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生(興)公司公告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德慧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宗慶
董事:香港克麗緹娜國際有限公司代表人:陳碧華
董事:林孟德
獨立董事:莊哲仁
獨立董事:林倩如
獨立董事:吳金洌
獨立董事:郭旭崧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代表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香港克麗緹娜國際有限公司代表人:陳碧華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克麗緹娜(中國)貿易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微碩(上海)日用品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微琥(上海)貿易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務冠(上海)貿易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晶亞(上海)貿易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上海遠碩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璀倢貿易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麗碩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雅樸醫療美容診所有限公司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克麗緹娜(中國)貿易有限公司:上海市徐匯區肇嘉?路1033號1201室F座
微碩(上海)日用品有限公司:中國上海市松江工業區錦昔路58號2幢1層及3層
微琥(上海)貿易有限公司:中國上海市徐匯區陝西南路180弄1號213室
務冠(上海)貿易有限公司: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日櫻南路251號二幢樓二層B81部位
晶亞(上海)貿易有限公司:中國上海市徐匯區陝西南路238號三樓315室
上海遠碩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中國上海市徐匯區零陵路583號9樓320室
璀倢(上海)貿易有限公司: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法賽路310號1幢三層332部位
麗碩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中國上海市徐匯區永嘉路692號2幢366室
上海雅樸醫療美容診所有限公司:中國上海市長寧區淮海西路666號1404-1406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克麗緹娜(中國)貿易有限公司:經銷護膚產品及健康食品
微碩(上海)日用品有限公司:生產及銷售護膚產品
微琥(上海)貿易有限公司:投資控股
務冠(上海)貿易有限公司:經銷護膚產品及健康食品
晶亞(上海)貿易有限公司:經銷護膚產品及健康食品
上海遠碩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企業管理諮詢
璀倢(上海)貿易有限公司:經銷護膚產品及日用品
麗碩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企業管理諮詢及投資控股
上海雅樸醫療美容診所有限公司:醫療美容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克麗緹娜(中國)貿易有限公司,投資金額:新台幣308,631仟元,持股比例:100
微碩(上海)日用品有限公司,投資金額:新台幣64,207仟元,持股比例:100
微琥(上海)貿易有限公司,投資金額:新台幣605,565仟元,持股比例:100
務冠(上海)貿易有限公司,投資金額:新台幣64,193仟元,持股比例:100
晶亞(上海)貿易有限公司,投資金額:新台幣87,189仟元,持股比例:100
上海遠碩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投資金額:新台幣396,516仟元,持股比例:100
璀倢(上海)貿易有限公司,投資金額:新台幣6,055仟元,持股比例:100
麗碩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投資金額:新台幣9,436仟元,持股比例:100
上海雅樸醫療美容診所有限公司,投資金額:新台幣29,810仟元,持股比例:100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德慧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宗慶
董事:香港克麗緹娜國際有限公司代表人:陳碧華
董事:林孟德
獨立董事:莊哲仁
獨立董事:林倩如
獨立董事:吳金洌
獨立董事:郭旭崧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代表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香港克麗緹娜國際有限公司代表人:陳碧華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克麗緹娜(中國)貿易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微碩(上海)日用品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微琥(上海)貿易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務冠(上海)貿易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晶亞(上海)貿易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上海遠碩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璀倢貿易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麗碩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雅樸醫療美容診所有限公司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克麗緹娜(中國)貿易有限公司:上海市徐匯區肇嘉?路1033號1201室F座
微碩(上海)日用品有限公司:中國上海市松江工業區錦昔路58號2幢1層及3層
微琥(上海)貿易有限公司:中國上海市徐匯區陝西南路180弄1號213室
務冠(上海)貿易有限公司: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日櫻南路251號二幢樓二層B81部位
晶亞(上海)貿易有限公司:中國上海市徐匯區陝西南路238號三樓315室
上海遠碩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中國上海市徐匯區零陵路583號9樓320室
璀倢(上海)貿易有限公司: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法賽路310號1幢三層332部位
麗碩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中國上海市徐匯區永嘉路692號2幢366室
上海雅樸醫療美容診所有限公司:中國上海市長寧區淮海西路666號1404-1406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克麗緹娜(中國)貿易有限公司:經銷護膚產品及健康食品
微碩(上海)日用品有限公司:生產及銷售護膚產品
微琥(上海)貿易有限公司:投資控股
務冠(上海)貿易有限公司:經銷護膚產品及健康食品
晶亞(上海)貿易有限公司:經銷護膚產品及健康食品
上海遠碩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企業管理諮詢
璀倢(上海)貿易有限公司:經銷護膚產品及日用品
麗碩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企業管理諮詢及投資控股
上海雅樸醫療美容診所有限公司:醫療美容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克麗緹娜(中國)貿易有限公司,投資金額:新台幣308,631仟元,持股比例:100
微碩(上海)日用品有限公司,投資金額:新台幣64,207仟元,持股比例:100
微琥(上海)貿易有限公司,投資金額:新台幣605,565仟元,持股比例:100
務冠(上海)貿易有限公司,投資金額:新台幣64,193仟元,持股比例:100
晶亞(上海)貿易有限公司,投資金額:新台幣87,189仟元,持股比例:100
上海遠碩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投資金額:新台幣396,516仟元,持股比例:100
璀倢(上海)貿易有限公司,投資金額:新台幣6,055仟元,持股比例:100
麗碩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投資金額:新台幣9,436仟元,持股比例:100
