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鼎生物科技(興)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0/06/18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基於整體營運規劃考量,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變更申請股票上市(櫃)之 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為「德信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接續原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 「中國信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業務,實際生效日以主管機關核准生效日為準。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新冠肺炎(Covid-19)新藥Antroquinonol(Hocena)之人體二期臨床試驗期中數據,經美國FDA核准之外部獨立數據監查委員會(DMC)審查完成1.事實發生日:110/06/02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於臺灣時間110年6月2日接獲國際CRO通知,本公司研發中用於治療新冠肺炎 (Covid-19)新藥Antroquinonol (Hocena)之人體二期臨床試驗,於第二階段累計收 治之80位病患的臨床數據,經美國FDA核准之外部獨立數據監查委員會 (Data Monitoring Committee,DMC)審查完成,DMC同意本公司繼續進行新冠肺炎 (Covid-19)人體二期臨床試驗,且DMC建議增加收治需要氧氣支持 (Non-invasive ventilation or high-flow oxygen) 之重症住院病患。(2)臨床試驗介紹 本試驗為一項正式的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的人體二期臨床試驗,用於治療因新 冠肺炎(Covid-19)而住院的輕度至中度新冠肺炎患者,對新藥Antroquinonol (Hocena)之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驗證研究,新冠肺炎患者接受Antroquinonol(Hocena) 或安慰劑聯合標準照護SoC治療14天。 A.研究類型:介入治療(臨床試驗)。 B.臨床試驗人數:總收治人數為174人,第二階段累計收治之80人已完成臨床試驗, 並經美國FDA核准之DMC審查完成。 C.主要評估指標(時間範圍為14天):康復率(recover ratio),在第14天存活且無呼 吸衰竭的患者比例。(例如,無需進行侵入式機械通氣、非侵入性通氣、高流量氧 氣或ECMO)。 D.次要評估指標 (時間範圍為28天): (a)改善時間:根據WHO COVID-19 Clinical Improvement Ordinal Scale臨床改善 序數量表測量的臨床變化評分。 (b)住院時間:病人出院時間。 (c)清除病毒的時間 : 從治療開始到首次SARS CoV 2的 PCR檢測陰性的天數。 E.服用方式:每天兩次(BID)口服100毫克劑量的Antroquinonol (HOCENA),持續 14天。 F.安慰劑比較:服用相同外觀重量的安慰劑,服用方式相同,持續14天。(3)單一臨床試驗結果,並不足以充分反映未來新藥開發上市之成敗,投資人應審慎判 斷謹慎投資。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 (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Antroquinonol (Hocena) / GHCovid-2-001 (2)用途:針對輕度至中度新冠肺炎住院患者的安全性及功效性評估之第二期人體臨床 試驗。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口服劑型/二期臨床試驗。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 第二階段累計收治80位病患的臨床數據經美國FDA核准之外部獨立數據監測委員會 (DMC)審查完成,可繼續進行新冠肺炎(Covid-19)輕度至中度住院病患之收治,並 可增加收治需要氧氣支持(Non-invasive ventilation or high-flow oxygen) 的 重症住院病患。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持續進行新冠肺炎(Covid-19) 輕度至中度及重症住院病患之收治,若人體二期臨床試驗有正向結果,將有助於 國鼎生技研發中新藥Antroquinonol(Hocena) 後續向美國FDA申請緊急使用授權 (EUA),於取具EUA後將繼續執行人體三期臨床試驗,最終以取得新藥藥證(NDA) 為目標。 D.已投入之累計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 以保障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 (5)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 A.預計完成時間:110年第3季,實際時程將視臨床進度調整。 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該小分子新藥係國鼎生技獨立研發,擁有100%專利權,僅須 完成並通過相關臨床試驗即可申請上市。 (6)目前該新藥所適應病症之市場狀況、現有治療相同病症之主要藥物等資訊:根據世 界衛生組織(WHO)截至110年6月1日之統計數據顯示,全球新冠肺炎確診案例已逾 1.7億例,死亡案例逾354萬例,雖全球已展開疫苗之施打,然新冠肺炎之國際疫情 仍相當嚴竣,整體市場狀況尚難以估計。目前全球用於治療新冠肺炎之新藥,僅有 吉立亞醫藥公司(Gilead Sciences Inc)之瑞德西韋(Remdesivir)獲美國FDA核准上 市作為新冠肺炎住院患者的治療藥物。 (7)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 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國鼎新冠新藥 準備好了】2.報導日期:110/05/203.報導內容:「國鼎目前在全球多國多中心所進行臨床之口服新冠肺炎新藥Antroquinonol(HOCENA) ,隨時可以提供2,000人份的療程用藥。」「因為印度疫情大爆發,國鼎也正考慮循外交管道,洽詢印度當局申請於當地生產,提 供給印度緊急用於治療以解決當地嚴重的疫情。」 「國鼎表示....,最快將於5月底或6月初,進行美國FDA核准的外部獨立的數據監查委 員會(DMC)會議,之後將進行80人之期中解盲公布。」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本公司新冠肺炎新藥Antroquinonol(HOCENA)業經美國FDA核准於全球多國多中心 中心進行人體二期臨床試驗中,雖未向國內衛福部申請人體臨床試驗,然考量目前 國內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本公司可循TFDA之「藥物樣品贈品管理辦法」 之相關規定辦理,如獲TFDA允許使用本公司臨床試驗中之新冠肺炎新藥 Antroquinonol(HOCENA),本公司將可供應2,000份之療程用藥予新冠肺炎之輕中 度確診患者,並期望可以緩解國內醫療體系之負荷。 (2)本公司和印度當地CDMO業者已簽訂新冠肺炎新藥Antroquinonol(HOCENA)代工生 產契約,基於印度已為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最為嚴重之國家,本公司亦可透過印度 臺北協會協助洽詢印度當局,以尋求可行之協助方式,提供本公司臨床試驗中之新 冠肺炎新藥Antroquinonol(HOCENA)以緊急用於治療新冠肺炎確診患者。 (3)本公司於110/4/16完成第二階段收案(詳110/4/16重訊),依據臨床試驗設計,收治 之輕度至中度新冠肺炎(Covid-19)住院患者,於進行為期14天的聯合標準照護SoC 治療後,受試病患之臨床數據將由美國FDA核准的外部獨立的數據監查委員會(DMC) 召開審查會議,預估可於110年6月中旬前獲知審查結果,本公司將透過國際CRO向 美國DMC取得該期中臨床數據資料,以利本公司著手進行後續相關生產規劃。另如 獲美國DMC允許公布80人之臨床數據結果,本公司亦將發布重大訊息公告。6.因應措施:依主管機關要求發布重大訊息澄清及補充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能一定成功,此等可能使投 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10/05/14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09/01/01~109/12/31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110年3月12日證櫃審字第1100100341號函委請非簽證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10/05/145.意見類型:保留意見6.其他應敘明事項(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全文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路徑為: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專區/內部控制審查報告):無
補充公告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補選一席董事及解任二席董事 暨董事變動達三分之一1.發生變動日期:110/04/28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3.舊任者職稱、姓名及簡歷: 董事:李旭峰/大展證券(股)公司經理 董事:蔡易閔/元大投信基金經理人4.新任者職稱、姓名及簡歷: 董事:黃國倫/磐宏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 新任:董事黃國倫 解任:董事李旭峰、董事蔡易閔6.異動原因: 新任:股東常會補選一席董事黃國倫 解任:股東常會解任李旭峰及蔡易閔二席董事7.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董事 黃國倫 2,634,919股8.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05/27~112/05/269.新任生效日期:110/04/2810.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4/1211.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312.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13.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是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9年股東常會選任第七屆董事計12席,因其中一席董事陳 儷玲於109年7月1日辭任,故於本次股東常會依候選人提名制進行補選。
1.股東會日期:110/04/28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109年度虧損撥補案。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承認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補選一席董事案,當選名單:董事黃國倫。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追認109年度第一次私募現金增資普通股之應募關係人追認案。 (2)通過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3)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行為禁止限制案。 (4)通過解任李旭峰之董事職務案。 (5)通過解任蔡易閔之董事職務案。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0/04/28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3.舊任者職稱、姓名及簡歷:陳儷玲/力與美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4.新任者職稱、姓名及簡歷:黃國倫/磐宏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補選一席董事7.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2,634,919股8.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05/27~112/05/269.新任生效日期:110/04/2810.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1211.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12.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13.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9年股東常會選任第七屆董事計12席,因其中一席董事陳 儷玲於109年7月1日辭任,故於本次股東常會依候選人提名制進行補選。
1.股東會決議日:110/04/2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黃國倫 / 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磐宏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表決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全球多國多中心新冠肺炎(Covid-19)新藥 Antroquinonol(Hocena)之人體二期臨床試驗完成第二階段之收案1.事實發生日:110/04/16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0年4月16日接獲國際CRO機構通知,全球多國多中心新冠肺炎(Covid-19) 新藥 Antroquinonol(Hocena)之人體二期臨床試驗已完成第二階段收案,累計收案 之病患人數已達80位,第二階段之臨床試驗結果將俟美國FDA核准之外部獨立數據 監查委員會(DMC)完成審查後發布重大訊息公告。 (2)本公司新冠肺炎(Covid-19)新藥Antroquinonol(Hocena)之人體二期臨床試驗總計將 收治174位病患,第一階段收案之20位病患於110年1月16日獲美國DMC正向回應後, 包括美國杜克大學醫學中心(Duke University Medical Center)等已有15家醫學中 心陸續加入臨床試驗持續收案中,將可縮短二期臨床試驗完成時點及取得美國FDA緊 急使用授權(EUA)之時程。 (3)本公司新冠肺炎(Covid-19)新藥 Antroquinonol(Hocena)已授權 BNC Korea在南韓 、俄羅斯、烏克蘭及土耳其等國家進行開發及銷售,並將於取得美國FDA緊急使用授 權(EUA)時依據IFRS15「客戶合約收入」之規定認列相關收人。