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99年股東常會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6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23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縣岡山鎮本洲工業區本工五路3號(本公司)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八年度營業概況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4)私募案辦理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三)討論事項一:(1)討論九十八年度盈虧撥補案。(2)討論修訂本公司之公司章程案。(3)討論98年度增資股票選擇適用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投資抵減或選擇適用股東投資抵減案。(四)選舉事項(1)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五)討論事項二(1)解除新任董監事競業禁止案。(六)其他事項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2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23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二)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說明如下:(1)股東資格:本次股東會停止股票過戶時,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者。(2)提案內容:每一股東以一案為限,且不得超過300字(包括理由、說明及標點符號)。(3)受理期間:99年4月17日起至99年4月2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99年4月26日下午5時前將書面提案蓋妥原留印鑑後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請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4)受理處所:友荃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收(地址:高雄縣岡山鎮本洲工業區本工五路3號)。(三)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說明如下:(1)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2)獨立董事應選名額:二名。(3)受理期間:99年4月17日起至99年4月26日止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之提名,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99年4月26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提案蓋妥原留印鑑後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請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4)受理處所:友荃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收(地址:高雄縣岡山鎮本洲工業區本工五路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