上海雅樸醫療美容診所有限公司,投資金額:新台幣29,810仟元,持股比例:100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1/06/17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全體董事(含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一)董事:德慧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宗慶董事、德慧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宣明智董事、香港克麗緹娜國際有限公司代表人:陳碧華董事、林孟德董事
(二)獨立董事:莊哲仁獨立董事、吳金洌獨立董事、林倩如獨立董事
(三)監察人:陳嘉尚監察人、英屬維京群島商長青盈有限公司:孔祥蕙監察人、
CHEN VINCENT監察人
4.舊任者簡歷:
董事:德慧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宗慶董事、普生(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德慧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宣明智董事、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董事:香港克麗緹娜國際有限公司代表人:陳碧華董事、麗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林孟德董事、普生(股)公司總經理
獨立董事:莊哲仁獨立董事、台耀化學(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林倩如獨立董事、柚棵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吳金洌獨立董事、中央研究院客座講座
監察人:陳嘉尚監察人、常欣科技顧問公司董事長
監察人:英屬維京群島商長青盈有限公司:孔祥蕙監察人、康林生物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秘書
監察人:CHEN VINCENT監察人、環豐國際企業有限公司負責人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一)董事:德慧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宗慶董事、香港克麗緹娜國際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碧華董事、林孟德董事
(二)獨立董事:莊哲仁獨立董事、吳金洌獨立董事、林倩如獨立董事、郭旭崧獨立董事
6.新任者簡歷:
董事:德慧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宗慶董事、普生(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香港克麗緹娜國際有限公司代表人:陳碧華董事、麗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林孟德董事、普生(股)公司總經理
獨立董事:莊哲仁獨立董事、台耀化學(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林倩如獨立董事、柚棵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吳金洌獨立董事、中央研究院客座講座
獨立董事:郭旭崧獨立董事、宏碁智醫(股)公司獨立董事暨薪資報酬委員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股東會改選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德慧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宗慶:8,022,706股
香港克麗緹娜國際有限公司代表人:陳碧華:11,805,203股
林孟德:392,000股
莊哲仁:0股
吳金洌:0股
林倩如:0股
郭旭崧: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8/06/17~111/06/16
11.新任生效日期:111/06/17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全體董事(含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一)董事:德慧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宗慶董事、德慧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宣明智董事、香港克麗緹娜國際有限公司代表人:陳碧華董事、林孟德董事
(二)獨立董事:莊哲仁獨立董事、吳金洌獨立董事、林倩如獨立董事
(三)監察人:陳嘉尚監察人、英屬維京群島商長青盈有限公司:孔祥蕙監察人、
CHEN VINCENT監察人
4.舊任者簡歷:
董事:德慧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宗慶董事、普生(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德慧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宣明智董事、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董事:香港克麗緹娜國際有限公司代表人:陳碧華董事、麗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林孟德董事、普生(股)公司總經理
獨立董事:莊哲仁獨立董事、台耀化學(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林倩如獨立董事、柚棵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吳金洌獨立董事、中央研究院客座講座
監察人:陳嘉尚監察人、常欣科技顧問公司董事長
監察人:英屬維京群島商長青盈有限公司:孔祥蕙監察人、康林生物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秘書
監察人:CHEN VINCENT監察人、環豐國際企業有限公司負責人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一)董事:德慧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宗慶董事、香港克麗緹娜國際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碧華董事、林孟德董事
(二)獨立董事:莊哲仁獨立董事、吳金洌獨立董事、林倩如獨立董事、郭旭崧獨立董事
6.新任者簡歷:
董事:德慧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宗慶董事、普生(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香港克麗緹娜國際有限公司代表人:陳碧華董事、麗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林孟德董事、普生(股)公司總經理
獨立董事:莊哲仁獨立董事、台耀化學(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林倩如獨立董事、柚棵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吳金洌獨立董事、中央研究院客座講座
獨立董事:郭旭崧獨立董事、宏碁智醫(股)公司獨立董事暨薪資報酬委員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股東會改選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德慧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宗慶:8,022,706股
香港克麗緹娜國際有限公司代表人:陳碧華:11,805,203股
林孟德:392,000股
莊哲仁:0股
吳金洌:0股
林倩如:0股
郭旭崧: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8/06/17~111/06/16
11.新任生效日期:111/06/17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1/06/17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林宗慶
4.舊任者簡歷:普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林宗慶
6.新任者簡歷:普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配合董事全面改選,經董事會一致推選林宗慶先生續任董事長。
9.新任生效日期:111/06/1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林宗慶
4.舊任者簡歷:普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林宗慶
6.新任者簡歷:普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配合董事全面改選,經董事會一致推選林宗慶先生續任董事長。
