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華生技製藥(興)公司公告
公告本公司罕見疾病苯丙酮尿症(6R)-四氫生物喋呤鹽酸鹽的 製備方法取得澳洲專利獲證許可1.事實發生日:105/05/102.公司名稱:因華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 本公司研發之罕見疾病苯丙酮尿症(6R)-四氫生物喋呤鹽酸鹽的製備方法,取得澳洲 專利 發明名稱:PREPARATION PROCESS OF (6R)-TETRAHYDROBIOPTERIN HYDROCHLORIDE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5/062.公司名稱:因華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05年度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10,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32元, 實收股款總金額為新台幣32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現金增資基準日:105年05月06日
1.事實發生日:105/04/292.公司名稱:因華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5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民國105年4月22日截止,惟仍有部 份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6.因應措施:(1)依據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05年5月7日起至105年 6月7日止為催繳期間。(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臺灣新光商業銀行分行及全省各分 行繳納,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之權利。(3)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屆時 除另行公告外,將分函通知各股東。7.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
公告本公司安它可朋組成物取得歐亞專利組織﹝EAPO﹞專利獲證許可1.事實發生日:105/04/262.公司名稱:因華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 本公司研發之安它可朋組成物,取得歐亞組織﹝EAPO﹞專利 發明名稱:A COMPOSITION OF ENTACOPONE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 歐亞專利組織﹝EAPO﹞為一個類似歐盟的專利組織,會員國如下: 土庫曼、白俄羅斯、塔吉克斯坦、俄羅斯、哈薩克、亞塞拜然、吉爾吉斯 亞美尼亞、摩爾多瓦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5版2.報導日期:105/04/163.報導內容:新聞標題:因華5產品 授權加拿大Avir節錄應澄清之報導內容:「未來藥證發得後,因華將依銷售金額分潤,預計最快明年底貢獻利潤。」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上述節錄報導內容,本公司澄清說明如下: 本公司並未對外公布營收預測,關於未來貢獻利潤時間點係為法人及媒體推測。6.因應措施: 除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訊息外,其餘媒體之報導、轉載、臆測,請投資人審 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相關法令辦理主動公告。
公告本公司與加拿大Avir Pharma 簽訂 Liunse,supply and Distribution agreement(授權、供貨及經銷合約)1.事實發生日:105/04/14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Avir Pharma Inc.,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5/04/14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針對本公司的嘉多明(Gadopentetate)、嘉多視健(Gadodiamide)及其他2項顯影劑 相關品項及因睦寧(Cyclosporine)之授權、供貨及經銷合約。 (2)銷售區域:包含加拿大,獨家代理、另外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卡達 、阿曼、科威特、黎巴嫩,以上均非獨家代理。 (3)合約主要條款:我方負開發、生產及供貨責任;Avir Pharma行銷、經銷藥品。 (4)合約期間:產品上市後7年,合約到期2年前應提出更新條款或終止,否則合約自動 展延5年。 (5)包含各藥品之未來供貨條件及授權金。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有助於公司各該品項後續加拿大及中東市場 業務之推動。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拓展本公司已取得台灣藥證之嘉多明、嘉多視健、因睦寧, 及其他2項開發中顯影劑品項之加拿大及中東市場銷售。9.其他應敘明事項:Avir為成立於1983年之Laboratoire Riva 加拿大集團公司,為 專注於specialty pharma(特殊藥品市場),且為加拿大前10大學名藥銷售公司。
更正公告本公司與加拿大Avir Pharma 簽訂 License,Supply and Distribution Agreement(授權、供貨及經銷合約)1.事實發生日:105/04/14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Avir Pharma Inc.,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5/04/14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針對本公司的嘉多明(Gadopentetate)、嘉多視健(Gadodiamide)及其他2項顯影劑 相關品項及因睦寧(Cyclosporine)之授權、供貨及經銷合約。 (2)銷售區域:包含加拿大,獨家代理、另外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卡達 、阿曼、科威特、黎巴嫩,以上均非獨家代理。 (3)合約主要條款:我方負開發、生產及供貨責任;Avir Pharma行銷、經銷藥品。 (4)合約期間:產品上市後7年,合約到期2年前應提出更新條款或終止,否則合約自動 展延5年。 (5)包含各藥品之未來供貨條件及授權金。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有助於公司各該品項後續加拿大及中東市場 業務之推動。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拓展本公司已取得台灣藥證之嘉多明、嘉多視健、因睦寧, 及其他2項開發中顯影劑品項之加拿大及中東市場銷售。9.其他應敘明事項:Avir為成立於1983年之Laboratoire Riva 加拿大集團公司,為 專注於specialty pharma(特殊藥品市場),且為加拿大前10大學名藥銷售公司。
1.事實發生日:105/04/012.公司名稱:因華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105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3月15日金管證發 字第105000746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後於105年3月29日經董事會決議調整發行價格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4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11083號函核備在案。(2)發行價格由每股新台幣40元調整為每股新台幣32元,其增資計畫資金用途及發行股 數皆維持不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 承諾書 因華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辦理一○五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 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105年3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 1050007462號函申報 生效在案。 因近期市場客觀環境變動致影響本公司股價,經考量資本市場的變化及為提高原股 東與員工之認購意願,以期能完成此次資金募集,本公司業於105年3月29日經董事會決 議通過,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調降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 本人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或員工權益。