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人壽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04/18
2.契約相對人:合輝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3/04/18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購得桃園市桃園區建案;
土地:桃園市桃園區三民段97地號;
土地面積:約915平方公尺,折合277坪;
建物門牌及建物面積須待建物完工後才可確認;
交易總金額:1,170,000,000元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取得自用不動產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為預售屋案件,上述契約起訖日為
董事會決議日期,後續依契約內容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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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契約相對人:合輝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3/04/18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購得桃園市桃園區建案;
土地:桃園市桃園區三民段97地號;
土地面積:約915平方公尺,折合277坪;
建物門牌及建物面積須待建物完工後才可確認;
交易總金額:1,170,000,000元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取得自用不動產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為預售屋案件,上述契約起訖日為
董事會決議日期,後續依契約內容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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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發行十年(含)期以上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1.事實發生日:113/02/22
2.發生緣由:依據113年2月22日董事會決議,為強化財務結構、充實資本,
擬發行十年(含)期以上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並於國內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或國外交易所掛牌交易,以充足公司之合格資本。
本次發行債券之主要發行條件如下:
1)發行總額:上限為新台幣參佰億元(或等值外幣),得依市場行情及客觀情勢
於董事會決議後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發行。
2)每張面額:每張面額暫定為新台幣壹百萬元整(若發行外幣,則視市場狀況而定)。
3)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4)發行期間:十年(含)期以上。
5)發行利率:為增加發債之彈性,以因應債券市場之變化,發行利率授權董事長
視發行時市場狀況訂定。
6)其他:與本次發行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於本次債券發行之承銷券商、發行日期、
發行地點等,授權董事長於上述主要發行條件範圍內決定,並於發行後最近
期之股東會報告本募集案。
3.因應措施:
1)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2)依「公司法」第246條規定,公司經董事會特別決議後,得募集公司債,
但須將募集原因及有關事項報告股東會。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2/22
2.發生緣由:依據113年2月22日董事會決議,為強化財務結構、充實資本,
擬發行十年(含)期以上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並於國內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或國外交易所掛牌交易,以充足公司之合格資本。
本次發行債券之主要發行條件如下:
1)發行總額:上限為新台幣參佰億元(或等值外幣),得依市場行情及客觀情勢
於董事會決議後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發行。
2)每張面額:每張面額暫定為新台幣壹百萬元整(若發行外幣,則視市場狀況而定)。
3)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4)發行期間:十年(含)期以上。
5)發行利率:為增加發債之彈性,以因應債券市場之變化,發行利率授權董事長
視發行時市場狀況訂定。
6)其他:與本次發行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於本次債券發行之承銷券商、發行日期、
發行地點等,授權董事長於上述主要發行條件範圍內決定,並於發行後最近
期之股東會報告本募集案。
3.因應措施:
1)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2)依「公司法」第246條規定,公司經董事會特別決議後,得募集公司債,
但須將募集原因及有關事項報告股東會。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公告「臺北市信義區信義段四小段27、27-1地號土地設定70年地上權案」之相關承攬契約。
1.事實發生日:113/01/18
2.契約相對人:德灝國際設計股份有限公司、互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3/01/18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德灝國際設計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信義區信義段四小段27、27-1地號
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案專業項目檢核及系統規劃增補協議書、
本次契約金額:新台幣35,160,000元,112/06/08簽約;
互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A21南山人壽信義段四小段27、27-1地號
商辦大樓新建工程,本次契約金額:新台幣16,310,000,000元
,113/01/18簽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依保險法規定,進行不動產投資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1/18
2.契約相對人:德灝國際設計股份有限公司、互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3/01/18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德灝國際設計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信義區信義段四小段27、27-1地號
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案專業項目檢核及系統規劃增補協議書、
本次契約金額:新台幣35,160,000元,112/06/08簽約;
互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A21南山人壽信義段四小段27、27-1地號
商辦大樓新建工程,本次契約金額:新台幣16,310,000,000元
,113/01/18簽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依保險法規定,進行不動產投資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1/11
2.契約相對人:國盟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3/01/1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處分基隆市安樂區新城段220地號
等61筆土地及其上建物;
土地:基隆市安樂區新城段220地號等61筆土地;
土地合計面積:35,150.69平方公尺,折合約10,633坪;
建物:基隆市安樂區安和二街15號全棟建物;
建物面積:67,439.73平方公尺,折合約20,401坪;
交易金額:1,300,000,000元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依保險法規定,增加投資收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契約起訖日為核准簽約日,後續依契約內容辦理
2.契約相對人:國盟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3/01/1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處分基隆市安樂區新城段220地號
等61筆土地及其上建物;
土地:基隆市安樂區新城段220地號等61筆土地;
土地合計面積:35,150.69平方公尺,折合約10,633坪;
建物:基隆市安樂區安和二街15號全棟建物;
建物面積:67,439.73平方公尺,折合約20,401坪;