9.新任生效日期:111/06/1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1/06/17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1)獨立董事:莊哲仁
(2)獨立董事:吳金洌
(3)獨立董事:林倩如
4.舊任者簡歷:
(1)獨立董事:莊哲仁:旭福集團之旭鴻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技術部門技術總監,
美國MIT PHD
(2)獨立董事:吳金洌,中央研究院客座講座,
阿肯色大學醫學院博士
(3)獨立董事:林倩如,全福生物科技(股)公司營運管理部副總經理,
台灣大學商學研究所博士班
5.新任者姓名:尚未委任
6.新任者簡歷:尚未委任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配合董事會改選,薪資報酬委員會屆期與董事會屆期相同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8/08/12~111/06/16
10.新任生效日期:NA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第五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將於最近期董事會委任後,另行公告。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1)獨立董事:莊哲仁
(2)獨立董事:吳金洌
(3)獨立董事:林倩如
4.舊任者簡歷:
(1)獨立董事:莊哲仁:旭福集團之旭鴻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技術部門技術總監,
美國MIT PHD
(2)獨立董事:吳金洌,中央研究院客座講座,
阿肯色大學醫學院博士
(3)獨立董事:林倩如,全福生物科技(股)公司營運管理部副總經理,
台灣大學商學研究所博士班
5.新任者姓名:尚未委任
6.新任者簡歷:尚未委任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配合董事會改選,薪資報酬委員會屆期與董事會屆期相同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8/08/12~111/06/16
10.新任生效日期:NA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第五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將於最近期董事會委任後,另行公告。
1.股東會日期:111/06/17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一一O年度盈餘分配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本公司章程修正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承認一一O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本公司全面改選董事案。
(一)董事當選名單如下:
董事:德慧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林宗慶
董事:香港克麗緹娜國際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陳碧華
董事:林孟德
(二)獨立董事當選名單如下:
獨立董事:莊哲仁
獨立董事:吳金洌
獨立董事:林倩如
獨立董事:郭旭崧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正案。
(2)通過修正「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部份條文暨更名為「董事選任程序」案。
(3)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4)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案。
(5)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處理準則」案。
(6)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處理準則」案。
(7)通過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
(8)通過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一一O年度盈餘分配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本公司章程修正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承認一一O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本公司全面改選董事案。
(一)董事當選名單如下:
董事:德慧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林宗慶
董事:香港克麗緹娜國際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陳碧華
董事:林孟德
(二)獨立董事當選名單如下:
獨立董事:莊哲仁
獨立董事:吳金洌
獨立董事:林倩如
獨立董事:郭旭崧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正案。
(2)通過修正「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部份條文暨更名為「董事選任程序」案。
(3)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4)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案。
(5)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處理準則」案。
(6)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處理準則」案。
(7)通過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
(8)通過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居禮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代行 股東會通過重要決議事項
1.股東會日期:111/06/13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本公司110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承認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28條之1規定,由子公司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1.股東會日期:111/06/13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本公司110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承認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28條之1規定,由子公司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本公司產品普生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抗原快速檢測試劑 通過衛福部核准醫療器材專案製造
1.事實發生日:111/05/13
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第 35 條第 1 項第 2 款及
特定醫療器材專案核准製造及
輸入辦法第 9 條。
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本公司產品
「普生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抗原快速檢測試劑」
之專案製造,並於今日(05月13日)接獲通知取得
衛福部核准(防疫專案製造核准文號:1110605099號);
核准製造期間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日止。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係屬生技產業具投資風險,有關財務及營收資訊,
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為準,投資人請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1/05/13
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第 35 條第 1 項第 2 款及
特定醫療器材專案核准製造及
輸入辦法第 9 條。
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本公司產品
