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華生技製藥(興)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6/03/292.發行股數:5,0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50,000,000元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3元6.員工認購股數: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5%之股份計7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本次發行新股總數85%之股份計 4,250,000股,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依本公司目前普通股發 行63,590,500股計算,每仟股認購66.83388242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 起5日內由股東自行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6/04/2513.最後過戶日:106/04/20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21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4/2516.股款繳納期間:106/05/02∼106/05/09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2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3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 106000911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2)本次現金增資有關事項,如有因市場狀況及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 或因法令規定及因應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14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5,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50,000,000元。6.發行價格:暫定為每股新台幣23元至32元間。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增資發行股數之15%計75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增資發行股數之 85%計4,250仟股,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由 股東自行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研發支出。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主要內容,包含但不限於所需資金金額、每股發行價格、計畫 項目、預計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有關事宜,如有因市場狀況及主管機 關指示修正而需修正者,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2)現金增資之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認股期限及其他未盡事宜,提請董事會授權董 事長全權處理。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142.預計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3.預計發行總額(股):2,200,000股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1)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發行新股方式配發。(2)既得條件:員工認購後須符合績效指標條件。若於主管機關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 審核之要求應修正本辦法時,授權董事長先行修正,並於嗣後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3)發行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4)未達成既得條件之處理方式:本公司將依法按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惟 其所衍生之配股及配息,員工毋須返還或繳回。5.員工之資格條件:(1)員工資格條件:以本公司之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2)得獲配之股數:實際得認購之員工及其得認購股份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等、職務、 工作績效、整體貢獻及其他因素等,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所需,由董事 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經同意,惟如有具經理人身份之員工或具員工身份之董事者, 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公司專業人才,並激勵員工及提 升員工對公司向心力,以創造公司及股東利益。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合計2,200,000股,暫以一O六年三月一日本公司普通股股 票收盤均價每股新台幣27.25元,預估全數發行可能費用化之總費用為新台幣 37,950,000元。每年分攤之費用化金額對民國一O七年度、民國一O八年度之估算分別 為18,975,000元、18,975,000元。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若以一O六年三月一日本公司目前實際流通在外股數63,380,000股,預計發行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占目前實際流通在外股份總數之比率為3.47%,對每股稅後盈餘影響情形於民 國一O七年度、民國一O八年度分別約為0.2994元、0.2994元。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1)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擔保或作其他方式之 處分。(2)股東會表決權:與本公司其他普通股相同。(3)股東配(認)股、配息權:與本公司其他普通股相同。惟配股配息亦需一併交付信託。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既得條件達成前,應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7/03/14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公告本公司與美國Glenmark Pharmaceuticals Inc.簽訂 因飛諾(BH4)之產品授權及供貨Non-binding term sheet1.事實發生日:106/03/09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Glenmark Pharmaceuticals Inc.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6/03/09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針對本公司因飛諾(BH4)產品之美國及加拿大市場授權及 供貨主要交易條件。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有助於公司該品項後續於美國及加拿大之 藥證申請及未來藥品授權及銷售。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促進本公司已取得台灣、美國及歐洲等各國專利之因飛諾 品項於美國及加拿大市場之銷售推動。9.其他應敘明事項: Glenmark Pharmaceuticals Inc. USA 為 Glenmark Pharmaceuticals 集團公司, 集團成立於1977年,為印度上市公司,依據該公司2016年年報,公司市值約為36億 美元,而集團年合併營收約為11億美元,全球共有17家工廠、5個研發中心,及約 12,000名員工,主要專注於新藥開發、Specialty(特殊藥品)及學名藥的研發、製 造及銷售,美國市場為集團主要市場之一。
公告本公司與美國Stocosil Inc.簽訂因睦寧之產品授權交易 條件(Non-Binding term sheet)1.事實發生日:106/02/22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Stocosil Inc.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6/02/22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針對本公司的產品授權因睦寧(Cyclosporine)之美國、歐洲 、南美洲及韓國市場授權主要交易條件。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有助於公司因睦寧產品後續於美國、歐洲、 南美洲及韓國等國際業務之推動。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促進本公司已取得台灣藥證之因睦寧之美國、歐洲、南美洲 及韓國市場之授權及銷售推動。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1/092.公司名稱:因華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5年12月營收公告6.因應措施: 本月營業收入淨額誤植14,620仟元,更正為14,648仟元 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誤植45,674仟元,更正為45,702仟元7.其他應敘明事項:發佈重大訊息後申請更正營收公告。
