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12/05
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轉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13/12/06
4.其它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申請股票於創新板上市乙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10月
16日臺證上二字第1131704167號函核准上市。
(2)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917,000股,每股面
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9,170,00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
10月29日臺證上二字第113170459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3)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洽定上市買賣開始日為113年12月06日,並
自同日起終止興櫃買賣。
1.事實發生日:113/12/05
2.發生緣由: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營業登記地址
變更前地址:新竹科學園區新竹市創新三路8號6樓
變更後地址:苗栗縣竹南鎮公教路41號
3.因應措施:依法向主管機關申請辦理營業地址變更登記事宜。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0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新股10%(200,000股)由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0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現金增資
發行新股總額90%計1,800,000股,由原股東按其認股基準日之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東權利義務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增資基準日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2)本次現金增資案若有其他未盡事宜之處,授權董事長依
公司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代子公司拍檔亞太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受讓貫智數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重要部門之資產及業務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貫智數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資產及業務
2.事實發生日:113/12/5~113/12/5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不適用;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200萬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貫智數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期間:依資產轉讓契約規定。
付款金額:新台幣1,200萬元。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不適用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不適用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強化軟硬體解決方案,提升市場佔有率。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介大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黃功介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7958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2/04
2.發生緣由: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並由新任獨立董事擔任第一
屆審計委員會委員
3.因應措施:
(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周皓勳/快電商 財務長
獨立董事:楊炳輝/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副所長兼食品工程研發
及服務中心主任
獨立董事:洪敏莉/南臺科技大學高階高階主管企管碩士班(EMBA)
專任副教授
獨立董事:李永川/雃博(股)公司董事長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屆審計委員會任期:113/12/04至115/10/19,同本屆董事任
期屆滿日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2.報導日期:113/12/05
3.報導內容:摘錄經濟日報第C04版內文「今年雲端相關營收預估將達1.6億元,
年增超過七成」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上述報導純屬媒體臆測推估,
相關訊息應以本公司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資訊為準,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說明,澄清媒體報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12/04
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轉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13/12/05
4.其它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申請股票初次上市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10月23日
臺證上一字第1131804894號函核准上市。
(2)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80,000,000元,發行普通股
8,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11月5日
臺證上一字第113180504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3)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洽定上市買賣開始日為113年12月5日,
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買賣。
1.事實發生日:113/12/04
2.公司名稱:欣耀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接獲委任專利事務所通知,本公司脂肪肝炎新藥SNP-6系列藥物再獲墨西哥專利
,專利名稱:「有效於治療肝毒性及脂肪肝疾病的化合物及其用途(Compounds
effective in treating hepatotoxicity and fatty liver diseases and uses
thereof)」。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脂肪肝炎新藥SNP-6系列藥物先前已獲得美國、澳洲、日本、歐亞(8國)、
南非、中華民國、馬來西亞、墨西哥、巴西、菲律賓專利,今又獲得另一墨西哥
專利,至今已獲得17國專利,目前尚有5國專利申請案正積極審核中。
二.本專利有效期限最多可至西元2041年。
三.本公司長期專注於脂肪肝炎治療領域,SNP-630的有效代謝物已完成第二期臨床
試驗高、低兩劑量組共36名受試者,期中分析結果顯示在臨床療效指標與未服藥前
比較,呈現極顯著治療效果,成功達成在脂肪肝炎治療上的目標。SNP-630亦已完成
台灣臨床一期試驗,數據顯示SNP-630在人體上具有高度安全性,正規劃臨床二期。
SNP-630為優化新化學實體脂肪肝新藥,除本身藥理活性更強外,SNP-630另有4個
以上活性代謝物已在體內試驗上證實可治療脂肪肝炎且具高度安全性,可直接作用
於肝臟,降低肝脂並改善脂肪肝發炎。
四.目前「非酒精性脂肪肝炎」(現改名為代謝功能障礙相關脂肪性肝炎,MASH)僅有
一治療藥品Rezdiffra (Resmetirom)近期被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核准,而其
對服用80毫克劑量的患者中有25.9%患者和服用100毫克劑量的患者中有29.9%的MASH
得到緩解。國際頂級醫學期刊刺胳針-胃腸與肝臟(The Lancet Gastroenterology &
Hepatology)評論:儘管這項結果令人鼓舞,但考慮到該臨床試驗僅以治療52週數據
雖符合FDA與EMA早期批准的要求,因此仍然無法得知該藥對MASH進展為肝硬化以及
隨之而來的肝衰竭、移植和早期死亡率的影響,此外考慮到長期治療的需求,對於
Resmetirom仍需保持長期高安全性的高標準。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由於MASH的致病
機轉過於複雜,因此不論是FDA所批准的Resmetirom抑或是其他針對不同致病機轉
所完成的藥物單一療法臨床試驗,與安慰劑組別相比,MASH患者的肝臟組織病理
緩解比例不超過32%,解釋了為何現今開發治療MASH單一治療標靶不太足夠。因此
多靶點的療法,抑或是組合療法都是急需且迫切的。本公司研發的SNP-6系列藥物,
在臨床前動物實驗證實SNP-6藥物透過多機轉改善脂肪肝炎。SNP-610開放標示性
臨床二期預試驗結果顯示患者服用高劑量SNP-610組別,其肝炎指標ALT數值,與
