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鎧鉅科技(公)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96/10/192.公司名稱:鎧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96年度現金增資原訂股款繳納期限於九十六年十月十九日截止,對尚未繳納股款之原股東,特此催告。6.因應措施:本公司96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九十六年十月十九日截止,尚有部份股東未繳納股款;爰依據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條之規定,自九十六年十月二十二日起至九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止為催告繳款期間,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駕臨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全省分行辦理繳款,逾期未繳,即失其權利。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2.事實發生日:96/10/1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聚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聚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聚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係本公司百分之百轉投資之子公司7.併購目的:取得營運所需資產,以提昇企業機能,擴大經營規模,降低營運成本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經由整合雙方資源,妥善規劃利用,以提昇企業經營效益,並擴大營運規模.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此次收購後經整合完備,待效益顯現後,應可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產生正面之效益.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因聚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係本公司百分之百轉投資之子公司,其已發行之股份因合併而抵銷,不發生換股問題,故合併後本公司資本總額仍為500,000,000元,實收資本額仍為258,200,00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11.預定完成日程:董事會決議合併基準日為96年10月1日,並預計於10月底前交付尾款及辦理相關法定程序及文件完備.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1)依公司法及企業併購法之規定,採「簡易合併」之方式合併本公司百分之百轉投資之子公司聚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為合併後之存續公司,聚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為合併後之消滅公司,合併後公司名稱仍沿用本公司之名稱「鎧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於合併基準日時,聚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之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均由本公司承受。(3)合併生效後,經存續公司決定留用或資遣之員工,均依主管機關之要求及企業併購法、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辦理。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1)公司名稱:聚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主要所營業務為各種針織紡織之化學纖維尼龍纖維及棉紗布之織造整染印花加工買賣、化妝品、裝飾品、文具用品、染料、化工原料、教育器材、五金材料、塑膠製品之產製加工買賣、進出口貿易業務並就進出口業務得為對外之保證、紡針織機械及特殊機械之產製加工買賣。(3)目前之商品及其用途或服務項目:目前該公司以租金收入為主。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交付或付款條件):併購股份為普通股260,000股,每股面額100元,每股單位價格:653.8462元,交易總金額:170,000仟元(1)96/09/14 交付70%價金-119,000仟元(2)96年10月底交付30%價金-51,000仟元併購股份限制條款:無16.其他重要約定事:無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18.其他敘明事項:每股收購價格已洽請會計師出具合理性意見書在案,並於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林芳賢代表本公司為合約書之簽訂事宜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1.事實發生日:96/09/202.公司名稱:鎧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定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96/10/17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96年現金增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96年9月17日經管證一字第096005173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2)本公司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擬訂於96年10月17日,停止過戶期間為96年10月13日至96年10月17日。(3)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為96年10月18日至96年10月19日。(4)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放棄認購股數,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特定人認購期間為96年10月22日。(5)現金增資基準日擬訂於96年10月22日。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收購2.事實發生日:96/9/19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聚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聚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等8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不適用7.併購目的:取得營運所需資產,以提昇企業機能,擴大經營規模,降低營運成本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經由整合雙方資源,妥善規劃利用,以提昇企業經營效益,並擴大營運規模.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此次收購後經整合完備,待效益顯現後,應可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產生正面之效益.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不適用11.預定完成日程:由賣方繳納證交稅完稅後,本公司預定於9月底交付30%價款,使其成為百分之百子公司後,再依公司法及企業併購法之規定進行簡易合併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不適用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不適用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交付或付款條件):併購股份為普通股260,000股,每股面額100元,每股單位價格:653.8462元,交易總金額:170,000仟元(1)96/09/14 交付70%價金-119,000仟元(2)96年9月底交付30%價金- 51,000仟元併購股份限制條款:無16.其他重要約定事:無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18.其他敘明事項:每股收購價格已洽請會計師出具合理性意見書在案,並於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林芳賢代表本公司為合約書之簽訂事宜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1.事實發生日:96/07/272.公司名稱:鎧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對於工商時報於96年7月27日B5版報導本公司有關之財務及業務資訊,如....已出售成品賺鑽針比重提升至少五成....,....材料成本降低三成以上...,....股權均集中在大股東和經營對手中...等訊息,其所揭數據係該報載業務資料屬媒體推測之數據,且本公司亦未做財務預測,將依相關規定適時公告,謹此說明。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契約種類:遠期契約2.事實發生日:96/7/203.契約金額:日幣4,100萬元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無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無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以避險為目的7.被避險項目:預購遠期外匯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日幣4,100萬元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無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益金額:無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無12.契約期間:96/7/24-96/11/1313.限制條款:無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5.其他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6/06/252.公司名稱:鎧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對於工商時報於96年6月25日B5版報導本公司有關之財務資訊等訊息,其所揭數據係本公司自結數,未經會計師簽證,謹此說明。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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