稱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期間:114年08月19日至114年11月18日。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143010187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4年06月10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華旭矽材
(7)變更後公司簡稱:華旭先進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6682,本公司簡稱變更為「華旭先進」。
(2)本公司英文名稱變動為「Hua Hsu Advanced Technology Co., Ltd.」。
(3)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4)本公司於民國114年08月19日收到經濟部變更登記核淮函。
(5)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處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
第二十七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1.事實發生日:114/10/2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辭任
(1)發生變動日期:114/10/21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自然人董事/張振武
(4)舊任者簡歷:安邦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
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因公務繁忙辭任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3/02/20 ~ 116/02/19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3.因應措施:董事席次仍在本公司章程規範內,董事會可照常運作。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4/10/21接獲張振武董事辭職書,生效日為114/10/21。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2.報導日期:114/09/15
3.報導內容:
「…Belite預計於2025年第4季公布DRAGON頂線數據結果(Top-line results),並規劃
於2026年上半年提交新藥查驗登記申請(NDA)。」
「…LBS-008有望成為首個治療這種具威脅性的遺傳性黃斑部病變的新藥。…」
「…極有可能成為全球第一個針對斯特格病變的核准藥物,搶攻龐大市場商機。」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上述報導有關時程訊息應以本公司公佈於公開資訊
觀測站之公告資訊為準,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能一定成功,此等可能使投
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4/10/22
2.發生緣由:召開股票上櫃前業績發表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10/22(星期三)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點30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君悅酒店3樓凱悅廳一區(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2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A.本次上櫃前業績發表會將由本公司經營團隊說明產業發展、
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董事會暨上櫃審議委員
會要求補充揭露事項。B.為使入場更為順暢,欲參加者請先至
forms.office.com/r/7K7q3VkdMb填寫報名表。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提供法人說明會網址:www.lightel-ky.com/
1.事實發生日:114/10/21
2.公司名稱:皇家可口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4年10月21日
下午3點30分截止,若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提醒於催繳期間完
成繳款。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4年10月22
日起至114年11月24日下午3時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至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南京東路分行暨全台各
分行辦理繳款,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
數撥入認股人登記之集保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營運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10/2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富祥 副總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晉升
7.生效日期:114/11/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營運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10/2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啟民 東盟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富祥 東盟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4/11/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4/10/21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或自然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姓名及國籍::獨立董事:莊哲仁,國籍:中華民國
4.舊任者簡歷:旭鴻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技術總監
5.新任者職稱、姓名及國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因個人因素辭職。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4/9/1~116/11/19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10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5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異動後是否至少有一名獨立董事在中華民國設有戶籍(請輸入是或否,填「否」者,
請附加說明具體因應措施):是
1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於114年10月21日接獲莊哲仁獨立董事辭任書,辭職生效日為114年10月31日。
(2)本公司獨立董事席次已達法律規定,故無須補選。
1.發生變動日期:114/10/21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莊哲仁
4.舊任者簡歷:旭鴻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技術總監
5.新任者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因個人因素辭職。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4/09/01~116/11/19
10.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14年10月21日接獲莊哲仁獨立董事辭任書,辭職生效日為114年10月31日。
(2)本公司獨立董事席次已達法律規定,故無須補選。
1.事實發生日:114/10/21
2.發生緣由:
(1)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之規定,公司應於價款開始收取前,與代收及專
戶存儲價款行庫分別訂立委託代收價款合約書及
委託存儲價款合約書;且於訂約之日起二日內,公
告訂約行庫名稱及訂約日期等資訊。
(2)本公司委託代收股款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敦北分行及各分支機構。
