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盛新材料科技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2/11/0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內部稽核主管任命案
(1)人員變動別: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11/0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許奕其/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
(5)異動情形: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2/11/01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2年11月01日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內部稽核
主管任命案。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內部稽核主管任命案
(1)人員變動別: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11/0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許奕其/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
(5)異動情形: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2/11/01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2年11月01日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內部稽核
主管任命案。
1.事實發生日:112/08/02
2.發生緣由:
董事會決議通過民國112年第二季財務報告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8/02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8/02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5,785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8,602)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28,116)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22,655)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22,67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22,675)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2.45)
(11)期末總資產(仟元):743,816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28,162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15,654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2年第二季財務報告相關資訊,將
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公告申報,屆時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2.發生緣由:
董事會決議通過民國112年第二季財務報告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8/02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8/02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5,785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8,602)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28,116)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22,655)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22,67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22,675)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2.45)
(11)期末總資產(仟元):743,816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28,162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15,654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2年第二季財務報告相關資訊,將
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公告申報,屆時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1.事實發生日:112/07/26
2.發生緣由:
依證交所指示修正本公司111年度股東會年報部分內容,修正頁數為:
第10~11頁、第13~15頁、第17頁、第18~19頁、第21~22、24頁、49~50
頁、70~71頁、75~77頁、164頁。
3.因應措施:
修正後111年度股東會年報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依證交所指示修正本公司111年度股東會年報部分內容,修正頁數為:
第10~11頁、第13~15頁、第17頁、第18~19頁、第21~22、24頁、49~50
頁、70~71頁、75~77頁、164頁。
3.因應措施:
修正後111年度股東會年報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變更營業處所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2/06/27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自民
國112年07月03日(星期一)起變更營業處所,新址及聯絡電話等相
關資訊詳列如下:
(1)地址:100415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
(2)電話:(02)2361-1300。
(3)傳真:(02)2311-1400。
3.因應措施:
凡本公司股東自民國112年07月03日(星期一)起,洽辦股票過戶、
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
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至新址
「100415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辦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6/27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自民
國112年07月03日(星期一)起變更營業處所,新址及聯絡電話等相
關資訊詳列如下:
(1)地址:100415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
(2)電話:(02)2361-1300。
(3)傳真:(02)2311-1400。
3.因應措施:
凡本公司股東自民國112年07月03日(星期一)起,洽辦股票過戶、
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
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至新址
「100415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辦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6/16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一)承認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二、討論事項:
(一)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二)通過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一)承認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二、討論事項:
(一)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二)通過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5/31
2.發生緣由: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
(1)人員變動別: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05/3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麗玲/內部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職缺待補
(5)異動情形:辭職(離職日112/05/31)。
(6)異動原因:原稽核主管因生涯規劃辭職,由稽核代理人李靜怡暫行接任職務。
(7)生效日期:112/06/01
3.因應措施:新任內部稽核主管之聘任,待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另行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
(1)人員變動別: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05/3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麗玲/內部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職缺待補
(5)異動情形:辭職(離職日112/05/31)。
(6)異動原因:原稽核主管因生涯規劃辭職,由稽核代理人李靜怡暫行接任職務。
(7)生效日期:112/06/01
3.因應措施:新任內部稽核主管之聘任,待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另行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3/08
2.發生緣由:
本公司因配合原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後股務代理權利之轉移,謹訂於112年04月9日(合併基準日)改委由富邦綜合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承辦本公司股務代理業務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凡本公司股東自112年04月09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領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
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
至「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地址:台北市100中正區許
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傳真:02-2311-1400)。
2.發生緣由:
本公司因配合原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後股務代理權利之轉移,謹訂於112年04月9日(合併基準日)改委由富邦綜合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承辦本公司股務代理業務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凡本公司股東自112年04月09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領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
