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制搞不定 南山被罰10萬元
勞退新制上路將屆滿兩個月,勞保局開出第一張罰單。南山人壽未徵詢1.3萬名業務員選擇勞退制度,經勞保局限期改善後,尚未完成申報程序,勞保局祭出重罰,直接罰處新台幣10萬元,9月底前若未完成申報,繼續處罰,直到改善為止。南山人壽發言人潘玲嬌指出,昨 (26)日收到罰單,經公司討論後,決定向勞保局提出行政訴訟。潘玲嬌強調,南山與業務員原本就是承攬契約,與勞保局的認知有落差。為尊重業務員意見,南山正在徵詢1.3萬名業務員,希望簽訂承攬契約還是僱用契約,重新釐清聘僱關係,假如業務員簽訂僱用契約,公司將依法完成新舊制勞退金徵詢程序,並提繳退休金。潘玲嬌表示,如果業務員選擇僱用契約,將會調整獎金發放制度,由於契約變更涉及問題很多,加上業務員人數眾多,南山仍與員工進行溝通。勞保局統計,南山人壽勞保投保人數1.7萬人,不過南山申報勞退人數只有4,000人,兩者有1.3萬名人數落差,勞保局已在7月下旬發函南山要求南山30天內限期改善。勞保局強調,南山已經幫業務員投保勞健保,依勞退條例規定就應辦理勞工選擇勞退制度意願徵詢,不能以承攬關係規避責任,因已經過30天限期未改善,加上南山涉及勞工人數高達1.3萬人,因此從重處罰。假使南山在9月底前,仍未完成申報手續,將繼續開單罰處新台幣10萬元,按月處罰,直到改善為止。勞保局指出,依照勞保條例規定,受僱員工必須由所屬公司申報投保勞保,南山有3.3萬名業務員,2萬名業務員在保險業職業工會加保,這些業務員到底是僱用關係還是承攬關係,需要進一步認定。可是,已經在公司投保的1.3萬名業務員,不能以承攬關係規避勞退金的提繳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