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0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1.股東會決議日:105/06/2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林文章、董事游瑞明、董事郭素端、董事郭百華、董事張土火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5/06/29~108/06/28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林文章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董事林文章公司名稱:友荃科技(江蘇)有限公司職務:法定代表人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深圳東路號91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氫氧車載設備、氫氧引擎除碳設備、氫氧燃料產生機等研發、製造及銷售。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