(3)本公司委託存儲價款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營業部。
(4)委託代收股款及存儲價款合約之訂約日:114/10/21。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10/22
2.發生緣由:本公司受邀參加元大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年10月22日(星期三)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點30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元大金融廣場3樓會議廳
(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57號3F)。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邀請參加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說明公司營運概況及未來展望,參加者以受元大證券邀請者為優先。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會議資料將於法說會後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10/21
2.公司名稱:昱臺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4年10月21日
下午3時30分截止,若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提醒於催繳期間完成繳款。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4年10月22日起至
114年11月24日下午3時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至永豐商業銀行營業部辦理繳款,
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數
撥入認股人登記之集保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ScaleFlux International之特別股
(特別股原始發行價格US$0.6667/股及股息率8%)
2.事實發生日:114/10/21~114/10/21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0月21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預估交易單位數量區間:股數953,086股
(2)每單位價格:每股美金10.9119元
(3)交易總金額:美金10,399,979.12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不適用(交易相對人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約美金2,701仟元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處理後續相關事宜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數量=1,589仟股
(2)金額=美金12,833仟元
(3)持股比率=2.09%
(4)權利受限情形=無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1)占總資產比例=25%
(2)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33%
(3)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302,857仟元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籌措營運資金,加速產品開發及市場佈局,提升整體營運綜效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志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3.會計師姓名:
黄詩瑩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北市會證字第2856號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不適用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1)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14.40元
[參照標的公司最近期(114年6月30日)自結財報,以公告日前一營業日
之匯率約30.64換算新台幣]
(2)每股交易金額:334.34元
[每股美金10.9119元,以公告日前一營業日之匯率約30.64換算新台幣]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10/21
2.公司名稱:智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民國114年5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發行一一四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無償發行,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民國114年6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48481號函准予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114年10月2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參照本公司一一四年度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發行辦法採分次發行,第一次發行545,000股,增資基準日訂為民國
114年11月1日,如因執行所需而有調整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有之必要者,
一併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既得條件達成前將以股票信託保管方式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股份轉換方式取得開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股份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股份轉換
2.事實發生日:114/10/21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收購公司 :智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本公司」)
被收購公司:開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開酷科技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交易相對人係本公司以外之開酷科技公司普通股股東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交易相對人係本公司以外之開酷科技公司普通股股東,非本公司之關係人,
本股份轉換案依雙方議定之股份轉換契約及相關法令進行股份轉換,
故不影響本公司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
1.理由:本公司為持有開酷科技公司95.31%股份之母公司,因應集團未來發展規劃考量,
擬進行組織架構暨業務發展調整,整合集團資源,專業分工,進而提升經營績效。
2.條件:
(1)本股份轉換案之換股比例為開酷科技公司每1普通股換發本公司普通股0.88股,
如依換股比例應換發之本公司股份有不滿一股之畸零股者,得由本公司以每股
新台幣38.17元,按比例折算現金支付之,並授權由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以
每股新台幣38.17元承購。
(2)本公司為本股份轉換案,預計增資發行新股計普通股3,520,000股,每股面額10元,
共計新台幣35,200,000元,均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惟本公司為本股份轉換案實際發行之股數,將依股份轉換協議書之約定辦理。
3.支付時點:暫定股份轉換基準日為114年12月15日。
(若基準日有變更(包括但不限於因法令規定、法院裁判或主管機關命令等)之必要時,
相關變更事宜授權董事會全權決定並公告之。)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為因應集團未來發展規劃考量,擬進行組織架構暨業務發展調整,整合集團資源,
專業分工,進而提升經營績效,本次股份轉換案完成後,本公司將成為持有
開酷科技公司100%股份之母公司。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經本次股份轉換,主要係整合集團資源,專業分工,進而提升經營績效,故對每股淨值及