「普生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抗原快速檢測試劑」
之專案製造,並於今日(05月13日)接獲通知取得
衛福部核准(防疫專案製造核准文號:1110605099號);
核准製造期間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日止。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係屬生技產業具投資風險,有關財務及營收資訊,
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為準,投資人請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5/04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7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園區創新一路六號(本公司會議室)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一一O年度營業報告。2.本公司監察人查核一一O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一O八年度股東會通過私募有價證券之資金運用情形、計畫執行進度及計畫效益顯現情形。4.本公司一一O年度發放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5.一一O年度股東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不繼續辦理報告。6.本公司P113事業部門進行分割讓與百分之百持股之普研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增列)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一一O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一一O年度盈餘分配表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本公司章程修正案。2.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正案。3.修正「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部份條文暨更名為「董事選任程序」案。4.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5.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案。6.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處理準則」案。7.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處理準則」案。8.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9.辦理私募普通股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1.本公司全面改選董事案。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9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1713.其他應敘明事項:擬依公司法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公告111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相關事宜如下:(1)受理期間:自111年4月9日起至111年4月19日16時止。(2)受理地點:新竹科學園區創新一路六號 (本公司財務部),電話:03-5779221。(3)凡有意提案或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之股東應於111年4月19日16時前,將申請書表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並於信封封面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或「董事(含獨立董事)提名函件」親送或以掛號函件寄送達受理處所。股東提案或提名若有違公司法172條之1或192條之1規定者,均不列入股東常會議案或候選人名單。
1.事實發生日:111/04/21
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2)通過應收帳款處理情形案。
(3)通過本公司110年度盈餘分派表。
(4)通過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案。
(5)通過本公司110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6)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案。
(7)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處理準則」案。
(8)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處理準則」案。
(9)通過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
(10)通過設立本公司之分公司案。
(11)通過本公司P113事業部門進行分割讓與百分之百持股之普研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12)通過提名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案。
(13)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14)通過110年股東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不再繼續辦理案。
(15)通過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16)通過增列111年股東常會議程案。
(17)通過普生竹北AI廠房擬新增台灣中小企業銀行為申請長期借款銀行討論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董事會決議通過。
(2)本公司一一○年度財務報表業已編制完竣,業經會計師查核竣事後於提請監察人
審查通過,並將依規定於4月底前辦理公告及申報。再依法提請一一一年股東常會
承認。
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2)通過應收帳款處理情形案。
(3)通過本公司110年度盈餘分派表。
(4)通過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案。
(5)通過本公司110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6)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案。
(7)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處理準則」案。
(8)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處理準則」案。
(9)通過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
(10)通過設立本公司之分公司案。
(11)通過本公司P113事業部門進行分割讓與百分之百持股之普研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12)通過提名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案。
(13)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14)通過110年股東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不再繼續辦理案。
(15)通過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16)通過增列111年股東常會議程案。
(17)通過普生竹北AI廠房擬新增台灣中小企業銀行為申請長期借款銀行討論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董事會決議通過。
(2)本公司一一○年度財務報表業已編制完竣,業經會計師查核竣事後於提請監察人
審查通過,並將依規定於4月底前辦理公告及申報。再依法提請一一一年股東常會
承認。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21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不適用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551,658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81,936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43,793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8,606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44,082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44,142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7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264,442
