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富生技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06/062.公司名稱:康富生技中心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法務部調查局於102年6月6日至本公司搜索調查。6.因應措施:本公司基於誠信及資訊公開原則,依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1)針對此次調查行動,本公司基於尊重司法原則,於調查過程中完全配合,並提供必要之資料以供查核。(2)因尚屬調查階段,本公司靜待調查結果。
本公司轉投資的知名綠色小鎮有機連鎖前遭假扣押,經102/5/27台中地院發函裁定文撤銷並駁回。1.事實發生日:102/05/272.公司名稱:康富生技中心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本公司轉投資綠色小鎮持股比例11%。 5.發生緣由:本公司轉投資的知名綠色小鎮有機連鎖日前遭自稱股東的吳姓人員逕行假扣押,經台中地方法院102/5/27函文已 正式裁定假扣押撤銷並駁回。本公司身為轉投資公司之董事 一員必依法追訴請求損害賠償。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2/05/10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楊明經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許文冠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寶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余煒楨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金昌民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因應內部管理之需要。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公司主動終止委任。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2/05/10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不適用。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是。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負責人未依規定於101年會計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公告申報101年度財務報告,處罰鍰新台幣24萬元整。1.事實發生日:102/05/072.公司名稱:康富生技中心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未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2項及金管會101年10月2日金管證審字第1010043964號令規定,於101年會計年度 終了後4個月內公告申報101年度財務報告。受處分人為本公司 之負責人,爰依同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規定,裁處 罰鍰如主旨。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裁罰案,(金管證審罰字第1020017129號)公告之。
1.事實發生日:102/05/02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2年5月2日證櫃審字第10201005591號,因本公司未依證券交易法 第36條及100年11月11日金管證審字第1000055872號函規定時間公告申報101年度財務報 告,依興櫃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第3款及第2項規定情事,櫃買中心自102年5月9日起停 止本公司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2/05/094.其它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係自102年5月9日起停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而非終止,本公司為顧及全體康富 公司股東投資人之權益,暫緩出具101年度財務報表,待司法訴訟程序歷經一段時程, 本公司取得較完整資訊後,再行出具財務報表,將會儘速申請恢復交易,對於股東 所造成之不便,本公司特此表達萬分之歉意。
1.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年季::101年度2.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原因::按本公司前轉投資綠色小鎮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而綠色小鎮公司日前之投資及營運糾紛,目前處於司法訴訟程序中。本公司為顧 及全體康富公司股東投資人之權益,暫緩出具101年度財務報表,待司法訴訟程序歷 經一段時程,本公司取得較完整資訊後,再行出具財務報表,以維本公司及眾多股東 之權益。 3.因應措施:無。4.其它應敘明事項:一、依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三十八條,未依規定期限出具財務報告,櫃買中心將自 本公告之次五營業日起暫停本公司股票買賣,實際暫停交易日期依櫃買中心公 告為準。 二、因101年度財務報告暫緩出具,故延後本公司於102年3月21日董事會決議召集 102年股東常會日期(102年6月17日),確切召開日期待下次董事會決議再行公 告。
1.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年季::101年度2.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原因::按本公司前轉投資綠色小鎮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而綠色小鎮公司日前之投資及營運糾紛,目前處於司法訴訟程序中。本公司為顧 及全體康富公司股東投資人之權益,暫緩出具101年度財務報表,待司法訴訟程序歷 經一段時程,本公司取得較完整資訊後,再行出具財務報表,以維本公司及眾多股東 之權益。 3.因應措施:無。4.其它應敘明事項:因101年度財務報告暫緩出具,故延後本公司於102年3月21日董事會決議召集102年股東常會日期(102年6月17日),確切召開日期待下次董事會決議再行公 告。