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
至「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地址:台北市100中正區許
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傳真:02-2311-1400)。
1.事實發生日:112/03/07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3.因應措施:依法提交112年度股東常會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3.因應措施:依法提交112年度股東常會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3/0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並由現任獨立董事擔任第一屆薪資報酬
委員會委員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王冠祥/本公司獨立董事
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許廉凱/本公司獨立董事
六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楊慶祺/本公司獨立董事
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異動原因:本公司112年03月0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
(5)原任期:不適用
(6)新任生效日期:112/03/07
(7)新任期:112/03/07~114/06/21(同第二屆董事會任期)
2.發生緣由:本公司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並由現任獨立董事擔任第一屆薪資報酬
委員會委員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王冠祥/本公司獨立董事
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許廉凱/本公司獨立董事
六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楊慶祺/本公司獨立董事
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異動原因:本公司112年03月0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
(5)原任期:不適用
(6)新任生效日期:112/03/07
(7)新任期:112/03/07~114/06/21(同第二屆董事會任期)
1.事實發生日:112/03/0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1年度財務報表,相關資訊如下: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0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3/0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685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4,229)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97,78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95,639)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95,573)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95,573)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6.40)
(11)期末總資產(仟元):791,453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53,124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638,329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111年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
完成上傳作業,屆時相關之訊息,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1年度財務報表,相關資訊如下: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0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3/0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685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4,229)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97,78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95,639)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95,573)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95,573)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6.40)
(11)期末總資產(仟元):791,453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53,124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638,329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111年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
完成上傳作業,屆時相關之訊息,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1.事實發生日:112/03/0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事宜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開會時間:112年06月16日(星期五)上午09時整,受理股東報到時間為
上午08時30分。
二、開會地點: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二段97號5樓會議室。
三、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四、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書。
(2)111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3)111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4)111年度配發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報告。
(5)111年增資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
(6)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7)修訂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案。
(8)修訂定本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案。
2.承認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3.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4.臨時動議
五、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2年04月18日至112年06月16日
六、最後過戶日:112年04月17日
七、受理股東提案期間:112年04月09日至112年04月19日
八、受理股東提案處所: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2段97號6樓(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事宜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開會時間:112年06月16日(星期五)上午09時整,受理股東報到時間為
上午08時30分。
二、開會地點: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二段97號5樓會議室。
三、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四、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書。
(2)111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3)111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4)111年度配發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報告。
(5)111年增資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
(6)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7)修訂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案。
(8)修訂定本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案。
2.承認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3.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4.臨時動議
五、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2年04月18日至112年06月16日
六、最後過戶日:112年04月17日
七、受理股東提案期間:112年04月09日至112年04月19日
八、受理股東提案處所: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2段97號6樓(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
1.事實發生日:112/03/0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3.因應措施: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07
二、本公司為償還銀行借款、充實營運資金或其他因應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以利
公司長期經營與發展,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發行總額不超過
2,000萬股,並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
會視市場狀況且配合公司實際需求處理之。
三、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
定,應說明事項如下:
(1)私募普通股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A.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
第2條之規定,未上市(櫃)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以定價日最近
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為參考價格。
B.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於不低於參考價格八成之標準內授
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2)特定人選擇方式:
A.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及相關函令所規定之
應募人資格為限,並擬視市場狀況及本公司需求及依相關規定辦理。
B.應募人如為內部人或關係人時,其暫定名單如下:
應募人 與本公司之關係
廣運機械工程(股)公司 關係人
太極能源科技(股)公司 內部人
鴻元國際投資(股)公司 內部人
C.本次應募對象為策略性投資人
(1)特定人選擇之方式與目的: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應募人之選擇為可協助本公司營運所需各項
管理及財務資源,提供經營管理技術、加強財務成本管理及協助業務開發
及拓展已提升公司競爭優勢。
(2)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必要性:
引進對本公司未來產品與市場發展有助益之策略性投資人,對公司長期發展有
其必要性。
(3)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預計效益:
預計可強化公司競爭力提升營運績效,對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
D.除上述可能應募人外,目前尚無已洽定之其他應募人。
(3)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額度、資金用途及預計效益:
A.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考量目前資本市場狀況及為掌握募集資本之時效性及可行性等因素,以
便於最短期限內取得所需之資金,故擬透過私募方式辦理增資,以提高公司籌
資效率。
B.得私募額度、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
1.得私募額度:
不超過20,000仟股之普通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不超過新台幣兩億元為限。
2.資金用途:
募得資金皆用於償還銀行借款、充實營運資金或其他因應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3.預計達成效益:
皆為有效降低資金成本、強化公司競爭力並提升營運效能。
(4)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並於交付日起三年內
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其餘受限不得轉讓,並於交付日
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是否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
程序及交易。
(5)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私募普通股之實際發行股數
、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未
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變化而有所修正時
,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及辦理,未來如遇法令變更
、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應市場客觀環境而需訂定或修正時,亦擬請股東會授
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3.因應措施: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07
二、本公司為償還銀行借款、充實營運資金或其他因應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以利
公司長期經營與發展,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發行總額不超過
2,000萬股,並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
會視市場狀況且配合公司實際需求處理之。
三、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
定,應說明事項如下:
(1)私募普通股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A.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
第2條之規定,未上市(櫃)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以定價日最近
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為參考價格。
B.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於不低於參考價格八成之標準內授
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2)特定人選擇方式:
A.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及相關函令所規定之
應募人資格為限,並擬視市場狀況及本公司需求及依相關規定辦理。
B.應募人如為內部人或關係人時,其暫定名單如下:
應募人 與本公司之關係
廣運機械工程(股)公司 關係人
太極能源科技(股)公司 內部人
鴻元國際投資(股)公司 內部人
C.本次應募對象為策略性投資人
(1)特定人選擇之方式與目的: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應募人之選擇為可協助本公司營運所需各項
管理及財務資源,提供經營管理技術、加強財務成本管理及協助業務開發
及拓展已提升公司競爭優勢。
(2)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必要性:
引進對本公司未來產品與市場發展有助益之策略性投資人,對公司長期發展有
其必要性。
(3)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預計效益:
預計可強化公司競爭力提升營運績效,對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
D.除上述可能應募人外,目前尚無已洽定之其他應募人。
(3)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額度、資金用途及預計效益:
A.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考量目前資本市場狀況及為掌握募集資本之時效性及可行性等因素,以
便於最短期限內取得所需之資金,故擬透過私募方式辦理增資,以提高公司籌
資效率。
B.得私募額度、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
1.得私募額度:
不超過20,000仟股之普通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不超過新台幣兩億元為限。
2.資金用途:
募得資金皆用於償還銀行借款、充實營運資金或其他因應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3.預計達成效益:
皆為有效降低資金成本、強化公司競爭力並提升營運效能。
(4)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並於交付日起三年內
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其餘受限不得轉讓,並於交付日
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是否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
程序及交易。
(5)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私募普通股之實際發行股數
、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未
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變化而有所修正時
,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及辦理,未來如遇法令變更
、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應市場客觀環境而需訂定或修正時,亦擬請股東會授
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3/07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
一、董事會擬議日期:112/03/07
二、股利所屬年(季)度:111年 年度
三、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 至 111/12/31
四、股東配發內容:
(1) 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 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 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 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 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 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 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 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五、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
一、董事會擬議日期:112/03/07
二、股利所屬年(季)度:111年 年度
三、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 至 111/12/31
四、股東配發內容:
(1) 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 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 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 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 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 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 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 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五、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事實發生日:112/03/07
2.發生緣由: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2年3月0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不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2.發生緣由: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2年3月0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不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1.事實發生日:111/11/18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
一、討論事項
(一)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二)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三)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暨更名為「董事選舉
辦法」案
(四)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五)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六)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二、選舉事項
(一)本公司補選獨立董事案
