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罰650萬! 中油、台塑訴願勝訴
公平會兩年多前曾因中油、台塑石化聯合漲價處分兩家油公司有聯合行為,高等行政法院昨日裁定,撤銷公平會處分中油和台塑的650萬元罰鍰。公平會發言人周雅淑昨表示,高等行政法院並沒有撤銷中油和台塑的「聯合行為」,做撤銷罰鍰金額,可見行政法院未否定兩家油公司有聯合行為。公平會收到正式判決書後,不排除上訴。兩年多前,公平會以中油、台塑石化兩公司前後共20次「同時、同幅」調整油價,認定屬聯合行為的「默示性一致行為」,並重罰650萬元,創下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