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 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國鼎生技復發型急性骨髓性白血病(AML/血癌)新藥 Antroquinonol之二期(IIa)臨床試驗結果,經審查獲選 於美國臨床腫瘤醫學會(ASCO)2021年年度大會發表1.事實發生日:110/04/07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2021年4月7日接獲通知,獲准於2021年6月4日至6月8日美國臨床腫瘤醫學 會(ASCO,American Society of Clinical Oncology)年會期間,於官網發表在俄 羅斯完成之復發型急性骨髓性白血病(AML/血癌)新藥Antroquinonol的二期(IIa) 臨床試驗結果。 (2)試驗結果顯示復發型急性骨髓性白血病(AML/血癌)新藥Antroquinonol每日200mg BID,具有安全性且有療效。 (3)目前已委由CRO評估向美國FDA申請孤兒藥藥證(NDA)暨規劃向歐盟提出孤兒藥認證 (ODD,Orphan Drug Designation)之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 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0/03/162. 股利所屬年(季)度:109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09/01/01 至 109/12/31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其他調整事項為資本公積彌補虧損。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 相關事宜(增列召集事由)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16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4/28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二段27-6號17樓(會議中心)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9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0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09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新增) (4)109年度股東常會決議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執行情形報告。 (5)股東提案未列入議案之理由說明(新增) (二)承認事項 (1)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9年度虧損撥補案。 (3)109年度第一次私募現金增資普通股之應募關係人追認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2)補選一席董事案。 (3)解除新任董事競業行為禁止限制案。 (4)解任李旭峰之董事職務案。(新增)(持股1%以上股東提案) (5)解任蔡易閔之董事職務案。(新增)(持股1%以上股東提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2/2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4/28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16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0/03/15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09/01/01~109/12/31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88,825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4,657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347,935)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88,822)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91,375)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91,375)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3.11)11.期末總資產(仟元):1,184,52612.期末總負債(仟元):304,258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880,268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16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0/03/15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09/01/01~109/12/31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63,591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762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3,641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53,821)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91,375)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91,375)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3.11)11.期末總資產(仟元):1,179,32012.期末總負債(仟元):299,052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880,268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09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 股案,未募集之額度於剩餘期限內將不繼續辦理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0/03/16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3.變動原因:本公司於109年5月27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總發行股數不逾 20,000,000股之 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並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本 公司業已發行普通股計10,960,000股,剩餘額度計9,040,000股,因辦理期限將屆, 且於辦理期限內無繼續辦理之計畫,故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0/03/04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李燕珠/台亞衛星通訊(股)公司資深副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個人因素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109/05/27~112/05/267.新任生效日期:NA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12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0年3月4日接獲獨立董事李燕珠辭去獨立董事職務 之辭任書,辭任生效日為110年3月3日。