交易金額:1,300,000,000元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依保險法規定,增加投資收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契約起訖日為核准簽約日,後續依契約內容辦理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2/12/21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陳賢儀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施敏智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施敏智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徐聖忠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因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本公司自民國113年起
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由陳賢儀、施敏智會計師更換為施敏智、徐聖忠
會計師。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2/12/21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陳賢儀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施敏智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施敏智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徐聖忠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因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本公司自民國113年起
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由陳賢儀、施敏智會計師更換為施敏智、徐聖忠
會計師。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2/12/21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與大陸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簽署2023年QFII業務相關協議書。
1.事實發生日:112/12/21
2.契約相對人:大陸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於112年12月21日經本公司董事會討論通過,委任大陸普華
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對QFII投資業務的財務報表進行審查,並出具
審計意見。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重大影響。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委任會計師出具QFII審計報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12/21
2.契約相對人:大陸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於112年12月21日經本公司董事會討論通過,委任大陸普華
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對QFII投資業務的財務報表進行審查,並出具
審計意見。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重大影響。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委任會計師出具QFII審計報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補充說明112年6月15日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擬發行十年(含)期以上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1.事實發生日:112/10/19
2.發生緣由:本公司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9月13日金管保壽字第
1120434641號函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2年10月19日證櫃
債字第11200101871號函通知申報生效發行公司債。訂定發行條件如下: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二年度第一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發行總額為新台幣壹佰壹拾伍億元整,依發行條件之不同
分為甲券及乙券,其中甲券發行金額為新台幣柒拾貳億壹仟萬元整,
乙券發行金額為新台幣肆拾貳億玖仟萬元整。
(4)每張面額:新臺幣壹佰萬元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甲券發行期間為十年期、乙券發行期間為十五年期。
(7)發行利率:甲券之票面利率為固定利率3.75%;
乙券之票面利率為固定利率3.88%。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本公司債為無擔保累積次順位
普通公司債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強化財務結構、充實資本
(10)承銷方式:採包銷方式,並委託承銷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2)承銷或代銷機構:主辦承銷商為富邦綜合證券(股),
協辦承銷商為元大證券(股)、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凱基證券(股)、
台新綜合證券(股)、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元富證券(股)。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乙券發行滿十年後,如計算贖回後本公司資本適足率大於
計算時法定最低保險業資本適足率,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本公司得提前
按本公司債面額加計採實際天數計算之應付利息全數贖回。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此公告並非影響公司繼續營運之重大情事。
1.事實發生日:112/10/19
2.發生緣由:本公司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9月13日金管保壽字第
1120434641號函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2年10月19日證櫃
債字第11200101871號函通知申報生效發行公司債。訂定發行條件如下: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二年度第一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發行總額為新台幣壹佰壹拾伍億元整,依發行條件之不同
分為甲券及乙券,其中甲券發行金額為新台幣柒拾貳億壹仟萬元整,
乙券發行金額為新台幣肆拾貳億玖仟萬元整。
(4)每張面額:新臺幣壹佰萬元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甲券發行期間為十年期、乙券發行期間為十五年期。
(7)發行利率:甲券之票面利率為固定利率3.75%;
乙券之票面利率為固定利率3.88%。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本公司債為無擔保累積次順位
普通公司債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強化財務結構、充實資本
(10)承銷方式:採包銷方式,並委託承銷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2)承銷或代銷機構:主辦承銷商為富邦綜合證券(股),
協辦承銷商為元大證券(股)、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凱基證券(股)、
台新綜合證券(股)、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元富證券(股)。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乙券發行滿十年後,如計算贖回後本公司資本適足率大於
計算時法定最低保險業資本適足率,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本公司得提前
按本公司債面額加計採實際天數計算之應付利息全數贖回。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此公告並非影響公司繼續營運之重大情事。
本公司公告修正「臺南市北區小北段297等九筆地號 土地新建工程案」營建工程承攬契約總金額
1.事實發生日:112/10/16
2.契約相對人:互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2/10/16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互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因商場招商使用需求修正契約總金額,
