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之星電信(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9/01/13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108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之發行定價及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0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1/13(0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0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A.本次應募人資格條件應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1項 規定。 B.本次擬洽定應募人之名單及其與本公司之關係: ------------------------------ ------------------ 洽定應募人 與公司之關係 ------------------------------ ------------------ 達勝壹甲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無關係 ------------------------------ ------------------ 銓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無關係 ------------------------------ ------------------ 璽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無關係 ------------------------------ ----------------(04)私募股數或張數:162,000,000股。(05)得私募額度: A.不超過新台幣90億元之額度發行私募普通股。 B.本公司為因應營運建置所需資金,擬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 股、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或現金增資私募特別股、私募國 內及/或海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方式合計於不超過新台 幣90億元額度內籌募資金,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 視市場狀況及公司資金需求狀況,於適當時機依公司章程 、相關法令規定擇一或二者以上搭配辦理。(0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私募價格之訂定依據: 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得低於參考價格百分之八 十或其面額(取其較高者)為訂定依據。參考價格為定價日最 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之每股淨值。 實際私募價格: A.依上述定價依據,本公司以108年06月30日經會計師核閱 之財務報告之每股淨值為新台幣4.15元為參考價格。 B.以本次董事會召開日期109年1月13日為定價日,訂定實 際私募價格為新台幣10元,未低於面額,私募價格應屬 合理。(0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以因應未來營運所需。(0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過去一年以來資本市場現況 、以及籌募資本之時效性、可行性、發行成本及引進投資 人之實際需求;加上私募有價證券受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 之限制,可確保公司與投資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 採用公開募集而擬 以私募方式辦理。(0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不適用。(10)實際定價日:109/01/13。(11)參考價格:4.15元。(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0元。(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本 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 之8規定之情形外,不得再行賣出。(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 購普通股後對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 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 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8)其他應敘明事項: A.本次私募繳款期間: 依法應於董事會決議定價日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股款收足 。但需經主管機關核准者,應於接獲主管機關核准之日起 十五日內完成股款收足。惟本私募普通股案已獲股東會授 權分次辦理,且各分次私募之金額皆不影響原私募計畫案 (包括但不限於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之執行,亦無所 收股款未能符合股東會通過辦理私募有價證券之決議情形 ,故本次私募普通股倘無法於前述繳款期間完成股款收足 作業,本公司應參照經濟部10502005270號函令,於增資 基準日前再行召開董事會決議修正發行新股數額及增資基 準日,以本次實際認繳私募股款之金額辦理增資,並向經 濟部辦理變更登記。 B.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其他未盡事宜等,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 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 時,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變更一切有關私 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並為本公司辦理一切發行相關事 宜。 C.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之相關限制,悉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 及主管機關相關法令函釋辦理。 D.本次私募之詳盡資料,請參考公開資訊觀測站-投資專區/ 私募專區/私募資料查詢。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8年國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可 轉換公司債』定價及相關事宜1.事實發生日:109/01/13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108年國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定價及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0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1/13(02)公司債名稱:108年國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03)發行總額:新台幣18億元(04)每張面額:新台幣1000萬元(0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06)發行期間:三年(07)發行利率:票面利率6.4%(0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0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為充實營運資金以因應未來 營運所需(10)公司債受託人:不適用(11)發行保證人:不適用(12)代理還本付息機構:由本公司自行辦理還本付息事宜(13)賣回條件:無(14)買回條件:無(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本私募轉換公司債持有人得於本私募轉換公司債發行之日 起滿三個月之翌日起,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自本公司無 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 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辦 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 止外,至到期日止得隨時向本公司請求轉換為本公司之普 通股。(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3.05%(17)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 認購普通股後對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 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18)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 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9)其他應敘明事項: A.本次私募繳款期間: 依法應於董事會決議定價日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價款 收足。但需經主管機關核准者,應於接獲主管機關核 准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價款收足。惟本私募無擔保可 轉換公司債已獲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辦理,且實際私募 之金額並不影響原私募計畫案(包括但不限於資金用途 及預計達成效益)之執行,亦無所收價款未能符合股東 會通過辦理私募有價證券之決議情形,故本次無擔保 可轉換公司債倘無法於前述繳款期間完成價款收足作業 ,則以實際認繳私募價款之金額辦理本次私募公司債。 B.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其他未盡事宜等,若因法令修正或主 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 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變更一切 有關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並為本公司辦理一切發 行相關事宜。 C.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之相關限制,悉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 之8及主管機關相關法令函釋辦理。 D.本次私募之詳盡資料,請參考公開資訊觀測站-投資專區 /私募專區/私募資料查詢。
