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426號8樓
2.事實發生日:113/10/17~113/10/1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數量:辦公室(含公用坪數)合計44.50坪。
(2)辦公室每月租金:新台幣120,000元(未稅)。
(3)交易總金額:新台幣4,320,000元(120,000元*36個月) (未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南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母公司、與本公司董事長為同一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續租作為營業場所使用。
(2)前次移轉相關資訊: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與本公司董事長為同一人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 付款條件:依契約約定,租金每月新台幣120,000元(未稅)。
(2) 租期:113年11月1日~116年10月31日。
(3)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參考歷史資訊及市場行情。
(2)決策單位:依公發取處準則第15條第2項規定,將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供營運辦公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擬於113/11/8召開董事會。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擬於113/11/8召開審計委員會。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3/10/17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蔡美貞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葉東煇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溫智源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葉東煇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配合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輪調機制,
擬自民國113年第4季起將本公司之簽證會計師
由蔡美貞會計師及葉東煇會計師更換為溫智源會計師及葉東煇會計師。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3/09/06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13/10/17
2.公司名稱:國璽幹細胞應用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於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東一段243號8樓
設立生醫分公司,並委任邱淳芬女士為生醫分公司經理人。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10/17
2.公司名稱:全景軟體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資增資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3年10月17日截止,
若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提醒於催繳期間完成繳款。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3年10月18日起至113年11
月18日下午3時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南京東路分行暨
全台各分行辦理繳款,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數撥入認
股人登記之集保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契約種類:
期貨合約
2.事實發生日:113/10/17
3.契約金額:
美金78,488元、80,363元、80,438元、80,250元
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
無
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個別契約損失上限為交易金額之20%
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
以交易為目的
7.被避險項目:
不適用
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
0
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
不適用
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失金額:
未實現損失約美金18,263元、16,388元、16,313元、16,500元
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
損失發生原因:因咖啡價格波動大所致;對公司營運無重大影響
12.契約期間:
訂約日113年: 5/21、5/23。
13.限制條款:
無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15.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0/17
2.公司名稱:驊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給予特定人充裕作業準備時間,讓
本次增資作業順利進行之故,擬延長113年現金增資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
6.因應措施:
(1)本次現金增資依據本公司113年08月08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並於
113年8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5280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原訂定之特定人繳款期間為113年10月17日起至113年10月24日
止,擬延長繳款截止日至113年10月30日止。
(3)現金增資基準日,待實際股款募足後另行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子公司HandaOncology,LLC公告505(b)(2)新藥VysentriHND-033向美國FDA申請展延CRL補件期限12個月
1.事實發生日:113/10/17
2.公司名稱:Handa Oncology, LLC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Handa Oncology, LLC為本公司100%間接持有之子公司
5.發生緣由:本公司前於113年8月8日發布重大訊息,代子公司Handa Oncology, LLC
公告Vysentri HND-033之審查進度,並於該次重大訊息中說明「因本專案係屬於
505(b)(2)新藥,非屬一般學名藥,相關藥物動力學試驗結果得與其他藥動學及
藥效學之試驗或文獻做完整數據統計分析後進行綜合評估,並和FDA進行相關溝通
討論後,再予以進行CRL補件回覆。」
子公司Handa Oncology, LLC在與FDA持續溝通之後,審慎評估CRL補件回覆之方向及
需投入之資源。依據目前初步評估之結果,後續準備作業可能超過CRL補件回覆之
期限(美國時間113年10月27日),故Handa Oncology, LLC於113年10月17日(美國時間
113年10月16日)向FDA申請展延CRL補件期限12個月。
6.因應措施:公告重大訊息,確保投資人權益。本公司之策略為將資源投入於價值
較高之專案,並透過藥品取證上市回收研發過程之投入並創造公司之價值,
HND-033為本公司評估值得投入之專案之一,故依據與FDA之溝通結果,
Handa Oncology, LLC仍持續進行CRL補件回覆之各項準備工作,此專案並未終止。
此外,本公司後續若有接獲FDA對申請展延CRL補件期限之回覆,亦將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藥物開發其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
需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申請藥證之時程有其不確定性,且不保證一定能成功,
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四款之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3/10/1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富基電通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AFASTOR HONG KONG LIMITED )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股百分之百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315,857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749,629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01,86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351,489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05,305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融資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18,87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25,546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5,315,857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538,67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399.4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39.8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子公司銀行融資額度即將到期,擬辦理續約,舊約屆滿前配合本公司董事會日期
提前通過為其背書保證,致背書保證額度重覆計算,金額為601,860仟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坐落:台北市松山區延壽街402巷1弄3號5樓
2.事實發生日:113/10/17~113/10/1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原租賃期間為113/01/01~115/12/31,提前於113/10/31終止租約。
使用權資產淨額減少新台幣296,676元
租賃負債總額減少新台幣305,089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石淑玲
與本公司關係: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不適用
前次移轉情形: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租賃修改利益:新台幣8,413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不適用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不適用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已無承租需求。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10月17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10月17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子公司富盛電通股份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10/1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富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持有本公司股權100%之母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3,68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08,36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42,508
