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泓能源科技(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0/04/27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辭任3.因應措施:發生變動日期:110/04/27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國鈞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李瑋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異動原因:本公司於110/04/27接獲辭任信,辭任生效日為110/04/27。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7/06/29~110/06/28新任生效日期:NA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5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4/20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財務、會計主管異動3.因應措施: (1)人員變動別:財務、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0/04/1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廖芳群/財務、會計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惠雯/財務、會計主管 (5)異動情形: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7)新任生效日期:110/04/194.其他應敘明事項: 自110/04/19起,由張惠雯接任本公司財務、會計主管,新任財務、會計主管 將於下次董事會予以追認通過。
1.事實發生日:110/03/31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案3.因應措施:(1)人員變動別: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10/03/3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裴慶/稽核課長(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蕭國棟/稽核課長(5)異動情形: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原任稽核主管辭職(7)新任生效日期:110/04/014.其他應敘明事項:經110年3月3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內部稽核主管異動案
1.事實發生日:110/03/312.發生緣由:本公司研發主管異動3.因應措施: (1)人員變動別:研發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0/03/3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柯皓群/研發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權澤/研發主管 (5)異動情形: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新任 (7)新任生效日期:110/04/014.其他應敘明事項:經110年3月3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研發主管異動案
1.事實發生日:110/03/31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事宜公告。一、股東常會召開日期:110年6月22日(星期二)二、股東常會召開時間:下午2時整三、股東常會召開地點:長泓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中市后里區后科路二段345號)四、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0年4月24日起至110年6月22日止。五、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 (1)民國109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民國10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09年度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4)健全營運計劃書執行情況報告2.承認事項: (1)承認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09年度虧損撥補案3.討論事項: (1)修訂「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4.選舉事項: 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案。(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5.臨時動議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 條之1 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 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 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應於股東會 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規定 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 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本公司於民國110年 4月16日起至民國110年4月2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 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民國110年4月26日17時 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備查 及回覆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 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2).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第216條之一規定,持有本公司 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 提出董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監事應選名額 。本公司於民國110年4月16日起至民國110年4月26日止,受 理股東就本次董監事選舉之提名,凡有意提名之股東請於民 國110年4月26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以利董事會備查及回覆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董監 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3).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處所:長泓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地址:台中市后里區后科路二段345號,電話: (04)25586777 )。
1.事實發生日:110/03/31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9年度不發放股利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3/31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財務暨會計主管異動案3.因應措施: 舊任者姓名:廖芳群。 新任者姓名:職缺待補。 異動情形:辭職 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生效日期:110/03/3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新任財務暨會計主管 待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後,另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0/03/312.發生緣由:本公司發言人異動案3.因應措施: 舊任者姓名:廖芳群/財務處長 新任者姓名:林雪絨/財務經理 異動情形:職務調整 異動原因:原任發言人辭職 生效日期:110/04/014.其他應敘明事項:經110年3月3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言人異動案
1.事實發生日:110/01/272.發生緣由:一、本公司109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經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申請延長現金增資特定人繳款期間,業經金管會110年1月25日金 管證發字第1100332008號函核准在案。二、本公司現金增資作業時程,原訂特定人繳款期間為109年12月29日 至110年2月2日,因考量策略性股東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時程需 要,擬將洽特定人款期間延長至110年5月2日,惟現金增資發行條 件、資金用途及認購價格均維持不變。3.因應措施:一、為確保原股東、員工及已繳款特定人等人之權益,茲將本公司本 次現金增資延長洽特定人繳款期間,對投資人所造成之影響,本 公司特定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1)適用對象: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已繳款特定人等人。 (2)申請期間:自補償方案公告日起,迄110年2月22日。 (3)申請方式: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已 繳款特定人等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 及相關文件,於申請期間截止日(110年2月22日)前,親自送達 或掛號郵寄(以郵件送達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電話:02-2371-1658),文件未備齊或逾期未送(寄)達者,視 同維持原認購意願。 (4)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已繳款特定 人等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 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x【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x0.79% (註1)/365】 註1:利率係以台灣銀行110年1月20日台灣銀行公告之一年至未 滿二年定期存款牌告固定利率計算之。 註2:應退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方式或匯款方式支付。 (5)申請延長期間繳款後,若仍未能於110年5月2日募集資金完成, 將退還原股東、員工及已繳款特定人等人所繳納之股款並加計 利息。 (6)對於已繳款人要求退還之股款暨原認購股數,本公司董事長業 洽特定人承諾悉數認購或洽其他特定人認足,並負責退還原繳 款者所繳款項及支付應計利息。二、本公司負責人出具之承諾書,內容如下: 本公司109年現金增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11月4日 金管證發字第1090372427號申報生效在案,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40元 。有鑑於特定人申請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未能於繳款期限內即時完 成,並為維護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已繳款特定人權益,擬將原股 東及員工認購不足股數洽特定人之繳款期間由原訂109年12月29日至 110年02月2日延長至110年5月2日。除延長特定人之繳款期間外,現 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用途及認購價格均維持不變。若因此次特定人 繳款期限延長,致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已繳款特定人等權利受損 ,權利受損人可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分,本人願負 賠償責任。 立承諾書人: 陳明德 長泓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達到「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 準則」第二條第一項第四款1.