新任名單如下:
獨立董事:王冠祥
獨立董事:許廉凱
獨立董事:楊慶祺
三、其他討論事項
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行為之限制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
一、討論事項
(一)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二)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三)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暨更名為「董事選舉
辦法」案
(四)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五)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六)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二、選舉事項
(一)本公司補選獨立董事案
新任名單如下:
獨立董事:王冠祥
獨立董事:許廉凱
獨立董事:楊慶祺
三、其他討論事項
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行為之限制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1/11/18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謝銘勳/本公司董事暨總經理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原因:因業務繁忙等因素,故辭任本公司以自然人當選之董事職務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06/22~114/06/21
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4/7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11/11/18自然人董事辭任一名,同時補選三名獨立董事取代
監察人職務,新任獨立董事將與現任董事任期相同其董事變動比率為4/7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謝銘勳/本公司董事暨總經理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原因:因業務繁忙等因素,故辭任本公司以自然人當選之董事職務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06/22~114/06/21
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4/7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11/11/18自然人董事辭任一名,同時補選三名獨立董事取代
監察人職務,新任獨立董事將與現任董事任期相同其董事變動比率為4/7
1.發生變動日期:111/11/18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
王冠祥/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許廉凱/六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楊慶祺/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董事長
4.異動原因:本公司補選獨立董事案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獨立董事:
王冠祥:0股
許廉凱:50,000股
楊慶祺:50,00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NA
7.新任生效日期:111/11/18~114/06/21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4/7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制度,新任獨立董事當選成立
審計委員會後,現任監察人同時解任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
王冠祥/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許廉凱/六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楊慶祺/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董事長
4.異動原因:本公司補選獨立董事案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獨立董事:
王冠祥:0股
許廉凱:50,000股
楊慶祺:50,00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NA
7.新任生效日期:111/11/18~114/06/21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4/7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制度,新任獨立董事當選成立
審計委員會後,現任監察人同時解任
1.股東會決議日:111/11/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王冠祥:獨立董事
(2)許廉凱:獨立董事
(3)楊慶祺: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11/18~114/06/21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王冠祥:獨立董事
(2)許廉凱:獨立董事
(3)楊慶祺: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11/18~114/06/21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11/18
2.發生緣由: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並由新任獨立董事擔任第一屆審計
委員會委員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王冠祥/本公司獨立董事
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許廉凱/本公司獨立董事
六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楊慶祺/本公司獨立董事
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異動原因:由全體新任獨立董事並依公司章程設置審計委員會,以代替監察人職能
(5)原任期:不適用
(6)新任生效日期:111/11/18
(7)新任期:111/11/18~114/06/21(同第二屆董事會任期)
2.發生緣由: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並由新任獨立董事擔任第一屆審計
委員會委員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王冠祥/本公司獨立董事
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許廉凱/本公司獨立董事
六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楊慶祺/本公司獨立董事
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異動原因:由全體新任獨立董事並依公司章程設置審計委員會,以代替監察人職能
(5)原任期:不適用
(6)新任生效日期:111/11/18
(7)新任期:111/11/18~114/06/21(同第二屆董事會任期)
1.事實發生日:111/10/0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1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召集事宜
1.擬訂於111年11月18日(星期五)上午09時整,受理股東報到時間為上午08時30分
,假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二段97號5樓會議室,召開111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
2.本次股東臨時會議案如下:
(1)宣布開會
(2)主席致詞
(3)報告事項:
1.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2.訂定本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案。
3.訂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案。
4.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
5.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案。
(4)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3.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暨更名為「董事選舉辦法」案。
4.修訂本公司「取得與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5.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6.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5)選舉事項:補選三席獨立董事案
(6)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行為之限制案。
(7)臨時動議。
(8)散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65條第2項之規定,股東臨時會自民國111年10月20日至111年11月18日
為停止股票過戶登記,並依公司法第172條第1項之規定寄發股東臨時會召集通知。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1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召集事宜
1.擬訂於111年11月18日(星期五)上午09時整,受理股東報到時間為上午08時30分
,假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二段97號5樓會議室,召開111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
2.本次股東臨時會議案如下:
(1)宣布開會
(2)主席致詞
(3)報告事項:
1.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2.訂定本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案。
3.訂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案。
4.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
5.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案。
(4)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3.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暨更名為「董事選舉辦法」案。
4.修訂本公司「取得與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5.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6.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5)選舉事項:補選三席獨立董事案
(6)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行為之限制案。
(7)臨時動議。
(8)散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65條第2項之規定,股東臨時會自民國111年10月20日至111年11月18日
為停止股票過戶登記,並依公司法第172條第1項之規定寄發股東臨時會召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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