每股盈餘應有正面之助益。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本公司預計增資發行新股暨以股份轉換方式取得與開酷科技公司百分之百股份。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本次股份轉換案之換股比例,為開酷科技公司普通股每1股換發本公司新發行普通股
0.88股,股份轉換之換股比例係參照委任獨立會計師出具之持股比例合理性意見書。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志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黄詩瑩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北市會證字第2856號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1、本公司之股權價值評估
(1)以市場法的可類比公司法結論區間、市價法結論區間與收益法的現金流量折現法結論
區間之下限平均及上限平均作為股權價值結論區間。
(2)每股價格合理區間為新台幣35.35元至新台幣39.85元。
2、開酷科技公司之股權價值評估
(1)以收益法的現金流量折現法結論區間作為股權價值結論區間。
(2)每股價格合理區間為新台幣30.93元至新台幣33.85元。
3、依上述所評估之股權價值,推算推算本公司與開酷科技公司股份轉換之換股比例合理
區間為每1股開酷科技公司普通股換本公司0.7762股至0.9576股普通股。
17.預定完成日程:
股份轉換基準日暫定為民國114年12月15日,若基準日有變更
(包括但不限於因法令規定、法院裁判或主管機關命令等)之必要時,
相關變更事宜授權本公司及開酷科技公司董事會全權決定並公告之。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不適用。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1.本公司:
專門從事USB 5/10/20Gbps、SATA 6Gb/s、PCIe Gen4和UFS 2.1等多種
高速橋接控制器的研究設計工作。本公司提供廣泛的解決方案來滿足各種市場需求,
包括針對不同終端市場的外接存儲裝置、單/雙/多盤位硬碟、磁碟拷貝機、監控存儲、
以及具有磁碟陣列功能的NAS設備等。
2.開酷科技公司:
專注於雷達感測、AI硬體加速、天線設計整合集成和對應各類場景的演算法等技術,
期望透過雷達感測技術為全球客戶提供人員及物件感測/軌跡追蹤/手勢辨識等各類
應用場景的解決方案。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
、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本次股份轉換案,主係為因應集團未來發展規劃考量,擬進行組織架構暨業務發展調整,
整合集團資源,專業分工,進而提升經營績效,股份轉換後,本公司將成為持有開酷科技
公司100%股份之母公司。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無。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1.本公司劉立國董事長係以本公司法人代表名義擔任開酷科技公司董事長;
2.本公司許衍熙董事係以本公司法人代表名義擔任開酷科技公司董事;
3.本公司温明君董事擔任開酷科技公司監察人;
上述董事,均利益迴避討論及表決;
贊成本案之理由為:從公司長期發展規劃來看,進行組織架構暨業務發展調整,
整合集團資源,專業分工,進而提升經營績效。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本股份轉換案,係依企業併購法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公司以股份轉換收購其持有百分
之九十以上已發行股份之子公司時,得作成轉換契約,經各該公司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行之。」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重要子公司「開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以股份轉換方式成為智微科技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股份轉換
2.事實發生日:114/10/21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收購公司 :智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智微科技公司」)
被收購公司:開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本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智微科技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智微科技公司為持有本公司95.31%股份之母公司
本股份轉換案依雙方議定之股份轉換契約及相關法令進行股份轉換,
故不影響本公司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
1.理由:智微科技公司為持有本公司95.31%股份之母公司,為因應集團未來發展規劃
考量,擬進行組織架構暨業務發展調整,整合集團資源,專業分工,
進而提升經營績效。
2.條件:
(1)本股份轉換案之換股比例為本公司每1普通股換發智微科技公司普通股0.88股,
如依換股比例應換發之智微科技公司股份有不滿一股之畸零股者,
得由智微科技公司以每股新台幣38.17元,按比例折算現金支付之,並授權由
智微科技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以每股新台幣38.17元承購。
(2)智微科技公司為本股份轉換案,預計增資發行新股計普通股3,520,000股,
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台幣35,200,000元,均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
智微科技公司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惟智微科技公司為本股份轉換案實際發行之股數,將依股份轉換協議書之約定辦理。
3.支付時點:暫定股份轉換基準日為114年12月15日。
(若基準日有變更(包括但不限於因法令規定、法院裁判或主管機關命令等)之必要時,
相關變更事宜授權董事會全權決定並公告之。)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為因應集團未來發展規劃考量,擬進行組織架構暨業務發展調整,整合集團資源,
專業分工,進而提升經營績效,本次股份轉換案完成後,智微科技公司將成為持有
本公司100%股份之母公司。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經本次股份轉換,主要係整合集團資源,專業分工,進而提升經營績效,故對每股淨值及
每股盈餘應有正面之助益。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智微科技公司預計增資發行新股暨以股份轉換方式取得本公司百分之百股份。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本次股份轉換案之換股比例,為本公司普通股每1股換發智微科技公司新發行普通股
0.88股,股份轉換之換股比例係參照委任獨立會計師出具之持股比例合理性意見書。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志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黄詩瑩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北市會證字第2856號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1、智微科技公司之股權價值評估
(1)以市場法的可類比公司法結論區間、市價法結論區間與收益法的現金流量折現法結論
區間之下限平均及上限平均作為股權價值結論區間。
(2)每股價格合理區間為新台幣35.35元至新台幣39.85元。
2、本公司之股權價值評估
(1)以收益法的現金流量折現法結論區間作為股權價值結論區間。
(2)每股價格合理區間為新台幣30.93元至新台幣33.85元。
3、依上述所評估之股權價值,推算推算智微科技公司與本公司股份轉換之換股比例合理
區間為每1股本公司普通股換智微科技公司0.7762股至0.9576股普通股。
17.預定完成日程:
股份轉換基準日暫定為民國114年12月15日,若基準日有變更
(包括但不限於因法令規定、法院裁判或主管機關命令等)之必要時,
相關變更事宜授本公司及智微科技公司權董事會全權決定並公告之。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不適用。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1.本公司:
專注於雷達感測、AI硬體加速、天線設計整合集成和對應各類場景的演算法等技術,
期望透過雷達感測技術為全球客戶提供人員及物件感測/軌跡追蹤/手勢辨識等各類
應用場景的解決方案。
2.智微科技公司:
專門從事USB 5/10/20Gbps、SATA 6Gb/s、PCIe Gen4和UFS 2.1等多種
高速橋接控制器的研究設計工作。提供廣泛的解決方案來滿足各種市場需求,
包括針對不同終端市場的外接存儲裝置、單/雙/多盤位硬碟、磁碟拷貝機、監控存儲、
以及具有磁碟陣列功能的NAS設備等。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
