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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股票資訊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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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聞公告
日期
公司名稱
新聞標題

1.事實發生日:114/08/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認股繳納期限已於114年8月26日截止

,惟仍有部份原股東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故本公司特此催告。

3.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第142條之規定辦理,

自114年8月27日至114年9月30日下午3點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臺灣銀行前鎮分行

及全國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3)若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電話:(02)23836888)。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8/27

2.發生緣由:

本公司114年5月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500,000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發行新股後公司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32,000,000元;定為每股32元

價格發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預計募資計48,00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8月15日證櫃新字第1140006060號函核准在案,惟為

因應市場波動等客觀環境調整,本公司114年8月27日董事會決議向主管機關申請

展延募集期限,並授權董事長辦理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114年5月8日及114年8月27日董事會決議事項,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股數、

認股率、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效益暨其他有關

本次現金增資之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基於營運評估、因客觀環境而需修正

或有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期間:114年08月19日至114年11月18日。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143010187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4年06月10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華旭矽材

(7)變更後公司簡稱:華旭先進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6682,本公司簡稱變更為「華旭先進」。

(2)本公司英文名稱變動為「Hua Hsu Advanced Technology Co., Ltd.」。

(3)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4)本公司於民國114年08月19日收到經濟部變更登記核淮函。

(5)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處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

第二十七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1.事實發生日:114/08/27

2.公司名稱:詠勝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股票面額變更(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5元)

之換發股票基準日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換發股票時程如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4年08月27日

(二)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14年08月28日至114年09月05日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4年08月31日(因最後過戶日114年08月31日適逢星期例

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14年08月29日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08月3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4年09月01日至114年09月05日

(五)換發股票基準日:114年09月05日

(六)有價證券換發日:114年09月08日

(七)新股票興櫃買賣日及舊股票終止興櫃買賣日:114年09月08日

(八)自新股票興櫃買賣之日起原興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本次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二、本公司係辦理股票面額變更,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5元,業經

臺南市政府114年6月24日府經商字第114004123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及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7月4日證櫃審字第1140005470號函

核准在案。

三、配合上述面額變更,新股票上興櫃買賣日之參考價將按比例調整為舊股票最後

交易日成交均價之2分之1,請投資人注意。

四、股票面額變更後,財務資料例如:每股盈餘或每股淨值等將有所變動,建議投資人

可利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比率分析等作為投資分析指標參考。



1.事實發生日:114/08/27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準則辦理公告

3.因應措施:一.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1,12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正,

業經金管證發字第1140341186號函核准暨114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11,88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正,經濟部商業司經授商字

第11430096310號核准執照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於後:

1.原已發行股票:普通股297,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計新台幣2,970,000,000元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2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計新台幣230,000,000元

3.增資後總股數:普通股3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計新台幣3,200,000,000元

4.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5.股票簽證機構:台灣銀行信託部

6.股票代理機構:信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介壽路22號

7.增資股票發放日期:114/08/27

8.增資股票領取手續:敬請各股東憑寄發之(增資股股票領取單)

上蓋妥股東原留印鑑郵寄回本公司辦理領取手續。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8/26

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擬訂定本公司11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員工認股辦法案。

(2)通過擬執行員工現金增資認股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與佳世達集團南京明基醫院簽訂加速器硼中子捕獲治療中心建置合作協議

1.事實發生日:114/08/26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佳世達集團南京明基醫院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4/08/26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佳世達集團南京明基醫院簽訂加速器硼中子捕獲

治療中心建置合作協議。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可挹注營業收入,對公司財務有正面之助益。

10.具體目的:共同投入加速器硼中子捕獲治療中心建置,進一步攜手探索BNCT臨床應用

之潛力。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巿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暨暫定承銷價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4/08/26

2.公司名稱:禾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暨暫定承銷價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巿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15,798,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金額共計新台幣

157,980,00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4年08月07

日臺證上一字第1140014276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總股數

10.001266%,計1,580,000股由員工認購,其餘計14,218,000股全數

提撥公開承銷。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

人認購之。

三、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公開承銷股數採80%競價拍賣及20%

公開申購配售方式辦理承銷。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係以向中華民國

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30個營業日

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算術平均

數之七成為上限,訂定最低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582.52元,依投標

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而公開申購承

銷價,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

低承銷價格之1.03倍為上限,故暫定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600元。

四、本次現金增資認股之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4年08月29日至114年09月02日

(2)公開申購期間:114年09月03日至114年09月05日

(3)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14年09月09日至114年09月10日

(4)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4年09月08日

(5)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4年09月09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4年09月11日

(7)增資基準日:114年09月11日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事實發生日:114/08/26

2.公司名稱:禾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富邦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

(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

(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 02-2361-1300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8/25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溫豐玉/天品聯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稽核主管。(暫代)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4/08/25。

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內部稽核主管任命案,將提報最近期董事會審議。



1.董事會決議日:114/08/26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技術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健添/本公司轉譯醫學暨生物部副總經理。

5.異動原因:晉升。

6.新任生效日期:114/09/01

7.其他應敘明事項:因應組織發展、職務分工及營運管理上之需求,轉譯醫學暨生物部

陳健添副總經理晉升為技術長,任命案由董事會決議通過。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26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8/26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6892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不適用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04667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94313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95314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95314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62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059817

12.期末總負債(仟元):533737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526080

14.其他應敘明事項:內容以合併財報為主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因有價證券於櫃買市場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公布相關財務業務資訊

1.事實發生日:114/08/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有價證券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3.財務業務資訊:

(1)最近一個月單月資訊

項目/月份 114年07月 113年07月 與去年同期增減%

---------------------------------------------------------------

營業收入(仟元) 0 0 0

稅前純益(損)(仟元) (12,765) (14,021) -9%

稅後純益(損)(仟元) (12,765) (14,021) -9%

每股盈餘(虧損)(元) (0.25) (0.32) -21%

---------------------------------------------------------------

(2)最近一季單季資訊

項目/月份 114年04月-114年06月 113年04月-113年06月 與去年同期增減%

-------------------------------------------------------------------------

營業收入(仟元) 4,781 0 100%

稅前純益(損)(仟元) (47,106) (37,222) 27%

稅後純益(損)(仟元) (47,106) (37,222) 27%

每股盈餘(虧損)(元) (0.92) (0.84) 9%

-------------------------------------------------------------------------

(3)最近二季資訊

項目/月份 114年01月-114年06月 113年01月-113年06月 與去年同期增減%

------------------------------------------------------------------------

營業收入(仟元) 7,779 0 100%

稅前純益(損)(仟元) (71,896) (73,369) -2%

稅後純益(損)(仟元) (71,896) (73,369) -2%

每股盈餘(虧損)(元) (1.4) (1.68) -17%

------------------------------------------------------------------------

4.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4條所列重大訊息之

情事而未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若有,請說明):無。

5.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5條所列重大訊息

說明記者會之情事。(若有,請說明):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財務資料係本公司自結數,尚未經會計師查核(核

閱),僅供投資人參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8/26

2.公司名稱:原創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司自行發現114年度股東會議事手冊及議事錄誤植並修正登載內容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4年度股東會議事手冊及議事錄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議事手冊

第3頁 第二案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虧損撥補表

以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387,597,472

議事錄

第1頁 第二案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虧損撥補表

以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387,597,472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議事手冊

第3頁 第二案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虧損撥補表

以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382,597,472

議事錄

第1頁 第二案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虧損撥補表

以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382,597,472

9.因應措施:修訂後發布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114年度股東會議事手冊及議事錄

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8/26

2.公司名稱:安美得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3年9月19日接獲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營業稅違章裁處書,經本公司

申請複查並與國稅局溝通,於114年8月26日收到更正裁定之裁處書,原裁處罰鍰新台

幣1,670,360元,更正後裁處罰鍰534,515元,溢繳新台幣1,135,845元將另行退還。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決議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調整114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

1.事實發生日:114/08/26

2.公司名稱:碳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4年8月11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6,000,000股,

每股發行價格暫定新台幣23.50元,預計募集資金新台幣376,000,000元,

惟實際發行價格,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依實際狀況及相關法令訂定之,

以上業已發布重大訊息公告在案。

(2)本公司已於114年8月12日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16,000,000股,發行價格每股暫定為新台幣23.5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4年8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4296號函核准,並經董事長於114年8月22

日訂定114年第二次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為114年9月14日在案。

(3)本公司參酌當前市場狀況,並綜合考量軍工產業之發展及公司整體利益等因素,

呈請董事長於114年8月26日核准調整114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由每股

新台幣23.50元調整為每股新台幣26元,原現金增資募集總額為新台幣

376,000,000元,每股發行價格調整後之募集總額為新台幣416,000,000元,

其餘發行計畫皆無異動。

6.因應措施: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申報調整每股發行價格,將檢送相關資料報備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俟取得核准後另行公告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子公司智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購置在建工程廠房及取得土地使用權相關事宜(補充簽訂契約)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台中市西屯區永林段221-7及227-8地號

建物:台中市西屯區永林段221-7及227-8地號之在建工程廠房

2.事實發生日:114/8/26~114/8/26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8月25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6,431.57平方公尺(1,945.55坪)(變更),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43,278,685元

建物面積:15,153.86平方公尺(4,584.04坪),

交易金額:新台幣600,000,000元(含營業稅)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土地: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非關係人

廠房:達佛羅股份有限公司,非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雙方簽訂契約約定辦理。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土地: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公告價。

決策單位:董事會。

廠房: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鑑價報告。

決策單位: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土地:不適用。

建物:正心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613,720,000元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土地:不適用

建物:黃昭閔、林筱涵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土地:不適用

建物:(101)中市地估字第000029號、(106)中市地估字第000091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經紀人:第一太平戴維斯股份有限公司

經紀費用:依服務合約支付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子公司營運生產使用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114年8月25日

31.其他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114/8/26正式簽訂在建廠房買賣契約書,故補充公告交易相關資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8/26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313,122,888元,每股配發新台幣2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4/09/11

5.最後過戶日:114/09/13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9/14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9/18

8.除權(息)基準日:114/09/18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4/10/1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因最後過戶日114/09/13適逢星期例假日,請股東於114/09/12下午4時前親臨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辦理過戶手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子公司廣州漢科生物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8/25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上海漢科生物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聯屬公司(均為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股之海外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8,693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7,024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7,024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周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9,08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3,988

5.計息方式:

於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時清償借款之前提下,不收取借款利息

6.還款之:

(1)條件:

借款期限為借款日起十二個月

(2)日期:

借款期限屆滿之次日為還款日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7,02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012.73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8/26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2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11/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松山區長春路339巷2號B1

松基區民活動中心(禮堂)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一一二及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

(二)、一一二及一一三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三)、本公司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一一二及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二)、一一二及一一三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改章程案

(8).召集事由四、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五、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9/29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11/27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

份之股東書面之提案期間為114年9月19日至

114年9月26日止(遇假日提前)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應於114年9月26日下午5時前送達;

受理處所為本公司財務部(地址: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368號4樓之1)

(13.)本次股東會不發放紀念品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