治療前相比下降高達30U/L,而此數據優於Resmetirom臨床二期數據。
五.MASH是全球最常見的慢性肝臟疾病,影響全世界約3500萬人,而且患者數量仍在
迅速增加(Drug Des Devel Ther,2021,15:3997-4009),全球所有重要大藥廠均已
積極投入研發新藥,雖然目前已有一個核准藥品、數個品項進入臨床三期試驗,
但MASH仍有極大潛在商機,可同時容納多個新藥。根據GlobalData 2017年5月的
報告預測,包括美國,歐盟五大國家(法國,德國,義大利,西班牙和英國)和
日本的NASH市場,在未來十年的複合年增長率達45%。另根據德意志銀行及Evaluate
Pharma的預測,全球NASH藥物的市場規模在2025年上看350億~400億美元。目前
本公司正積極尋求與國外多家主要大廠共同合作或授權等事宜。
六.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04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12/04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9/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690,959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06,441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41,591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54,341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21,882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21,882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4.60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337,033
12.期末總負債(仟元):602,067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734,966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12/04
2.公司名稱:大井泵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50,00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
券櫃檯買賣中心113年10月30日證櫃審字第113000965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40.8元,
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
及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台幣53.64元,高於最低承銷價格之1.25倍,故公
開申購承銷價格以每股新台幣51元溢價發行。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04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4/01/20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大寮區裕民街30號(本公司B101會議室)
4.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誠信經營守則」及
「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無。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3)、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4)、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5)、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準則」部分條文案。
(6)、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7)、本公司擬申請股票上市案。
(8)、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供初次上市公開承銷,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第三屆董事選舉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2/2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1/2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3/12/04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董事:陳奕兆
4.舊任者簡歷:
陳奕兆/青松健康(股)公司總經理室特助
青松長照社團法人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董事:陳秋蓉
6.新任者簡歷:
陳秋蓉/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照顧管理專員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原董事解任而進行補選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出資10,000元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3/02/12~117/02/11
11.新任生效日期:113/12/04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5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12/04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長廣精機(廣州)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100%投資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460,543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90,349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0,349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因應營運資金需求,向銀行申請共用授信及融資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32,92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908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銀行契約而定
(2)日期:
依銀行契約而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460,543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90,349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6.19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5.5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1/30 匯率:CNY/TWD:4.51744
1.事實發生日:113/12/04
2.公司名稱:三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今日接獲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通知,「間質幹細胞培養物及其製備方法」取得台
灣發明,專利證書字號:I864306。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此為本公司軟組織類別產品衍生的台灣發明專利,其中包含一種大量生產間質幹
細胞與萃取生產幹細胞外泌體的製備方法。該項專利涉及一種穩定可重複利用的
生物製劑量產技術概念,將可透過特有培養條件有效地在體外擴增幹細胞與促進
外泌體的分泌量,以作為實現外泌體在新藥暨化妝品原料之穩定量產,該技術將
可運用於大規模生產細胞和外泌體產品,為再生醫學及美容應用提供充足穩定的
來源,進而加速外泌體在各項新藥開發上的時程。
(2)本公司係屬生技產業具投資風險,有關財務及營收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資
料為準,投資人請審慎判斷審慎投資。
公告本公司「α-Formerbonegraft(骨形者骨替代物)」取得ThaiFDA泰國食品藥物管理局醫療器材許可證
1.事實發生日:113/12/04
2.公司名稱:三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α-Former bone graft (骨形者骨替代物)」取得Thai FDA 泰國食品藥物管
理局Class III醫療器材許可證(編號:67-2-2-2-0009924),有效期至:2028年12月
31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此為本公司硬組織類別產品,主要由醫用級硫酸鈣製成。其特殊晶體結構與高血
液潤濕性可促進細胞黏附、增殖以及促進骨組織再生。此外,具有良好的成型能
力和固化時的低溫變化,適用於填補因手術或外傷造成之非受力區域骨骼結構處
的骨缺損及骨缺陷。包含骨骼結構,如四肢、脊柱、骨盆、牙周或顱骨的缺損及
裂損等骨腔或縫隙內等非受力區域。
(2)本公司係屬生技產業具投資風險,有關財務及營收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資
