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廢止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組織規程 2016/12/12 1.事實發生日:105/12/122.發生緣由:(1)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501016313號函,櫃買中心已於105年10月21日起終止本公司有價證券櫃檯買賣,因而擬廢止薪資報酬委員會。(2)經董事會決議廢止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組織規程,薪酬委員同時解任。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麗明公司因工程糾紛向本公司提起民事訴訟事宜 下一則: 董事長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