若原股東及員工因本 次募資調整價格而遭受損害,經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人願負相 關損失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書人:林智暉 中華民國一○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29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28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207號 (學學文創志業一樓)4.召集事由:壹、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章程案。貳、報告事項:1.104年度營業報告。2.104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3.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修訂指南」案。參、承認事項:1.承認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104年度虧損撥補案。肆、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2.修訂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案。伍、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3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287.其他應敘明事項:受理股東書面提案、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相關事項如下:1.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本公司 訂於105年4月24日起至105年5月3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郵寄者以 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 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 案,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 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 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2.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3.受理股東提案處所:因華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財會處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478巷22號9樓 電話:(02)8797-7607﹞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6/03/29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105年現金增資案調降發行價格1.事實發生日:105/03/292.公司名稱:因華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105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3月15日金管證發 字第105000746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2)原申請發行價格為新台幣40元,有鑑於客觀環境之變動及綜合考量認購人投資意 願及資金募得之可行性,以確保現金增資計畫順利進行,故擬向主管機關申請調 降發行價格。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現金增資變更案俟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發行價格;後續相關事宜,授權 董事長依規定全權處理。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A13版2.報導日期:105/03/283.報導內容:新聞標題:併購因華健喬買七星節錄應澄清之報導內容:因華、健喬因應下半年取得美國顯影劑學名藥藥證,掌握原料藥生產之權利。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上述節錄報導內容,本公司澄清說明如下: 於2014年5月由因華透過美國經銷商-Akorn申請美國顯影劑藥證,已於2016年初接獲美 國FDA通知預計於今年4月查廠,藥證取得時點係屬法人推測。6.因應措施: 除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訊息外,其餘媒體之報導、轉載、臆測,請投資人 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相關法令辦理主動公告。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取得七星化學製藥 股份有限公司16.26%股權(補充更正公告)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七星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2.事實發生日:105/3/24~105/3/24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1,681,302股每單位價格:每股價格新台幣95元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59,723,69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不適用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據雙方股份買賣契約書,雙方將於民國105年3月25日進行價金支付及股票交割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依據安成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之交易價格合理性意見書,每股價值區間介於89.4元至121.8元間,決策單位:董事會。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初次取得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占總資產比例:37.55%占股東權益比例:40.03%營運資金:新台幣308,876仟元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確保未來上游廠商的穩定供貨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7.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5年3月24日18.監察人承認日期:民國105年3月24日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0.其他敘明事項:七星化學製藥(股)公司每股淨值資料來源為103年度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4版2.報導日期:105/03/253.報導內容:新聞標題:健喬砸7億 併購七星化學製藥節錄應澄清之報導內容:(1)健喬砸7億 併購七星化學製藥。(2)2009年七星也和因華生技共同合作開發顯影劑(Gadopentetate Dimeglumine),目 前已送件辦理美國藥證申請中,預計於第2季接受FDA來台查核,力拚年底取證。(3)並於2014年5月申請美國藥證,預估2016年有機會取證。(4)因華表示,顯影劑潛在全球市場值達美金7億元,該公司積極投入開發的苯酮尿症罕 病用藥-因飛諾,預估潛在全球市場達美金3億元。健喬集團併購七星後,將因垂直 整合效益發揮,增添營運利基。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上述節錄報導內容,本公司澄清說明如下:(1)健喬與因華聯手投資7億於七星化學製藥。(2)七星為因華自2009年簽約之因華顯影劑-嘉多明之原料藥製造廠,長期以供應包含美 國等知名藥廠原料藥為主。(3)並已於2014年5月由因華透過美國經銷商-Akorn申請美國藥證,已於2016年初接獲美 國FDA通知預計於今年4月查廠,藥證取得時點係屬法人推測。(4)因華在七星經營權穩固後,就已取得顯影劑國內藥證-嘉多明,以及嘉多視健,及苯 酮尿症罕病用藥-因飛諾,及另外兩項開發中之顯影劑品項,預計會將原分散於不同 地區生產整合至七星生產原料藥,全力衝刺全球市場,產品潛在市場值如上述之報 導。6.因應措施: 除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訊息外,其餘媒體之報導、轉載、臆測,請投資人審 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相關法令辦理主動公告。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取得七星化學製藥(股)公司16%股權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七星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2.