12.期末總負債(仟元):529,786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731,513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不適用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551,658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81,936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43,793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8,606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44,082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44,142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7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264,442
12.期末總負債(仟元):529,786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731,513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1/04/21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0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 至 110/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0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 至 110/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11/04/21
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11年4月2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分派案。
(2)員工酬勞為新台幣2,800,000元,董事監察人酬勞為新台幣1,200,000元,
全數以現金方式發放。
(3)本案業經111/4/21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法提報111年股東常會。
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11年4月2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分派案。
(2)員工酬勞為新台幣2,800,000元,董事監察人酬勞為新台幣1,200,000元,
全數以現金方式發放。
(3)本案業經111/4/21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法提報111年股東常會。
1.事實發生日:111/04/21
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設立普生竹創生技分公司及委任分公司經理人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為配合公司營運,設立普生竹創生技分公司,並委任林孟慧副總經理擔任
普生竹創生技分公司經理人。
(2)普生竹創生技分公司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二街84巷86號3樓。
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設立普生竹創生技分公司及委任分公司經理人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為配合公司營運,設立普生竹創生技分公司,並委任林孟慧副總經理擔任
普生竹創生技分公司經理人。
(2)普生竹創生技分公司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二街84巷86號3樓。
本公司分割P113事業部門讓與百分之百子公司持股 之普研生技(股)公司之債權人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1/04/21
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據企業併購法第35條規定辦理。
(2)本公司業經111年04月2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將本公司P113事業部門之
相關營業(含資產、負債及營業)分割予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
普研生技(股)公司承受,分割基準日暫訂為111年05月31日。
(3)本公司各債權人對於本次分割案如有異議,請自本公告日起至111年5月21日止之
期限內,檢附相關債權證明文件(就此分割案提出異議之債權人,對所主張之債權
應負舉證責任),以書面方式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向本公司提出,以便依法處
理,逾期未表示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4)郵寄地址:新竹科學園區創新一路六號 財會部 收。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4/21
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據企業併購法第35條規定辦理。
(2)本公司業經111年04月2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將本公司P113事業部門之
相關營業(含資產、負債及營業)分割予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
普研生技(股)公司承受,分割基準日暫訂為111年05月31日。
(3)本公司各債權人對於本次分割案如有異議,請自本公告日起至111年5月21日止之
期限內,檢附相關債權證明文件(就此分割案提出異議之債權人,對所主張之債權
應負舉證責任),以書面方式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向本公司提出,以便依法處
理,逾期未表示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4)郵寄地址:新竹科學園區創新一路六號 財會部 收。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P113事業部門分割讓與百分之百持股 之普研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案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分割
2.事實發生日:111/4/21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1)被分割公司:本公司
(2)受讓之公司:百分之百子公司持股之普研生技(股)公司,以下簡稱「普研」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百分之百子公司持股之普研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普研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且因分割而持有普研
之股權金額與本公司分割之營業價值相等,故對原有股東之權益不受影響。
7.併購目的:
為提升營運效率、吸引優秀人才加入及創造股東價值,擬依企業併購法
分割讓與相關規定,將本公司P113事業部門分割讓與至由本公司百分之百
持股之普研,並由普研發行新股予本公司作對價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提升本公司整體競爭力及營運績效。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本次分割並未辦理減資,且分割後「普研」之營業利益將透過長期投資由
本公司認列,故對本公司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並無影響。
10.併購後續處理方式,包括支付併購對價之時間及方法等:
不適用
11.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不適用
12.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1)換股比例:本公司擬分割讓與之營業價值,預計為新台幣9,000,000元。