金額:新台幣3,319,000,805元(含稅),112/10/16簽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依保險法規定,進行不動產投資
9.其他應敘明事項:事實發生日為簽約日,
且本次擬修正前次於112年7月27日公告之金額
1.事實發生日:112/10/16
2.契約相對人:互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2/10/16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互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因商場招商使用需求修正契約總金額,
金額:新台幣3,319,000,805元(含稅),112/10/16簽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依保險法規定,進行不動產投資
9.其他應敘明事項:事實發生日為簽約日,
且本次擬修正前次於112年7月27日公告之金額
本公司公告修正「臺南市北區小北段297等九筆地號 土地新建工程案」營建工程承攬契約總金額
1.事實發生日:112/07/27
2.契約相對人:互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2/07/27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互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依據設計變更內容修正契約總金額,
金額:新台幣2,991,000,805元(含稅),112/07/27簽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依保險法規定,進行不動產投資
9.其他應敘明事項:事實發生日為簽約日,
且本次擬修正前次於111年10月12日公告之金額
1.事實發生日:112/07/27
2.契約相對人:互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2/07/27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互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依據設計變更內容修正契約總金額,
金額:新台幣2,991,000,805元(含稅),112/07/27簽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依保險法規定,進行不動產投資
9.其他應敘明事項:事實發生日為簽約日,
且本次擬修正前次於111年10月12日公告之金額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擬發行十年(含)期以上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1.事實發生日:112/06/15
2.發生緣由:依據112年6月15日董事會決議,為強化財務結構、充實資本,
擬發行十年(含)期以上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以充足公司之合格資本。
本次發行債券之主要發行條件如下:
1)發行總額:上限為新台幣壹佰伍拾億元(或等值外幣),得依市場行情及客觀情勢
於董事會決議後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發行。
2)每張面額:每張面額暫定為新台幣壹百萬元整(若發行外幣,則視市場狀況而定)。
3)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4)發行期間:十年(含)期以上。
5)發行利率:為增加發債之彈性,以因應債券市場之變化,發行利率授權董事長
視發行時市場狀況訂定。
6)其他:與本次發行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於本次債券發行之承銷券商、發行日期等,
授權董事長於上述主要發行條件範圍內決定,並於發行後最近期之股東會報告
本募集案。
3.因應措施:
1)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2)依「公司法」第246條規定,公司經董事會特別決議後,得募集公司債,
但須將募集原因及有關事項報告股東會。
4.其他應敘明事項:此公告並非影響公司繼續營運之重大情事。
1.事實發生日:112/06/15
2.發生緣由:依據112年6月15日董事會決議,為強化財務結構、充實資本,
擬發行十年(含)期以上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以充足公司之合格資本。
本次發行債券之主要發行條件如下:
1)發行總額:上限為新台幣壹佰伍拾億元(或等值外幣),得依市場行情及客觀情勢
於董事會決議後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發行。
2)每張面額:每張面額暫定為新台幣壹百萬元整(若發行外幣,則視市場狀況而定)。
3)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4)發行期間:十年(含)期以上。
5)發行利率:為增加發債之彈性,以因應債券市場之變化,發行利率授權董事長
視發行時市場狀況訂定。
6)其他:與本次發行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於本次債券發行之承銷券商、發行日期等,
授權董事長於上述主要發行條件範圍內決定,並於發行後最近期之股東會報告
本募集案。
3.因應措施:
1)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2)依「公司法」第246條規定,公司經董事會特別決議後,得募集公司債,
但須將募集原因及有關事項報告股東會。
4.其他應敘明事項:此公告並非影響公司繼續營運之重大情事。
1.發生變動日期:112/06/07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卓俊雄(前私立東海大學法學院院長暨法律學系教授)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盧廷劼(中華民國證券期貨分析協會理事)
4.異動原因:新任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獨立董事盧廷劼 0 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06/15~114/06/14
7.新任生效日期:112/06/07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14
9.其他應敘明事項:原任獨立董事卓俊雄先生於111/12/25逝世,為此,本公司112年股東
常會補選第41屆獨立董事1人,任期自補選之日起至114/06/14止。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卓俊雄(前私立東海大學法學院院長暨法律學系教授)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盧廷劼(中華民國證券期貨分析協會理事)
4.異動原因:新任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獨立董事盧廷劼 0 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06/15~114/06/14
7.新任生效日期:112/06/07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14
9.其他應敘明事項:原任獨立董事卓俊雄先生於111/12/25逝世,為此,本公司112年股東
常會補選第41屆獨立董事1人,任期自補選之日起至114/06/14止。
1.事實發生日:112/06/07
2.發生緣由:112年股東常會
股東常會日期:112/06/07
重要決議事項:
(1)承認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含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等案。
(2)承認111年度盈餘分派案。
(3)通過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4)補選本公司第41屆獨立董事。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3位董事中,計有10位董事出席本日股東常會。
(2)本公司4位獨立董事全體出席本日股東常會。
2.發生緣由:112年股東常會
股東常會日期:112/06/07
重要決議事項:
(1)承認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含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等案。
(2)承認111年度盈餘分派案。
(3)通過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4)補選本公司第41屆獨立董事。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3位董事中,計有10位董事出席本日股東常會。
(2)本公司4位獨立董事全體出席本日股東常會。
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本公司取得 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30.71%股份
1.事實發生日:112/03/17
2.契約相對人: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三商美邦人壽)。
