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捷幹細胞生技公司公告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0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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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0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3/20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34,342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38,87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23,154)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29,946)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29,50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25,346)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99)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062,008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90,812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661,732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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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3/20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34,342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38,87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23,154)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29,946)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29,50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25,346)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99)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062,008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90,812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661,732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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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以增資發行新股作為本公司與育禾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股東進行股份交換之對價
1.股份交換之標的公司名稱:
育禾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相對人:
育禾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共12名。
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
否
4.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並說明選定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不適用。
5.股份交換目的:
因應集團發展策略,整合雙方資源,透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與育禾管理顧問股份有限
公司之既有股東作為受讓育禾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對價方式,進行股份交換。
6.是否以原股東持股為對價交換、換出股份之種類、數量股份交換後標的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占比:
不適用。
7.換入股份之種類及數量:
本公司以新發行普通股17,000,000股交換育禾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之普通股10,890,000
股(即育禾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99%股權)。
8.預計產生之效益:
1.強化企業品牌形象。
2.擴大生態鏈及策略結盟。
3.發展會員經營、數據分析及智慧醫療。
4.本公司已擁有領先的間質幹細胞相關技術及經驗,本股份交換案將可協助本公司擴大
生態鏈及產業鏈,增加公司收益。
9.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1.換股比例:以本公司1.561股普通股交換取得育禾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1股普通股。
2.計算依據:本股份交換案之換股比例,係經綜合參考本公司及育禾管理顧問股份有限
公司112年12月31日經會計師查核及簽證之財務報告,並參酌客觀國際財務顧問股份有
限公司出具公允價值評價報告書、雙方之股票市價、公司淨值、產業競爭力、同業狀況
及其他經當事人同意可能影響股東權益之因素,另考量雙方目前之營運狀況及未來經營
綜合效益與發展條件等因素為基礎,在合於所委任獨立專家就換股比例之合理性所出具
之意見書之前提下,共同合意訂定之。
10.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
否
11.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宏侑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2.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唐如又會計師。
13.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證六字第0970013154號。
14.預定完成日程:
本股份交換案經本公司於113年3月20日董事會通過,於完成主管機關之相關申報生
效、核准及所有申報事項後,暫訂113年6月30日為股份交換基準日。
若股份交換基準日有變更之必要時,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或董事長授權之人與育禾管理
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及育禾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共12名另行協議決定之。
15.標的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一):
育禾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06年9月,主要營運項目包括一般投資、醫療器材
批發、精密儀器批發、資訊軟體批發及服務、不動產租賃、投資顧問與管理顧問、其
他顧問服務業、資訊軟體服務業、資料處理服務業、電子資訊供應服務等。
主要合作對象包含育禾婦幼診所、育禾藥局、育禾產後護理之家及育禾麗晶產後護理
之家等。
16.所取得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本次受讓育禾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於未來移轉並無特殊條件與限制,將依現行
法令規定及本公司內部規章程序辦理。
17.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普通股10,890,000股
累積持有金額:647,700仟元
累積持有持股比例:99%
權利受限情形:無。
18.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總資產:71.75%
占母公司業主之權益:113.39%
營運資金:431,737仟元
19.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本次股份交換因本公司內部控制程序之要求,待後續本公司股東會通過修訂取得
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後為之。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
否
21.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之理由):
無此情形。
22.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二:1.有價證券投資係公司(以個體或個別報表基礎,若為代子公司申報為該子公司持有
之自結數)迄目前為止自行結算所持有之合計數(含本次交易);最近期財務報表中
總資產及營運資金數額,係指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個體/個別財務報表之
數額;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係指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
閱之合併/個別財務報表之數額,若為代子公司申報,最近期財務報表係指公開發
行(母)公司財務報表;營運資金部分金融控股公司、銀行、票券金融及保險業免
填。
2.取得有價證券且營運資金為負數者,尚應公告取得有價證券之資金來源及在資金不
足情形下,仍取得有價證券之具體原因。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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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交換之標的公司名稱:
育禾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相對人:
育禾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共12名。
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
否
4.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並說明選定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不適用。
5.股份交換目的:
因應集團發展策略,整合雙方資源,透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與育禾管理顧問股份有限
公司之既有股東作為受讓育禾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對價方式,進行股份交換。
6.是否以原股東持股為對價交換、換出股份之種類、數量股份交換後標的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占比:
不適用。
7.換入股份之種類及數量:
本公司以新發行普通股17,000,000股交換育禾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之普通股10,890,000
股(即育禾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99%股權)。
8.預計產生之效益:
1.強化企業品牌形象。
2.擴大生態鏈及策略結盟。
3.發展會員經營、數據分析及智慧醫療。
4.本公司已擁有領先的間質幹細胞相關技術及經驗,本股份交換案將可協助本公司擴大
生態鏈及產業鏈,增加公司收益。
9.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1.換股比例:以本公司1.561股普通股交換取得育禾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1股普通股。