按每股1元換取「普研」新發行之普通股1股,每股票面金額1元,本公司
共換取「普研」普通股9,000,000股。
(2)計算依據:前揭換股比例係參酌本公司擬分割讓與之資產及負債之帳面價值
及分割換股比例之專家意見書定之。
13.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4.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奕隆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5.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呂淨君會計師
16.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會計師證書字號:金管會證字第5626號
17.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不適用
18.預定完成日程:
分割基準日暫定民國111年05月31日。
19.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1)自分割基準日起,本公司分割讓與之一切資產、負債及其截至分割基準日
仍為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均由「普研」依法概括承受;如需
相關手續,本公司應配合之。
(2)除分割讓與之負債與分割前本公司之債務係可分者外,「普研」
應就分割前本公司所負債務於其受讓營業之出資範圍,依企業
併購法規定與本公司負連帶清償責任。
20.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不適用
21.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1)預定分割讓與之營業價值:以分割讓與之資產減負債計算之,預計為新台
幣9,000,000元。
(2)預定分割讓與之資產:預計為新台幣14,053,283元。
(3)預定分割讓與之負債:預計為新台幣5,053,283元。
(4)前揭分割讓與之營業價值、資產及負債金額,以本公司民國111年03月31日
自結之財務報表帳面價值,惟實際金額仍以本公司分割基準日之帳面價值為準。
(5)本分割案本公司分割讓與之營業價值為新台幣9,000,000元,按每股元換取
「普研」新發行之普通股1股,每股票面金額1元,本公司共換取「普研」
普通股9,000,000股。
22.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23.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或其他任何影響
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不適用
2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本次營業(包括資產及負債)之範圍倘有調整之必要,由董事會調整之。
25.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7.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無
28.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9.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30.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無
31.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2.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無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分割
2.事實發生日:111/4/21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1)被分割公司:本公司
(2)受讓之公司:百分之百子公司持股之普研生技(股)公司,以下簡稱「普研」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百分之百子公司持股之普研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普研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且因分割而持有普研
之股權金額與本公司分割之營業價值相等,故對原有股東之權益不受影響。
7.併購目的:
為提升營運效率、吸引優秀人才加入及創造股東價值,擬依企業併購法
分割讓與相關規定,將本公司P113事業部門分割讓與至由本公司百分之百
持股之普研,並由普研發行新股予本公司作對價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提升本公司整體競爭力及營運績效。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本次分割並未辦理減資,且分割後「普研」之營業利益將透過長期投資由
本公司認列,故對本公司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並無影響。
10.併購後續處理方式,包括支付併購對價之時間及方法等:
不適用
11.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不適用
12.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1)換股比例:本公司擬分割讓與之營業價值,預計為新台幣9,000,000元。
按每股1元換取「普研」新發行之普通股1股,每股票面金額1元,本公司
共換取「普研」普通股9,000,000股。
(2)計算依據:前揭換股比例係參酌本公司擬分割讓與之資產及負債之帳面價值
及分割換股比例之專家意見書定之。
13.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4.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奕隆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5.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呂淨君會計師
16.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會計師證書字號:金管會證字第5626號
17.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不適用
18.預定完成日程:
分割基準日暫定民國111年05月31日。
19.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1)自分割基準日起,本公司分割讓與之一切資產、負債及其截至分割基準日
仍為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均由「普研」依法概括承受;如需
相關手續,本公司應配合之。
(2)除分割讓與之負債與分割前本公司之債務係可分者外,「普研」
應就分割前本公司所負債務於其受讓營業之出資範圍,依企業
併購法規定與本公司負連帶清償責任。
20.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不適用
21.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1)預定分割讓與之營業價值:以分割讓與之資產減負債計算之,預計為新台
幣9,000,000元。
(2)預定分割讓與之資產:預計為新台幣14,053,283元。
(3)預定分割讓與之負債:預計為新台幣5,053,283元。
(4)前揭分割讓與之營業價值、資產及負債金額,以本公司民國111年03月31日
自結之財務報表帳面價值,惟實際金額仍以本公司分割基準日之帳面價值為準。
(5)本分割案本公司分割讓與之營業價值為新台幣9,000,000元,按每股元換取
「普研」新發行之普通股1股,每股票面金額1元,本公司共換取「普研」
普通股9,000,000股。
22.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23.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或其他任何影響
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不適用
2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本次營業(包括資產及負債)之範圍倘有調整之必要,由董事會調整之。
25.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7.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無
28.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9.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30.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無