1.事實發生日:108/12/092.發生緣由:10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一、股東臨時會日期:108/12/09二、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2)通過本公司辦理私募可轉換特別股案。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12/052.契約相對人:王道商業銀行等共七家金融機構。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8/12/05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總額度本金新臺幣伍拾壹億元聯合授信案。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充實營運資金、購置機器設備及5G頻譜及償還既有金融負債。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充實營運資金、購置機器設備及5G頻譜及償還既有金融負債。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11/282.發生緣由: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8/11/27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8/11/27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A.減資前實收資本額46,136,973,600元,流通在外股數4,613,697,360股, 每股淨值4.4643元。 B.減資後實收資本額46,136,651,600元,流通在外股數4,613,665,160股, 每股淨值4.4644元。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 (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 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每股淨值係依最近期(107年度)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註銷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暨 訂定減資基準日案。1.事實發生日:108/10/30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10/30 (2)減資緣由:因部分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將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322,000元。 (4)消除股份:32,200股。 (5)減資比率:0.0007%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6,136,651,6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 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3.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公告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訂為108年10月30日。
1.事實發生日:108/10/30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 壹、董事會決議日期:108/10/30 貳、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8/12/09 參、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巿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239號6樓 肆、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本公司累積虧損逾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案。 二、討論事項: (1)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2)本公司辦理私募可轉換特別股案。 三、臨時動議。 伍、停止過戶期間:108/11/10~108/12/09 陸、其他應公告事項: 一、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臨時會15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 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504-8125)。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 臨時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15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 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 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臨時會。持 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臨時會前15日寄發各股東,屆 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三、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臨時會23日前 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239號6樓 ,電話:(02)2657-2788),並副知證基會。 四、本次股東臨時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 五、受理股東報到時間為上午8時30分,如於上午8時30分前完成會場佈置,即提 前開始受理股東報到。 六、本次股東臨時會未發放紀念品。
1.事實發生日:108/10/30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可轉換特別股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0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10/30(0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可轉換特別股(0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應募人之選擇方式將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三日(91)台財證(一)字第 0910003455 號函規定之對象辦 理之,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以對公司未來之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 益者為首要考量,並以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之各項特定人中選定之。(04)私募股數或張數:以不超過500,000,000股為上限。(05)得私募額度: A.於不超過可轉換特別股500,000,000股額度之範圍內辦理。 B.本公司為因應營運建置所需資金,擬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現金增資 私募普通股或現金增資私募特別股、私募國內及/或海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 債方式合計於不超過新台幣50億元額度內籌募資金,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授權 董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資金需求狀況,於適當時機依公司章程、相關法令 規定擇一或二者以上搭配辦理。(0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A.本次私募可轉換特別股發行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理論價格之八成為訂定依 據,理論價格係考量發行條件之各項權利選定適當計價模型所計算之有價證 券價格,該模型應整體涵蓋並同時考量發行條件中所包含之各項權利;如有 能納入模型中考量之權利,該未考量之權利應自發行條件中剔除。實際定 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臨時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 後依私募特別股認購契約決定之。 B.依據「證券交易法」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本 公司以不低於理論價格之八成為價格訂定依據,應屬合理。(0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全數用以營運建置所需資金。(0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過去一年以來資本市場現況、以及籌募資本之時 效性、可行性、發行成本及引進投資人之實際需求;加上私募有價證券受三年 內不得自由轉讓之限制,可確保公司與投資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 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辦理。(0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不適用。(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11)參考價格:不適用。(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實際私募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 決定之。(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A.特別股到期日 本特別股為永續型,無到期日,特別股股東無要求本公司收回其所持有之特 別股之權利。 B.特別股股息 a.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款、彌補虧損及提撥法定盈餘公積 後,就其餘額優先發放特別股股息。 b.本特別股股息以年利率百分之八為上限,依發行價格計算,於每年股東常 會承認財務報告後,由董事會訂定基準日支付前一年度得發放之股息。發 行年度之股息發放數,按當年度實際發行天數計算。 c.本公司對特別股之股息分派具自主裁量權,如因本公司年度決算無盈餘或 盈餘不足分派特別股股息,本公司得決議不分派特別股股息。若某一年度 無盈餘或盈餘不足分派特別股股息時,上述特別股股息應累積於以後有盈 餘年度優先補足。 d.本特別股除領取前述股息外,不得參加普通股關於盈餘及資本公積之分派。 C.特別股轉換 a.自本特別股發行滿一年之翌日起,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本特別股股東 得隨時向本公司提出轉換申請,依每一股特別股轉換為一股普通股之比率 轉換為普通股。 b.本特別股轉換年度之股息發放,按當年度實際發行日數與全年度日數之比 例計算,惟於各年度分派股息除權(息)基準日前轉換成普通股者,不得 參與分派當年度之特別股股息發放,但得參與普通股盈餘及資本公積之分 派。 D.表決權及選舉權 本特別股股東於普通股股東會有表決權及選舉權,亦有被選舉為董事及監察 人之權利。 E.