2.計算依據:本股份交換案之換股比例,係經綜合參考本公司及育禾管理顧問股份有限
公司112年12月31日經會計師查核及簽證之財務報告,並參酌客觀國際財務顧問股份有
限公司出具公允價值評價報告書、雙方之股票市價、公司淨值、產業競爭力、同業狀況
及其他經當事人同意可能影響股東權益之因素,另考量雙方目前之營運狀況及未來經營
綜合效益與發展條件等因素為基礎,在合於所委任獨立專家就換股比例之合理性所出具
之意見書之前提下,共同合意訂定之。
10.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
否
11.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宏侑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2.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唐如又會計師。
13.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證六字第0970013154號。
14.預定完成日程:
本股份交換案經本公司於113年3月20日董事會通過,於完成主管機關之相關申報生
效、核准及所有申報事項後,暫訂113年6月30日為股份交換基準日。
若股份交換基準日有變更之必要時,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或董事長授權之人與育禾管理
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及育禾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共12名另行協議決定之。
15.標的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一):
育禾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06年9月,主要營運項目包括一般投資、醫療器材
批發、精密儀器批發、資訊軟體批發及服務、不動產租賃、投資顧問與管理顧問、其
他顧問服務業、資訊軟體服務業、資料處理服務業、電子資訊供應服務等。
主要合作對象包含育禾婦幼診所、育禾藥局、育禾產後護理之家及育禾麗晶產後護理
之家等。
16.所取得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本次受讓育禾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於未來移轉並無特殊條件與限制,將依現行
法令規定及本公司內部規章程序辦理。
17.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普通股10,890,000股
累積持有金額:647,700仟元
累積持有持股比例:99%
權利受限情形:無。
18.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總資產:71.75%
占母公司業主之權益:113.39%
營運資金:431,737仟元
19.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本次股份交換因本公司內部控制程序之要求,待後續本公司股東會通過修訂取得
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後為之。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
否
21.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之理由):
無此情形。
22.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二:1.有價證券投資係公司(以個體或個別報表基礎,若為代子公司申報為該子公司持有
之自結數)迄目前為止自行結算所持有之合計數(含本次交易);最近期財務報表中
總資產及營運資金數額,係指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個體/個別財務報表之
數額;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係指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
閱之合併/個別財務報表之數額,若為代子公司申報,最近期財務報表係指公開發
行(母)公司財務報表;營運資金部分金融控股公司、銀行、票券金融及保險業免
填。
2.取得有價證券且營運資金為負數者,尚應公告取得有價證券之資金來源及在資金不
足情形下,仍取得有價證券之具體原因。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櫃買中心同意自113年3月20日起暫停交易
1.事實發生日:113/03/19
2.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櫃買中心同意暫停交易日期:113/03/20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3/03/19
2.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櫃買中心同意暫停交易日期:113/03/20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2/1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1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68號6樓(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
(2)112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決算表冊報告。
(3)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運作管理」部份條文案報告。
(4)訂定本公司內部控制相關辦法「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
南」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2)擬修訂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部份條文案。
(3)擬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4)擬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3/17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5/15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第165條規定:113年3月17日至113年5月15日停止股票過戶,欲辦理股票
過戶者,因最後過戶日113年3月16日適逢國定假日,故請提前至民國113年3月15日
17時前親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
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辦理股票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13年
3月16日郵戳為憑(郵寄專用信箱:臺北北門郵局第11973號信箱)。
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二、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
出股東常會議案。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300字。
本公司擬訂於113年3月8日起至113年3月18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
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113年3月18日17時前寄(送)達本公司,並敘明聯絡人及聯
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於受理期間外之提案將不列入議案。
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
函件寄送。
受理提案處所: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會計處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68號1樓)。
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
三、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電子投票行使期間
自民國113年4月13日至113年5月12日止。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1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68號6樓(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
(2)112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決算表冊報告。
(3)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運作管理」部份條文案報告。
(4)訂定本公司內部控制相關辦法「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
南」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2)擬修訂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部份條文案。
(3)擬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4)擬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3/17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5/15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第165條規定:113年3月17日至113年5月15日停止股票過戶,欲辦理股票
過戶者,因最後過戶日113年3月16日適逢國定假日,故請提前至民國113年3月15日
17時前親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
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辦理股票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13年
3月16日郵戳為憑(郵寄專用信箱:臺北北門郵局第11973號信箱)。
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二、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
出股東常會議案。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300字。
本公司擬訂於113年3月8日起至113年3月18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
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113年3月18日17時前寄(送)達本公司,並敘明聯絡人及聯
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於受理期間外之提案將不列入議案。
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
函件寄送。
受理提案處所: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會計處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68號1樓)。
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
三、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電子投票行使期間
自民國113年4月13日至113年5月12日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台北市內湖區西湖段四小段401地號。
建物: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68號七樓及地下2~3層坡道平面式停車位10個。