31.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2.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無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再繼續辦理110年股東常會 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1/04/21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10/07/15
3.變動原因:
(1)本公司110年7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於10,000,000 股之額度內辦理私募
普通股案,將於111年7月14日屆滿應發行期限,考量公司營運規劃及市場概
況不再繼續辦理。
(2)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私募普通股應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期限
屆滿前辦理完成。
(3)上述私募普通股案迄今尚未實施,考量公司營運現況,擬於剩餘期限內不再
繼續辦理私募事宜,並提請111年股東常會報告。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1/04/21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10/07/15
3.變動原因:
(1)本公司110年7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於10,000,000 股之額度內辦理私募
普通股案,將於111年7月14日屆滿應發行期限,考量公司營運規劃及市場概
況不再繼續辦理。
(2)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私募普通股應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期限
屆滿前辦理完成。
(3)上述私募普通股案迄今尚未實施,考量公司營運現況,擬於剩餘期限內不再
繼續辦理私募事宜,並提請111年股東常會報告。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21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本次私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為限及行政院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
特定人為限。
(2)本公司目前尚未洽定特定應募人,應募人之選擇,將以引進策略性投資人
對本公司能直接或間接助益為首要考量,將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以有助
公司開發市場、產品銷售、技術合作、並能挹注本公司之獲利,能對股東
權益產生直接或間接正面助益者為首要考量,並以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之各
項特定人中選定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以不超過10,000,000股之普通股額度內辦理,並於提報
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分2次辦理。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10,000,000股普通股額度內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
術平均數或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
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
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
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
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惟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提
請股東會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且不低於股票面額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依
日後市場狀況與洽特定人情形訂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為尋求與國內外廠商進行技術合作或策略聯盟、引進價值投資人等機會,
同時充實營運資金以因應未來營運所需。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為確保籌集資金之時效性及可行性,並有效降低資金成本,
擬採私募方式辦理發行普通股。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且
配合公司實際需求辦理私募,將可提高公司籌資之機動性及效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且不低於股票面額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
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決定。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私募普通股案中所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
43條之8規定,本私募普通股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
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亦擬於該私募普通股交付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
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私募普通股之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募集金額及資金
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者或嗣後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
關意見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改變而有修正必要,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
全權處理之。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本次私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為限及行政院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
特定人為限。
(2)本公司目前尚未洽定特定應募人,應募人之選擇,將以引進策略性投資人
對本公司能直接或間接助益為首要考量,將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以有助
公司開發市場、產品銷售、技術合作、並能挹注本公司之獲利,能對股東
權益產生直接或間接正面助益者為首要考量,並以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之各
項特定人中選定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以不超過10,000,000股之普通股額度內辦理,並於提報
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分2次辦理。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10,000,000股普通股額度內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
術平均數或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
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
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
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
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惟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提
請股東會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且不低於股票面額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依
日後市場狀況與洽特定人情形訂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為尋求與國內外廠商進行技術合作或策略聯盟、引進價值投資人等機會,