3.與公司關係:非利害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1/12/30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依據與三商美邦人壽簽訂之
股份買賣契約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申請許可
投資復華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60,000,000股之
30.71%計18,425,631股普通股乙案,業經金管會112年3月17日
保局(壽)字第1120416798號函核准在案,以112年3月20日為股份交割日。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本件投資金額占
本公司資產規模比例不高,對財務之影響有限。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投資保險相關事業。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3/17
2.契約相對人: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三商美邦人壽)。
3.與公司關係:非利害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1/12/30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依據與三商美邦人壽簽訂之
股份買賣契約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申請許可
投資復華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60,000,000股之
30.71%計18,425,631股普通股乙案,業經金管會112年3月17日
保局(壽)字第1120416798號函核准在案,以112年3月20日為股份交割日。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本件投資金額占
本公司資產規模比例不高,對財務之影響有限。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投資保險相關事業。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3/20
2.契約相對人: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三商美邦人壽)。
3.與公司關係:非利害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1/12/30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依據與三商美邦人壽簽訂之
股份買賣契約取得復華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
總數60,000,000股之30.71%計18,425,631股普通股之股票。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本件投資金額
占本公司資產規模比例不高,對財務之影響有限。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投資保險相關事業。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契約相對人: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三商美邦人壽)。
3.與公司關係:非利害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1/12/30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依據與三商美邦人壽簽訂之
股份買賣契約取得復華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
總數60,000,000股之30.71%計18,425,631股普通股之股票。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本件投資金額
占本公司資產規模比例不高,對財務之影響有限。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投資保險相關事業。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公告「臺北市信義區信義段四小段27、27-1地號 土地設定70年地上權案」之相關承攬契約及函文。
1.事實發生日:112/03/02
2.契約相對人:陳偉新建築師事務所、
德灝國際設計股份有限公司、株式會社三菱地所設計、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互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2/03/02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陳偉新建築師事務所-建築設計及簽證服務委任契約書,
本次契約金額:新台幣 15,942,000元,111/3/17簽約;
德灝國際設計股份有限公司-專業項目檢核及系統規劃委任契約書,
本次契約金額:新台幣 23,800,000元,111/5/6簽約;
株式會社三菱地所設計-建築概念業務委託契約書,
本次契約金額:新台幣13,917,526元,111/7/4及111/11/22簽約;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營利事業所得額調降委任,
本次函文金額:新台幣50,000元,函文日期111/9/15;
互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南山A21廣場連續壁及試樁工程,
本次契約金額:新台幣388,956,015元,112/3/2簽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依保險法規定,進行不動產投資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3/02
2.契約相對人:陳偉新建築師事務所、
德灝國際設計股份有限公司、株式會社三菱地所設計、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互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2/03/02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陳偉新建築師事務所-建築設計及簽證服務委任契約書,
本次契約金額:新台幣 15,942,000元,111/3/17簽約;
德灝國際設計股份有限公司-專業項目檢核及系統規劃委任契約書,
本次契約金額:新台幣 23,800,000元,111/5/6簽約;
株式會社三菱地所設計-建築概念業務委託契約書,
本次契約金額:新台幣13,917,526元,111/7/4及111/11/22簽約;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營利事業所得額調降委任,
本次函文金額:新台幣50,000元,函文日期111/9/15;
互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南山A21廣場連續壁及試樁工程,
本次契約金額:新台幣388,956,015元,112/3/2簽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依保險法規定,進行不動產投資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公告「臺北市信義區信義段四小段32、33-2地號 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之相關承攬契約
1.事實發生日:112/03/01
2.契約相對人:德灝國際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2/03/0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德灝國際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專業項目建築設計顧問及系統規劃,本次契約金額:
新台幣 7,210,000元(含稅),111/10/11簽約;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南山A26地上權案 新建工程,
本次契約金額:新台幣 7,638,750,000元(含稅),112/03/01簽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依保險法規定,進行不動產投資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3/01
2.契約相對人:德灝國際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2/03/0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德灝國際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專業項目建築設計顧問及系統規劃,本次契約金額:
新台幣 7,210,000元(含稅),111/10/11簽約;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南山A26地上權案 新建工程,