2.事實發生日:113/2/19~113/2/1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154.7475平方公尺,折合約46.8112坪。
建物面積:1187.7159平方公尺,折合約359.2840坪(含10個停車位)。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226,688,000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黃郁雯。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雙方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約定辦理。
契約限制條款:待實際簽約後另行公告。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待實際簽約後另行公告。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與鑑價報告。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遠見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評估總價值:新台幣232,443,839元整。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陳諶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1)北市估字第00002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擴展幹細胞產業營運規模,整合目前租賃辦公室之配置。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2月19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2月19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土地:台北市內湖區西湖段四小段401地號。
建物: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68號七樓及地下2~3層坡道平面式停車位10個。
2.事實發生日:113/2/19~113/2/1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154.7475平方公尺,折合約46.8112坪。
建物面積:1187.7159平方公尺,折合約359.2840坪(含10個停車位)。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226,688,000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黃郁雯。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雙方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約定辦理。
契約限制條款:待實際簽約後另行公告。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待實際簽約後另行公告。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與鑑價報告。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遠見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評估總價值:新台幣232,443,839元整。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陳諶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1)北市估字第00002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擴展幹細胞產業營運規模,整合目前租賃辦公室之配置。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2月19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2月19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2/12/28
2.公司名稱: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發行股數8,2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
新台幣38元,實收股款總金額新台幣311,6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2年12月28日為本次增資基準日。
2.公司名稱: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發行股數8,2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
新台幣38元,實收股款總金額新台幣311,6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2年12月28日為本次增資基準日。
公告本公司調整112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股數 業經金管會核予備查
1.事實發生日:112/12/25
2.公司名稱: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董事會於112年08月10日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及一切發行事宜,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9月06日
金管證發字第112035481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鑑於近期經濟情勢持續緊縮疲弱,國內通貨膨脹未有明顯緩解,影響資本市場行情
變化,綜合考量本公司整體規劃及本次資金募得之必要性,並避免損及本公司股東
權益,因此本公司董事會於112年12月25日決議調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股數,自
15,000,000股調整為8,200,000股,發行價格維持每股新台幣38元,總募集金額為新
台幣311,600,000元,俾使本次募資作業順利完成。
(3)此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12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66071號函核予備查
6.因應措施:
基於保護股東權益,對於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之權益,本公司擬訂相關補償
方案如後:
一、適用對象:於本補償方案公告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
二、申請期間:奉主管機關核准調整發行股數並公告日起至112年12月27日止。
三、補償方案:
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
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已繳納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註1)之天數)×臺灣銀行公告一年期機動
定存利率(註2)/365】
註1:實際退款日訂為112年12月29日,應付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
註2:利率係以補償方案公告日之臺灣銀行公告一年期機動定存利率為基準計為之。
四、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請
填具「股款退回暨匯款帳號申請書」,於申請期間截止日112年12月27日下午5時前
,親自送達或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至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68號
1樓】,逾期或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
五、對於已繳款人要求退還原認購股數之股款,本公司董事長將洽特定人承諾悉數認
購或洽其他特定人認足,並負責退還原繳款者所繳款項及支付應計利息。
六、若有任何問題,請洽本公司財務部,聯絡電話:(02)8978-7777#19829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承諾書
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辦理112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9月06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54815號函核備在案。
鑑於近期經濟情勢持續緊縮疲弱,國內通貨膨脹未有明顯緩解,影響資本市場行情
變化,綜合考量本公司整體規劃及本次資金募得之必要性,並避免損及本公司股東權益
,因此本公司董事會於112年12月25日決議調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股數,自15,000,000
股調整為8,200,000股,發行價格維持每股新台幣38元,總募集金額為新台幣
311,600,000元,俾使本次募資作業順利完成。
本人特此聲明於本次現金增資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權益。
若因調整現金增資發行股數,而造成參與此次現金增資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權益受
損,經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立書人承諾將依法對此權利受損之
已繳款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宣昶有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5日
1.事實發生日:112/12/25
2.公司名稱: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董事會於112年08月10日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及一切發行事宜,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9月06日
金管證發字第112035481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鑑於近期經濟情勢持續緊縮疲弱,國內通貨膨脹未有明顯緩解,影響資本市場行情
變化,綜合考量本公司整體規劃及本次資金募得之必要性,並避免損及本公司股東
權益,因此本公司董事會於112年12月25日決議調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股數,自
15,000,000股調整為8,200,000股,發行價格維持每股新台幣38元,總募集金額為新
台幣311,600,000元,俾使本次募資作業順利完成。
(3)此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12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66071號函核予備查
6.因應措施:
基於保護股東權益,對於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之權益,本公司擬訂相關補償
方案如後:
一、適用對象:於本補償方案公告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
二、申請期間:奉主管機關核准調整發行股數並公告日起至112年12月27日止。
三、補償方案:
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
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已繳納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註1)之天數)×臺灣銀行公告一年期機動
定存利率(註2)/365】
註1:實際退款日訂為112年12月29日,應付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
註2:利率係以補償方案公告日之臺灣銀行公告一年期機動定存利率為基準計為之。
四、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請
填具「股款退回暨匯款帳號申請書」,於申請期間截止日112年12月27日下午5時前