清算優先權 本特別股股東分派本公司賸餘財產之順序及比例與普通股股東相同。 F.新股認購權 本公司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時,特別股股東有與普通股股東相同之新股優先 認股權。 G.減資 倘因本公司減少資本,股份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時,特別股於減資前 得累積之股息權益不因減資而消除,減資後股息則以減資後股數累積。(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自本特別股發行滿一年之翌日起,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本特別股股東得隨 時向本公司提出轉換申請。(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本特別股若全數發行並全數轉換為普通股時,對普通股股權可能稀釋不超過 9.78%。(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市 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 應措施:不適用。(18)其他應敘明事項: A.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市場狀況及洽特定人之狀況,於股東會決議通過 本案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 B.本次辦理私募可轉換特別股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價格、發行條件 、私募金額、發行日期、計畫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 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前述授 權範圍內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 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亦授權董事會於前述授權範圍內全權處 理之。 C.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之相關限制,悉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及主管機關相關法 令函釋辦理。 D.本次私募之詳盡資料,請參考公開資訊觀測站-投資專區/私募專區/私募資料 查詢。
1.事實發生日:108/10/01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規定辦理公告。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08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為400,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為 新台幣10元,實收股款總金額為新台幣4,00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08年10月01日為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08/09/162.發生緣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108年7月3日公告「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訂定開放3500 MHz/28000 MHz/1800 MHz等頻段之5G執照規定,預定今年12月初進行競價作業。3.因應措施:維持業務競爭力及滿足長期營運需求,董事會決議參與108年5G頻譜釋照投標案。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全體董事監察人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 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1.事實發生日:108/08/202.發生緣由: (1)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投資策略及理財規劃考量。 (2)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董監事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比率 -------------------------- ---------------- -------------------- 頂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27,381,534 100% 頂安有限公司 23,313,130 100% 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16,697,479 100% 中影股份有限公司 8,562,810 100% 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395,530 100% 百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853,264 100% 頂友投資有限公司 1,743,168 100% ---------------- 合計 289,946,915 (3)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上述放棄認購股數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特定人可含董事及原股東)按發行價格認購之。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8/202.發生緣由: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8/08/20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8/08/20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A.減資前實收資本額42,139,717,600元,流通在外股數4,213,971,760股, 每股淨值4.1521元。 B.減資後實收資本額42,136,973,600元,流通在外股數4,213,697,360股, 每股淨值4.1523元。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 (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 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每股淨值係依最近期(108年第2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註銷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暨 訂定減資基準日案。1.事實發生日:108/07/31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7/31 (2)減資緣由:因部分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將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2,744,000元。 (4)消除股份:274,400股。 (5)減資比率:0.0065%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2,136,973,6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 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訂為108年7月31日。
1.事實發生日:108/06/12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08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公告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6/1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4億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0億元 (6)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新股總額之10%,計4千萬股予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新股總額之90%計3億6千萬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持股比 例認購之。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可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 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之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 ,其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 不足之股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 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A.本次發行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如資金運用計畫項目、預定進度及預計可能效益 等暨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因法令規定變更及/或因應主管機關要求修正及/或基 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B.本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繳款期間、增資基準 日及其他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8/06/122.發生緣由: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一、股東常會日期:108/06/12 二、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 通過承認107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有。 四、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通過承認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五、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六、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 (2)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管理辦法」案。 (3)通過修訂「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案。 (4)通過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管理辦法」案。 (5)通過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6)通過本公司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7)通過本公司辦理私募國內及/或海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案。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6/05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採購4G網路設備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4G網路相關設備(2)事實發生日:108/06/05~108/06/05(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設備採購金額上限為43億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台灣諾基亞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無(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訂單/合約規定(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採購相關事宜。(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因應未來用戶之成長,4G網路須配合相對應之設備擴充設置。(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1)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6)其他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5/162.發生緣由: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8/05/16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8/05/16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A.減資前實收資本額42,141,210,000元,流通在外股數4,214,121,000股, 每股淨值4.5172元。 B.減資後實收資本額42,139,717,600元,流通在外股數4,213,971,760股, 每股淨值4.5174元。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 (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 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每股淨值係依最近期(107年度)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註銷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暨 訂定減資基準日案。1.事實發生日:108/04/25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4/25 (2)減資緣由:因部分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將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1,492,400元。 (4)消除股份:149,240股。 (5)減資比率:0.0035%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2,139,717,6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 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3.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公告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訂為108年04月25日。
1.事實發生日:108/04/25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4G網路設備擴充採購案3.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公告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網路設備一批 (2)事實發生日:108/04/25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待實際簽約後另行公告。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 得免揭露其姓名):台灣諾基亞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台灣愛立信股份有限公司擇 一。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 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 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 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 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依訂單/合約規定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採購相關事宜。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 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 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 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不適用。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未來用戶之成長,4G網路須配合相對應之設備擴充設置。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7)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 (18)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4/252.發生緣由:補充公告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3.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公告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 壹、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4/25 貳、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12 參、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巿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239號6樓 肆、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 107年度營業報告案。 (2) 監察人查核107年度財務決算表冊報告案。 (3) 107年度健全營業計畫執行情形報告案。 (4) 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案。 二、承認事項: (1) 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107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 修訂「公司章程」案。(本次新增) (2) 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管理辦法」案。 (3) 修訂「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案。(本次新增) (4) 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管理辦法」案。(本次新增) (5) 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本次新增) (6) 本公司辦理私募普通股案。(本次新增) (7) 本公司辦理私募國內及/或海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案。(本次新增) 四、臨時動議。 伍、停止過戶期間:108/04/14~108/06/12 陸、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 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 二、本次股東常會股東提案受理期間及處所如下: (1) 受理期間:自108年4月3日至108年4月15日下午5時止(以郵戳為憑)。 (2) 受理處所: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股務管理部(地址:台北市 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239號8樓,電話:(02)2657-2788 )。 (註:提案人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3) 屆時,若有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進行提案時, 將另行召開董事會,審核其提案應否列入本次股東常會議案。 柒、其他應公告事項: 一、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 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504-8125)。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 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 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 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 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 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三、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臨時會38日前 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239號6樓 ,電話:(02)2657-2788),並副知證基會。 四、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 五、受理股東報到時間為上午8時30分,如於上午8時30分前完成會場佈置, 即提前開始受理股東報到。 六、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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