1.發生變動日期:110/03/04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李燕珠/台亞衛星通訊(股)公司資深副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因素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05/27~112/05/268.新任生效日期:NA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0年3月4日接獲獨立董事李燕珠辭去獨立董事職務 之辭任書,辭任生效日為110年3月3日。
公告國鼎生技收到BNC Korea Co., Ltd.依約支付新冠肺炎 (Covid-19)新藥授權之第二期簽約金200萬美元1.事實發生日:110/02/26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0年1月4日與BNC Korea Co., Ltd. (以下簡稱BNC Korea)簽署新冠肺炎 (Covid-19)新藥之開發合作及區域代理授權合約。 (2)BNC Korea依據合約於110年2月26日支付本公司第二期簽約金200萬美元,合計已收 到簽約金共400萬美元,簽約金已依約全額收足。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 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1/29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4/28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二段27-6號17樓(會議中心)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9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0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09年度股東常會決議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執行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9年度虧損撥補案。 (3)109年度第一次私募現金增資普通股之應募關係人追認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2)補選一席董事案。 (3)解除新任董事競業行為禁止限制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2/2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4/28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 本公司將於股東會開會前至少40日前,另行召開董事會討論並公告之。9.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規定自110年2月28日至110年4月28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因最後過戶日 110年2月27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請提前至110年2月26日下午五時。 (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董事候選人名單事宜 受理期間:自110年2月20日起至110年3月2日下午五時止。 受理處所:本公司財會部(地址: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二段27-6號15樓)。 有關受理提案及提名之詳細內容請參閱本公司召開股東會之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1/29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應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函規定之特定人為限。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總股數以不超過20,000,000股之額度為限。5.得私募額度:於20,000,000股之額度內辦理。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參 考價格為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孰高者定之: A.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 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2)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 特定人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3)私募價格之定價係遵循主管機關發布之相關法令定之,同時考量證券交易法對私募 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公司營運情況、未來展望及普通股市價而定,應具有合 理性。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支應新藥於各項適應症之臨床試驗。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考量目前公司營運狀況及資本市場接受度,為掌握募集 資金之時效性及可行性,以便於最短期限內取得長期之資金,故擬透過私募方式募集 資金,且私募之限制轉讓規定有助於公司經營權之穩定,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實 際營運需求辦理私募,亦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決議辦理私募現金增資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 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其轉讓應受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限制,另本次私 募普通股及其嗣後所配發之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 決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程序,暨申請上市上櫃交易。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價格 、股數、發行條件、發行時間、計畫項目、募集金額、應募人之選擇、預計進度及 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 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審酌情勢並依相 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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