,親自送達或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至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68號
1樓】,逾期或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
五、對於已繳款人要求退還原認購股數之股款,本公司董事長將洽特定人承諾悉數認
購或洽其他特定人認足,並負責退還原繳款者所繳款項及支付應計利息。
六、若有任何問題,請洽本公司財務部,聯絡電話:(02)8978-7777#19829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承諾書
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辦理112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9月06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54815號函核備在案。
鑑於近期經濟情勢持續緊縮疲弱,國內通貨膨脹未有明顯緩解,影響資本市場行情
變化,綜合考量本公司整體規劃及本次資金募得之必要性,並避免損及本公司股東權益
,因此本公司董事會於112年12月25日決議調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股數,自15,000,000
股調整為8,200,000股,發行價格維持每股新台幣38元,總募集金額為新台幣
311,600,000元,俾使本次募資作業順利完成。
本人特此聲明於本次現金增資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權益。
若因調整現金增資發行股數,而造成參與此次現金增資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權益受
損,經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立書人承諾將依法對此權利受損之
已繳款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宣昶有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5日
公告本公司向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 提出臍帶幹細胞新藥UMC119-06-05治療年老患者衰弱前期 及衰弱症之I/II期臨床試驗審查申請
1.事實發生日:112/12/18
2.公司名稱: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公告本公司向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提出臍帶幹細胞新藥
UMC119-06-05治療年老患者衰弱前期及衰弱症之I/II期臨床試驗審查申請。
6.因應措施:發布本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UMC119-06-05。
二、用途:治療衰弱前期及衰弱症。
三、預期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I/II期臨床試驗。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生其他
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提出I/II期臨床試驗審查申請。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
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顯著
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且為保障
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一)預計完成時間:實際時程將依執行進度調整。
(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將依專屬授權契約書約定支付授權金,並負擔執行臨床試驗
之相關支出。
六、市場現況:
(一)衰弱症是一種老化綜合症候群,症狀包括虛弱、步行速度變慢、活動力降低、疲倦
、體重減輕等,因而容易發生跌倒、骨折、入院、失能等不良預後。台灣地區65歲
以上社區老人的衰弱盛行率接近5%,衰弱傾向為40%。
(二)UMC119-06-05為臍帶由來之間質幹細胞,為具有分化潛力及再生能力的多功能幹細
胞,已知具有調節免疫力、抗氧化、抗纖維化以及抗細胞死亡的能力。藉由間質幹
細胞之免疫調節能力,可望降低體內發炎狀態改善衰弱及預防不良預後的發生。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2/12/18
2.公司名稱: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公告本公司向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提出臍帶幹細胞新藥
UMC119-06-05治療年老患者衰弱前期及衰弱症之I/II期臨床試驗審查申請。
6.因應措施:發布本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UMC119-06-05。
二、用途:治療衰弱前期及衰弱症。
三、預期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I/II期臨床試驗。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生其他
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提出I/II期臨床試驗審查申請。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
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顯著
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且為保障
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一)預計完成時間:實際時程將依執行進度調整。
(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將依專屬授權契約書約定支付授權金,並負擔執行臨床試驗
之相關支出。
六、市場現況:
(一)衰弱症是一種老化綜合症候群,症狀包括虛弱、步行速度變慢、活動力降低、疲倦
、體重減輕等,因而容易發生跌倒、骨折、入院、失能等不良預後。台灣地區65歲
以上社區老人的衰弱盛行率接近5%,衰弱傾向為40%。
(二)UMC119-06-05為臍帶由來之間質幹細胞,為具有分化潛力及再生能力的多功能幹細
胞,已知具有調節免疫力、抗氧化、抗纖維化以及抗細胞死亡的能力。藉由間質幹
細胞之免疫調節能力,可望降低體內發炎狀態改善衰弱及預防不良預後的發生。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臨時股東會日期:112/12/13
2.重要決議事項:
一、報告事項:
(1)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運作管理」部份條文案報告。
二、討論事項:
(1)通過本公司擬取得異體臍帶間質幹細胞製藥暨治療技術(UMC119-06-05治療衰弱症FS)
再授權合約(東亞九國)乙案。
(2)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3)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4)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5)通過本公司擬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6)通過本公司擬辦理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櫃)前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暨提請原股東全數
放棄優先認購案。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2.重要決議事項:
一、報告事項:
(1)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運作管理」部份條文案報告。
二、討論事項:
(1)通過本公司擬取得異體臍帶間質幹細胞製藥暨治療技術(UMC119-06-05治療衰弱症FS)
再授權合約(東亞九國)乙案。
(2)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3)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4)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5)通過本公司擬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6)通過本公司擬辦理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櫃)前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暨提請原股東全數
放棄優先認購案。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臍帶幹細胞新藥UMC119-06-05治療慢性 阻塞性肺病之第二期臨床試驗案,獲衛生福利部核准執行
1.事實發生日:112/11/21
2.公司名稱: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研發之臍帶幹細胞新藥UMC119-06-05通過衛生福利部核准執行慢性阻塞性肺病之
第二期臨床試驗。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UMC119-06-05
二、用途:治療慢性阻塞性肺病。
三、預期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
依法規辦理第二期臨床試驗、第三期臨床試驗及新藥查驗登記。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生其他
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衛生福利部核准執行慢性阻塞性肺病第二期臨床試驗。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
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顯著
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且為保障
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一)預計完成時間:實際時程將依執行進度調整。
(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將依專屬授權契約書約定支付授權金,並負擔執行臨床試驗
之相關支出。
六、市場現況:
(一)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 是一種呼吸道長期發炎導致無法恢復之呼吸道阻塞,使得
氣體無法通暢地進出呼吸道,是慢性下呼吸道疾病死亡的主要原因,全球約每10
秒鐘就有一個人死於COPD,台灣一年有超過5千人因COPD死亡。
(二)COPD主要治療方式以支氣管擴張劑、類固醇、抗生素等藥物維持,無法以藥物完全
恢復肺部正常生理狀況,COPD通常導致肺功能漸進式惡化,目前沒有藥物能改善肺
功能逐漸下降。
(三)目前尚無間質幹細胞核准為藥物用於治療慢性阻塞性肺病。UMC119-06-05為間質幹
細胞具有分化潛力及再生能力的多功能幹細胞,具有調節免疫力、抗氧化、抗纖維
化以及抗細胞死亡的能力。前期試驗結果顯示,間質幹細胞能透過調節特定蛋白質
的表達,減輕肺部組織的破壞程度,並降低發炎物質的釋放,因此可望降低發炎反
應並修復受損肺泡,恢復肺部功能。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2/11/21
2.公司名稱: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研發之臍帶幹細胞新藥UMC119-06-05通過衛生福利部核准執行慢性阻塞性肺病之
第二期臨床試驗。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UMC119-06-05
二、用途:治療慢性阻塞性肺病。
三、預期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
依法規辦理第二期臨床試驗、第三期臨床試驗及新藥查驗登記。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生其他
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衛生福利部核准執行慢性阻塞性肺病第二期臨床試驗。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
