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宇藥品(興)公司公告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1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長:陳正 董事:黃震銘 董事:健亞生物科技(股)公司,代表人:朱佳真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5/282.公司名稱:華宇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因營運需要,擬變更申請股票上市櫃之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為「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接續原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業務,原主辦推薦證券商「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轉任協辦輔導證券商,實際生效日以主管機關核准生效日為主。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3/292.公司名稱:華宇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8年3月29日董事會決議,因107年度虧損,故不分配員工及董事酬勞。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陳 正 董事長兼策略長 黃震銘 技術長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解除董事長兼策略長陳正先生擔任: 健亞生物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兼策略長 泰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昌達生化科技(股)公司 法人代表(董事) 瑞寶基因(股)公司 法人代表(董事) 浩宇生醫(股)公司 法人代表(董事長) 展旺生命科技(股)公司 法人代表(董事) BioResource International Inc. 董事 Genovate Biotechnology Co., Ltd. 法人代表(董事) Genovate-NaviFus (Australia) Pty Ltd 法人代表(董事) (2)解除技術長黃震銘擔任: 銘益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穩螢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董事長)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於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不利影響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9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193.股東會召開地點:本公司會議室(台北市內湖區舊宗路二段171巷17號3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 107年度營業狀況報告案。(二) 107年度審計委員審查107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三) 107年員工及董事酬勞發放情形報告案。(四) 合併健如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執行情形報告案。(五) 庫藏股買回期間屆滿暨買回情形報告案。二、承認事項(一)承認本公司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決算表冊案。(二)承認本公司107年度盈虧撥補案。三、討論事項(一) 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二) 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三) 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四) 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四、臨時動議五、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2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19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訂於108年04月12日起至108年04月22日17時止受理股東提案。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9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4,500,000元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自107年12月18日起至108年2月16日止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股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新台幣12至15元;惟當公司股價低於上列所定區間價格下限 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自107年12月18日起至108年2月16日止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300,000股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新台幣3,911,826元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13.04元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300,000股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85%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已買回總金額及平均每股買回價格係包含券商手續費。
本公司與杭州基諾賽生物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簽訂腫瘤偵測技術移轉合約(補充公告)1.事實發生日:108/01/03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杭州基諾賽生物醫藥科技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8/01/03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1)本公司與杭州基諾賽生物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簽屬腫瘤偵測技術移轉合約,本公司 擬將前標的中國區域技術移轉予此公司。(2)技術移轉金人民幣伍佰萬元整,在合約簽訂60日內支付訂金人民幣100萬元整, 餘款依合約規定之進度及時程支付。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之進度及時程支付。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對公司營運具有正面之影響。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增加營收及獲利。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與杭州基諾賽生物醫藥科技有限公司 簽訂腫瘤偵測技術移轉合約1.事實發生日:108/01/03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杭州基諾賽生物醫藥科技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8/01/03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1)本公司與杭州基諾賽生物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簽屬腫瘤偵測技術移轉合約,本公司 擬將前標的於中國區域技術移轉予此公司。(2)技術移轉金為人民幣伍佰萬元整,依約定時程與條件支付予本公司。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對公司營運具有正面之影響。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增加營收及獲利。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12/17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14,000股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1,140,000元6.發行價格:12.91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114,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新股之增資基準日訂為民國107年12月17日。(2)變更後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55,010,000元,計35,501,000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12/17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4,500,000元5.預定買回之期間:107年12月18日至108年2月16日止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股7.買回區間價格(元):12元至15元8.買回方式:透過興櫃市場交易買入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85%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股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12/172.公司名稱:華宇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公報「資產減損」規定,自行評估相關資產減損情形,預計提列資產減損損失計新台幣20,935仟元。該資產減損情形業經107/12/17董事會通過。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數字係公司自行結算,尚未經會計師查核。(2)本次資產減損損失不涉及現金支出,亦不影響本公司營運資金及現金流量。(3)該減損金額帳入民國107年度財務報告。
