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興)公司公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新北市新莊區副都心段一小段53-1地號土地2.事實發生日:104/8/14~104/8/14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土地面積1071.10平方公尺,折合324.01坪,每坪單價:約新台幣167萬元;總價款:542,400,000元整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對象:遠雄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該公司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之二親等親屬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本案採公開標售,並未選定特定交易對象前次移轉之所有人:李鍾詳、張嘉靖、王文亮、王文華、王文啟、王奕人、王奕翔、王奕森、王勝弘、王勝民、王柏鈞、王柏翰移轉價格:372,623,000元取得日期:97.08.21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非本公司利害關係人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預計處分利益:166,774,754元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第一期54,239,274元、第二期連同第一期買賣價款30%、尾款買賣價款70%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之決定方式:公開招標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動產鑑價報告書決策單位: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權全處理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及展碁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638,299,700元及648,020,000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專業估價師姓名:李根源及簡淑媛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4)北市估字第000079號及(102)新北估字第000088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無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經紀人:瑞普國際物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紀費用:60萬元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考量整體資金運用及提升資金運用效益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1.董事會通過日期: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6.其他敘明事項:1.本公開招標於101/10/24董事會通過辦理,本次交易因利害關係人參與招標, 故於最近一期董事會中決議後,另行補充公告內容 2.本案將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四項規定須通知共有人是否行使優先承買權
1.事實發生日:104/07/222.公司名稱: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103年度年報第46~48頁資料,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補上法人股東之代表人姓名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修正後之103年度年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宜蘭縣礁溪鄉得石新段543、544、545、546、580、581、582、583、584、585、587、588、589、590、598、621、622、623、624、629、631、632、633地號及五峰段1584地號等24宗土地2.事實發生日:104/6/30~104/6/30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土地面積共計26,954.43㎡(約8,153.72坪)交易總金額:1,350,000,000元(含建造執照)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礁溪遠雄悅來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企業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標的具投資效益,可獲取長期穩定之租金收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洪賢德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為本公司關係企業之董事長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為礁溪遠雄悅來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長前次移轉日期:102年4月11日前次移轉金額:1,214,928仟元(不含建造執照相關費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取得日期:96年4月23日及97年11月18日價格:1,198,149仟元(不含建造執照相關費用)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監察人處分日期:102年4月11日價格:1,214,928仟元(不含建造執照相關費用)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關係企業之董事長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或付款條件:第一期款20%、第二期款30%、第三期款50%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之決定方式:參考市場行情與不動估價師之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動估價師估價報告書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1,564,000,000元瑞普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1,520,000,000元展碁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1,606,282,840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李根源瑞普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吳紘緒展碁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張志明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李根源:(94)北市估字第000079號吳紘緒:(94)北市估字第000065號張志明:(94)新北估字第000016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考量整體資金運用及提升資金運用效益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1.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4年06月30日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4年06月30日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是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1,412,097,000元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6.其他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4/06/3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遠雄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呂志堅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呂志堅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6.新任生效日期:104/06/30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4/06/30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丘祺中先生: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獨立董事江師毅先生: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蔡政哲先生:富盛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丘祺中先生: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獨立董事江師毅先生: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獨立董事蔡政哲先生:富盛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6.異動原因:因任期屆滿,依董事會決議重新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4/02/25~104/06/188.新任生效日期:104/06/30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4/06/18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一○三年度決算表冊(二)承認一○三年度盈餘分配表(三)通過修訂「公司章程」(四)通過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五)通過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六)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七)通過本公司擬申請股票上市(櫃)案(八)通過擬辦理初次上市(櫃)前公開承銷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九)選舉本公司第8屆董事(含獨立董事)案,選舉結果如下︰ 董事當選名單︰ 呂志堅 遠雄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趙信清 遠雄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許自強 遠雄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蔡宗易 獨立董事當選名單︰ 丘祺中 江師毅 蔡政哲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04/06/182.公司名稱:不適用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一、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3條。二、本屆獨立董事被提名人,業經本公司民國104年06月18日股東常會決議過,茲將相關資料公告如下:候選人類別 候選人姓名 是否當選 獨立董事 丘祺中 是 獨立董事 江師毅 是 獨立董事 蔡政哲 是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4/06/18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丘祺中先生: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江師毅先生: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蔡政哲先生:富盛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尚未選任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6.異動原因:配合全面改選董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任期與董事會任期相同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4/02/25~104/06/218.新任生效日期:NA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4/06/1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1)董事五名 遠雄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呂志堅 遠雄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趙信清 遠雄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許自強 遠雄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蔡宗易 遠雄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暫缺(2)獨立董事二名 丘祺中 江師毅(3)監察人二名 葉鈞耀 蔡調彰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1)董事四名 呂志堅 遠雄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趙信清 遠雄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許自強 遠雄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蔡宗易(2)獨立董事三名 丘祺中/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江師毅/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蔡政哲/富盛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呂志堅:440,122股 遠雄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79,897,754股 丘祺中:0股 江師毅:0股 蔡政哲:0股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1/06/22~104/06/218.新任生效日期:104/06/18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任期屆滿全面改選,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章程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
