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本公司104年7月1日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 準則第 2015/07/16 更正本公司104年7月1日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 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之公告,本公司自104年7月16日起終止股票 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1.事實發生日:104/07/16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輔導推薦證券商元富證券及新光證券申請辭任,致本公司目前無輔導推薦券商。3.因應措施:自104/07/16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買賣。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000111221號函辦理-104年6月份 下一則: 更正本公司104年7月1日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 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之公告,本公司自104年7月16日起終止股票 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