5.計息方式:
參照動支當時之金融機構短期借款年利率,不得低於本公司向金融機構借款之最高利率
6.還款之:
(1)條件:
自放款日起,不超過一年之期間
(2)日期:
自放款日起,不超過一年之期間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26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0/17
2.公司名稱:青松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111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告會計師意見段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更正111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告會計師意見段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查核報告類型/ 無保留結論/意見(其他事項)
-部分子公司之前期財務報告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個體P3-1,合併P4-1)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查核報告類型/ 無保留結論/意見/(個體P3-1,合併P4-1)
9.因應措施:申請更正並重新上傳申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3/10/23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10/23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北市中山區樂群二路199號8樓(台北萬豪酒店八樓Garden Villa)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1)本公司依「有價證券初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實施要點規定」,於上市前辦理股票初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
(2)本次業績發表會將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公司治理及企業社會責任、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暨上市審議委員會要求補充揭露事項。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www.mfb.com.tw
7.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0/1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因應措施:(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0/17
(2) 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 發行股數:預計普通股20,600,000股內
(4)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 發行總金額:按面額預計新台幣206,000,000元
(6) 發行價格:新台幣15元
(7) 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之15%,
預計3,090,000股內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 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 原股東認購比例:本次發行新股總數之85%,
計17,510,000股內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之股東持股比率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及原股東認購股份
不足及認購不足一股之部分,擬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健全公司財務結構及未來營運發展需求。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
依相關法令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2.報導日期:113/10/17
3.報導內容:
工商時報第C06版113年10月17日報導【成衣廠接單熱 本季樂觀 客戶需求穩步
增長 出貨動能復甦 光隆、振大環球業績有望爆發】:
振大環球(4441)也表示,....,第4季隨著客戶需求及訂單量穩步增長推動下,營收
有望超過去年同期,....馬達加斯加廠區目前訂單已滿載至2025年第2季,為因應持續
增長的訂單需求,公司正在擴建新廠,預計2026年啟用新的產線;越南各廠區同樣保
持穩定的產能利用率,第4季訂單也幾乎滿載....。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關於報導提及營收、接單及擴廠等,本公司並未出具財務預測,有關本公司財務
業務等相關資訊,請投資人以公開資訊觀測站本公司之公告資料為準。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說明,澄清媒體報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10/16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鍾佳純/公司治理主管/兆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金保華/財務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3/10/16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3/10/16進行公司治理主管職務調整,
預計於113年10月28日旬董事會追認。
1.事實發生日:113/10/16
2.發生緣由:為因應股務作業實務需求,暫緩辦理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原訂113年10月23日為股票全面無實體換票基準日,
因申請變更登記事項未核定,影響原訂股票全面無實體換
票時程,故暫緩辦理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相關事宜,
其修訂後之股票全面無實體換發日程,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10/16
2.公司名稱:昕奇雲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0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13年第3季合併報表自結數如下:
單季合併營業利益:NTD34,633仟元
累計合併營業利益:NTD92,086仟元
單季合併稅前淨利:NTD37,617仟元
累計合併稅前淨利:NTD97,734仟元
單季屬母公司淨利:NTD27,174仟元
累計屬母公司淨利:NTD71,542仟元
單季每股稅後盈餘:NTD1.16元
累計每股稅後盈餘:NTD3.06元
上述財務數字係本公司之自結損益,尚待會計師查核。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10/16
2.發生緣由:公告更正本公司112年1-8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
更正前:112年1-8月公告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10,649千元。
更正後:112年1-8月公告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11,463千元。
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後,重新上傳更正後金額。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司開發中新藥MPB-1734抗癌藥物新劑型新藥第1/2a期臨床試驗第一部分已確認完成收案。
1.事實發生日:113/10/16
2.公司名稱:巨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MPB-1734 用於罹患晚期實體腫瘤之抗癌藥物新劑型新藥」獲美
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及台灣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核准並且同
意進行試驗,本臨床試驗設計第一部分為第1期臨床試驗主係評估MPB-17
34用於晚期實體腫瘤受試者的最大耐受劑量,已納入最後一位受試者確認
完成收案。
(2)本試驗中受試者耐受性良好,療效評估及藥物動力學等數據尚待分析,本
次實驗結束待完整數據分析後公告。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研發新藥名或代號:MPB-1734
二、用途:用於治療罹患晚期實體腫瘤之受試者
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第二/三期臨床試驗、藥品查驗登記上市申請。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1)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
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FDA及TFDA分別於109年11月13日及
110年4月20日核准MPB-1734第1/2a期臨床試驗並且同意進行試驗。
(2)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
達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
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3)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
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
:不適用。
(4)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市場行銷策略及授權資訊,為保障
公司及投資人權益,暫不予公開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1)預計完成時間:將依相關法規及臨床進展揭露相關訊息。
(2)預計應負擔之義務:無。
六、市場狀況:
MPB-1734為抗癌藥物新劑型新藥,利用本公司奈米微胞技術改良市售藥去癌
達(Jevtana)副作用,由於去癌達副作用關係,目前僅被核准使用在攝護腺
癌,去癌達的原料藥(API)專利已於2022年過期,MPB-1734已陸續獲得美國、
日本等國家新劑型專利,目前預計的適應症為攝護腺癌與頭頸癌;
(1)攝護腺癌是男性最常見的健康問題之一,尤其是老年男性(50歲以上),
根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最新癌症登記報告,攝護腺癌已成為男性國
人常見的泌尿道癌症,全球治療市場預計將從2022年的147.67億美元成
長到2030年的284.25億美元。
(2)頭頸癌據原發部位不同,可分為口腔癌、鼻咽癌、口咽癌、喉癌等,不
論是已開發國家或開發中國家都會發生,根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最
新癌症登記報告,頭頸癌已躍升至男性10大好發癌症,全球治療市場預
計將從2023年的16億美元成長到2031年的29億美元。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
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臨時股東會日期:113/10/16
2.重要決議事項:
通過選舉1席獨立董事案。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