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觀音廠處分案 2018/03/06 1.事實發生日:107/03/052.發生緣由:(1)本公司為清償借款,擬處分閒置資產-桃園觀音廠。(2)經參酌相關資料後,並經審慎評估,洽定交易對象為嘉聯益科技(股)公司。(3)本公司處分桃園觀音廠案,經本公司107/03/05董事會通過,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本處分案包括簽訂買賣契約、相關文件等各項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雙方已初步達成共識,尚有部分細節事項待討論,故擬訂於107年3月7日簽約。 上一則: 公告法院裁定駁回本公司聲請重整案 下一則: 本公司收到法院民事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