事實發生日:105/3/24~105/3/24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1,681,302股每單位價格:每股價格新台幣95元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59,723,69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不適用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簽訂股份買賣契約書付款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初次取得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占總資產比例:37.55%占股東權益比例:40.03%營運資金:新台幣308,876仟元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確保未來上游廠商的穩定供貨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7.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5年03月24日18.監察人承認日期:民國105年03月24日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0.其他敘明事項:七星化學製藥(股)公司每股淨值資料來源為103年度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5/03/232.發行股數:10,0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100,000,000元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40元6.員工認購股數:保留增資發行股數之15%計1,50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本次發行新股之85%計8,500仟股, 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依本公司目前普通股發行53,322,500股 計算,每仟股認購159.40737962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5 日內由股東自行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 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研發支出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5/04/1013.最後過戶日:105/04/05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06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4/1016.股款繳納期間:105/04/13∼105/04/22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5年3月23日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臺灣新光商業銀行大直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臺灣新光商業銀行內湖分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5/03/162.發行股數:10,0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100,000,000元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40元6.員工認購股數: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5%之股份計1,5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本次發行新股總數85%之股份計 8,500,000股,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依本公司目前普通股發 行53,322,500股計算,每仟股認購159.40737962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 起5日內由股東自行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研發支出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5/04/1013.最後過戶日:105/04/05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06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4/1016.股款繳納期間:105/04/13∼105/04/22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2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3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 105000746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2)本次現金增資有關事項,如有因市場狀況及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 或因法令規定及因應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公告本公司與加拿大Avir Pharma簽訂Binding term sheet (具約束力之投資意向書)1.事實發生日:105/03/10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Avir Pharma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5/03/10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針對本公司的嘉多明(Gadopentetate)、嘉多視健( Gadodiamide)及其他2項顯影劑相關品項及因睦寧(Cyclosporine)之加拿大市場銷售。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有助於公司各該品項後續加拿大及國際業務 之推動。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促進本公司已取得台灣藥證之嘉多明、嘉多視健、因睦寧, 及其他2項開發中顯影劑品項之加拿大市場銷售推動。9.其他應敘明事項:Avir為成立於1983年之Laboratoire Riva 加拿大集團公司,為 專注於specialty pharma(特殊藥品市場),且為加拿大前10大學名藥銷售公司。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5/02/24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余孟霏稽核主任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者經105/02/24董事會決議。7.生效日期:105/02/248.新任者聯絡電話:02-8797-7607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2/24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0,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100,000,000元。6.發行價格:暫定為每股新台幣40元整。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增資發行股數之15%計1,50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增資發行股數之85%計8,500仟股,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由股東自行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研發支出。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主要內容,包含但不限於所需資金金額、計畫項目、預計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有關事宜,如有因市場狀況及主管機關指示修正而需修正者,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2)現金增資之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認股期限及其他未盡事宜,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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