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興紡織廠(公)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1/02/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1/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12/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三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中興投資 (中國)有限公司,暨子公司上海金寶興製線有限公司資金貸與 中興投資(中國)有限公司之改善計畫。1.事實發生日:110/11/122.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0年11月3日金管證審字第11003590131號函,公告本公司依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16條所訂之改善計畫。3.因應措施:(1)遵金管會函,就旨揭本公司或子公司之債權進行回收或銷除超限部分。本公司將聘請外部會計師、律師等專業顧問,擬具合法、可行的改善執行方案,並遵循金管會之要求於110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達成預定目標,謹先陳明。(2)就個別債權,有關本公司對三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新台幣(下同)55,743千元中,金管會於來函所提29,453千元餘額部分之處理,三槍企業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本公司對該公司之債權,除已提列足額之備抵呆帳,該公司之財務並已完成第一階段之清理,本公司將朝債權、債務重組以回收、或其他法律及會計準則允許之方式處理之。(3)有關本公司對中興投資(中國)有限公司20,373千元之債權,其性質屬於貨款,本公司已依法進行催收,必要時將提起法律訴訟,依法主張權利。(4)有關子公司上海金寶興製線有限公司對中興投資(中國)有限公司179,760千元之債權,基於中國大陸之法規限制,本公司於諮詢法律顧問意見後,將促使上海金寶興公司進行債權、債務重組以回收或以其他合法之方式處理,預定目標為將最終利益歸屬母公司。(5)本改善計畫於公告時併送監察人,並將由董事會控管後續改善情形。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11/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10/08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9/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110年股東常會日期(依金管會 「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辦理)1.事實發生日:110/08/11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8/11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8/31股東會召開時間:上午9時30分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五股工業區五權路1號二樓股東會召集事由,請查閱本公司原發布之重大訊息,重大訊息日期(x月x日):110/05/21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參加之股東係依列載於原定110年6月25日股東會停止過戶之股東名冊之股東有權出席股東會。
1.事實發生日:110/08/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7/09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6/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5/212.發生緣由:因應金管會公告之「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故本公司停止召開原訂股東會。3.因應措施:後續將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延至110年7月1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期間擇期召開,本次停止召開之原訂股東會日期:110/06/25。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5/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4/09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3/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信太催收所得累積金額為新台幣117,717元。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2/09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1/08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12/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11/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10/07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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