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興紡織廠(公)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6/10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5/20
2.發生緣由:
近日來有股東來電詢問,因接獲不知名電話,聲稱中興紡織公司預計辦理資產重組,
請他去開重組會議跟簽名,詢問本公司是否有此事?另有股東來電詢問,接獲不具名
信件,要求其於收到股東會開會通知後用印寄回,詢問該封信是否為本公司所寄?
3.因應措施:
聲明本公司並未有任何重整、資產重組計畫;或是除股東常會外,任何邀請股東
出席之會議及活動;亦未曾要求股東將股東會開會通知書用印寄回,此等行為與
本公司沒有任何關聯,請股東謹慎辨別,提高警覺,多方求證,避免掉入詐騙陷阱。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近日來有股東來電詢問,因接獲不知名電話,聲稱中興紡織公司預計辦理資產重組,
請他去開重組會議跟簽名,詢問本公司是否有此事?另有股東來電詢問,接獲不具名
信件,要求其於收到股東會開會通知後用印寄回,詢問該封信是否為本公司所寄?
3.因應措施:
聲明本公司並未有任何重整、資產重組計畫;或是除股東常會外,任何邀請股東
出席之會議及活動;亦未曾要求股東將股東會開會通知書用印寄回,此等行為與
本公司沒有任何關聯,請股東謹慎辨別,提高警覺,多方求證,避免掉入詐騙陷阱。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5/10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4/10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2/10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1/10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12/10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11/08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10/09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09/10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08/10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07/10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06/07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05/10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3/04/10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3/03/08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3/02/07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1/10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12/08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11/10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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