1.事實發生日:107/08/312.發生緣由:本公司減資案依台北市政府民國107年08月30日府產業商字第10753095500號函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完成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合併健如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增資發行新股暨訂定合併基準日相關事宜1.事實發生日:107/08/072.公司名稱:華宇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於107年6月19日股東常會通過合併健如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並訂定合併 基準日為107年9月1日,該合併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7月26日金管 證發字第107032678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依合併契約書及合併換股比例合理性之獨立專家意見書,訂定換股比例為 健如醫藥普通股每1股換發本公司普通股1股,本次增資發行新股8,6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86,000,000元。三、本次合併換發股票因實際作業需要而須變動或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 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7/232.公司名稱:華宇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正年報第13頁、第37頁、第55頁部份內容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修正後年報 ( 股東會後修訂本 )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7/06/19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一) 承認本公司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決算表冊。(二) 承認本公司106年度盈餘分配案。二、討論事項(一)(一) 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二) 本公司與健如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三) 擬辦理合併增資發行新股案。三、選舉事項(一) 補選董事。四、討論事項(二)(一)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7/06/1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黃震銘(健如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技術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補選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18,000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6/06/27~109/06/268.新任生效日期:107/06/19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9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7/06/1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 黃震銘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健如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技術長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107年6月1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股東常會通過與健如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依法向債權人公告1.事實發生日:107/06/192.公司名稱:華宇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107年06月1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與健如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健如公司)合併案,合併後本公司為存續公司,健如公司為消滅公司,合併基準日暫訂為107年09月01日,自合併基準日起,健如公司之一切資產、負債及權利義務均由本公司概括承受。6.因應措施:向債權人分別通知及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319條準用第73條第二項及企業併購法第23條之規定辦理。(2)本公司債權人對上開合併之決議如有異議者,請於107年06月19日至107年07月23日檢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親交或郵寄(以郵戳日為憑,郵寄地址為台北市內湖區舊宗路二段171巷17號3樓)向本公司提出異議,逾期即視為無異議。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2.事實發生日:107/5/8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1)華宇藥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宇藥,為存續公司)(2)健如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健如,為消滅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健如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1)交易對象人:健如(本公司持股14%之被投資公司)(2)本公司為整合資源、提升公司競爭力、促進公司新藥研發能量。(3)不影響本公司股東權益7.併購目的:為整合資源、提升公司競爭力、促進公司新藥研發能量。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健如為專精於創新劑型開發的特色藥研發公司,搜尋病人需求且具市場競爭力的新產品(505 B2新藥),包括高技術或專利障礙,高進入門檻的學名藥,以及具專利性口服固體釋控製劑技術平台應用。雙方合併後,藉由健如的研發專長,使本公司由代理行銷專業,轉換為具國際競爭力之研發型醫藥公司。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合併後提升公司競爭力,促進公司新藥研發能量,長期而言對於合併後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將有正面之影響。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1)本合併案之換股比例為健如以每1股普通股換發華宇藥普通股1股,並由華宇藥發行新股8,600,000股予健如公司股東。(健如目前資本額為1億元,華宇藥持有健如股票14%)(2) 以民國106年12月31日之最近期財務報表作為價值評估之依據。並同時考量雙方業務經營、興櫃成交均價等各種因素,於合於所委任獨立專家就換股比例合理或所出具意見書之前提下,訂定換股比例。11.預定完成日程:合併基準日暫定為107年09月01日。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本公司依法概括承受健如所有之權利與義務。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1)華宇藥,其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為:診斷試劑、醫療器材及藥品之批發與銷售。(2)健如,其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為:利基型新藥研發及劑型開發。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無。16.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18.其他敘明事項:(一)本合併案於取得雙方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及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進行,合併之換股比例暫定以健如普通股1股換發本公司普通股1股。實際換股比例及合併增資股數,若因主管機關要求或相關法令變更或合併契約規定,而需進行調整時,擬請股東常會授權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調整之。(二)本合併案合併基準日暫訂為107年09月01日,擬請股東常會授權審計委員會召集人得視實際進行狀況調整之。(三)擬請股東常會授權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召集人代表本公司協商、修改及簽署與本合併案相關文件。另就合併契約及增資發行新股相關未盡事宜,除法令及合併契約另有規定外,授權審計委員會召集人全權處理之。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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