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顯著
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且為保障
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一)預計完成時間:實際時程將依執行進度調整。
(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將依專屬授權契約書約定支付授權金,並負擔執行臨床試驗
之相關支出。
六、市場現況:
(一)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 是一種呼吸道長期發炎導致無法恢復之呼吸道阻塞,使得
氣體無法通暢地進出呼吸道,是慢性下呼吸道疾病死亡的主要原因,全球約每10
秒鐘就有一個人死於COPD,台灣一年有超過5千人因COPD死亡。
(二)COPD主要治療方式以支氣管擴張劑、類固醇、抗生素等藥物維持,無法以藥物完全
恢復肺部正常生理狀況,COPD通常導致肺功能漸進式惡化,目前沒有藥物能改善肺
功能逐漸下降。
(三)目前尚無間質幹細胞核准為藥物用於治療慢性阻塞性肺病。UMC119-06-05為間質幹
細胞具有分化潛力及再生能力的多功能幹細胞,具有調節免疫力、抗氧化、抗纖維
化以及抗細胞死亡的能力。前期試驗結果顯示,間質幹細胞能透過調節特定蛋白質
的表達,減輕肺部組織的破壞程度,並降低發炎物質的釋放,因此可望降低發炎反
應並修復受損肺泡,恢復肺部功能。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2/11/17
2.公司名稱: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為因應近期資本市場波動之影響,給予洽特定人認購作業充裕之準備時間,讓本次增資
作業順利進行,故再次調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特定人繳款期間,其餘無變動。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董事會於112年08月10日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及一切發行事宜,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9月06日
金管證發字第112035481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經董事長核決原特定人繳款期間為112年10月23日至112年10月27日,調整為
112年10月23日至112年12月05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現金增資基準日,待實際股款募足後授權董事長訂定。
2.公司名稱: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為因應近期資本市場波動之影響,給予洽特定人認購作業充裕之準備時間,讓本次增資
作業順利進行,故再次調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特定人繳款期間,其餘無變動。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董事會於112年08月10日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及一切發行事宜,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9月06日
金管證發字第112035481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經董事長核決原特定人繳款期間為112年10月23日至112年10月27日,調整為
112年10月23日至112年12月05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現金增資基準日,待實際股款募足後授權董事長訂定。
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備查調整112年第1次現金增資 發行價格
1.事實發生日:112/11/09
2.公司名稱: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董事會於112年08月10日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及一切發行事宜,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9月06日
金管證發字第112035481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鑑於近期資本市場波動,綜合考量市場客觀環境之變動,讓本次增資作業順利進行,
呈請董事長核准調整112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由每股新台幣45元調整為每股
新臺幣38元,原現金增資募集總額為新台幣675,000,000元,每股發行價格調整後之
募集總額修改為新台幣570,000,000元,其餘無變動。
(3)此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11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60400號函同意備查。
6.因應措施:
為確保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之權益,將本次現金增資對投資人權益所造成之影響,
特訂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一、適用對象:於本補償方案公告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
二、申請期間:自補償方案公告日(112年11月6日)起迄112年11月15日止。
三、申請方式:
1.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112年11月6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如
仍有認購意願,請填具「繼續認購聲明書暨匯款帳號申請書」(附件A),於申請
期間截止日(112年11月15日)下午5時前,親自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限時掛
號郵寄者以112年11月15日郵戳為憑(郵寄專用信箱:臺北北門郵局第11973號信
箱),逾期或未送(寄)達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
2.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112年11月6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如
已無認購意願,請填具「股款退回暨匯款帳號申請書」(附件B),原股東及員工
檢附認股繳款書存查聯影本(特定人憑股款匯款資料影本)加蓋股東印鑑,於申
請期間截止日(112年11月15日)下午5時前,親自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
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限時
掛號郵寄者以112年11月15日郵戳為憑(郵寄專用信箱:臺北北門郵局第11973號
信箱),逾期或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退還溢繳
之股款。
四、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1.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仍維持認購意願者,
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溢繳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原發行價格45-調整後發行價格38)×認購股數×【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
(註1)之天數)×1.565%(註2)/365】。
2.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
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已繳納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註1)之天數)×1.565%(註2)/365】
註1:實際退款日訂為112年11月30日,應付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
註2:利率係以補償方案公告日112年11月6日之臺灣銀行公告一年期機動定存利率
為基準計為之。
3.對於已繳款人要求退還原認購股數之股款,本公司董事長將洽特定人承諾悉數
認購或洽其他特定人認足,並負責退還原繳款者所繳款項及支付應計利息。
五、若有任何問題,請洽本公司財務部,聯絡電話:(02)8978-7777#19829
六、承諾書如下:
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辦理112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
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9月06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54815號函
核備在案。
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及一切發行事宜
,鑑於近期資本市場波動,綜合考量市場客觀環境之變動,讓本次增資作業順利
進行,本公司董事長核准調整112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由每股新台幣45元
調整為每股新臺幣38元,原現金增資募集總額為新台幣675,000,000元,每股發
行價格調整後之募集總額修改為新台幣570,000,000元,其餘無變動。
本人特此聲明於本次現金增資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
權益。若因調整現金增資發行價格,而造成參與此次現金增資之原股東、員工及
特定人權益受損,經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立書人承諾將
依法對此權利受損之已繳款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宣昶有
中華民國112年11月06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募足股款時之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依實際募款情形授權董事長另
訂之。
1.事實發生日:112/11/09
2.公司名稱: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董事會於112年08月10日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及一切發行事宜,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9月06日
金管證發字第112035481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鑑於近期資本市場波動,綜合考量市場客觀環境之變動,讓本次增資作業順利進行,
呈請董事長核准調整112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由每股新台幣45元調整為每股
新臺幣38元,原現金增資募集總額為新台幣675,000,000元,每股發行價格調整後之
募集總額修改為新台幣570,000,000元,其餘無變動。
(3)此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11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60400號函同意備查。
6.因應措施:
為確保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之權益,將本次現金增資對投資人權益所造成之影響,
特訂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一、適用對象:於本補償方案公告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
二、申請期間:自補償方案公告日(112年11月6日)起迄112年11月15日止。
三、申請方式:
1.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112年11月6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如
仍有認購意願,請填具「繼續認購聲明書暨匯款帳號申請書」(附件A),於申請
期間截止日(112年11月15日)下午5時前,親自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限時掛
號郵寄者以112年11月15日郵戳為憑(郵寄專用信箱:臺北北門郵局第11973號信
箱),逾期或未送(寄)達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
2.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112年11月6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如
已無認購意願,請填具「股款退回暨匯款帳號申請書」(附件B),原股東及員工
檢附認股繳款書存查聯影本(特定人憑股款匯款資料影本)加蓋股東印鑑,於申
請期間截止日(112年11月15日)下午5時前,親自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
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限時
掛號郵寄者以112年11月15日郵戳為憑(郵寄專用信箱:臺北北門郵局第11973號
信箱),逾期或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退還溢繳
之股款。
四、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1.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仍維持認購意願者,
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溢繳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原發行價格45-調整後發行價格38)×認購股數×【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
(註1)之天數)×1.565%(註2)/365】。
2.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
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已繳納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註1)之天數)×1.565%(註2)/365】
註1:實際退款日訂為112年11月30日,應付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
註2:利率係以補償方案公告日112年11月6日之臺灣銀行公告一年期機動定存利率
為基準計為之。
3.對於已繳款人要求退還原認購股數之股款,本公司董事長將洽特定人承諾悉數
認購或洽其他特定人認足,並負責退還原繳款者所繳款項及支付應計利息。
五、若有任何問題,請洽本公司財務部,聯絡電話:(02)8978-7777#19829
六、承諾書如下:
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辦理112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
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9月06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54815號函
核備在案。
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及一切發行事宜
,鑑於近期資本市場波動,綜合考量市場客觀環境之變動,讓本次增資作業順利
進行,本公司董事長核准調整112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由每股新台幣45元
調整為每股新臺幣38元,原現金增資募集總額為新台幣675,000,000元,每股發
行價格調整後之募集總額修改為新台幣570,000,000元,其餘無變動。
本人特此聲明於本次現金增資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
權益。若因調整現金增資發行價格,而造成參與此次現金增資之原股東、員工及
特定人權益受損,經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立書人承諾將
依法對此權利受損之已繳款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宣昶有
中華民國112年11月06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募足股款時之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依實際募款情形授權董事長另
訂之。
1.事實發生日:112/11/06
2.公司名稱: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董事會於112年08月10日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及一切發行事宜,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9月06日
金管證發字第112035481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鑑於近期資本市場波動,綜合考量市場客觀環境之變動,讓本次增資作業順利進行,
呈請董事長核准調整112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由每股新台幣45元調整為每股
新臺幣38元,原現金增資募集總額為新台幣675,000,000元,每股發行價格調整後之
募集總額修改為新台幣570,000,000元,其餘無變動。
6.因應措施:
為確保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之權益,將本次現金增資對投資人權益所造成之影響,
特訂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一、適用對象:於本補償方案公告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
二、申請期間:自補償方案公告日(112年11月6日)起迄112年11月15日止。
三、申請方式:
1.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如已無認購意願,
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並核對申請書所載之匯款帳號,本次匯款帳號以
集保公司最近期所提供之帳號為之,如需變更匯款帳號,請填寫『匯款帳號變
更申請書』,於申請期間截止日112年11月15日下午5時前,親自送達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
2號5樓;電話:(02)2389-2999】,掛號郵寄者以112年11月15日郵戳為憑(郵
寄專用信箱:臺北北門郵局第11973號信箱),逾期未送(寄)達,本公司視同維
持原認購意願,退還溢繳之股款。
2.如仍有認購意願,僅需核對所載匯款帳號,如需變更匯款帳號,請填寫『匯款
帳號變更申請書』,於申請期間截止日112年11月15日下午5時前,親自送達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
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掛號郵寄者以112年11月15日郵戳為
憑(郵寄專用信箱:臺北北門郵局第11973號信箱),逾期未送(寄)達,本公司
將以所載之銀行帳號,退還溢繳之股款。
四、補償金計算方式:
1.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
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已繳納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註1)之天數)×利率(註2)/365】
2.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仍維持認購意願者,
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溢繳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原發行價格-調整後發行價格)×認購股數×【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註
1)之天數)×利率(註2)/365】。
註1:實際退款日訂為112年11月30日,應付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
註2:利率係以補償方案公告日之臺灣銀行公告一年期機動定存利率為基準計為之
3.於已繳款人要求退還原認購股數之股款,本公司董事長將洽特定人承諾悉數認
購或洽其他特定人認足,並負責退還原繳款者所繳款項及支付應計利息。
五、承諾書如下:
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辦理112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
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9月06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54815號函核備
在案。
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及一切發行事宜,
鑑於近期資本市場波動,綜合考量市場客觀環境之變動,讓本次增資作業順利進行,
本公司董事長核准調整112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由每股新台幣45元調整為每
股新臺幣38元,原現金增資募集總額為新台幣675,000,000元,每股發行價格調整後
之募集總額修改為新台幣570,000,000元,其餘無變動。
本人特此聲明於本次現金增資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權
益。若因調整現金增資發行價格,而造成參與此次現金增資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
人權益受損,經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立書人承諾將依法對
此權利受損之已繳款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宣昶有
中華民國112年11月06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案於112年11月6日向主管機關發函備查。
(2)本次現金增資募足股款時之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依實際募款情形授權董事長另
訂之。
2.公司名稱: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董事會於112年08月10日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及一切發行事宜,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9月06日
金管證發字第112035481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鑑於近期資本市場波動,綜合考量市場客觀環境之變動,讓本次增資作業順利進行,
呈請董事長核准調整112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由每股新台幣45元調整為每股
新臺幣38元,原現金增資募集總額為新台幣675,000,000元,每股發行價格調整後之
募集總額修改為新台幣570,000,000元,其餘無變動。
6.因應措施:
為確保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之權益,將本次現金增資對投資人權益所造成之影響,
特訂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一、適用對象:於本補償方案公告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
二、申請期間:自補償方案公告日(112年11月6日)起迄112年11月15日止。
三、申請方式:
1.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如已無認購意願,
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並核對申請書所載之匯款帳號,本次匯款帳號以
集保公司最近期所提供之帳號為之,如需變更匯款帳號,請填寫『匯款帳號變