事實發生日:110/01/27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深圳市富世達通訊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母子(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22,890(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6,96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6,96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取得銀行授信額度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不適用(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9,914(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21,469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銀行授信額度到期(2)日期:銀行授信額度到期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71,484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6,96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7.67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7.86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1/202.發生緣由: 因考量策略性股東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時程需要, 擬向主管機關申請延長109年度現金增資特定人繳款期間。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考量策略性股東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時程需要,依本公司 109.10.7董事會決議「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 長依相關法令辦理與訂定。」本次現金增資案特定人繳款期 限擬由原110年2月2日延長至110年5月2日,除延長特定人之繳 款期間,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用途及認購價格均維持不變。 (2)本公司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備查後實施並公告相關事宜。 (3)本次現金增資募足股款時之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待募足股 款後,授權董事長另定之。
公告本公司負責人接獲臺灣高等法院就私人上訴案件 二審判決無罪事宜。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本公司負責人。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文書案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0號2.事實發生日:109/12/29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負責人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就任職於中強電子(股)公司之當事人違反證券交易法等乙案提請上訴,今經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判決無罪,原一審判決撤銷。4.處理過程:臺灣高等法院審理結果判決本公司負責人無罪,撤銷原一審判決。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全體董監事放棄認購股數 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由特定人認購。1.事實發生日:109/12/282.發生緣由:(1)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 整體投資策略及財務規劃考量。(2)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董事長 陳明德 86,550 100%董事 國鈞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5,624 100%董事 豐熙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7,898 100%董事 李景雄 11,713 100%董事 魏劍輝 18,302 100%監察人 陳韋伶 18,342 100%監察人 林茂發 18,302 100%3.因應措施:以上董監事放棄認購股數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11/13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9/11/13 2.發行股數:5,000,000股 3.每股面額:10元 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5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40元。 6.員工認股股數: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提撥增資發行新股總額10%計500仟股 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90%計4,5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 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 36.60579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可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起五日 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講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 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 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購置機器設備。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9/11/23 13.最後過戶日:109/11/18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11/19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11/23 16.股款繳納期間: (一)原股東及員工之股款繳納期間:109年11月27日至109年12月 28日 (二)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09年12月29日至110年2月2日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9年11月13日。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 永豐商業銀行台中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 永豐商業銀行豐原分行。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109年11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7242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計劃之所訂內容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如經主管機關 修正或法令規定及客觀環境變更時,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事實發生日:109/11/132.發生緣由:本公司研發主管異動3.因應措施: (1)人員變動別:研發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9/11/1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柯皓群/本公司研發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待確定人選,目前以代理人暫代職位。 (5)異動情形: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新任生效日期:109/11/13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10/072.發生緣由:一.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副總經理二.發生變動日期:109/10/7三.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四.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立德/管理處處長五.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六.異動原因:晉升七.生效日期:109/10/7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副總經理異動,已於109/10/7董事會提請討論通過,且依相關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9/10/07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09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0/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5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4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新股數之10%,計500,000股。 (8)原股東認購比例:發行新股數之90%,計4,500,000股。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 或分配不足一股部分原股東逾期未拼湊者,授權董事長洽特 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 購置機器設備、充實營運資金及改善財務 結構。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 訂定認股基準日、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項。(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主要內容(如資金來源、發行條件、資金 運用計畫、預定進度、預計可能效益等)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經 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擬授權 董事長全權處理。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聲請人:吳葉美媛及廖年靖。相對人:本公司負責人。法院名稱:臺灣台中地方法院。文書案號:109年度自字第3號。2.事實發生日:109/09/08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聲請人吳葉美媛及廖年靖以本公司負責人為相對人,提出107年股東常會決議偽造文書之訴,經台中地方法院逕為駁回自訴之判決。4.處理過程:台中地方法院逕為駁回自訴之判決。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6/182.發生緣由:長泓能源科技股份有公司109年度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一、承認事項: (一) 承認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 承認108年度虧損撥補案。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4/082.發生緣由:本公司發言人異動3.因應措施:(1)公告本公司發言人異動 舊任者姓名:張尚為、業務處長 新任者姓名:廖芳群、財務處長 異動情形:職務調整 異動原因:原任發言人職務異動 生效日期:109/04/084.其他應敘明事項:於109/04/08第5屆第10次董事臨時會決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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