料為準,投資人請審慎判斷審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3/12/04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3年08月14日董事會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案,並業經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3.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113年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3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計新台幣43,000,000元,每股發行價格暫定為新臺幣12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113年11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494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除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15%,計645,000股由本
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85%計3,655,000股由原股東依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
持股比例認購,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辦理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併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三、本次增資換發股票作業摘要擬如下:
1.最後過戶日:113年12月23日。
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3年12月24日至113年12月28日。
3.除權認股基準日:113年12月28日。
4.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4年01月02日至114年01月08日。
5.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4年01月09日至114年01月15日。
6.增資基準日:114年01月16日。
7.原股東催繳期間:114年01月09日至114年02月10日。
四、本次辦理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如資金來源、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資金運用
計劃項目、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
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或認股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有變動致
每仟股可認購股數須調整,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需要予以調整修正。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12/04
2.事實發生主體:本公司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本公司111年度對不同參選人捐贈政治獻金總額超過法令上限,經監察院
廉政委員會審議,認有違反政治獻金法規定,處罰鍰新台幣20萬元。
4.處理過程:依裁處書規定期限內繳納罰鍰
5.處分情形:罰鍰新台幣20萬元
6.是否遭裁處罰鍰:是
7.裁罰金額(元):新台幣 200,000 元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罰鍰新台幣20萬元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不適用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將依裁處書中所載之期限繳納罰款,並加強相關作業流程控管及檢核,
避免類似情事再次發生。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否
12.其他應述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網
2.報導日期:113/12/02
3.報導內容:經濟日報網於12月2日報導內文提到
「…,永笙為全球首家取得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
核准臍帶血細胞藥證的細胞治療公司…」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永笙是全球首家取得
美國臍帶血幹細胞治療新藥藥證的私人生技公司,
目前已有8家非營利的公捐血庫取得核准,分別為:
紐約血液中心;科羅拉多大學;杜克大學醫學中心;
SSM Cardinal Glenno兒童醫療中心;LifeCord,LifeSouth社區;Bloodworks;
Cleveland臍帶血中心;MD 安德森癌症中心
請參閱FDA已核准細胞與基因治療產品(HPC, cord blood):
www.fda.gov/vaccines-blood-biologics/cellular-gene-therapy-products/
approved-cellular-and-gene-therapy-products
6.因應措施: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重要子公司StemCyteInc.(美國永生公司)公告細胞治療新藥REGENECYTE獲得美國FDA核發生物製劑新藥上市查驗登記(BLA)核准(更正)
1.事實發生日:113/11/21
2.公司名稱:StemCyte Inc.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由StemCyte Inc. (美國永生公司)研發的細胞治療新藥
REGENECYTE通過美國FDA審查核發生物製劑新藥上市查驗登記(BLA)核准,
REGENECYTE是以人體臍帶血造血幹細胞製成的異體移植造血幹細胞製劑,
主要用於治療血液與免疫系統缺失相關的疾病,
本項細胞新藥原料來自StemCyte Inc.自建的臍帶血庫,
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核准仿單及相關資訊,請參考:
www.fda.gov/vaccines-blood-biologics/cellular-gene-therapy-products/
regenecyte
6.因應措施:本產品研發與生產過程經過FDA嚴格審查標準,本公司後續將與醫界進行上
市後合作,也將在未來國際合作區域或國家,提出藥證申請及商業化合作。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藥品名稱: REGENECYTE
(2)用途:依據FDA核准之仿單適用於無親屬關係捐贈者的造血前驅細胞
移植手術,並結合適當的預處理方案,用於患者的造血系統和免疫系統重建,
治療患有影響造血系統的疾病,包括遺傳性、後天性疾病,
或是由骨髓抑制性治療引起的疾病。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不適用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通過核准。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 本產品研發與生產過程經過
FDA嚴格審查標準,本公司後續將與醫界進行上市後合作,也將在未來國際合作
區域或國家,提出藥證申請及商業化合作。
D.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為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益,故不予公開揭露。
(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A.預計完成時間:不適用。
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6)市場現況: 根據Maximize Market Research之資料,
2023年臍帶血造血幹細胞市場規模超過66.1億美元。
(7)FDA核准之內容為治療影響造血系統之疾病,核准之仿單用途請參考
7其他應敘明事項(2),有關本公司113/11/21發布重訊
所述之80種適應症係參考FDA的《Guidance for Industry:
Biologics License Applications for
Minimally Manipulated, Unrelated Allogeneic
Placental/Umbilical Cord Blood Intended for Hematopoietic
and Immunologic Reconstitution in Patients with
Disorders Affecting the Hematopoietic System 》
指導文件,臍帶血造血前驅細胞被證實對以下幾類疾病的治療具有安全性和有效性:
血液惡性腫瘤;特定溶酉每體儲積症與
過氧化物酉每體酉每缺乏症;原發性免疫缺陷疾病;骨髓衰竭及β地中海貧血。
綜合REGENECYTE仿單中對適應症的說明,並參考實際移植使用的配對平台
NMDP、FDA的指導文件和Parent’s Guide to Cord Blood Foundation的資料,
臍帶血造血前驅細胞移植可用於80種不同的適應症,涵蓋血液、免疫、
代謝及癌症相關疾病。關於FDA核准之仿單用途仍應參考其他應敘明事項(2)。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12/04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純玉/本公司會計主管暨財務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炳松/本公司會計主管暨財務主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3/12/04
8.其他應敘明事項:經113/12/04董事會通過會計主管暨財務主管任命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