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董事及代表人競業禁止
1.股東會決議日:100/06/02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唐以鄰董事:迎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唐世杰董事:迎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唐以鴻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唐以鄰董事:迎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唐世杰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董事:唐以鄰?鹿林光電科技(昆山)有限公司董事易控科技(蘇州)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迎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唐世杰鹿林光電科技(昆山)董事長廈門迎輝光電董事長廣州迎輝光電董事長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易控科技(蘇州)有限公司:蘇州工業園區金雞湖大道1355號國際科技園4期A1204鹿林光電科技(昆山):江蘇省昆山市周市鎮宋家港路西側,橫長涇路北側廈門迎輝光電:廈門火炬高新區火炬園新丰3路11號2樓S3之2廣州迎輝光電:廣州保稅區東江大道455號芙蓉大廈1樓103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聚光片、擴散片等光電元件裁切生產與銷售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