、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本次股份轉換案,主係為因應集團未來發展規劃考量,擬進行組織架構暨業務發展調整,
整合集團資源,專業分工,進而提升經營績效,股份轉換後,智微科技公司將成為
持有本公司100%股份之母公司。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無。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1.本公司劉立國董事長係以智微科技公司法人代表名義擔任本公司董事長;
2.本公司許衍熙董事係以智微科技公司法人代表名義擔任本公司董事;
上述董事,均利益迴避討論及表決;
贊成本案之理由為:從公司長期發展規劃來看,進行組織架構暨業務發展調整,
整合集團資源,專業分工,進而提升經營績效。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本股份轉換案,係依企業併購法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公司以股份轉換收購其持有百分
之九十以上已發行股份之子公司時,得作成轉換契約,經各該公司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行之。」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增資發行新股暨股份轉換方式取得開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股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0/21
2.增資資金來源:不適用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本次股份轉換預計增資發行新股計3,520,00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35,200,000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如依換股比例應換發之本公司股份有不滿一股之畸零股者,得由本公司以
每股新台幣(下同)38.17元,按比例折算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支付之,並授權由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以每股38.17元承購。
倘依法令規定或作業需要而有變更畸零股處理方式之必要時,
由雙方董事會全權處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股份轉換案之換股比例為開酷科技每1普通股換發本公司普通股0.88股。
本公司及開酷科技除依股份轉換協議書之約定外,均不得任意變更或調整
換股比例,如需調整時,擬由本公司及開酷科技之董事會授權雙方之
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參照股份轉換協議書中所載換股比例調整機制
協議調整之。
(2)股份轉換基準日暫定為民國114年12月15日,若基準日有變更
(包括但不限於因法令規定、法院裁判或主管機關命令等)之必要時,
相關變更事宜授權董事會全權決定並公告之。
(4)本股份轉換案未盡事宜,除法令及股份轉換協議書另有規定者外,
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並得代表本公司處理與
本股份轉換案有關之一切必要或相關程序並採取一切必要或相關之行為,
如因相關主管機關指示或其他正當理由致本股份轉換案需修正或調整時,
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0/21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本公司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31,305,000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10/22~114/11/28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新台幣 26.85元~62.61元之間,惟若公司股價低於預定
買回區間價格下限,公司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自興櫃股票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76%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25,000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4/8/14 ~ 114/08/21、預定買回股數(股):1,000,000
實際已買回股數(股):25,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2.5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為維護股東權益與兼顧市場機制,公司視股價變化及
成交量狀況採行分批買回策略,致未予以全部執行完畢。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0/2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9,1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91,000,000元整。
6.發行價格:暫定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40元,惟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情況
,並依相關法令與主辦券商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91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8,190,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
本次現金增資保留10%,計910,000股供員工認購,其餘發行股數之90%計8,190,000股,
本公司於114年5月26日股東會已決議通過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提撥辦理
上市前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第3項原股東優先認購權利規定之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擬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
承銷商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
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於發行股數、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
、以及本次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
益及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事宜,如遇法令變更、依主管或監理機關指示或要求,或
因應主客觀環境變化而有修正或調整之必要時,於法令許可範圍內,擬請授權董事長全
權處理之。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主管機關核准申報生效後,後續增資作業項目,擬授權
董事長訂定實際發行價格、股款繳納期間、增資基準日等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4/10/28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10/28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君悅酒店3F凱悅廳一區(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2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1)本公司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初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實施要點」規定,於上市前辦理股票初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
(2)本次業績發表會將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公司治理及企業社會責任、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暨上市審議委員會要求補充揭露事項。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www.iisigroup.com/investors/investor-conference/
7.其他應敘明事項:spot.eventx.io/events/504c38b0-12bd-4523-bbeb-860ca35fb4d9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