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茂德科技(公)公司公告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3/07/14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曾國禓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陳宗哲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曾國禓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張淑瑩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作業及人員調整,變更簽證會計師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不適用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3/07/11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不適用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9/05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3.因應措施:(1)人員變動別: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2/09/05(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蕭志文 副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徐均泳 經理(代理稽核,待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再另行公告)(5)異動情形:職務異動(6)異動原因:職務異動(7)生效日期:102/09/054.其他應敘明事項:待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再另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06/30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3.因應措施:(1)人員變動別: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2/06/30(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劉琦雅 管理師(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蕭志文 副理(代理稽核,待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再另行公告)(5)異動情形:離職(6)異動原因:離職(7)生效日期:102/07/014.其他應敘明事項:待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再另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03/28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出售中部科學工業園區12吋晶圓廠相關設備予新加坡商格羅方德公司(GLOBALFOUNDRIES SINGAPORE PTE. LTD.) 3.因應措施:本公司今日與新加坡商格羅方德公司(GLOBALFOUNDRIES SINGAPORE PTE. LTD. ) 簽立設備買賣契約書,出售本公司中部科學工業園區12吋晶圓廠超過1,000件 先進300mm半導體製造設備予該公司,藉以籌措執行重整計畫所需資金。 本公司自101年9月28日經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准予進行重整後, 重整人暨重整監督人便積極進行公司資產清查、維護以及處分等相關事宜, 並於101年第4季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就本公司中部科學工業園區12吋晶圓廠之廠房設備先後兩次進行公開標售, 因未能順利售出,本公司重整團隊基於重整義務與責任, 乃改與有意願承購本公司資產之潛在買家協商議價, 遂能於今日先就中部科學工業園區12吋晶圓廠之半導體製造設備簽署買賣契約。 至於員工部份,格羅方德公司正與本公司研議聘雇工程相關員工事宜。 本公司重整人暨重整監督人仍將持續執行重整程序相關事宜, 包括廠房及設施等,並積極維護公司員工、股東以及債權人之權益,不負所託。 在此並感謝政府相關部門以及各界對於本公司重整的關心與協助。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2/01/17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溫芳郁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王偉臣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曾國禓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陳宗哲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提升與會計師溝通效能及因應內部管理之需要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2/01/17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無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是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12/07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代理發言人異動。3.因應措施: 1.人員變動別: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01/12/0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翁慧珊,本公司公共關係部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吳瑞治,本公司記憶體事業本部資深處長。 5.異動情形:離職。 6.異動原因:離職。 7.生效日期:101/12/07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12/07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發言人異動。3.因應措施: 1.人員變動別: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01/12/0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翁慧珊,本公司公共關係部經理, 代理發言人暨暫代發言人。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吳瑞治,本公司記憶體事業本部資深處長, 代理發言人暨暫代發言人。。 5.異動情形:離職。 6.異動原因:離職。 7.生效日期:101/12/07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11/30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蘇董事啟孟辭任董事。3.因應措施: 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蘇啟孟董事;本公司記憶體事業本部副總經理。 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 異動情形:辭職。 異動原因:個人因素。 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原任期:100/06/10~103/06/09 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11/292.發生緣由:本公司「中科十二吋晶圓廠房機器設備標售」事宜。3.因應措施:台灣新竹地方法院於中華民國101年9月28日裁定准予合作金庫商業 銀行及台灣銀行對茂德科技之重整聲請,並於中華民國101年10月8日 舉行第一次重整人與重整監督人聯席會議決議授權重整人洽專業資產 處分機構協助中科廠房及設備公開標售,該項作業於中華民國101年 11月2日順利完成並進行公告中科廠房及設備整廠公開招標規定及內 容,訂定11月29日公告標售。 茂德中科十二吋晶圓廠房及設備今(29)日11時進行公開標售,因投標 人未依投標規定繳交保證金,不符合投標資格,故本日不予開標。本 公司將於民國101年12月12日下午2時再次開標,相關投標資訊請參考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網站公告。 茂德科技對投標者的參與、債權銀行團的支持,公司員工保持十二吋 晶圓廠良好狀態所做的努力,表達感謝。期待後續公開標售作業儘速 順利進行,以利社會安定與經濟復甦。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6/202.發生緣由:本公司因接獲台灣新竹地方法院通知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及台灣銀行以債權人身分聲請本公司之民事重整聲請狀,並於101年6月4日法院裁定同意聲請 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及台灣銀行聲請之緊急處分,目前此案件仍在法院審理中。 本公司原預訂股東會無法如期舉行,待法院審理後,依裁定再予以決定。 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及台灣銀行 法院名稱:台灣新竹地方法院 處分機關:台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相關文書案號:101年度聲字第174號 2.事實發生日:101/06/04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聲請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及台灣銀行於101年4月30日向新竹地方法院對本公司 聲請重整,經法院審理,於101年6月4日經法院裁定同意聲請人合作金庫商業銀 行及台灣銀行聲請之緊急處分。 4.處理過程:經法院審理,裁定內容如下: 一、本公司之債權人不得行使對本公司之債權(包含提示票據或其他行使債權 行為)。本公司對所負債務亦不得履行。但為維持營運所必要之履約行為及支 付繼續營業所必要之經常性費用,並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規應給付員工之薪 水(包括應負擔之全民健康保險及勞工保險保險費)、退休金、資遣費者,不 在此限。 二、自裁定送達之日起九十日內,對於本公司之破產、和解或強制執行程序, 應予停止。 三、自裁定送達之日起九十日內本公司之記名式股票,禁止轉讓。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暫無法估計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遵循法院裁定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茂德科技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28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30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28公告內容: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1年6月28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整二、開會地點:新竹市明湖路773號 (煙波大飯店麗池館凡爾賽II、III廳)三、會議內容:(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一百年度營業報告。2.本公司一百年度累計虧損逾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3.本公司一百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4.本公司第四次海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狀況報告。5.本公司一百年度私募股票辦理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一百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2.一百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2.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修訂案。3.本公司「董事與監察人選舉辦法」修訂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四、其他公告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1年4月30日起至民國101年6月28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因最後過戶日民國101年4月29日適逢星期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1年4月27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1年4月29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二)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1年4月20日起至民國101年4月3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1年4月30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茂德科技(股)公司會計部(地址:新竹科學園區力行路19-1號)(三)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 )洽詢。(四)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五、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04/122.發生緣由:一、本公司申請之債權協商案於100年12月30日接獲經濟部工業局「工密知字第 字第10001203160號函」通過,之後並經本公司最大債權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協助於101年2月4日合金北新竹字第1010000441號函予全體債權銀行,辦理債權 債務協商會議。 二、公司與債權銀行召開協商會議之協商結果: (1)本公司於101年4月11日接獲合作金庫商業銀行通知如下: 合金北新竹字第1010001268號函通知,本公司紓困案業獲三分之二以上債權銀行書面 (已簽署之確認回覆函)表示同意。 (2)主要會議結論為:各項借款本金展延6個月,並且變更利率條件。 3.因應措施:本公司將繼續處理後續事宜。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4/122.發生緣由:工商時報有關”茂德12吋晶圓廠傳花落格羅方德”,報導內容,純屬媒體臆測。 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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