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105年5月19日媒體對本公司之報導 2016/05/23 1.事實發生日:105/05/232.公司名稱:旭晶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針對5月19日電子時報「傳綠能與旭晶合作生變昱晶:當下只考慮合作」之相關報導內容純屬媒體臆測。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本公司因違反空污法裁決罰鍰10萬元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105年04月份自結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負債比率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