同時充實營運資金以因應未來營運所需。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為確保籌集資金之時效性及可行性,並有效降低資金成本,
擬採私募方式辦理發行普通股。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且
配合公司實際需求辦理私募,將可提高公司籌資之機動性及效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且不低於股票面額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
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決定。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私募普通股案中所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
43條之8規定,本私募普通股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
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亦擬於該私募普通股交付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
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私募普通股之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募集金額及資金
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者或嗣後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
關意見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改變而有修正必要,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
全權處理之。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園區創新一路六號(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一O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監察人查核一一O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一O八年度股東會通過私募有價證券之資金運用情形、
計畫執行進度及計畫效益顯現情形。
4.本公司一一O年度發放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本次增列)
5.一一O年度股東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不繼續辦理報告。(本次增列)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O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一O年度盈餘分配表案。(本次增列)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章程修正案。
2.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正案。
3.修正「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部份條文暨更名為「董事選任程序」案。
4.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5.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案。(本次增列)
6.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處理準則」案。(本次增列)
7.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處理準則」案。(本次增列)
8.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本次增列)
9.辦理私募普通股案。(本次增列)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全面改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9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1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擬依公司法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公告111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
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相關事宜如下:
(1)受理期間:自111年4月9日起至111年4月19日16時止。
(2)受理地點:新竹科學園區創新一路六號 (本公司財務部),電話:03-5779221。
(3)凡有意提案或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之股東應於111年4月19日16
時前,將申請書表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並於信封封面加註「股東常會提案
函件」或「董事(含獨立董事)提名函件」親送或以掛號函件寄送達受理處所。
股東提案或提名若有違公司法172條之1或192條之1規定者,均不列入股東常會
議案或候選人名單。
1.事實發生日:111/04/21
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無
5.發生緣由:
(1)因本公司新建AI園區廠房為有效利用使用面積,擬出租該部分廠房予智強興業股份
有限公司執行此物業管理工作。
(2)前述智強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東為本公司董事宣明智先生,而該公司有意願
承做此方面之物業管理工作且所營事業內容亦符合需要。
(3)租金給付金額:分首筆租金及新廠建廠期間分期給付租金。
(4)租賃期間:自本建物取得執用執照日起至中華民國130年4月29日止。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補充公告)
(1)依據新竹縣政府111年4月13日府產貿字第1115254034號函,待產業專用區(一)土地
設定地上權手冊第四十六條規定完成後,方得出租或出借供他人使用。
(2)本公司係於111/4/21簽約,惟租賃期間將依前述7.(1)規定,自本建物取得執用執照
日起始得起算出租日。
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無
5.發生緣由:
(1)因本公司新建AI園區廠房為有效利用使用面積,擬出租該部分廠房予智強興業股份
有限公司執行此物業管理工作。
(2)前述智強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東為本公司董事宣明智先生,而該公司有意願
承做此方面之物業管理工作且所營事業內容亦符合需要。
(3)租金給付金額:分首筆租金及新廠建廠期間分期給付租金。
(4)租賃期間:自本建物取得執用執照日起至中華民國130年4月29日止。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補充公告)
(1)依據新竹縣政府111年4月13日府產貿字第1115254034號函,待產業專用區(一)土地
設定地上權手冊第四十六條規定完成後,方得出租或出借供他人使用。
(2)本公司係於111/4/21簽約,惟租賃期間將依前述7.(1)規定,自本建物取得執用執照
日起始得起算出租日。
本公司產品普生新型冠狀病毒抗原快速檢測試劑 (4LCO009E)通過衛福部核准醫療器材專案製造 1.事實發生日:111/03/29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第 35 條第 1 項第 2 款及特定醫療器材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第 9 條。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本公司產品「普生新型冠狀病毒抗原快速檢測試劑(4LCO009E)」之專案製造,並於今日(03月29日)接獲通知取得衛福部核准(防疫專案製造核准文號:1110602837);核准製造期間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日止,限於國內中央主管機關或指定檢驗機構進行試驗。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係屬生技產業具投資風險,有關財務及營收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為準,投資人請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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