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法院裁定駁回本公司聲請重整案 2018/02/09 1.事實發生日:107/02/092.發生緣由:本公司聲請重整及緊急處分遭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裁定駁回。3.因應措施:依法定程序處理相關事宜。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本公司收到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通知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觀音廠處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