更申請書』,於申請期間截止日112年11月15日下午5時前,親自送達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
2號5樓;電話:(02)2389-2999】,掛號郵寄者以112年11月15日郵戳為憑(郵
寄專用信箱:臺北北門郵局第11973號信箱),逾期未送(寄)達,本公司視同維
持原認購意願,退還溢繳之股款。
2.如仍有認購意願,僅需核對所載匯款帳號,如需變更匯款帳號,請填寫『匯款
帳號變更申請書』,於申請期間截止日112年11月15日下午5時前,親自送達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
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掛號郵寄者以112年11月15日郵戳為
憑(郵寄專用信箱:臺北北門郵局第11973號信箱),逾期未送(寄)達,本公司
將以所載之銀行帳號,退還溢繳之股款。
四、補償金計算方式:
1.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
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已繳納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註1)之天數)×利率(註2)/365】
2.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仍維持認購意願者,
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溢繳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原發行價格-調整後發行價格)×認購股數×【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註
1)之天數)×利率(註2)/365】。
註1:實際退款日訂為112年11月30日,應付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
註2:利率係以補償方案公告日之臺灣銀行公告一年期機動定存利率為基準計為之
3.於已繳款人要求退還原認購股數之股款,本公司董事長將洽特定人承諾悉數認
購或洽其他特定人認足,並負責退還原繳款者所繳款項及支付應計利息。
五、承諾書如下:
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辦理112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
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9月06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54815號函核備
在案。
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及一切發行事宜,
鑑於近期資本市場波動,綜合考量市場客觀環境之變動,讓本次增資作業順利進行,
本公司董事長核准調整112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由每股新台幣45元調整為每
股新臺幣38元,原現金增資募集總額為新台幣675,000,000元,每股發行價格調整後
之募集總額修改為新台幣570,000,000元,其餘無變動。
本人特此聲明於本次現金增資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權
益。若因調整現金增資發行價格,而造成參與此次現金增資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
人權益受損,經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立書人承諾將依法對
此權利受損之已繳款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宣昶有
中華民國112年11月06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案於112年11月6日向主管機關發函備查。
(2)本次現金增資募足股款時之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依實際募款情形授權董事長另
訂之。
公告本公司受邀參加寬量國際主辦之「14th Taiwan CEO Week」,向投資人說明本公司之營運概況、財務及業務相關資訊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2/10/31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2/10/31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09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香港Conrad Hotel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112年10月31日由寬量國際主辦之「14th Taiwan CEO Week」,說明本公司之營運概況、財務及業務相關資訊。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2/10/31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2/10/31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09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香港Conrad Hotel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112年10月31日由寬量國際主辦之「14th Taiwan CEO Week」,說明本公司之營運概況、財務及業務相關資訊。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1.事實發生日:112/10/26
2.公司名稱: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因應近期資本市場波動及給予特定人充裕作業準備時間,讓本次增資作業順利進行,
故調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特定人繳款期間,其餘無變動。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董事會於112年08月10日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及一切發行事宜,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9月06日
金管證發字第112035481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經董事長核決原特定人繳款期間為112年10月23日至112年10月27日,調整為
112年10月23日至112年11月20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現金增資基準日,待實際股款募足後授權董事長訂定。
2.公司名稱: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因應近期資本市場波動及給予特定人充裕作業準備時間,讓本次增資作業順利進行,
故調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特定人繳款期間,其餘無變動。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董事會於112年08月10日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及一切發行事宜,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9月06日
金管證發字第112035481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經董事長核決原特定人繳款期間為112年10月23日至112年10月27日,調整為
112年10月23日至112年11月20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現金增資基準日,待實際股款募足後授權董事長訂定。
公告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 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2/10/20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及股權規劃考量。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董事 宣捷細胞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2,336,892 100%
董事 蔡建芳 35,483 100%
董事 陳柏同 12,903 1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10/20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及股權規劃考量。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董事 宣捷細胞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2,336,892 100%
董事 蔡建芳 35,483 100%
董事 陳柏同 12,903 1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10/20
2.公司名稱: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2年10月20日下午3時30分截止,尚有部份股東
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
(2)股款催繳期間自112年10月21日至112年11月20日下午3點30分止。
(3)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依原繳款書規定方式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
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4)於催繳期間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
依認購股數撥入貴股東及員工登記之集保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貴股東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 2389-2999。)
2.公司名稱: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2年10月20日下午3時30分截止,尚有部份股東
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
(2)股款催繳期間自112年10月21日至112年11月20日下午3點30分止。
(3)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依原繳款書規定方式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
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4)於催繳期間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
依認購股數撥入貴股東及員工登記之集保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貴股東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 2389-2999。)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0/16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2/12/13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68號6樓(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運作管理」部份條文案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擬取得異體臍帶間質幹細胞製藥暨治療技術(UMC119-06-05治療衰弱症FS)
再授權合約(東亞九國)乙案。