1.發生變動日期:104/06/18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丘祺中先生: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獨立董事江師毅先生: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獨立董事蔡政哲先生:富盛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首次設置審計委員會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8.新任生效日期:104/06/1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桃園市桃園區水汴頭段38地號土地2.事實發生日:104/6/5~104/6/5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土地面積2,528.84平方公尺,約764.97坪總價款:新台幣910,000,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對象:桃園市與公司之關係:無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或付款條件:得標之次日起30日內,連同保證金繳足得標總價款30%,其餘得標總價款70%於得標之次日起3個月內繳清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之決定方式:公開招標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動產估價報告書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瑞普國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及展碁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918,000,000元及917,964,000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吳紘緒及張志明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4)北市估字第000065號及(94)新北估字第000016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考量整體資金運用及提升資金運用效益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1.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6.其他敘明事項:無
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投資國內不動產作為自用職場之用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1.事實發生日:104/06/042.公司名稱: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通過投資國內不動產作為自用職場之用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取得中國信託商業銀行104年度第2期無到期日非累積次順位金融債券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中國信託商業銀行104年度第2期無到期日非累積次順位金融債券2.事實發生日:104/5/29~104/5/29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40張 每單位價格:票面金額新台幣10,000,000元交易總金額:400,000,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與公司之關係:無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付款條件:交易當日以匯款方式一次付清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決定方式:依市場決定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據發行公司發行價格計算決策單位:依本公司核決權限辦理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40張 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金額:400,000,000元 持股比例:不適用權利受限情形:無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總資產比例:71.28% 股東權益比例:1488.33%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300,964,244仟元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依保險法之規定,為壽險資金之運用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不適用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7.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18.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0.其他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5/212.公司名稱: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遠雄巨蛋接獲臺北市政府公函,以涉及違反建築法第58條規定,要求臺北大巨蛋案現場應立即停止施工。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保險業資金運用與相關投資規定辦理,本公司投資遠雄巨蛋總金額約佔截至104/03/31可運用資金0.68%,本事件對公司整體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本公司經營健全無虞。2.轉投資公司遠雄巨蛋將就停止施工之處分提出訴願及假處分,另就命令停止施工事項會同承攬廠商盡速完成改善後申請復工。
1.事實發生日:104/05/062.公司名稱:不適用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一、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第216條之1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3條規定辦理。二、本屆獨立董事被提名人名單,業經本公司民國104年05月06日董事會審查,並列入本公司民國104年06月18日股東常會選任獨立董事之候選人名單,茲將相關資料公告如下:被提名人選類別:獨立董事/被提名人選姓名:丘祺中/學歷:逢甲大學電子計算機學士/經歷: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現職: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持有股份數額(單位:股):0/所代表之政府或法人名稱:無/其他相關資料:無/董事會審查結果:列入候選人名單被提名人選類別:獨立董事/被提名人選姓名:江師毅/學歷:美國伊利諾大學企管碩士/經歷:Croesus Group副總經理/現職: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持有股份數額(單位:股):0/所代表之政府或法人名稱:無/其他相關資料:無/董事會審查結果:列入候選人名單被提名人選類別:獨立董事/被提名人選姓名:蔡政哲/學歷:美國佩斯大學企業管理碩士/經歷:富盛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現職: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持有股份數額(單位:股):0/所代表之政府或法人名稱:無/其他相關資料:無/董事會審查結果:列入候選人名單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桃園市大溪區預售屋(桃園市大溪區員林路一段)2.事實發生日:104/5/6~104/5/6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房屋1戶(30.72坪)及1車位,合約總價600萬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對象:葉鈞洲與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監察人之二親等親屬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預售屋已售客戶自行轉讓予利害關係人,故不適用。前次移轉: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預計出售投報率約55.3%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訂金+簽約金:10%工程款:19%房屋貸款:70%交屋款:1%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之決定方式:參考市價並經雙方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動產鑑價報告書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環宇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每坪單價16萬.車位單價90萬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動產估價師姓名:林雪琴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2)中市地估字第000051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無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處分不動產獲得收益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1.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4年05月06日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4年05月06日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6.其他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 :104/04/272.發生緣由:金管會針對本公司辦理資金運用時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核處罰鍰新台幣180萬元。3.處理過程:本公司持有臺北市內湖區潭美段及新北市新莊區副都心之不動產投資土地向金管會申請展延即時利用期限,金管會核給展延即時利用期限至103年12月31日,屆期不得再申請展延,並應於期間內完成不動產之處分作業,惟本公司未能依限辦理。4.預估可能損失:罰鍰新台幣180萬元。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依金管會裁處書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4/08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4年04月02日向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登錄興櫃,依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0401006031號函,自104年04月16日起登錄興櫃買賣。3.因應措施:預計或實際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4/04/16。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3/252.契約相對人:不適用3.與公司關係:不適用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就持有之國內有價證券依財務會計準則第34號公報,提列資產減損合計為新台幣470,314仟元整。
1.事實發生日:104/02/25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4年02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酬委員,說明如下:(1)本公司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丘祺中/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江師毅/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蔡政哲/富盛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2)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至同本屆董事會任期截止日(104年06月21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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