補充公告東生華委託本公司開發之C08001(高血壓新劑型新藥 )已於民國105年12月30日向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 藥證。1.事實發生日:106/01/042.公司名稱:因華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C08001 二、用途:治療高血壓與心衰竭 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人體臨床試驗審查(IND)、第一/二/三期臨床試驗 (PhaseI/II/III)、藥品查驗登記審核(NDA)。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東生華已完成第三期臨床試驗,第三期臨床 試驗結果,試驗組已達到預期療效,已於民國105年12月30日向台灣衛生福利部 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新藥查驗登記(NDA)」。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不適用。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一)預計完成時間:東生華已完成第三期臨床試驗,已於民國105年12月30日向台灣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藥證,若一切順利預計於民國107年年底前取得 藥證,將視衛生主管機關審查進度而定。 (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合約條款,未來東生華取得台灣藥證,藥品開始銷售時,本公司將可依銷售額抽 取權利金。 2.依據民國104年IMS Data,C08001屬於C07A B-blocker單方,B-blocker類相關產品 約有140項,市場規模約12.4億元/年。 3.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05/12/232.公司名稱:因華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050035966號函,經濟部工業局 已出具本公司係屬科技事業之意見書。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依規劃時程提出股票上櫃之申請作業。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5/12/08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5/12/08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第一金證券總公司(台北市長安東一段22號7樓)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第一金證券舉辦之投資座談會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4版2.報導日期:105/11/293.報導內容:新聞標題:提高工廠營運主控權,加速搶攻全球市場,並提升因華今年獲利節錄應澄清之報導內容:因華生技也可透過併購,預估將有廉價購買利益認列,顯著提升今年度獲利情形,增加集團整體獲利。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上述節錄報導內容,本公司澄清說明如下:本公司本次投資七星後投資比率將達約27.96%,將由原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改為適用採權益法之投資,若七星股權鑑價報告之每股價格高於本公司之購買價格時,可依會計原則認列廉價購買利益,將影響本年度本期損益。然本公司並未對外界提供或公開揭露任何預測性財務資訊,有關公司獲利資訊,投資人仍應以本公司依規定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依法公佈者為準,特此聲明。6.因應措施: 除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訊息外,其餘媒體之報導、轉載、臆測,請投資人審 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相關法令辦理主動公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七星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2.事實發生日:105/11/25~105/11/25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1,209,591股每單位價格:每股價格新台幣95元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14,911,145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不適用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據雙方股份買賣契約書,雙方將於民國105年11月30日進行價金支付及股票交割。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參考依據:中信資產鑑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之鑑價報告決策單位:董事會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累積交易數量:2,890,893股每單位價格:每股價格新台幣95元累積交易總金額:新台幣274,634,835元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占總資產比例:39.86%占股東權益比例:42.20%營運資金:新台幣404,102仟元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確保未來上游廠商的穩定供貨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7.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5年11月25日18.監察人承認日期:民國105年11月23日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0.其他敘明事項:七星化學製藥(股)公司每股淨值資料來源為104年度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更正公告本公司與 SymBio Pharmaceuticals Limited簽訂 Gemcitabine oral品項合作備忘錄1.事實發生日:105/09/02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SymBio Pharmaceuticals Limited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5/09/01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針對本公司的開發中的 Gemcitabine oral品項,評估未來 進行後續的產品開發、生產製造、藥證登記及市場銷售之授權合作之可能。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有助於公司該品項後續國際新藥合作案推動 及技術服務業務之推廣。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促進本公司 Gemcitabine oral品項未來藥品全球國際市場 之推動。9.其他應敘明事項:SymBio為目前公司洽談合作對象之一。
公告本公司與 SymBio Pharmaceuticals Limited簽訂Gemcitabine oral品項合作備忘錄1.事實發生日:105/09/01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SymBio Pharmaceuticals Limited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5/09/01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針對本公司的開發中的 Gemcitabine oral品項,評估未來 進行後續的產品開發、生產製造、藥證登記及市場銷售之授權合作之可能。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有助於公司該品項後續國際新藥合作案推動 及技術服務業務之推廣。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促進本公司 Gemcitabine oral品項未來藥品全球國際市場 之推動。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5/09/01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5/09/01 ~ 105/09/02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09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香港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凱基證券邀請參加於香港舉辦之企業日(Corporate Day),公司營運狀況及經營績效說明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8/182.公司名稱:因華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5年截至6月自結營業收入資料更正如下: 更正前為26,017仟元,更正後為23,659仟元; 差異原因主係會計師調減非經常性之銷貨收入認列,致營業收入減少。6.因應措施:資料更正後重新上傳到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上述非經常性之銷貨收入重新分類至營業外收入及支出,本期損益並無影響。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5/08/02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游淑芬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曾惠瑾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游淑芬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林玉寬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本公司財務報表之簽證會計師茲因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組織調整,擬自民國105年起由游淑芬會計師及曾惠瑾會計師變更為游淑芬會計師及林玉寬會計師。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不適用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5/07/04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不適用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不適用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不適用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7/152.公司名稱:因華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105年股東會年報第59頁、103頁部份資料。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修訂後年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後修訂本)。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親水性藥物之自微乳化醫藥組合物 及其製備(Gemcitabine Oral)取得澳洲專利。1.事實發生日:105/05/232.公司名稱:因華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 本公司親水性藥物之自微乳化醫藥組合物及其製備(Gemcitabine Oral) 取得澳洲專利。 發明名稱:Self Micro-Emulsifying Oral Pharmaceutical Composition of Hydrophilic Drug and Preparation Method Thereof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5/132.公司名稱:因華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5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民國105年4月22日截止,惟仍有部 份原股東尚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6.因應措施:(1)依據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05年5月7日起至105年 6月7日止為催繳期間。(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臺灣新光商業銀行及全省各分行繳 納,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之權利。(3)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屆時 除另行公告外,將分函通知各股東。7.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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