後變動或未依規定時限公告,均由該召集權人負其全責。/*TL 28 4140 康富生技 102/04/23 本公司101年度第2次增資股票發放暨興櫃買賣日期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101年度第2次增資股票發放暨興櫃買賣日期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1年度第2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0元整,總額計新台幣150,000,000元整,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1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52692號函核准,並奉經濟部102年4月17日經授中字第10233394510號函核准變更在案。二、茲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原已發行股票:普通股2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50,000,000元整。(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50,000,000元整。(三)增資發行新股後之股份總額:共計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00,000,000元整。(四)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五)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增資新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六)辦理股務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三、本次現金增資股票,擬訂於102年4月30日(星期二)採無實體發行並上興櫃買賣,茲將領取方式說明如下:(一)已提供增資股票劃撥集保帳號之股東,本公司將於發放日當日直接撥入 貴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請逕洽該證券商登入存摺,免再辦理手續。(二)未提供增資股票劃撥集保帳號之股東,請股東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671: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蓋妥原留印鑑併同「券商存摺影本乙份」親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未曾繳交印鑑卡及身分證影本之股東,請攜帶股東本人及代領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及印鑑提出申請,俟相關申請文
1.傳播媒體名稱:蘋果日報A13版2.報導日期:102/04/163.報導內容:澄清102/04/16蘋果日報刊載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本公司僅持有綠色小鎮11%股權,擔任董事長期間僅三個月,已於102年2月21日辭 去董事長職務,所以報載抗爭乙事屬綠色小鎮廠商、員工與綠色小鎮之紛爭,與 本公司無涉。 2.關於本公司有約35%營收來自綠色小鎮的部分,規劃與國內擁有門市通路之公司 進行異業合作或併購,直接掌握市場及消費者脈動,以策略聯盟取代ODM/OEM技術 服務,除了在既有市場繼續穩定深耕外,亦積極開發及進軍國際市場,密切與國內 學校及國科會等研究機構技術合作並切轉移為公司內部產品,導入中西藥品及醫療 器材等門檻較高之產品,強化主流產品利基。而康富對綠色小鎮101年底應收帳款, 截至102年02月28日截止,未收回金額約伍仟伍佰萬,本公司對綠色小鎮應收帳款 之保全已提民事帳款支付裁定,另有其餘保全措施進行中。 3.利用媒體對康富生技公司及公司董事長林秦葦先生所為之一切不實指控、訴訟及侵 權損害行為,致康富公司及董事長林秦葦先生因此所受的損害,康富公司及董事長 林秦葦先生日後將檢具事證,對渠等提出相關民刑訴訟。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4/162.公司名稱:康富生技中心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記者會新聞稿內容如下: 1、康富生技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富生技公司)僅為綠色小鎮健康事業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簡稱綠色小鎮公司)之投資股東,僅佔股權11%,康富生技公司及其董 事長林秦葦先生並非綠色小鎮公司之負責人,不容有心人惡意混淆。 2、本公司所投資的綠色小鎮公司,前董事長林耿宏先生於其任內引進自稱股東之吳先 生外,欲取得公司經營權不成,進而渠等相互串謀連續虛構事證,對綠色小鎮公司 為惡意之假扣押及訴訟舉措,造成綠色小鎮公司經營受創,康富生技公司身為綠色 小鎮公司股東之一,亦因此為受害人,康富生技公司為此定全力捍衛自身權益,不 容非法之徒得逞。 3、本公司所投資的綠色小鎮公司,大部份門市經營權均委託瑞安公司處理,而瑞安公 司係由綠色小鎮前董事長林耿宏及其家族實際經營,此是綠色小鎮公司之勞資糾紛 等爭議應由瑞安公司出面處理,不容瑞安公司惡意擺爛,並誤導相關無辜人員前去 康富公司騷擾,與康富生技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長林秦葦先生均無關連。 4、本公司所投資的綠色小鎮公司前董事長林耿宏先生及其所主導之瑞安公司,與自稱 股東之吳先生,對綠色小鎮公司、康富生技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長林秦葦所為之一切 不實指控、訴訟及侵權損害行為,康富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長林秦葦因此所受的損害 ,康富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長林秦葦日後將檢具事證,對渠等提出相關民刑訴訟。 5、對本公司營運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2/04/152.法人名稱:巨原國際投資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巨原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曾士祈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巨原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李灑卿5.異動原因:改派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06/30~103/06/297.新任生效日期:102/04/15~103/06/29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正式取得中國醫藥大學研發之新藥技術授權移轉,「治療頭頸癌之新穎藥物ANK199」1.事實發生日:102/04/10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中國醫藥大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2/04/10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中國醫藥大學簽訂技術授權,研發治療頭頸癌新藥ANK199。特別對化療藥物具抗藥性的頭頸癌具有良好的抑制作用,可以開發為新一代的 癌症治療藥物。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新藥開發,拓展醫藥業務與銷售。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提升營運績效。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與中國醫藥大學於102年4月10日台北喜來登B2會議室(壽廳)進行簽約儀式。