本次契約金額:新台幣 7,638,750,000元(含稅),112/03/01簽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依保險法規定,進行不動產投資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補公告因取得「臺北市信義區信義段四小段32、33-2 地號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所產生之使用權資產
1.事實發生日:112/01/16
2.契約相對人:臺北市政府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2/01/16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由於「臺北市信義區信義段四小段
32、33-2地號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已於112/1/16設定
地上權(他項權利)完成,並委託鑑價機構估算使用權資產,
因金額大於新臺幣10億元,需兩家鑑價機構出具報告,兩家
鑑價機構出具之使用權資產估值平均值為
新臺幣19,865,000,000元。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依保險法規定,進行不動產投資
9.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契約起訖日為地上權(他項權利)設定
完成日,兩家鑑價機構分別為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
事務所和瑞普國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其中第一太平戴維
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提供之估值為
新臺幣20,270,000,000元
,另外瑞普國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提供之估值為
新臺幣19,460,00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12/01/16
2.契約相對人:臺北市政府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2/01/16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由於「臺北市信義區信義段四小段
32、33-2地號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已於112/1/16設定
地上權(他項權利)完成,並委託鑑價機構估算使用權資產,
因金額大於新臺幣10億元,需兩家鑑價機構出具報告,兩家
鑑價機構出具之使用權資產估值平均值為
新臺幣19,865,000,000元。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依保險法規定,進行不動產投資
9.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契約起訖日為地上權(他項權利)設定
完成日,兩家鑑價機構分別為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
事務所和瑞普國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其中第一太平戴維
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提供之估值為
新臺幣20,270,000,000元
,另外瑞普國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提供之估值為
新臺幣19,460,000,000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取得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30.71%股份
1.事實發生日:111/12/29
2.契約相對人: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三商美邦人壽)。
3.與公司關係:非利害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董事會於111年12月29日
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與三商美邦人壽締結股份買賣契約,
由本公司買受三商美邦人壽所持有復華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已發行股份總數60,000,000股之30.71%計18,425,631股普通股。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本件投資金額
占本公司資產規模比例不高,對財務之影響有限。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投資保險相關事業。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12/29
2.契約相對人: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三商美邦人壽)。
3.與公司關係:非利害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董事會於111年12月29日
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與三商美邦人壽締結股份買賣契約,
由本公司買受三商美邦人壽所持有復華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已發行股份總數60,000,000股之30.71%計18,425,631股普通股。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本件投資金額
占本公司資產規模比例不高,對財務之影響有限。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投資保險相關事業。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1/12/25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卓俊雄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暫缺
4.異動原因:逝世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06/15~114/06/14
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14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1/12/25接獲此訊,特此公告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卓俊雄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暫缺
4.異動原因:逝世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06/15~114/06/14
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14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1/12/25接獲此訊,特此公告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1/12/22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陳賢儀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梁華玲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陳賢儀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施敏智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因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本公司自民國112年起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由陳賢儀、
梁華玲會計師更換為陳賢儀、施敏智會計師。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1/12/22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陳賢儀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梁華玲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陳賢儀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施敏智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因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本公司自民國112年起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由陳賢儀、
梁華玲會計師更換為陳賢儀、施敏智會計師。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1/12/22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與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