(2)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3)擬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4)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5)本公司擬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6)本公司擬辦理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櫃)前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暨提請原股東全數
放棄優先認購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11/14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12/13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股東臨時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電子投票行使期間
自民國112年11月28日至112年12月10日止。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2/12/13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68號6樓(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運作管理」部份條文案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擬取得異體臍帶間質幹細胞製藥暨治療技術(UMC119-06-05治療衰弱症FS)
再授權合約(東亞九國)乙案。
(2)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3)擬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4)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5)本公司擬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6)本公司擬辦理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櫃)前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暨提請原股東全數
放棄優先認購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11/14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12/13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股東臨時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電子投票行使期間
自民國112年11月28日至112年12月10日止。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與Orilitia Biopharma公司簽署 異體臍帶間質幹細胞製藥暨治療技術治療衰弱症授權合約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異體臍帶間質幹細胞製藥暨治療技術(UMC119-06-05治療衰弱症FS)」,
包含上述技術、技術衍伸之產品以及治療之適應症。
2.事實發生日:112/9/15~112/9/15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異體臍帶間質幹細胞製藥暨治療技術UMC119-06-05治療衰弱症
(Frailty Syndrome, FS)
取得授權區域:台灣、日本、韓國、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尼、泰國、
菲律賓、越南之專屬授權。
2.用於抗衰老之組合物專利
取得授權區域:台灣、新加坡、印尼、馬來西亞之專屬授權。
3.授權期間:契約簽定日起至產品取得藥證(包含臨時藥證)後10年。
4.金額:前期簽約金及各期里程金合計共新台幣2億元,以及未來產品
銷售之5%衍生權利金。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Orilitia Biopharma Limited(以下簡稱Orilitia公司)取得宣捷
細胞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之「異體臍帶間質幹細胞製藥暨治療技術
(UMC119-06-05治療衰弱症FS)」授權,Orilitia公司再授權予本
公司。本公司與Orilitia公司之負責人分別為宣昶有先生及宣明智
先生,為公司法所訂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符合公司目前營運規畫。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宣捷細胞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3.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宣捷細胞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持股10%以上大股東及法人董事
,該公司負責人宣昶有先生,為本公司負責人。Orilitia Biopharma
Limited 該公司負責人宣明智先生,為宣捷細胞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及本公司之董事。
4.前次移轉日期:112年9月11日。
5.前次移轉金額:宣捷細胞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全球專屬授權予
Orilitia公司,總金額新台幣13.9億元,以及未來本技術所衍生之
產品銷售金額5%之衍生權利金。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規定。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第三方鑑價報告及會計師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決策單位: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不適用。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不適用。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技術之授權取得可為本公司新增異體臍帶間質幹細胞製藥暨治療技術
應用於衰弱症(FS)此一適應症,符合本公司以幹細胞技術為主軸,擴
大未來治療產品應用,強化市場競爭力。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9月15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9月15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勤美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鍾志杰會計師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會計師證書(97)專高會字第000355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1.本案業經112年9月15日審計委員會決議通過在案,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
提請股東會討論。
2.本案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擬授權董事長依據本公司相關內控制度及管理
辦法之規定執行本案無形資產取得之相關事宜,並於完成後將交易之處理
情形提報最近一次董事會及股東會報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異體臍帶間質幹細胞製藥暨治療技術(UMC119-06-05治療衰弱症FS)」,
包含上述技術、技術衍伸之產品以及治療之適應症。
2.事實發生日:112/9/15~112/9/15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異體臍帶間質幹細胞製藥暨治療技術UMC119-06-05治療衰弱症
(Frailty Syndrome, FS)
取得授權區域:台灣、日本、韓國、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尼、泰國、
菲律賓、越南之專屬授權。
2.用於抗衰老之組合物專利
取得授權區域:台灣、新加坡、印尼、馬來西亞之專屬授權。
3.授權期間:契約簽定日起至產品取得藥證(包含臨時藥證)後10年。
4.金額:前期簽約金及各期里程金合計共新台幣2億元,以及未來產品
銷售之5%衍生權利金。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Orilitia Biopharma Limited(以下簡稱Orilitia公司)取得宣捷
細胞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之「異體臍帶間質幹細胞製藥暨治療技術
(UMC119-06-05治療衰弱症FS)」授權,Orilitia公司再授權予本
公司。本公司與Orilitia公司之負責人分別為宣昶有先生及宣明智
先生,為公司法所訂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符合公司目前營運規畫。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宣捷細胞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3.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宣捷細胞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持股10%以上大股東及法人董事
,該公司負責人宣昶有先生,為本公司負責人。Orilitia Biopharma
Limited 該公司負責人宣明智先生,為宣捷細胞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及本公司之董事。
4.前次移轉日期:112年9月11日。
5.前次移轉金額:宣捷細胞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全球專屬授權予
Orilitia公司,總金額新台幣13.9億元,以及未來本技術所衍生之
產品銷售金額5%之衍生權利金。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規定。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第三方鑑價報告及會計師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決策單位: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不適用。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不適用。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技術之授權取得可為本公司新增異體臍帶間質幹細胞製藥暨治療技術
應用於衰弱症(FS)此一適應症,符合本公司以幹細胞技術為主軸,擴
大未來治療產品應用,強化市場競爭力。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9月15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9月15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勤美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鍾志杰會計師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會計師證書(97)專高會字第000355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1.本案業經112年9月15日審計委員會決議通過在案,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
提請股東會討論。
2.本案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擬授權董事長依據本公司相關內控制度及管理
辦法之規定執行本案無形資產取得之相關事宜,並於完成後將交易之處理
情形提報最近一次董事會及股東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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