1.發生變動日期:102/03/2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寄生有限公司,代表人:黃巧如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辭職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06/30~103/06/29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910.其他應敘明事項:於102年3月29日接獲辭任書,該法人董事自102年4月1日起辭任。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1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17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北區學士路257號12樓 本公司大會議室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 (1)101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後,對本公司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及 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數額報告。 2.承認事項: (1)承認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01年度虧損撥補案。 3.討論事項: (1)「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 (2)「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 (3)「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1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17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股東常會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提案。 受理期間:自102年4月12日起至102年4月22日止。 受理處所:本公司董事長室(台中市北區學士路257號12F,電話 (04)2205-6565)。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2/03/2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清榮 副總經理暨代理發言人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趙文麒 稽核人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新任稽核主管已於102/02/25就任,經102/03/21董事會追認通過。7.生效日期:102/03/218.新任者聯絡電話:04-22056565分機336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蘋果日報A6版2.報導日期:102/03/123.報導內容:澄清102/03/12蘋果日報刊載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董事長係於101年12月12日才以康富生技法代身分當選綠色小鎮公司董事長, 此就任時點係在吳先生決定投資綠色小鎮公司之後,故無媒體報導所述「……綠色 小鎮前董事長、康富生技負責人林秦葦涉用不實財報誘騙投資上億元」及「……吳 政衛指出,林秦葦以『灌水』財報,騙稱……」乙事。 關於綠色小鎮公司與吳先生的投資糾紛,及報導所述「……,也對林男及康富名下 帳戶、薪資等資產全數查扣。」乙事,本公司已於102年2月22日發佈重大訊息澄清 與本公司無關,對財務業務亦無重大影響,且假扣押部份皆為董事長私人財產,所 提「及康富」乙詞實屬謬誤。 而報導所述「吳指屏東也有會員已對林提告」乙事,本公司及董事長截至目前為止 ,尚未收到任何法院相關通知文件。 至於「康富僅持有綠鎮一成股權,……」,本公司再予詳述投資綠色小鎮公司金額 為2,500萬元,持股比率為11.43%。本公司董事長於去年12月12日以康富生技法代 身份當選轉投資公司綠色小鎮董事長,已於102年2月份遞出辭任書辭去綠色小鎮公司 董事長乙職,派任期間僅為3個月。 以上,為避免誤導投資人,特此澄清說明。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2/02/25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清榮 副總經理暨代理發言人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趙文麒 稽核人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長期職務規劃考量7.生效日期:102/02/258.新任者聯絡電話:04-22056565分機3369.其他應敘明事項:待最近期董事會追認之
1.事實發生日:102/02/232.公司名稱:康富生技中心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記者會新聞稿內容如下: 一、本公司負責人於101年12月11日以康富法人代表人身份當選就任轉投資公司董事長, 而新投資者入股轉投資公司係於同年11月份即經會計師驗資完成,新投資者於本公 司負責人當選後,為轉投資公司之投資者股東糾紛,旋又提出進行假扣押,然就 發生時點而言,新投資者入股該轉投資公司時,本公司負責人並未任職於轉投資公 司,此案已委請律師全權處理中,已於102年2月4日向台中地院提出抗告。 二、關於是否有關係到康富公司財務業務的影響,目前由康富公司承租供會議室等相關 使用;非本公司營業登記地址及營運處所,故無論後續發展如何,已委請律師密切 注意中。 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派任負責人擔任轉投資公司董事並當選該公司董事長所涉及之訴訟案件說明,評估對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本公司負責人 法院名稱:台灣台中地方法院 2.事實發生日:102/01/22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負責人於民國101年12月中,以法人代表人身份當選轉投資公司董事長, 因此捲入轉投資公司之新投資者與該公司前任董事長間發生之投資糾紛,因而 對該轉投資公司現任負責人部分財產進行假扣押一事,目前尚不知該轉投資公 司之新投資者訴訟標的之理由及目的,然其糾紛蓋與本公司負責人無涉。 4.處理過程:因本公司負責人與該案件無涉,故於102年2月4日委由律師向台中地院提出抗告。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資金充足,此案件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已全權委任律師處理中。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2/02/22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宜嫺 稽核室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清榮 副總經理暨代理發言人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輪調7.生效日期:102/02/238.新任者聯絡電話:04-22056565分機3609.其他應敘明事項:待最近期董事會追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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